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二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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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出曰治兵謂始治其事,入曰振旅謂禮畢整容而還也,歸而飲于廟,以數車徒、器械及所獲也。
” 林堯叟曰:“昭文章,昭,著也,君大夫士車服、旌旗各有文章。
明貴賤,謂田獵之制,貴者先殺,所以明君、大夫、士、庶人之貴賤。
辨等列,謂辨上下之等第行列,坐作、進退皆是也。
順少長,出則少者在前,趨敵之義;還則少者在後,殿師之義,皆所謂順也。
” 臣按:成周之世,田獵之禮每年而四舉,三年而大舉,出而謂之治兵,入而謂之振旅,歸而飲至于廟以數軍實,然不謂之治田而謂之治兵,不謂之田實而謂之軍實,以見蒐、苗、狝、狩之行雖曰以田,實以習戰也。
若其所謂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而總結之曰習威儀,則又以見凡其所昭所明、所辨所順,無非以肄習武事之威儀,使其有威而可畏,有儀而可象焉。
後世田獵之禮惟以從禽縱欲為樂而已,無複古人講武之制,所謂教閱者徒應故事而射之所施、戈之所擊、刃之所刺皆無所受之地,所演者皆虛文而無實用也。
僖公二十七年,晉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欲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義,未安其居。
”于是乎出定襄王(周王也),入務利民,民懷生矣,将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信,未宣(明也)其用(未明見用之信)。
”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,民易資(以貨物易資财)者不求豐焉,明征其辭(明定其辭不貳價也),公曰:“可已乎?”子犯曰:“民未知禮,未生其共(恭敬之心)。
”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禮,作執秩(主爵秩之官)以正其官,民聽不惑而後用之,出谷戍(明年楚子使申叔去谷)、釋宋圍(明年楚子使子玉去宋),一戰而霸(明年戰于城濮),文之教也(由晉侯以文德教民)。
臣按:晉文公欲用其民以戰,而子犯以民未知義與信與禮,故未可用也。
文公于是示之義、示之信、示之禮,然後用之,故一戰而能成伯功,蓋有合乎孔子答樊遲之問,所謂上之所好,禮、義、信之三事也。
然聖人所謂好者,中心好之,自然有以緻民之敬服用情,而文公則欲民之用而故為是以示之,此王伯所以分也。
雖然,文公伯者,爾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後用之焉,後世則驅之而已矣,苟遂吾之所欲,遑恤民之從違。
昭公十四年,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于宗丘(地名),且撫其民,分貧(貧乏者分與之)振窮(窮用者救振之),長孤幼(孤而幼者長育之),養老疾(老而貧者贍養之),收介特(單身者收錄之),救(恤也)災(天災)患(人患),宥(寬也)孤寡,赦罪(重罪)戾(輕戾),诘奸慝,舉淹滞(有才德而淹滞),禮新(羁旅方新者)叙舊,(勳故)祿勳(有功)合親(九族之親),任良物(事也)官(量能授官)。
使屈罷簡東國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(如然丹)。
好(結好)于邊疆,息民五年而後用師,禮也。
孔穎達曰:“兵者戰器之名,戰必令人執兵,即名人以為兵也。
簡兵,謂料簡其強弱,集而簡之,且慰撫其人民也。
分貧振窮以下,皆撫民之事也。
” 臣按:簡兵而且撫其民,蓋民者兵之所自出也,為民而設兵,兵備而民失其所,孰與養其兵哉?本朝于邊地命大臣守備而兼巡撫之任,即此意也。
《王制》: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。
鄭玄曰:“有發,謂有軍師發卒。
” 孔穎達曰:“國有軍旅以發士卒,是司馬之事,王則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車及衣甲之儀容,必司徒者,以司徒主衆又主教,故與司馬相參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司徒教士則使司馬論其材,故出任之為比長、鄉大夫、伍長、軍将,其材無不宜;司馬治軍則使司徒教其事,故入以之為比闾族黨州鄉、伍兩卒旅軍帥,其事無不治。
《月令》:季秋之月,天子乃教于田獵以習五戎。
鄭玄曰:“教于田獵,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。
五戎,謂五兵,弓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教田獵繼以習五戎,與《車攻》因田獵而選車徒同意,上言教下言習者,我教之故彼習之也。
戎器必以五,以兵法五人為伍故也。
田獵所以得利,軍旅所以效死,人之所欲莫甚于利,所惡莫甚于死,以所惡寓所欲而習焉,先王之深意也,大司馬秋狝教治兵,其以是欤。
以上論簡閱之教(上)
” 林堯叟曰:“昭文章,昭,著也,君大夫士車服、旌旗各有文章。
明貴賤,謂田獵之制,貴者先殺,所以明君、大夫、士、庶人之貴賤。
辨等列,謂辨上下之等第行列,坐作、進退皆是也。
順少長,出則少者在前,趨敵之義;還則少者在後,殿師之義,皆所謂順也。
” 臣按:成周之世,田獵之禮每年而四舉,三年而大舉,出而謂之治兵,入而謂之振旅,歸而飲至于廟以數軍實,然不謂之治田而謂之治兵,不謂之田實而謂之軍實,以見蒐、苗、狝、狩之行雖曰以田,實以習戰也。
若其所謂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而總結之曰習威儀,則又以見凡其所昭所明、所辨所順,無非以肄習武事之威儀,使其有威而可畏,有儀而可象焉。
後世田獵之禮惟以從禽縱欲為樂而已,無複古人講武之制,所謂教閱者徒應故事而射之所施、戈之所擊、刃之所刺皆無所受之地,所演者皆虛文而無實用也。
僖公二十七年,晉侯始入而教其民,二年欲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義,未安其居。
”于是乎出定襄王(周王也),入務利民,民懷生矣,将用之,子犯曰:“民未知信,未宣(明也)其用(未明見用之信)。
”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,民易資(以貨物易資财)者不求豐焉,明征其辭(明定其辭不貳價也),公曰:“可已乎?”子犯曰:“民未知禮,未生其共(恭敬之心)。
”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禮,作執秩(主爵秩之官)以正其官,民聽不惑而後用之,出谷戍(明年楚子使申叔去谷)、釋宋圍(明年楚子使子玉去宋),一戰而霸(明年戰于城濮),文之教也(由晉侯以文德教民)。
臣按:晉文公欲用其民以戰,而子犯以民未知義與信與禮,故未可用也。
文公于是示之義、示之信、示之禮,然後用之,故一戰而能成伯功,蓋有合乎孔子答樊遲之問,所謂上之所好,禮、義、信之三事也。
然聖人所謂好者,中心好之,自然有以緻民之敬服用情,而文公則欲民之用而故為是以示之,此王伯所以分也。
雖然,文公伯者,爾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後用之焉,後世則驅之而已矣,苟遂吾之所欲,遑恤民之從違。
昭公十四年,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于宗丘(地名),且撫其民,分貧(貧乏者分與之)振窮(窮用者救振之),長孤幼(孤而幼者長育之),養老疾(老而貧者贍養之),收介特(單身者收錄之),救(恤也)災(天災)患(人患),宥(寬也)孤寡,赦罪(重罪)戾(輕戾),诘奸慝,舉淹滞(有才德而淹滞),禮新(羁旅方新者)叙舊,(勳故)祿勳(有功)合親(九族之親),任良物(事也)官(量能授官)。
使屈罷簡東國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(如然丹)。
好(結好)于邊疆,息民五年而後用師,禮也。
孔穎達曰:“兵者戰器之名,戰必令人執兵,即名人以為兵也。
簡兵,謂料簡其強弱,集而簡之,且慰撫其人民也。
分貧振窮以下,皆撫民之事也。
” 臣按:簡兵而且撫其民,蓋民者兵之所自出也,為民而設兵,兵備而民失其所,孰與養其兵哉?本朝于邊地命大臣守備而兼巡撫之任,即此意也。
《王制》: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。
鄭玄曰:“有發,謂有軍師發卒。
” 孔穎達曰:“國有軍旅以發士卒,是司馬之事,王則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車及衣甲之儀容,必司徒者,以司徒主衆又主教,故與司馬相參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司徒教士則使司馬論其材,故出任之為比長、鄉大夫、伍長、軍将,其材無不宜;司馬治軍則使司徒教其事,故入以之為比闾族黨州鄉、伍兩卒旅軍帥,其事無不治。
《月令》:季秋之月,天子乃教于田獵以習五戎。
鄭玄曰:“教于田獵,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。
五戎,謂五兵,弓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教田獵繼以習五戎,與《車攻》因田獵而選車徒同意,上言教下言習者,我教之故彼習之也。
戎器必以五,以兵法五人為伍故也。
田獵所以得利,軍旅所以效死,人之所欲莫甚于利,所惡莫甚于死,以所惡寓所欲而習焉,先王之深意也,大司馬秋狝教治兵,其以是欤。
以上論簡閱之教(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