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二八

關燈
▲將帥之任(上之上) 《易師》之辭曰:師,貞,丈人吉,無咎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師之道以正為本,興師動眾以毒天下而不以正,民弗從也,強驅之耳。

    故師以貞為主,其動雖正也,帥之者必丈人則吉而無咎也。

    丈人者,尊嚴之稱,帥師總眾,非眾所尊信畏服,則安能得人心之從?故司馬穰苴擢自微賤,授之以眾,乃以眾心未服請莊賈為將也。

    所謂丈人不必素居崇貴,但其才謀德業眾所畏服則是也,如穰苴既誅莊賈則眾心畏服,乃丈人矣。

    又如淮陰侯起於微賤,遂為大將,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《師》卦惟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,為將之象;上下五陰,順而從之,為眾之象;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,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,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,故其卦之名曰師。

    丈人,長老之稱。

    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,乃得吉而無咎。

    ” 呂祖謙曰:“丈人者老成持重諳練之人,如趙充國之比是也。

    二以一陽為卦之主,猶將帥也。

    二雖剛中必待五之應,猶將帥雖賢必待君為之應,然後能成功也。

    苟五不應,《師》變為《坎》矣,將帥臨敵而上無君之應,豈非天下之至險乎?” 臣按:先儒謂用師之道利於得正,則不正不利可知矣;丈人則吉,而不任老成之人則兇可知矣。

    然師既以正動而又任夫老成之人,然非在上之人為之主宰,則亦不能以成功也。

     《師》:九二,在師,中吉,無咎。

    王三錫命。

    象曰:“在師,中吉”,承天寵也;“王三錫命”,懷萬邦也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《師》卦惟九二一陽為眾陰所歸,五居君位是其正應,二乃師之主,專製其事者也。

    居下而專製其事,惟在師則可,自古命將,閫外之事得專製之,在師專製而得中道,故吉而無咎。

    蓋恃專則失為下之道,不專則無成功之理,故得中為吉。

    凡師之道,威和並至則吉也,既處之盡其善則能成功而安天下,故王錫寵命至於三也。

    六五在上,既專倚任,複厚其寵數,蓋禮不稱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,人臣之道,於事無所敢專,惟閫外之事則專製之,雖製之在己,然因師之力而能緻者,皆君所與而職當為也。

    在師中吉者,以其承天之寵任也,天謂王也,人臣非君寵任之,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。

    象以二專主其事,故發此義。

    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,所以懷萬邦也。

    ” 郭忠孝曰:“威克厥愛允濟,愛克厥威允罔功,九二剛勝之,將能用中焉,是以有功而宜膺寵錫者也。

    ” 丘富國曰:“上承天子之寵任而以兵權屬之,錫命至三,使之得專閫外之事,王者用兵非得已,嗜殺豈其本心?故三錫之命,惟在於懷綏萬邦而已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人臣無專製之義,故受閫外之寄者有剛中之德,而又適時中之宜,然後可也,然必有王者之錫命,至於再至於三焉。

    承天寵之優,布懷綏之德,如後世所謂便宜行事者,然後專之也,不然,非吉善之道也。

    故為臣受命必協乎中道,為君命將必錫以寵命,則臣無專擅之過,而君無中製之失,而師無有不利、功無有不成者矣。

     六三,師或輿屍,兇。

    象曰:“師或輿屍”,大無功也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師旅之事任當專一,二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倚,必專其事乃有成功,若或更使眾人主之,兇之道也。

    輿屍,眾主也。

    軍旅之事任不專一,覆敗必矣,倚付二三安能成功,豈惟無功,所以緻兇也。

    ” 楊時曰:“師之或以眾屍之也,眾屍之稟命不一而無功矣,兇之道也。

    六三上乘眾陰,輿屍也,故兇。

    唐九節度之師不立統帥,雖李、郭之善兵猶不免敗衄,則輿屍之兇可知。

    ” 楊萬裏曰:“河曲之師,趙盾為將而令出趙穿;邲之師,荀林父為將而令出先縠,後世複有中人監軍者,師焉往而不敗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朱氏《本義》解輿屍為師徒撓敗輿屍而歸,足以為犯非其分者之戒。

    今從程氏傳,以屍輿為眾主者,以為人君倚任將帥之法。

     六五,長子帥師,弟子輿屍,貞兇。

    象曰:“長子帥師”,以中行也;“弟子輿屍”,使不當也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任將授師之道,當以長子帥師,二在下而為師之主,長子也。

    若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