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三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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哉?惟其絕之于微小,所以不使其延蔓滋長而至于大且著也(國初于南京設為四十八衛,每衛各有營,營兩際各為門,本衛官軍就居其中,遇有警急起集為易,又于五城各設兵馬司,設立弓手專以巡徼京城内外,即《周官》修闾氏之職也,又于各坊裡巷立為火鋪支更守夜,其與修闾氏所謂互谷追偦者無以異焉。
蓋衛有所定居,則呼召之軍易集,巡徼有攸司,則追偦之責有歸,祖宗思患豫防之意深矣。
惟今京師蓋襲勝國之舊,街坊裡巷參錯不齊而衛所散處,而士卒之名隸尺籍者聚散無常,甚者野處在數十裡之外,幸而承平無事,一旦不幸而有意外之變,出于倉猝之間,急欲有所召集,豈不難哉?臣愚欲于無事之先而豫為有事之備,請複祖宗南京舊制,雖然時異勢殊,當守成之後而為創始之謀誠未易也,無已請用祖宗之意,以為今日之備可乎。
夫南京之衛四十八,今京衛七十有餘,其衛署随處散置,中亦有未置署者,且其軍士雖系籍衛中食糧,至其操練以待調發則分在各營,必欲使每衛各為一處,聯比其居,決有不能者,今名籍在衛所、隊伍在将領而其所居之地方則各屬兵馬司也,今京城地大人衆,聚四海之人,雜五方之俗,承平日久,人煙衆盛,奸宄實繁,一城之大僅設五司,官僚十數員,兵卒百十輩,而京城内外不下百十萬人家,力有所不周,勢有所不及,臣請每城量地廣狹遠近,添設行兵馬司數處,每處添設副指揮一員居守其司署,相去以鼓相聞為限,司前用四木建鼓樓一所,添兵置鼓以支更,每更擊鼓而火鋪則擊柝以相應,由近及遠,不許雜亂,又于該轄地方除官民及匠外,凡像見操官軍在地方住者,不分賃寄及上班者,皆俾報名附冊,就于本坊見居軍官中推舉其管操者一員,官最高者或侯伯或都督、都指揮,無則把總指揮為衆信服者,奏聞以為地方總領,每季一造冊,冊成各為三,一留本司、一送兵部、一送總領官,每季行兵馬司率領本坊見居官軍起赴總領官私居參見,每年四見,此外不許擅自起倩。
舊例,每兵馬司歲委禦史一員督察,今既多立分司,宜随地方廣狹添差分管,遇有儆急,兵部下兵馬司行禦史督該司起集該方官軍,赴總領處聽用,如此,則倉卒事起有備無患,雖非祖宗設立軍營初制,然于其間處置得宜,運用有方,則亦其遺意之仿佛也。
又京城内外自來街坊因襲前代舊名,俚俗不雅,混亂無别,宜令各該禦史督同兵馬司官分界畫圖,别立新名,每處立一大鋪,分統小鋪,每小鋪設更夫六名,每夜自二更一點起守至四更三點止,其初更及五更不禁人行,每更二人,一守一巡,其大鋪更夫倍之,大鋪之立,必在本巷内出大街口邊,對立木橦二,四尺以下,懸鐵索三以截斷行路,二更一點以後即橫糸互以絕往來,至四更三點方開,其他小巷口可通大街處俱為栅門,一更三點即鎖斷,五更一點方開,各行司為印烙牌數十面,遇有公事及人家水火、昏喪緊急等事,許先赴行司告領牌面,遇夜照放,無牌而闌出及擅開者坐以罪。
每大鋪置大銅鑼一面,小鋪各置某小者一面,遇有盜竊即聲鑼相應,其城中大街及城下皆不必立鋪,其大街中及城下居者俱分守各巷口大鋪,大約京城直南北大街不過數處,假如崇文門自門至四樓為一節,又自此抵城下為一節,每節夜撥馬軍十五名,每夜止巡二更、三更、四更,更輪五騎往來巡邏,其餘仿此,其九門城垣之下以城為限,每城撥軍之數亦如之,其巡邏之軍,五軍大營每日于見操官軍内輪差。
如此,則人家有盜賊之警而更鋪得以闌拒,而賊不得以出入,國家有倉猝之變而軍士易于召集,而賊不得以縱橫,此雖瑣末之事,而所關系實大,為國遠慮者可不加之意乎。
臣因是而又有一見焉,昔者周幽王舉火以戲諸侯,則是三代之時不獨邊境置立烽火,而宮禁之中亦有之也,今國家運氣隆盛,德澤深厚,所謂億萬年盤石之宗泰山而四維之者也,萬無意外之事,然杞人憂天,天豈有墜理而杞人憂之,憂之誠愚也,然不失為愛天之深,臣愚請于皇城中豫蓄二高竿,猝有不測之事,即于瓊島上立之,懸紅燈為号,其事緩急以燈多少為符,預以遍告諸總戎大臣,俾知其故,又于九門上各立高竿以懸紅燈,定多少之數以示緩急之别,遍告諸軍以為進止分散之令。
如此,則不煩三令五申而六軍萬姓可不言而谕、不召而至矣,此亦愚者之一慮)。
《論語》:季康子患盜,問于孔子,孔子對曰:“苟子之不欲,雖賞之不竊。
” 朱熹曰:“言子不貪欲,則雖賞民使之為盜,民亦知恥而不竊。
” 季康子問政于孔子,曰:“如殺無道以就有道,何如?”孔子對曰:“子為政,焉用殺?子欲善而民善矣。
君子之德風,小人之德草。
” 朱熹曰:“為政者民所視效,何以殺為?欲善則民善矣。
”尹焞曰:“殺之為言,豈為人上之語哉?以身教者從,以言教者訟,而況于殺乎?” 臣按:宋範祖禹上疏于其君,首引魯《論》此二章孔子答季康子之問之語,而繼之曰:“臣始讀此二章書,蓋嘗疑之,以為聖人之言主于教化而已,行之未必有近效也,及觀唐太宗初即位,與群臣論止盜,或請重法以禁之,太宗哂之,曰:‘民之所以為盜者,由賦役繁,去奢省費,輕徭薄賦,選用廉吏,使民衣食有餘,則自不為盜,安用重法邪?’自是數年之後,海内升平,路不拾遺,外戶不閉,商旅野宿焉。
觀太宗之政如此,乃始知聖人之言不欺,後世行之必有效也。
夫以區區之魯國,季康子為相,孔子猶勸之以不欲所以止盜,況天子之為天下乎?伏見熙甯臣僚有奏請别立盜賊重法者,自行法以來二十餘年,不聞盜賊衰止,但聞其愈多耳。
古者開衣食之源,立教化之官,先之以節儉,示之以純樸,有邪僻之民然後齊之以刑,豈有不治其本專禁其末哉?”祖禹所謂本者,開衣食之源、立教化之官,先之以節儉、示之以純樸是已,然先以節儉、示以純樸,非無欲而欲善者不能也,人君本節儉純樸以為治,則民之衣食足矣,而又得人以教化之,則民皆化于善,而仰事俯育之皆足,放僻邪侈自不為矣。
子曰:“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,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。
” 蘇轍曰:“古之聖人止亂以義,止盜以義,使天下之人皆知父子君臣之義而誰與為亂哉?昔者唐室之衰,燕趙之人,八十年之間百戰以奉賊臣,竭力緻死、不顧敗亡以抗天子之兵,而以為忠臣義士之所當然,當此之時,燕趙士唯無義也,故舉其忠誠專一之心而用之天下之至逆,以拒天下之至順,而不知其非也。
孟子曰‘無恒
蓋衛有所定居,則呼召之軍易集,巡徼有攸司,則追偦之責有歸,祖宗思患豫防之意深矣。
惟今京師蓋襲勝國之舊,街坊裡巷參錯不齊而衛所散處,而士卒之名隸尺籍者聚散無常,甚者野處在數十裡之外,幸而承平無事,一旦不幸而有意外之變,出于倉猝之間,急欲有所召集,豈不難哉?臣愚欲于無事之先而豫為有事之備,請複祖宗南京舊制,雖然時異勢殊,當守成之後而為創始之謀誠未易也,無已請用祖宗之意,以為今日之備可乎。
夫南京之衛四十八,今京衛七十有餘,其衛署随處散置,中亦有未置署者,且其軍士雖系籍衛中食糧,至其操練以待調發則分在各營,必欲使每衛各為一處,聯比其居,決有不能者,今名籍在衛所、隊伍在将領而其所居之地方則各屬兵馬司也,今京城地大人衆,聚四海之人,雜五方之俗,承平日久,人煙衆盛,奸宄實繁,一城之大僅設五司,官僚十數員,兵卒百十輩,而京城内外不下百十萬人家,力有所不周,勢有所不及,臣請每城量地廣狹遠近,添設行兵馬司數處,每處添設副指揮一員居守其司署,相去以鼓相聞為限,司前用四木建鼓樓一所,添兵置鼓以支更,每更擊鼓而火鋪則擊柝以相應,由近及遠,不許雜亂,又于該轄地方除官民及匠外,凡像見操官軍在地方住者,不分賃寄及上班者,皆俾報名附冊,就于本坊見居軍官中推舉其管操者一員,官最高者或侯伯或都督、都指揮,無則把總指揮為衆信服者,奏聞以為地方總領,每季一造冊,冊成各為三,一留本司、一送兵部、一送總領官,每季行兵馬司率領本坊見居官軍起赴總領官私居參見,每年四見,此外不許擅自起倩。
舊例,每兵馬司歲委禦史一員督察,今既多立分司,宜随地方廣狹添差分管,遇有儆急,兵部下兵馬司行禦史督該司起集該方官軍,赴總領處聽用,如此,則倉卒事起有備無患,雖非祖宗設立軍營初制,然于其間處置得宜,運用有方,則亦其遺意之仿佛也。
又京城内外自來街坊因襲前代舊名,俚俗不雅,混亂無别,宜令各該禦史督同兵馬司官分界畫圖,别立新名,每處立一大鋪,分統小鋪,每小鋪設更夫六名,每夜自二更一點起守至四更三點止,其初更及五更不禁人行,每更二人,一守一巡,其大鋪更夫倍之,大鋪之立,必在本巷内出大街口邊,對立木橦二,四尺以下,懸鐵索三以截斷行路,二更一點以後即橫糸互以絕往來,至四更三點方開,其他小巷口可通大街處俱為栅門,一更三點即鎖斷,五更一點方開,各行司為印烙牌數十面,遇有公事及人家水火、昏喪緊急等事,許先赴行司告領牌面,遇夜照放,無牌而闌出及擅開者坐以罪。
每大鋪置大銅鑼一面,小鋪各置某小者一面,遇有盜竊即聲鑼相應,其城中大街及城下皆不必立鋪,其大街中及城下居者俱分守各巷口大鋪,大約京城直南北大街不過數處,假如崇文門自門至四樓為一節,又自此抵城下為一節,每節夜撥馬軍十五名,每夜止巡二更、三更、四更,更輪五騎往來巡邏,其餘仿此,其九門城垣之下以城為限,每城撥軍之數亦如之,其巡邏之軍,五軍大營每日于見操官軍内輪差。
如此,則人家有盜賊之警而更鋪得以闌拒,而賊不得以出入,國家有倉猝之變而軍士易于召集,而賊不得以縱橫,此雖瑣末之事,而所關系實大,為國遠慮者可不加之意乎。
臣因是而又有一見焉,昔者周幽王舉火以戲諸侯,則是三代之時不獨邊境置立烽火,而宮禁之中亦有之也,今國家運氣隆盛,德澤深厚,所謂億萬年盤石之宗泰山而四維之者也,萬無意外之事,然杞人憂天,天豈有墜理而杞人憂之,憂之誠愚也,然不失為愛天之深,臣愚請于皇城中豫蓄二高竿,猝有不測之事,即于瓊島上立之,懸紅燈為号,其事緩急以燈多少為符,預以遍告諸總戎大臣,俾知其故,又于九門上各立高竿以懸紅燈,定多少之數以示緩急之别,遍告諸軍以為進止分散之令。
如此,則不煩三令五申而六軍萬姓可不言而谕、不召而至矣,此亦愚者之一慮)。
《論語》:季康子患盜,問于孔子,孔子對曰:“苟子之不欲,雖賞之不竊。
” 朱熹曰:“言子不貪欲,則雖賞民使之為盜,民亦知恥而不竊。
” 季康子問政于孔子,曰:“如殺無道以就有道,何如?”孔子對曰:“子為政,焉用殺?子欲善而民善矣。
君子之德風,小人之德草。
” 朱熹曰:“為政者民所視效,何以殺為?欲善則民善矣。
”尹焞曰:“殺之為言,豈為人上之語哉?以身教者從,以言教者訟,而況于殺乎?” 臣按:宋範祖禹上疏于其君,首引魯《論》此二章孔子答季康子之問之語,而繼之曰:“臣始讀此二章書,蓋嘗疑之,以為聖人之言主于教化而已,行之未必有近效也,及觀唐太宗初即位,與群臣論止盜,或請重法以禁之,太宗哂之,曰:‘民之所以為盜者,由賦役繁,去奢省費,輕徭薄賦,選用廉吏,使民衣食有餘,則自不為盜,安用重法邪?’自是數年之後,海内升平,路不拾遺,外戶不閉,商旅野宿焉。
觀太宗之政如此,乃始知聖人之言不欺,後世行之必有效也。
夫以區區之魯國,季康子為相,孔子猶勸之以不欲所以止盜,況天子之為天下乎?伏見熙甯臣僚有奏請别立盜賊重法者,自行法以來二十餘年,不聞盜賊衰止,但聞其愈多耳。
古者開衣食之源,立教化之官,先之以節儉,示之以純樸,有邪僻之民然後齊之以刑,豈有不治其本專禁其末哉?”祖禹所謂本者,開衣食之源、立教化之官,先之以節儉、示之以純樸是已,然先以節儉、示以純樸,非無欲而欲善者不能也,人君本節儉純樸以為治,則民之衣食足矣,而又得人以教化之,則民皆化于善,而仰事俯育之皆足,放僻邪侈自不為矣。
子曰:“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,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。
” 蘇轍曰:“古之聖人止亂以義,止盜以義,使天下之人皆知父子君臣之義而誰與為亂哉?昔者唐室之衰,燕趙之人,八十年之間百戰以奉賊臣,竭力緻死、不顧敗亡以抗天子之兵,而以為忠臣義士之所當然,當此之時,燕趙士唯無義也,故舉其忠誠專一之心而用之天下之至逆,以拒天下之至順,而不知其非也。
孟子曰‘無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