卷一五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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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守邊固圉之略(下)
武帝元朔二年,衛青出雲中,西至高阙,遂至隴西,捕首虜數千,走白羊樓煩王,取河南地為朔方郡。
主父偃言:“河南地肥饒,外阻河,蒙恬城之以逐匈奴,省轉戍漕,廣中國,滅胡之本也。
”公卿皆不便,上竟用偃計,立朔方郡,募民徒者十萬口,築城繕寨,因河為固,轉漕甚遠,自山東鹹被其勞,費數十百巨萬,府庫并虛。
臣按:漢立朔方郡即赫連勃勃命叱幹阿利蒸土築城之處,所謂夏州是也。
後秦姚興以赫連勃勃為安北将軍,鎮朔方,勃勃僭稱天王,建國曰夏,命其臣叱幹阿利發嶺北夷夏十萬人于朔方永北黑水之南營起都城,号為統萬,命其秘書監胡義周作頌,曰:“營啟都城,開建京邑,背名山而面洪流,左河津而右重塞。
”蓋此地在漢已有城,而赫連夏乃于此建都也。
隋以朔方地分置勝州榆林郡,唐開元中置朔方郡大總管,兼安北都護,唐末拓拔思恭鎮是州,唐賜姓李,五代李仁福、彜超繼領節鎮,号定難軍。
宋太平興國八年,李繼捧來朝,願納土,其弟繼遷不樂内附,亡命嘯聚擾邊。
淳化中,太宗以夏州深在沙漠,奸雄因之以竊據,欲堕其城,呂蒙正曰:“自赫連築城以來,頗與關右為患,若廢之,萬世利也。
”遂诏廢之,遷其民于銀、綏,分官地給之,其州兵不徙,相聚置營,仍曰夏州。
真宗鹹平末,繼遷死。
景德中,其子德明款寨内附,朝廷假以本道節制,始自夏州遷懷遠鎮改為興州居之,即今甯夏衛是也。
德明之子元昊僭号自稱夏帝,史謂其境土方一萬裡,河之内外州郡凡二十有二,河南之州九曰靈、曰洪、曰宥、曰銀、曰夏、曰石、曰鹽、曰南威、曰會,河西之州九曰興、曰定、曰懷、曰永、曰涼、曰甘、曰肅、曰瓜、曰沙,熙秦河外之州四曰西甯、曰樂、曰廓、曰積石,其地饒五谷,尤宜稻麥。
即今州郡考之,所謂興即今甯夏也,河西及河外之州今多存焉,其河南九州,雖其一二可考,而其七者不知其所在,意者皆在今河套中邪。
自昔守邊者皆襲前代之舊,漢因秦,唐因隋,其邊城營堡往往皆仍故迹,惟我朝守邊則無所因襲而創為之制焉。
蓋自唐天寶以後,河朔以北多為方鎮所有,其朝廷所自禦者突厥、吐蕃、南诏而已,五代以來石晉以燕雲賂契丹而河西盡屬拓拔氏,宋人以内地為邊境,金、元又無所謂邊者。
我聖祖得天下,遍于西北邊城立為藩府,統重兵,據要害,然皆在近邊而未嘗遠戍境外如漢唐之世也。
洪武之初,西北邊防重鎮曰宣府、曰大同、曰甘肅、曰遼東、曰大甯,永樂初革去大甯,惟存四鎮,甯夏守鎮肇于永樂之初,榆林控制始于正統之世,其餘花馬池等堡皆是邊境多事之秋創置者也方今要害之處,朝廷處置固已嚴密,但所謂黃河套者尚若阙焉,何也?前代所以廢棄之者,以其邊城之防守在内而其地在外故也,今日吾之守鎮顧有在河套之外者,秋高馬肥,風寒河凍,彼或長驅而入,屯結其中以為吾内地之擾,幸其素無深謀,未用華人之計,不為據地之争,是以亟來亟往,有獲即去,似若無足為意者,然謀事貴乎先,防患貴乎豫,往者彼固嘗深入矣,議者慮其為吾内地害,百計謀所以驅而出之者,未得其便,幸其自去矣,遂無有一人議及之者,萬一再來,何以處之乎?夫事之未來者雖未能逆料其有無,計之萬全者不可不先為之擘畫,臣愚過為之慮,今日西北諸邊,祖宗以來所以備禦之具固已詳盡,惟此一處偶未之及,非遺之也,芽蘖未萌也,今則已暴著矣,所以先事而豫為之防者,茲其時乎。
自昔中國守邊者皆将卒守其内而拒戎人于外,茲地則彼反入吾之内而吾之所守者反在其外焉,彼所以從入者必有其物,皆一一推求其故,于其所經行之路則預扼其要沖,于其所屯聚之處則先據其形勝,勿但幸其眼前之無事,而必為後日之遠圖,議者若謂置為城守則饋饷為難,将至于漢人之勞費,盍思赫連之建國、元昊之列郡皆在此地,何從得食乎?《宋史》明言其地饒五谷,尤宜稻麥,漢人于境外輪台之地尚為之屯營,況此乃在黃河之南次邊之地乎?臣請下合朝議,當此無事之秋,北敵遠遁之際,遣通古今識事體大臣躬莅其地,詳察可否,以聞傥以為可行,或于河之南築城池以為之鎮遏,或于河之北據要害以為之扼塞,或沿河之堧設營堡以防其徑渡,事必出于萬全然後行之,不然,較其利害足以相當,姑仍其舊可也。
愚儒未履邊地,姑以意言,可否惟上之命。
後漢王霸将弛刑徒六千餘人,與杜茂治飛狐道,堆石布土,築起亭障,自代至平城三百餘裡。
李賢曰:“飛狐道在蔚州飛狐縣北,通妫州懷戎縣,即古之蜚狐口也。
”臣按:飛狐口在今蔚州廣昌縣。
北魏中書監高闾表以為:“北部所長者野戰,所短者攻城,若以彼之所短奪其所長
主父偃言:“河南地肥饒,外阻河,蒙恬城之以逐匈奴,省轉戍漕,廣中國,滅胡之本也。
”公卿皆不便,上竟用偃計,立朔方郡,募民徒者十萬口,築城繕寨,因河為固,轉漕甚遠,自山東鹹被其勞,費數十百巨萬,府庫并虛。
臣按:漢立朔方郡即赫連勃勃命叱幹阿利蒸土築城之處,所謂夏州是也。
後秦姚興以赫連勃勃為安北将軍,鎮朔方,勃勃僭稱天王,建國曰夏,命其臣叱幹阿利發嶺北夷夏十萬人于朔方永北黑水之南營起都城,号為統萬,命其秘書監胡義周作頌,曰:“營啟都城,開建京邑,背名山而面洪流,左河津而右重塞。
”蓋此地在漢已有城,而赫連夏乃于此建都也。
隋以朔方地分置勝州榆林郡,唐開元中置朔方郡大總管,兼安北都護,唐末拓拔思恭鎮是州,唐賜姓李,五代李仁福、彜超繼領節鎮,号定難軍。
宋太平興國八年,李繼捧來朝,願納土,其弟繼遷不樂内附,亡命嘯聚擾邊。
淳化中,太宗以夏州深在沙漠,奸雄因之以竊據,欲堕其城,呂蒙正曰:“自赫連築城以來,頗與關右為患,若廢之,萬世利也。
”遂诏廢之,遷其民于銀、綏,分官地給之,其州兵不徙,相聚置營,仍曰夏州。
真宗鹹平末,繼遷死。
景德中,其子德明款寨内附,朝廷假以本道節制,始自夏州遷懷遠鎮改為興州居之,即今甯夏衛是也。
德明之子元昊僭号自稱夏帝,史謂其境土方一萬裡,河之内外州郡凡二十有二,河南之州九曰靈、曰洪、曰宥、曰銀、曰夏、曰石、曰鹽、曰南威、曰會,河西之州九曰興、曰定、曰懷、曰永、曰涼、曰甘、曰肅、曰瓜、曰沙,熙秦河外之州四曰西甯、曰樂、曰廓、曰積石,其地饒五谷,尤宜稻麥。
即今州郡考之,所謂興即今甯夏也,河西及河外之州今多存焉,其河南九州,雖其一二可考,而其七者不知其所在,意者皆在今河套中邪。
自昔守邊者皆襲前代之舊,漢因秦,唐因隋,其邊城營堡往往皆仍故迹,惟我朝守邊則無所因襲而創為之制焉。
蓋自唐天寶以後,河朔以北多為方鎮所有,其朝廷所自禦者突厥、吐蕃、南诏而已,五代以來石晉以燕雲賂契丹而河西盡屬拓拔氏,宋人以内地為邊境,金、元又無所謂邊者。
我聖祖得天下,遍于西北邊城立為藩府,統重兵,據要害,然皆在近邊而未嘗遠戍境外如漢唐之世也。
洪武之初,西北邊防重鎮曰宣府、曰大同、曰甘肅、曰遼東、曰大甯,永樂初革去大甯,惟存四鎮,甯夏守鎮肇于永樂之初,榆林控制始于正統之世,其餘花馬池等堡皆是邊境多事之秋創置者也方今要害之處,朝廷處置固已嚴密,但所謂黃河套者尚若阙焉,何也?前代所以廢棄之者,以其邊城之防守在内而其地在外故也,今日吾之守鎮顧有在河套之外者,秋高馬肥,風寒河凍,彼或長驅而入,屯結其中以為吾内地之擾,幸其素無深謀,未用華人之計,不為據地之争,是以亟來亟往,有獲即去,似若無足為意者,然謀事貴乎先,防患貴乎豫,往者彼固嘗深入矣,議者慮其為吾内地害,百計謀所以驅而出之者,未得其便,幸其自去矣,遂無有一人議及之者,萬一再來,何以處之乎?夫事之未來者雖未能逆料其有無,計之萬全者不可不先為之擘畫,臣愚過為之慮,今日西北諸邊,祖宗以來所以備禦之具固已詳盡,惟此一處偶未之及,非遺之也,芽蘖未萌也,今則已暴著矣,所以先事而豫為之防者,茲其時乎。
自昔中國守邊者皆将卒守其内而拒戎人于外,茲地則彼反入吾之内而吾之所守者反在其外焉,彼所以從入者必有其物,皆一一推求其故,于其所經行之路則預扼其要沖,于其所屯聚之處則先據其形勝,勿但幸其眼前之無事,而必為後日之遠圖,議者若謂置為城守則饋饷為難,将至于漢人之勞費,盍思赫連之建國、元昊之列郡皆在此地,何從得食乎?《宋史》明言其地饒五谷,尤宜稻麥,漢人于境外輪台之地尚為之屯營,況此乃在黃河之南次邊之地乎?臣請下合朝議,當此無事之秋,北敵遠遁之際,遣通古今識事體大臣躬莅其地,詳察可否,以聞傥以為可行,或于河之南築城池以為之鎮遏,或于河之北據要害以為之扼塞,或沿河之堧設營堡以防其徑渡,事必出于萬全然後行之,不然,較其利害足以相當,姑仍其舊可也。
愚儒未履邊地,姑以意言,可否惟上之命。
後漢王霸将弛刑徒六千餘人,與杜茂治飛狐道,堆石布土,築起亭障,自代至平城三百餘裡。
李賢曰:“飛狐道在蔚州飛狐縣北,通妫州懷戎縣,即古之蜚狐口也。
”臣按:飛狐口在今蔚州廣昌縣。
北魏中書監高闾表以為:“北部所長者野戰,所短者攻城,若以彼之所短奪其所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