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三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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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将帥之任(中)
《左傳》:襄公三年,晉侯(悼也)之弟揚幹亂行(亂行陳之次)于曲梁(晉地),魏绛戮其仆,公必殺魏绛。
魏绛至,授仆人書,公讀其書曰:“日君乏使,使臣斯司馬(使臣為此司馬之官)。
臣聞師衆以順為武,軍事有死無犯為敬,君合(會盟)諸侯,臣敢不敬?君師不武,執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
臣懼其死以及揚幹,無所逃罪,不能緻訓,至于用钺。
臣之罪重,敢有不從以怒君心?請歸死于司寇。
”公跣而出,曰:“寡人之言親愛也,吾子之讨軍禮也,寡人有弟弗能教訓,使幹大命,寡人之過也。
” 臣按:此見魏绛能執法以肅軍禮,而晉悼能容臣之執法以佐邦治。
漢高祖嘗從容與韓信言諸将能将兵多少,上問曰:“如我能将幾何?”信曰:“陛下不過能将十萬。
”上曰:“于君何如?”曰:“臣多多而益善耳。
”上笑曰:“多多益善,何為為我禽?”信曰:“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,此乃信之所以為陛下禽也。
” 臣按:将兵者一夫之能,将将者萬乘之智,君之于将猶将之于兵也,人君必能将将,然後将效其力,将必能将兵然後兵盡其技,将能将兵而君又能将其将,則任用得人而所向無不成功矣。
苟為不然,君之于将也,惟因其職而用之而無駕馭之方,是之為遣将而非所以将将也;将之于兵也,惟以其勢而驅之而無節制之法,是之謂出兵而非所所以将兵也。
駕馭之道奈何?杜甫詩曰“君王自神武,駕馭必英雄”,高祖之馭韓信可謂駕馭英雄矣,然非高祖之寬仁大度,性明達而好謀能聽,知人善任使,則亦不能以駕馭之也。
較之《易》所謂“神武不殺”,雖不及,然亦無庶幾乎。
光武征河北,祭遵為軍市令,舍中兒犯法,遵格殺之,光武怒,命收遵,主簿陳副谏曰:“遵奉法不避,是教令所行也。
”光武乃贳之以為刺奸将軍,謂諸将曰:“當備祭遵,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,必不私諸卿也。
” 賈複與五校戰于真定,大破之,複創甚,光武大驚曰:“我所以不命賈複别将者,為其輕敵也,果然失吾名将。
聞其婦有孕,生女耶我子娶之,生男邪我女嫁之,不令其憂妻子也。
”複病尋愈,相見甚歡。
臣按:昔人謂光武善将将,關輔之役不取諸将之健鬥而獨遣馮異,荊州之事以吳漢之不習舟師而獨任岑彭,皆素知其才略而明于授任,而又能感之以恩、假之以權、結之以心。
觀賈複病傷而恤其妻子,祭遵殺舍中兒而戒饬諸将,及賈複之于寇恂有部将誅戮之恥,則又為之緻禮極歡以消其怒,曰“天下未定,兩虎安得私鬥?今日朕分之”,遂戮力同心以濟天下之難,其禦将亦多術矣。
光武時,馮異專制關中,後人有章言其威權至重,帝以章示異,異惶懼上書謝罪,诏報曰:“将軍之于國家,義為君臣,恩猶父子,何嫌何疑而有懼意?” 臣按:人君之于臣最不可用智數,而于武将尤不可,蓋君臣上下當以誠心相感,苟有一毫疑貳之心而懷機蓄智以相待,則君臣有不終者矣。
光武于馮異,可以為萬世人君推誠待下之法。
唐德宗時,以朱亂幸奉天,見其反迹漸露,李懷光以千裡赴難不得朝,頗恚恨,屯兵不出戰,德宗遣李晟、李建徽、楊惠元三節度與之聯屯,晟懼為所并,乃移屯,陸贽上狀言:“太上消慝于未萌,其次救失于始兆,況乎事情已露、禍難垂成,委而不謀,何以甯亂?今因李晟願行,便遣合軍同往,托言晟兵素少,慮為賊所邀,借此兩軍疊為掎角,仍先谕旨密使促裝,诏書至營即日進路,懷光意雖不欲然亦計無所施,是謂先人有奪人之心,疾雷不及掩耳者也。
夫制軍禦将,所貴見情,離合疾徐各有宜适,當離者合之則召亂,當合者離之則寡功,當疾而徐則失機,當徐而疾則漏策,得其要、契其時,然後舉無敗謀,措無危勢。
” 臣按:當是時李晟既徙屯東渭橋,後數日李懷光果并李建徽、楊惠元兵,惠元死之,贽之料敵可謂明矣。
然贽所言非但可以施之于當時,其所以制軍馭将之策、離合疾徐之勢,所謂得其要、契其時者,百世之下皆所當知者也。
陸贽言于德宗曰:“克敵之要在乎将得其人,馭将之方在乎操得其柄,将非其人者兵雖衆不足恃,操失其柄者将雖才不為用,兵不足恃與無兵同,将不為用與無将同,将不能使兵、國不能馭将,非止費财養寇之弊,亦有不戢自焚之災,自昔禍亂之興何嘗不由于此。
” 臣按:自古立國者必文武并用、将相兼任,然言相臣者不言馭,而馭之為言乃獨加之将兵之武臣,蓋将之為将以武用為事,以強毅為任,非人君有以駕馭之不能得其用也。
雖然,此特霸主馭臣之術耳,豈仁君待純臣之道哉?夫古之所謂将臣者,非求之于文臣之外,用之以總庶政則謂之相,用之以統軍旅則謂之将,人君待之當如一,誠心以信之,直道以臨之,任之雲耳,何名為馭哉? 贽又曰:“遇敵而所守不固,陳謀而其效靡成,将帥則以資糧不足為詞,有司複以供給無阙為解,既相執證,理合辯明,朝廷每為含糊,未嘗躬究曲直,措理者吞聲而靡所,誣善者罔上而不慚,馭将若斯,可謂課責虧度矣。
課責虧度,措置乖方,将不得竭其才,卒不得盡其力,屯集雖衆,戰陳莫前,虜每越境,橫行若涉無人之地,遞相推倚,無敢誰何,虛張賊勢,上聞則曰兵少不敵,朝廷莫之省察,惟務征發益師,
魏绛至,授仆人書,公讀其書曰:“日君乏使,使臣斯司馬(使臣為此司馬之官)。
臣聞師衆以順為武,軍事有死無犯為敬,君合(會盟)諸侯,臣敢不敬?君師不武,執事不敬,罪莫大焉。
臣懼其死以及揚幹,無所逃罪,不能緻訓,至于用钺。
臣之罪重,敢有不從以怒君心?請歸死于司寇。
”公跣而出,曰:“寡人之言親愛也,吾子之讨軍禮也,寡人有弟弗能教訓,使幹大命,寡人之過也。
” 臣按:此見魏绛能執法以肅軍禮,而晉悼能容臣之執法以佐邦治。
漢高祖嘗從容與韓信言諸将能将兵多少,上問曰:“如我能将幾何?”信曰:“陛下不過能将十萬。
”上曰:“于君何如?”曰:“臣多多而益善耳。
”上笑曰:“多多益善,何為為我禽?”信曰:“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,此乃信之所以為陛下禽也。
” 臣按:将兵者一夫之能,将将者萬乘之智,君之于将猶将之于兵也,人君必能将将,然後将效其力,将必能将兵然後兵盡其技,将能将兵而君又能将其将,則任用得人而所向無不成功矣。
苟為不然,君之于将也,惟因其職而用之而無駕馭之方,是之為遣将而非所以将将也;将之于兵也,惟以其勢而驅之而無節制之法,是之謂出兵而非所所以将兵也。
駕馭之道奈何?杜甫詩曰“君王自神武,駕馭必英雄”,高祖之馭韓信可謂駕馭英雄矣,然非高祖之寬仁大度,性明達而好謀能聽,知人善任使,則亦不能以駕馭之也。
較之《易》所謂“神武不殺”,雖不及,然亦無庶幾乎。
光武征河北,祭遵為軍市令,舍中兒犯法,遵格殺之,光武怒,命收遵,主簿陳副谏曰:“遵奉法不避,是教令所行也。
”光武乃贳之以為刺奸将軍,謂諸将曰:“當備祭遵,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,必不私諸卿也。
” 賈複與五校戰于真定,大破之,複創甚,光武大驚曰:“我所以不命賈複别将者,為其輕敵也,果然失吾名将。
聞其婦有孕,生女耶我子娶之,生男邪我女嫁之,不令其憂妻子也。
”複病尋愈,相見甚歡。
臣按:昔人謂光武善将将,關輔之役不取諸将之健鬥而獨遣馮異,荊州之事以吳漢之不習舟師而獨任岑彭,皆素知其才略而明于授任,而又能感之以恩、假之以權、結之以心。
觀賈複病傷而恤其妻子,祭遵殺舍中兒而戒饬諸将,及賈複之于寇恂有部将誅戮之恥,則又為之緻禮極歡以消其怒,曰“天下未定,兩虎安得私鬥?今日朕分之”,遂戮力同心以濟天下之難,其禦将亦多術矣。
光武時,馮異專制關中,後人有章言其威權至重,帝以章示異,異惶懼上書謝罪,诏報曰:“将軍之于國家,義為君臣,恩猶父子,何嫌何疑而有懼意?” 臣按:人君之于臣最不可用智數,而于武将尤不可,蓋君臣上下當以誠心相感,苟有一毫疑貳之心而懷機蓄智以相待,則君臣有不終者矣。
光武于馮異,可以為萬世人君推誠待下之法。
唐德宗時,以朱亂幸奉天,見其反迹漸露,李懷光以千裡赴難不得朝,頗恚恨,屯兵不出戰,德宗遣李晟、李建徽、楊惠元三節度與之聯屯,晟懼為所并,乃移屯,陸贽上狀言:“太上消慝于未萌,其次救失于始兆,況乎事情已露、禍難垂成,委而不謀,何以甯亂?今因李晟願行,便遣合軍同往,托言晟兵素少,慮為賊所邀,借此兩軍疊為掎角,仍先谕旨密使促裝,诏書至營即日進路,懷光意雖不欲然亦計無所施,是謂先人有奪人之心,疾雷不及掩耳者也。
夫制軍禦将,所貴見情,離合疾徐各有宜适,當離者合之則召亂,當合者離之則寡功,當疾而徐則失機,當徐而疾則漏策,得其要、契其時,然後舉無敗謀,措無危勢。
” 臣按:當是時李晟既徙屯東渭橋,後數日李懷光果并李建徽、楊惠元兵,惠元死之,贽之料敵可謂明矣。
然贽所言非但可以施之于當時,其所以制軍馭将之策、離合疾徐之勢,所謂得其要、契其時者,百世之下皆所當知者也。
陸贽言于德宗曰:“克敵之要在乎将得其人,馭将之方在乎操得其柄,将非其人者兵雖衆不足恃,操失其柄者将雖才不為用,兵不足恃與無兵同,将不為用與無将同,将不能使兵、國不能馭将,非止費财養寇之弊,亦有不戢自焚之災,自昔禍亂之興何嘗不由于此。
” 臣按:自古立國者必文武并用、将相兼任,然言相臣者不言馭,而馭之為言乃獨加之将兵之武臣,蓋将之為将以武用為事,以強毅為任,非人君有以駕馭之不能得其用也。
雖然,此特霸主馭臣之術耳,豈仁君待純臣之道哉?夫古之所謂将臣者,非求之于文臣之外,用之以總庶政則謂之相,用之以統軍旅則謂之将,人君待之當如一,誠心以信之,直道以臨之,任之雲耳,何名為馭哉? 贽又曰:“遇敵而所守不固,陳謀而其效靡成,将帥則以資糧不足為詞,有司複以供給無阙為解,既相執證,理合辯明,朝廷每為含糊,未嘗躬究曲直,措理者吞聲而靡所,誣善者罔上而不慚,馭将若斯,可謂課責虧度矣。
課責虧度,措置乖方,将不得竭其才,卒不得盡其力,屯集雖衆,戰陳莫前,虜每越境,橫行若涉無人之地,遞相推倚,無敢誰何,虛張賊勢,上聞則曰兵少不敵,朝廷莫之省察,惟務征發益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