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三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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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賞功之格(上)
《易師》:上六,大君有命,開國承(受)家,小人勿用。
象曰:“大君有命”,以正功也;“小人勿用”,必亂邦也。
程頤曰:“上,師之終也,功之成也。
大君以爵命賞有功也,開國封之為諸侯也,承家以為卿、大夫也,小人者雖有功不可用也,故戒使勿用。
師旅之興,成功非一道,不必皆君子也,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,賞之以金帛祿位可也,不可使有國家而為政也。
小人平時易緻驕盈,況挾其功乎?漢之英(英布)、彭(彭越)所以亡也,聖人之深慮遠戒也。
夫大君持恩賞之柄,以正軍旅之功,師之終也,雖賞其功,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,用之必亂邦,小人恃功而亂邦者,古有之矣。
” 朱熹曰:“師之終、順之極,論功行賞之時也。
坤為土,故有開國承家之象,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,但優以金帛可也,象所謂必亂邦,聖人之戒深矣。
” 又曰:“開國承家一句,是公共所得底,未分别君子、小人,小人勿用則是勿更用他,與之謀議經畫耳。
漢光武能用此義,自定天下之後一例論功行封,其所以用之在左右者,則鄧禹、耿弇、賈複數人,他不與焉。
” 丘富國曰:“初言師之出,上言師之還,至此則功成凱奏之時也,大君必有賞功之命,開國,功之大者也;承家,功之小者也。
象曰以正功者,言爵賞之命乃所以正諸将武功之等差也。
然兵行詭道,而販缯屠狗之人孰不願出奇以立功,而立功不必皆君子也,此又曰小人勿用,何邪?蓋以小人有功固當例以賞之,若使之參預國家之謀議,則挾功以逞,必生僭竊亂邦之禍,故于小人戒以勿用,而象曰必亂邦也,其意嚴矣。
” 臣按:人臣有功于國家,功之大者則分土以封之,次者則列爵以授之,與之以土田、錫之以爵位,因其功而予之賞,固不可分别之也,然于其中有德學才識者則付之以官守職任,使得以展其才而盡其用,若夫資禀庸下、局量褊淺與夫心術偏邪者,則使之奉朝請居閑散,有土地以世食其祿,有職名以世延其賞,非但不使之得以害吾之政,亦所以保全之使不失其祿也。
程傳謂賞之以金帛祿位,而《本義》則謂不使之得有爵土而但優以金帛,臣竊以為小人難養,而不令人知所以自反,彼見同功一體之人皆有爵土而己獨無焉,安能使其無怏怏之心哉?當如程氏言與之祿位,如朱氏言優以金帛,但俾食邑而不臨民,給祿而不莅職,如此,則得正功之典,而亦無亂邦之禍矣。
《離》: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
程頤曰:“九以陽居上,在《離》之終,剛明之極者也。
明則能照,剛則能斷,王者宜用如是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,而行其征伐,則有嘉美之功也。
”又曰:“去天下之惡,若盡究其漸染诖誤,則何可勝誅,所傷殘亦甚矣,故但當折取其魁首,所執獲者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也。
” 臣按:程傳以“有嘉”屬上句,朱子以“有嘉折首”為句,考《漢書》劉向上疏引此爻辭以明成湯之功,曰“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”,亦以“有嘉折首”為句,蓋嘉,善也、美也,人臣奉君命以出征,有殲厥渠魁之功,故有以嘉美之也。
蓋戰功莫大于獲其渠魁,其于首惡之渠魁既折而馘之,非徒取其脅從之醜類以備數塞責而已,其為功大矣,豈不可嘉尚之乎?蓋所折者所當折者也,何咎之有?彼不能折其首而徒取其類,則有非所殲而殲者矣,豈得無過咎哉?王用将以出征,而将能用王命以折寇之首以正邦,既有可嘉之功,必有嘉功之實,此王者于出征有功者所以有爵賞之報也欤。
《詩序》:《彤弓》,天子錫有功諸侯也。
其首章曰:彤弓(朱弓)召(弛貌)兮,受言藏之。
我有嘉賓,中心贶(與也)之。
鐘鼓既設,一朝飨(大飲賓曰飨)之。
朱熹曰:“此天子燕有功諸侯而錫以弓矢之樂歌也。
” 呂祖謙曰:“受言藏之,言其重也。
弓人所獻,藏之王府,以待有功,不敢輕與人也。
中心贶之,言其誠也,中心實欲贶之,非繇外也。
一朝飨之,言其速也,以王府寶藏之弓,一朝舉以畀人,未嘗有遲留顧惜意也。
後之視府藏為己私分,至有以武庫兵賜弄臣者(漢哀帝發武庫兵送董賢),則與受言藏之者異矣;賞賜非出于利誘則迫于事勢,至有朝賜鐵券而暮屠戮者,則與中心贶之者異矣;屯膏吝賞,功臣解體,至有印刓而不忍予者,則與一朝飨之者異矣。
” 臣按:古者諸侯有四夷之功,王賜之弓矢,又為歌《彤弓》之詩,以明報功宴樂。
先儒謂始而藏器以待有功之人則不敢輕,及其推誠以錫有功之人則不敢惜,王者于賞功之物,始而不知重其物則必有輕視之心而人亦亵之矣,終而不出于誠心又吝而不果則人雖得之亦不以為恩矣,故未有功之時則藏之也不敢輕,既有功之時則誠心與之而無所惜,王者賞功之大權當如是矣。
噫,一弓之微,古人猶重之如此,況先王之爵祿,天所以命有德者哉?其不可輕予無功之人也可知矣。
《周禮》:司勳(掌功賞之官)掌六卿賞地之法以等(差也)其功,王功曰勳(輔成王業),國功曰功(保全國家),民功曰庸(常也),事功曰勞(勤勞),治功曰力(強有力者),戰功曰多(多算)。
凡
象曰:“大君有命”,以正功也;“小人勿用”,必亂邦也。
程頤曰:“上,師之終也,功之成也。
大君以爵命賞有功也,開國封之為諸侯也,承家以為卿、大夫也,小人者雖有功不可用也,故戒使勿用。
師旅之興,成功非一道,不必皆君子也,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,賞之以金帛祿位可也,不可使有國家而為政也。
小人平時易緻驕盈,況挾其功乎?漢之英(英布)、彭(彭越)所以亡也,聖人之深慮遠戒也。
夫大君持恩賞之柄,以正軍旅之功,師之終也,雖賞其功,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,用之必亂邦,小人恃功而亂邦者,古有之矣。
” 朱熹曰:“師之終、順之極,論功行賞之時也。
坤為土,故有開國承家之象,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,但優以金帛可也,象所謂必亂邦,聖人之戒深矣。
” 又曰:“開國承家一句,是公共所得底,未分别君子、小人,小人勿用則是勿更用他,與之謀議經畫耳。
漢光武能用此義,自定天下之後一例論功行封,其所以用之在左右者,則鄧禹、耿弇、賈複數人,他不與焉。
” 丘富國曰:“初言師之出,上言師之還,至此則功成凱奏之時也,大君必有賞功之命,開國,功之大者也;承家,功之小者也。
象曰以正功者,言爵賞之命乃所以正諸将武功之等差也。
然兵行詭道,而販缯屠狗之人孰不願出奇以立功,而立功不必皆君子也,此又曰小人勿用,何邪?蓋以小人有功固當例以賞之,若使之參預國家之謀議,則挾功以逞,必生僭竊亂邦之禍,故于小人戒以勿用,而象曰必亂邦也,其意嚴矣。
” 臣按:人臣有功于國家,功之大者則分土以封之,次者則列爵以授之,與之以土田、錫之以爵位,因其功而予之賞,固不可分别之也,然于其中有德學才識者則付之以官守職任,使得以展其才而盡其用,若夫資禀庸下、局量褊淺與夫心術偏邪者,則使之奉朝請居閑散,有土地以世食其祿,有職名以世延其賞,非但不使之得以害吾之政,亦所以保全之使不失其祿也。
程傳謂賞之以金帛祿位,而《本義》則謂不使之得有爵土而但優以金帛,臣竊以為小人難養,而不令人知所以自反,彼見同功一體之人皆有爵土而己獨無焉,安能使其無怏怏之心哉?當如程氏言與之祿位,如朱氏言優以金帛,但俾食邑而不臨民,給祿而不莅職,如此,則得正功之典,而亦無亂邦之禍矣。
《離》: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
程頤曰:“九以陽居上,在《離》之終,剛明之極者也。
明則能照,剛則能斷,王者宜用如是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,而行其征伐,則有嘉美之功也。
”又曰:“去天下之惡,若盡究其漸染诖誤,則何可勝誅,所傷殘亦甚矣,故但當折取其魁首,所執獲者非其醜類則無殘暴之咎也。
” 臣按:程傳以“有嘉”屬上句,朱子以“有嘉折首”為句,考《漢書》劉向上疏引此爻辭以明成湯之功,曰“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”,亦以“有嘉折首”為句,蓋嘉,善也、美也,人臣奉君命以出征,有殲厥渠魁之功,故有以嘉美之也。
蓋戰功莫大于獲其渠魁,其于首惡之渠魁既折而馘之,非徒取其脅從之醜類以備數塞責而已,其為功大矣,豈不可嘉尚之乎?蓋所折者所當折者也,何咎之有?彼不能折其首而徒取其類,則有非所殲而殲者矣,豈得無過咎哉?王用将以出征,而将能用王命以折寇之首以正邦,既有可嘉之功,必有嘉功之實,此王者于出征有功者所以有爵賞之報也欤。
《詩序》:《彤弓》,天子錫有功諸侯也。
其首章曰:彤弓(朱弓)召(弛貌)兮,受言藏之。
我有嘉賓,中心贶(與也)之。
鐘鼓既設,一朝飨(大飲賓曰飨)之。
朱熹曰:“此天子燕有功諸侯而錫以弓矢之樂歌也。
” 呂祖謙曰:“受言藏之,言其重也。
弓人所獻,藏之王府,以待有功,不敢輕與人也。
中心贶之,言其誠也,中心實欲贶之,非繇外也。
一朝飨之,言其速也,以王府寶藏之弓,一朝舉以畀人,未嘗有遲留顧惜意也。
後之視府藏為己私分,至有以武庫兵賜弄臣者(漢哀帝發武庫兵送董賢),則與受言藏之者異矣;賞賜非出于利誘則迫于事勢,至有朝賜鐵券而暮屠戮者,則與中心贶之者異矣;屯膏吝賞,功臣解體,至有印刓而不忍予者,則與一朝飨之者異矣。
” 臣按:古者諸侯有四夷之功,王賜之弓矢,又為歌《彤弓》之詩,以明報功宴樂。
先儒謂始而藏器以待有功之人則不敢輕,及其推誠以錫有功之人則不敢惜,王者于賞功之物,始而不知重其物則必有輕視之心而人亦亵之矣,終而不出于誠心又吝而不果則人雖得之亦不以為恩矣,故未有功之時則藏之也不敢輕,既有功之時則誠心與之而無所惜,王者賞功之大權當如是矣。
噫,一弓之微,古人猶重之如此,況先王之爵祿,天所以命有德者哉?其不可輕予無功之人也可知矣。
《周禮》:司勳(掌功賞之官)掌六卿賞地之法以等(差也)其功,王功曰勳(輔成王業),國功曰功(保全國家),民功曰庸(常也),事功曰勞(勤勞),治功曰力(強有力者),戰功曰多(多算)。
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