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四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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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馭夷狄
▲内外之限(上)
《舜典》:帝曰:“臯陶,蠻夷猾(亂也)夏,寇(劫人)賊(殺人)奸(在外)宄(在内),汝作士(理官)。
” 朱熹曰:“夏,明而大也。
”又曰:“蠻夷猾夏,不專指有苖,但官為此而設。
”董鼎曰:“虞時兵刑之官合為一,此蠻夷猾夏亦以命臯陶。
” 臣按:有虞之世,臯陶為士。
士,理官也,所掌者刑獄之事而首以蠻夷猾夏為言,且蠻夷處邊鄙之外,負險阻以為固,不可以理喻,不可以言馴,非用甲兵不可也,豈區區刑法所能制哉,而舜命臯陶以為士而首以是責焉,而後及于寇賊奸宄,何也?蓋人君為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,然後其治可成,所以梗吾治者,其大在蠻夷,其小在寇賊,必使蠻夷寇賊不敢害吾良善之民,則内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無所梗矣。
雖然,内者外之本也,内無其釁然後外患不生,掌刑之官得其人則禁诘有常刑、制伏有良法、界限有定所,潛消于未然之先,遏絕于方萌之始,不待其猖肆而後施之以甲兵也,此聖人之微意欤。
《禹貢》:五百裡綏服,三百裡揆(度也)文教、二百裡奮武衛。
蔡沈曰:“謂之綏者,漸遠王畿而取撫安之義,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綏服内取王城千裡,外取荒服千裡,介于内外之間,故以内三百裡揆文教,外二百裡奮武衛,文以治内、武以治外,聖人所以嚴華夏之辨者如此。
此分綏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臣按:《禹貢》五服之制曰甸服、曰侯服、曰綏服、曰要服、曰荒服,内而甸、侯二服,外而要、荒二服,而綏服居乎其中,則介乎華夷之間也。
就此一服而言,其地凡五百裡,内三百裡以揆文教,由此而至于王城千裡之内,聲明文物之所萃,故于此揆其文之教必燦然明備,度之而皆同也,由此而極于荒服千裡之外,障塞險阻之所限,故于此奮其武之衛,必居然振作,修之而不弛也。
五百裡要服,三百裡夷、二百裡蔡。
蔡沈曰:“要服,去王畿已遠,其文法略于中國,謂之要者取要約之義,特羁縻之而已,綏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蔡,放也,流放罪人于此也。
此分要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五百裡荒服,三百裡蠻、二百裡流。
蔡沈曰:“荒服去王畿益遠,而經略之者視要服為尤略也,以其荒野,故謂之荒服,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流放罪人之地,蔡與流皆所以處罪人而罪有輕重,故地有遠近之别也。
此分荒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《禹貢》五服,甸、侯、綏為中國,要、荒已為外國,聖人之治詳内略外,觀五服名義可見,治中國則法度宜詳治以必治也,治外國則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。
觀至于五千見德化之遠及,觀要、荒二服見法度之不泛,及聖人不務廣地而勤遠略也如此,後世為治者往往昧于輕重緩急之辨,固有詳于内而忽于外者,亦有專事外而不恤其内者,又有内與外皆不加之意者,胥失之矣。
雖然,此非特世主處事之偏,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,載觀虞夏之世,立為五服之制,内二服以治乎内,外二服以治乎外,中一服則兼治乎内與外焉,既有以為内治之具,又有以為外侮之防,文教之外以兵衛,兵衛之外以蔡流,其法一定而不可易,其規一定而可長守,所以為子孫生民計也遠矣。
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暨,聲教訖于四海。
蔡沈曰:“地有遠近,故言有淺深也。
上言五服之制,此言聲教所及,蓋法制有限而教化無窮也。
” 臣按:中國之地南北東,東西為遠,故《禹貢》言聖人聲教之所及于東曰漸、于西曰被,皆指其地言,而于南北則止曰暨而不言其地,可見聖人向明之治,自北而南日拓而遠,不可為之限量也,東漸于海,海之外地盡矣,西被于流沙,流沙之外猶有地焉。
漸如水之漸漬底于海者也,被則如天之無不覆被,天所覆被處聖人之化皆可至也,振舉于此而遠者聞焉是之謂聲,軌範于此而遠者效焉是之謂教,其風聲教化雖曰無遠不及,然亦惟止于海而已。
雖然,其所以漸、被、暨及風聞之聲、神化之教,使之聞而慕之、振而動之而已,未嘗體國經野、設官分職而以内治治之也。
《周禮》: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,方千裡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裡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衛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蠻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
” 朱熹曰:“夏,明而大也。
”又曰:“蠻夷猾夏,不專指有苖,但官為此而設。
”董鼎曰:“虞時兵刑之官合為一,此蠻夷猾夏亦以命臯陶。
” 臣按:有虞之世,臯陶為士。
士,理官也,所掌者刑獄之事而首以蠻夷猾夏為言,且蠻夷處邊鄙之外,負險阻以為固,不可以理喻,不可以言馴,非用甲兵不可也,豈區區刑法所能制哉,而舜命臯陶以為士而首以是責焉,而後及于寇賊奸宄,何也?蓋人君為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,然後其治可成,所以梗吾治者,其大在蠻夷,其小在寇賊,必使蠻夷寇賊不敢害吾良善之民,則内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無所梗矣。
雖然,内者外之本也,内無其釁然後外患不生,掌刑之官得其人則禁诘有常刑、制伏有良法、界限有定所,潛消于未然之先,遏絕于方萌之始,不待其猖肆而後施之以甲兵也,此聖人之微意欤。
《禹貢》:五百裡綏服,三百裡揆(度也)文教、二百裡奮武衛。
蔡沈曰:“謂之綏者,漸遠王畿而取撫安之義,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綏服内取王城千裡,外取荒服千裡,介于内外之間,故以内三百裡揆文教,外二百裡奮武衛,文以治内、武以治外,聖人所以嚴華夏之辨者如此。
此分綏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臣按:《禹貢》五服之制曰甸服、曰侯服、曰綏服、曰要服、曰荒服,内而甸、侯二服,外而要、荒二服,而綏服居乎其中,則介乎華夷之間也。
就此一服而言,其地凡五百裡,内三百裡以揆文教,由此而至于王城千裡之内,聲明文物之所萃,故于此揆其文之教必燦然明備,度之而皆同也,由此而極于荒服千裡之外,障塞險阻之所限,故于此奮其武之衛,必居然振作,修之而不弛也。
五百裡要服,三百裡夷、二百裡蔡。
蔡沈曰:“要服,去王畿已遠,其文法略于中國,謂之要者取要約之義,特羁縻之而已,綏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蔡,放也,流放罪人于此也。
此分要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五百裡荒服,三百裡蠻、二百裡流。
蔡沈曰:“荒服去王畿益遠,而經略之者視要服為尤略也,以其荒野,故謂之荒服,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裡也。
流放罪人之地,蔡與流皆所以處罪人而罪有輕重,故地有遠近之别也。
此分荒服五百裡而為二等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《禹貢》五服,甸、侯、綏為中國,要、荒已為外國,聖人之治詳内略外,觀五服名義可見,治中國則法度宜詳治以必治也,治外國則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。
觀至于五千見德化之遠及,觀要、荒二服見法度之不泛,及聖人不務廣地而勤遠略也如此,後世為治者往往昧于輕重緩急之辨,固有詳于内而忽于外者,亦有專事外而不恤其内者,又有内與外皆不加之意者,胥失之矣。
雖然,此非特世主處事之偏,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,載觀虞夏之世,立為五服之制,内二服以治乎内,外二服以治乎外,中一服則兼治乎内與外焉,既有以為内治之具,又有以為外侮之防,文教之外以兵衛,兵衛之外以蔡流,其法一定而不可易,其規一定而可長守,所以為子孫生民計也遠矣。
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暨,聲教訖于四海。
蔡沈曰:“地有遠近,故言有淺深也。
上言五服之制,此言聲教所及,蓋法制有限而教化無窮也。
” 臣按:中國之地南北東,東西為遠,故《禹貢》言聖人聲教之所及于東曰漸、于西曰被,皆指其地言,而于南北則止曰暨而不言其地,可見聖人向明之治,自北而南日拓而遠,不可為之限量也,東漸于海,海之外地盡矣,西被于流沙,流沙之外猶有地焉。
漸如水之漸漬底于海者也,被則如天之無不覆被,天所覆被處聖人之化皆可至也,振舉于此而遠者聞焉是之謂聲,軌範于此而遠者效焉是之謂教,其風聲教化雖曰無遠不及,然亦惟止于海而已。
雖然,其所以漸、被、暨及風聞之聲、神化之教,使之聞而慕之、振而動之而已,未嘗體國經野、設官分職而以内治治之也。
《周禮》: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,方千裡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裡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衛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蠻服,又其外方五百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