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四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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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經武之要(上) 《易》:師出以律,否臧兇(《師》卦)。

    《書》:滿招損,謙受益,時乃天道(《大禹谟》)。

    殲厥渠魁,脅從罔治(《胤征》)。

     臣按:以上三條解見前。

    威克厥愛,允濟;愛克厥威,允罔功(《胤征》)。

     李靖曰:“愛設于先、威設于後,不可反是也,若威加于前、愛救于後則無益于事矣。

    《尚書》所以慎戒其終,非謀于始也。

    ”臣按:靖言雖非經意,然亦有理。

     佑賢輔德,顯忠遂良,兼弱攻昧,取亂侮(傷也)亡,推亡固存,邦乃其昌(《仲虺之诰》)。

     蔡沈曰:“諸侯之賢德者佑之輔之,忠良者顯之遂之,所以善善也;諸侯之弱者兼之,昧者攻之,亂者取之,亡者傷之,所以惡惡也。

    推亡者兼攻取侮也,固存者佑輔顯遂也。

    推彼之所以亡,固我之所以存,邦國乃其昌矣。

    ” 林之奇曰:“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,故栽者培之,傾者覆之,天道之自然也。

    佑輔顯遂為善者必為人所助也,兼攻取侮為不善者必為人所侵也,聖人因其常理以應世,有亡之道則推而亡之,有存之道則輔而固之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昧者亂者攻之取之可也,若有不幸而衰弱而或馴緻于喪亡,乃兼之侮之,豈天道哉,豈聖人之心哉?意所謂弱者亡者乃不為不善所緻而非為善而不幸也,故下文曰“殖有禮,覆昏暴”,蓋所以至于弱而亡者,昏而暴者也,故因而覆亡之,是則上天之道也,故曰“欽崇天道,永保天命”。

     同力度德,同德度義(《泰誓》)。

     蔡沈曰:“度,量度也。

    德,得也,行道有得于身也。

    義,宜也,制事達時之宜也。

    同力度德,同德度義,意古者兵志之詞,武王舉以明伐商之克。

    ” 林之奇曰:“凡勝負之理,力同則有德者勝,德同則廢義者勝。

    度德,校善惡也;度義,校勝負也。

    ”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(同上)。

    孔安國曰:“言天除惡樹善與民同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。

    嗚呼,為人上者慎毋咈民之所欲哉!吾咈民之欲則民不欲吾為之主矣,民不欲吾為之主則必将以欲吾者欲他人矣。

    民心既有所欲,天意惟民之從,為人上者奈何弗畏且敬哉? 古人有言,曰“撫我則後,虐我則仇”(《牧誓》)。

     蔡沈曰:“武王因古人之言,謂撫我則我之君也,虐我則我之仇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人君常誦此二言,出入起居恒存諸心,口誦而心惟之則必兢兢焉,在民之上恒如朽索之馭六馬矣。

    樹德務滋,除惡務本(同上)。

     蔡沈曰:“務,專力也。

    植德則務其滋長,去惡則務絕根本,兩句意亦古語也。

    ”《禮記》:軍旅思險,隐情以虞(《少儀》)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軍行舍止,行繇之處必思為險阻之防,又當隐密己情以虞度人之情計也。

    ” 輔廣曰:“行軍之道以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為上。

    思險謂臨事而懼,慮敗不慮勝也。

    隐情以虞謂好謀而成,且兵事露則不神也。

    ”武車不式,介者不拜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兵車不以容禮下人也,軍中之拜肅拜。

    ”子曰:“以之田獵有禮,故戎事閑也。

    ”(《仲尼閑居》) 胡安國曰:“三綱,軍政之本。

    古者春浚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農隙以講事,而所主者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,則皆納民于軌物,而非馳射擊刺之末矣。

    ” 《春秋公羊傳》:出竟有可以安社稷、利國家者,則專之可也。

    (莊十九年)臣按:此言雖主于聘,然亦可推之以用于出師。

     弱者吾威之,強者吾辟之,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。

    (宣二十年)臣按:此語《左傳》亦引之。

    《穀梁傳》:知者慮,義者行,仁者守。

    (隐三年及桓十八年) 臣按:此三言《穀梁傳》凡兩見,雖為會而言,然亦可以用之于師旅。

    伐不逾時,戰不逐奔,誅不填(音田)服。

    (隐五年)陸德明曰:“不填服者,來服者不複填厭之。

    ” 倍則攻,敵則戰,少則守。

    (僖二十二年)古者雖有文事,必有武備。

    (襄二十五年)懷惡而讨,雖死不服。

    (昭四年)君不為匹夫興師。

    (定四年) 《左傳》:衆仲曰:“以德和民,不聞以亂,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。

    ”阻兵無衆,安忍無親,衆叛親離,難以濟矣。

    夫兵猶火也,弗戢将自焚也。

    (并隐四年) 君子曰:“不備不虞,不可以師。

    ”(隐五年) 戎輕而不整,貪而無親,勝不相讓,敗不相救,先者見獲必務進,進而遇覆必速奔,後者不救則無繼矣,乃可以逞。

    (隐九年)以王命讨不庭,不貪其土,以勞王爵,正之體也。

    (隐十年) 無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處之,量力而行之,相時而動,無累後人。

     不度德、不量力、不親親、不征辭(明征其辭以審曲直)、不察有罪,犯五不韪(是也)而以伐人,其喪師也不亦宜乎。

    (并隐十一年) 凡公行,告于宗廟,反(回也)行,飲至(到也)舍(置也)爵(酒器)策勳(書勳勞于策),禮也。

    (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