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四七
關燈
小
中
大
戮,臣累表陳論,乞垂矜舍,答诏嚴切,竟令執還,将吏對臣無不隕涕,蕃帥即以此人戮于境上,絕忠款之路,快兇虐之情。
乞追獎忠魂,各加褒贈。
”诏贈悉怛謀右衛将軍。
司馬光曰:“論者多疑維州之取舍,不能決牛、李之是非。
臣以為唐新與吐蕃修好而納其維州,以利言之則維州小而信大,以害言之則維州緩而關中急,然則為唐計者,宜何先乎?悉怛謀在唐則為向化,在吐蕃不免為叛臣,其受誅也又何矜焉。
且德裕所言者利也,僧孺所言者義也,匹夫徇利而忘義,人猶恥之,況天子乎?譬如鄰人有牛逸而入于家,或勸其兄歸之,或勸其弟攘之,勸歸者曰‘攘之不義也,且緻訟’,勸攘者曰‘彼嘗攘吾羊矣,何義之拘。
牛,大畜也,鬻之可以富家’,以是觀之,牛、李之是非可見矣。
” 胡寅曰:“司馬公之言過矣,使維州本非唐地,既與之和,棄而不取,姑守信約可耳。
本唐之地為吐蕃所侵,乃欲守區區之信,舉險要而棄之,可乎?僧孺所謂三日至鹹陽,特以大言怖文宗,非事實也。
夫奪吾之地而約以盟,此正蒲人所以要孔子者,不可謂之信也。
取我故地,乃義所當為,司馬公不以義斷之而以利害為言,又斥德裕為利、僧孺為義,是皆無所據矣。
故以維州歸吐蕃,棄祖宗土宇,縛送悉怛謀,沮歸附之心,僧孺以小信妨大計也。
下維州遣兵據之,洗數十年之恥,追獎悉怛謀,贈以官秩,德裕以大義謀國事也。
此二人是非之辨也。
” 臣按:維州悉怛謀之事,司馬氏是僧孺,胡氏是德裕,其所論者牛、李二人已然之是非也,臣請就其未然者而為之處置焉。
夫德裕初得悉怛謀之通款,即密以其事聞之,朝廷且緻書宰執,俟報下而行焉,報可則行,不可則姑已之,以待機會之來,如此,則不失歸附之心而贻之禍患,且亦不起邊釁矣。
不然,若其人既歸其地,已為吾所據,業已如此,不待其請即明言告谕之,歸其地而不予其人,則彼感吾恩信而歸附之人亦不遭慘毒矣。
由是觀之,二人者皆有失也,德裕之失在于急功名,僧孺之失在于報私怨,就二人之中而言,則急功名者猶為彼善于此也。
嗚呼,假國家之事以行其私,其于私計得矣,如公義何? 範仲淹議和守攻備四策,其和策曰:“元昊未嘗挫衄而辄求通順,實圖休息,所獲者大利,所屈者虛稱,然幹請多端,奸謀未測,國家以生靈為念,不可不納,如唐高祖、太宗應天順人,百戰百勝,猶屈于突厥,當彼主始亡為之舉哀,廢朝三日,遣百僚詣館吊其來使,其屈禮之之甚也。
又太宗驅六騎于渭上,見颉利與語,複親與之盟,颉利既退,左右勸擊之,太宗不從,此盛王之謀也。
陛下如唐高祖、太宗隆禮謹信以盟好為權宜,選将厲兵以攻守為實事,彼不背盟我則撫納無倦,彼将負德我則攻守皆宜,如此,結好之策未有失也。
” 臣按:仲淹所謂隆禮謹信以盟好為權宜,選将厲兵以攻守為實事,後世不得已而與和親者當以此言為權度。
以上征讨綏和之義。
臣按:昔以謂戰、守、和皆應敵之具而非制敵之本,制敵之本乃在夫可以戰、可以守、可以和,何者?此實其腹心而運夫四肢之道也。
蓋盡吾所以治中國者則戰之,中有守、有和,守之中有和、有戰,和之中亦有戰、有守,如環無端,疊相為用,其變不同則其所以應之者亦不一,要令制敵在我而其力常有餘,欲戰則為唐太宗,欲守則為漢光武,欲和則為漢文帝,如斯而已。
苟惟先外而後内,執一而廢二,以鏖兵為戰,以畫地為守,以解弛為和,則以戰乃秦氏、隋氏之戰,守乃朱梁之守,而其和乃石晉之和矣。
由是觀之,則知戰、守、和之三言者,古今制馭外國之道不出乎此矣,漢人所謂治戎三策者皆在焉。
然就其三者而言之,上策莫如守,守而彼侵轶要求不已,然後量彼己、審時勢,或與之戰、或與之和。
所以戰者以固吾守,非利其有而侵之;所以和者以安吾守,非畏其強而屈之。
是故戰而彼吾服,吾亦不忘戰而一于守;和而彼吾孚,吾亦不忘戰而一于守。
戰也、守也、和也,皆應敵之具,而所以用之以制敵者在因其勢、随其機、應其變,可以戰可以無戰,可以和可以無和,其運用在吾之一心,然要其歸止于守吾之封疆而已,是則三者之中則又以守為本焉。
乞追獎忠魂,各加褒贈。
”诏贈悉怛謀右衛将軍。
司馬光曰:“論者多疑維州之取舍,不能決牛、李之是非。
臣以為唐新與吐蕃修好而納其維州,以利言之則維州小而信大,以害言之則維州緩而關中急,然則為唐計者,宜何先乎?悉怛謀在唐則為向化,在吐蕃不免為叛臣,其受誅也又何矜焉。
且德裕所言者利也,僧孺所言者義也,匹夫徇利而忘義,人猶恥之,況天子乎?譬如鄰人有牛逸而入于家,或勸其兄歸之,或勸其弟攘之,勸歸者曰‘攘之不義也,且緻訟’,勸攘者曰‘彼嘗攘吾羊矣,何義之拘。
牛,大畜也,鬻之可以富家’,以是觀之,牛、李之是非可見矣。
” 胡寅曰:“司馬公之言過矣,使維州本非唐地,既與之和,棄而不取,姑守信約可耳。
本唐之地為吐蕃所侵,乃欲守區區之信,舉險要而棄之,可乎?僧孺所謂三日至鹹陽,特以大言怖文宗,非事實也。
夫奪吾之地而約以盟,此正蒲人所以要孔子者,不可謂之信也。
取我故地,乃義所當為,司馬公不以義斷之而以利害為言,又斥德裕為利、僧孺為義,是皆無所據矣。
故以維州歸吐蕃,棄祖宗土宇,縛送悉怛謀,沮歸附之心,僧孺以小信妨大計也。
下維州遣兵據之,洗數十年之恥,追獎悉怛謀,贈以官秩,德裕以大義謀國事也。
此二人是非之辨也。
” 臣按:維州悉怛謀之事,司馬氏是僧孺,胡氏是德裕,其所論者牛、李二人已然之是非也,臣請就其未然者而為之處置焉。
夫德裕初得悉怛謀之通款,即密以其事聞之,朝廷且緻書宰執,俟報下而行焉,報可則行,不可則姑已之,以待機會之來,如此,則不失歸附之心而贻之禍患,且亦不起邊釁矣。
不然,若其人既歸其地,已為吾所據,業已如此,不待其請即明言告谕之,歸其地而不予其人,則彼感吾恩信而歸附之人亦不遭慘毒矣。
由是觀之,二人者皆有失也,德裕之失在于急功名,僧孺之失在于報私怨,就二人之中而言,則急功名者猶為彼善于此也。
嗚呼,假國家之事以行其私,其于私計得矣,如公義何? 範仲淹議和守攻備四策,其和策曰:“元昊未嘗挫衄而辄求通順,實圖休息,所獲者大利,所屈者虛稱,然幹請多端,奸謀未測,國家以生靈為念,不可不納,如唐高祖、太宗應天順人,百戰百勝,猶屈于突厥,當彼主始亡為之舉哀,廢朝三日,遣百僚詣館吊其來使,其屈禮之之甚也。
又太宗驅六騎于渭上,見颉利與語,複親與之盟,颉利既退,左右勸擊之,太宗不從,此盛王之謀也。
陛下如唐高祖、太宗隆禮謹信以盟好為權宜,選将厲兵以攻守為實事,彼不背盟我則撫納無倦,彼将負德我則攻守皆宜,如此,結好之策未有失也。
” 臣按:仲淹所謂隆禮謹信以盟好為權宜,選将厲兵以攻守為實事,後世不得已而與和親者當以此言為權度。
以上征讨綏和之義。
臣按:昔以謂戰、守、和皆應敵之具而非制敵之本,制敵之本乃在夫可以戰、可以守、可以和,何者?此實其腹心而運夫四肢之道也。
蓋盡吾所以治中國者則戰之,中有守、有和,守之中有和、有戰,和之中亦有戰、有守,如環無端,疊相為用,其變不同則其所以應之者亦不一,要令制敵在我而其力常有餘,欲戰則為唐太宗,欲守則為漢光武,欲和則為漢文帝,如斯而已。
苟惟先外而後内,執一而廢二,以鏖兵為戰,以畫地為守,以解弛為和,則以戰乃秦氏、隋氏之戰,守乃朱梁之守,而其和乃石晉之和矣。
由是觀之,則知戰、守、和之三言者,古今制馭外國之道不出乎此矣,漢人所謂治戎三策者皆在焉。
然就其三者而言之,上策莫如守,守而彼侵轶要求不已,然後量彼己、審時勢,或與之戰、或與之和。
所以戰者以固吾守,非利其有而侵之;所以和者以安吾守,非畏其強而屈之。
是故戰而彼吾服,吾亦不忘戰而一于守;和而彼吾孚,吾亦不忘戰而一于守。
戰也、守也、和也,皆應敵之具,而所以用之以制敵者在因其勢、随其機、應其變,可以戰可以無戰,可以和可以無和,其運用在吾之一心,然要其歸止于守吾之封疆而已,是則三者之中則又以守為本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