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三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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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以勝騎,而騎不足以勝車,請以車制頒于京東西路,使制造而教習之。

    ”因繪圖進呈,其法用統制官張行中所創兩竿雙輪,上載弓弩,又設皮籬以捍矢石,下設鐵裙以衛人足,長兵禦人,短兵禦馬,傍施鐵索,行則步以為陳,止則聯以為營,每車用卒二十有五人,四人推竿以運車,一人登車以發矢,餘執軍器夾車之兩傍,每軍二千五百人,以五之一為辎重及衛兵,餘當車八十乘,即布方陳,則四面各二十乘而辎重處其中,諸将皆以為可用。

     臣按:李綱建此議蓋在金人侵汴之時也,所謂京東西路在今山東、河南、湖北之境,蓋此等兵車止可用于平原曠野,而邊塞之間、險阻之地恐未必皆宜。

     魏勝創為如意戰車,上為獸面木牌,大槍數十,垂氈幕軟牌,每車用二人推毂,可蔽五十人,行則載辎重器甲,止則為營,挂搭如城壘,人馬不能近,遇敵又可以禦箭镞,列陳則如意車在外,以旗蔽障,弩車當陳門,其上置床子弩,矢大如斫,一矢能射數人,發三矢可數百步,炮車在陳中,施火石,炮亦二百步,兩陳相近則陳間發弓弩箭炮,近陳門則刀斧槍手突出,交陳則出騎兵兩向掩擊,拔陳追襲,少卻入陳間稍憩,進退俱利,伺便出擊,慮有拒遏,預為解脫計。

     臣按:兵車乃古者常戰之具,閉門造車,出門合轍,彼此同一其制焉。

    後世則人自為之制,随其時勢用其智巧而創為之,不拘拘于古法,然善用之者則亦可以取勝。

    魏勝所制之車,其制今不可考,然大率有三,曰如意戰車、曰弩車、曰炮車,今不必盡如其制,誠能推求其故而以意消息之合三者以為一,制為人推之車,數人之力可将者,樹牌垂氈、列槍駕炮,每兩必須蔽數十人,略如勝所制者,每邊城制三五百兩,歲遇農作之時運置田所障蔽,官軍俾得耕獲,戰以為陳,居以為營,收獲以為載,不為無益。

    (以上車法) 《通典》:黃帝制陳法。

     李靖曰:“黃帝始立丘井之法,因以制兵。

    故井分四道,八家處之,其形井字,開方九焉,五為陳法,四為間地,此所謂數起于五也。

    虛其中,大将居之,環其四面,諸部連繞,此所謂終于八也。

    及乎變化制敵,紛紛纭纭,鬥亂而法不亂,渾渾沌沌,形圓而勢不散,所謂散而成八,複而為一也。

    ” 獨孤及曰:“黃帝受命之始,順殺氣以作兵法,文昌以命将,握機制勝,作為陳圖。

    夫八宮之位正則數不愆神不忒,故八其陳所以定位也,衡抗于外,軸布于内,風雲附其四維,所以備物也,虎張翼以進,蛇向敵而蟠,飛龍翔鳥,上下其勢以緻用也,至若疑兵以固其餘地,遊車以按其後,列弛張則一廣失,舉掎角則四奇皆出。

    ” 臣按:陳法說者謂其為黃帝所作,亦猶世人謂醫書出于軒岐,雖未必然,而曆代名醫用之以已疾而取效也多矣,八陳之作未必是黃帝所作,然後世之善用兵者如諸葛亮、李靖之徒皆本之以立戰陳,或建之為圖,或筆之于書,可考也。

    大凡天下事必有定法,法不定而能成事者未之有也,朱熹曰:“陳者定也,八陳圖中有奇正,前面雖未整,猝然遇敵,次列便已成正軍矣。

    ”蔡元定曰:“譬如一十分雄壯之人與一四五分力人厮打,雄壯人隻有力而四五分人卻識相打法,對副雄壯之人更不費力,隻指點将去,可見八陳之法有以寡敵衆之理。

    ”觀朱、蔡二子之言,則陳法與争戰不為無益矣,故載之。

     《夏官》:中春教振旅,司馬以旗緻民(立旗期民于其下),平列陳如戰之陳。

    中夏教茇舍,如振旅之陳。

    中秋教治安,如振旅之陳。

     臣按:司馬中春教振旅如戰之陳,蓋必國之所用以戰者,其布列方位、彌縫偏伍、分合坐作、進退疾徐皆有一定之号令方法,故于仲春之日教民以振旅,其所演習者一皆如臨戰對敵之時也,故曰如戰之陳。

    至于夏之茇舍、秋之治兵,又一皆如春之振旅焉。

    是故今日之所以教也者即前日之所已用也者,教之于閑暇者此法也,用之于臨敵者亦此法也。

     《曲禮》:前有水則載(音戴)青旌,前有塵埃則載鳴鸢(鸱屬),前有車騎則載飛鴻,前有士師則載虎皮,前有摯獸則載貔貅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戴,謂舉于旌首以警衆也。

    禮,君行師從,前驅舉此則士衆知,所有、所舉各以其類象。

    ” 孔穎達曰:“王行宜警備,善惡必先知之,又軍陳卒伍行則并銜枚,無喧聲,若有非常不能傳道,且人衆廣遠,難可周遍,故前有變異則舉類示之,左傳曰‘前茅慮無’是也。

    青旌,謂畫為青雀于旌上,舉示之,軍士望見則知前值水也。

    鸢鳴則風生,風生則塵埃,起故前有塵埃則畫鸱于旌首而戴之,不言旌從可知也。

    雁行列與軍騎相似,故前有車騎則畫鴻于旌首而戴之。

    虎威猛,兵衆之象,若前有兵衆則舉虎皮于竿首。

    摯獸,猛而能摯,謂虎狼之屬,貔貅是一獸,亦有威猛,若前有猛獸則舉此貔貅,皆欲使衆見以為防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史,宋曹翰遣五駿騎為斥候,授以五色旗,人執其一,前有林木則舉青旗,煙火舉赤旗,虜寇舉白旗,陂澤舉黑旗,丘陵舉黃旗,雖不拘拘于古而得古人前茅慮無之意,且簡以易知,行軍者不可不知也。

     行,前朱雀而後玄武,左青龍而右白虎,招搖在上,急繕其怒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以四獸為軍隊,象天也。

    招搖星,在北鬥杓端主指者。

    急猶堅也,繕讀曰勁。

    又畫招搖星于旌旗上,以堅勁軍中之威怒。

    ” 孔穎達曰:“此明軍行象天而作陳法也。

    朱雀、玄武、青龍、白虎,四方宿名也。

    招搖,北鬥第七星也。

    北鬥居四方宿之中,以鬥末從十二月建而指之,則四方之宿不差。

    軍行法之既張四獸于四方,而摽招搖于中,上以指正四方,故軍旅士卒起居舉動堅勁奮怒,象天之行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先儒謂軍之耳目在旗鼓,故以朱、玄、青、白以别其方色,所以用衆也。

    先王之征伐非私怒也,緻天讨而已,故随四方之色繪四方之宿,而各寓以其所象,而摽北鬥于其中,以見奉天緻讨之義。

     進退有度,左右有局,各司其局。

    鄭玄曰:“度謂伐與步數。

    局,步分也。

    ” 孔穎達曰:“左右有局者,軍中在左在右各有部分,不相濫也。

    各司其局者,軍行須監領,各有所司部分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進退有度,左右有局,各司其局,凡行軍之法皆不外乎此,無度無局則不成軍矣。

     《左傳》:桓公五年,王(周恒王)以諸侯伐鄭,鄭伯禦之,曼伯為右拒,祭仲足為左拒,原繁、高渠彌以中軍,奉公為魚麗之陳,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

     杜預曰:“《司馬法》車戰二十五乘為偏,以車居前,以伍次之,承偏之隙而彌縫其阙漏也,五人為伍,此蓋魚麗陳法。

    ” 李靖曰:“按《春秋》,魚麗陳先偏後伍,此則車徒無騎,謂之左右拒,言拒禦而已,非取出奇勝也;晉荀吳伐狄,舍車為行,此則騎多為便,唯務奇勝,非拒禦而已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杜氏所謂車戰二十五乘為偏,《司馬穰苴兵法》之文也;五人為伍,《周禮》司馬之文也,戰陳之法見于經傳者始此。

     桓公八年,楚子伐随,随侯禦之,望楚師,季梁曰:“楚人上左,君必左,無與王遇,且攻其右。

    右無良焉,必敗,偏敗衆乃攜矣。

    ”少師曰:“不當王非敵也。

    ”弗從,戰于速杞,随師敗績。

     蘇洵曰:“管仲謂攻堅則瑕者堅,攻瑕則堅者瑕。

    嗚呼,不從其瑕而攻之,天下皆強敵也。

    範蠡曰‘凡陳之道,益左以為牡,設右以為牝’,春秋時楚伐随,季梁教随侯攻其右無攻其左,以左乃楚王之所在,強兵在焉,蓋一陳之間必有牝牡左右,要當以吾強攻其弱爾。

    ” 唐太宗曰:“吾自興兵習觀行陳形勢,每戰視敵強其左,吾亦強吾左,弱其右,吾亦弱吾右,使弱常遇強、強常遇弱,敵犯吾弱,追奔不過數十百步,吾擊敵弱,常突出自背反攻之,以是必勝。

    後之庸将既不能處其強弱以敗,而又曰‘吾兵有老弱雜其間,非舉軍精銳,以故不能勝’,不知老弱之兵,兵家固亦不可無,無之是無以耗敵之強兵而全吾之銳鋒,敗可俟矣。

    故智者輕棄吾弱而使敵輕用其強,忘其小喪而志于大得,夫固要其終而已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強弱兵家之常勢,勝敗兵家之常事,惟在要其終而已矣。

     宣公十有二年,蒍敖為宰,擇楚國之令典,軍行右轅(在軍之右者挾轅為戰備),左追蓐(在左者追求草蓐為宿備),前茅慮無(茅,明也,在前者明為思慮其所無之事),中權(中軍制權)後勁(後以勁兵為殿),百官象物而動(象其物類無妄動也),軍政不戒而備。

     杜預曰:“在軍之右者挾轅為戰備,在左者追求草蓐為宿備,蓋楚陳以轅為主也。

    慮無,如今軍人前有斥候伏,皆持以绛及白為幡,備慮有無也。

    ” 孔穎達曰:“茅,明也。

    在前者明其為思慮所無之事,恐卒有非常,當預告軍中兵衆,使知而為之備也。

    ”莊公四年,楚武王荊屍,授師子焉以伐随。

     杜預曰:“屍,陳也;荊亦楚也,更為楚陳兵之法。

    子,戟也,楚始于此參用戟為陳。

    ” 臣按:随武子所謂荊屍而舉,則是荊屍之法創于莊公,至宣公時又舉行之也。

    夫楚子以諸侯之國處荊蠻之地,其行師有紀律如此,士會所以謂之能用兵而不可敵也,況有天下之大,奉天讨以行天誅,孰能禦之哉? 昭公二十一年,公子城以晉師至救宋,與華氏戰于赭丘(宋地),鄭翩願為鹳,其禦願為鵝。

    杜預曰:“鄭翩,華氏黨。

    鹳、鵝皆陳名。

    ” 臣按:荊屍,楚之陳名;魚麗,鄭之陳名;鹳鵝,即物以為名,其布置之形狀殆或類之與。

     以上論戰陳之法(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