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二六
關燈
小
中
大
以見軍實之盛焉,可以見師律之嚴焉,可以見上下之情焉,可以見綜理之周焉,欲明文武之功業者,此亦足以觀矣。
” 臣按:先儒謂宣王所以複文武功業者,固不止于二詩所言蒐狩之事,然即二詩而觀之,則其車馬徒禦之所出可見王賦之複也,旌旄車旆之備、決拾弓矢之精可見軍實之盛也,選徒則嚣嚣、徒禦則不驚,行者有聞而無聲,又可見師律之嚴也,會同有繹而助我舉{此手}(積禽也),悉率左右而以燕天子,又可見上下之情也,将用馬力而既伯既禱,頒禽之均而大庖不盈,又見其綜細之周密,蓋一事之間而五美具焉,即此推之,則其餘可知矣。
《春秋》:桓公四年春正月,狩于郎。
胡安國曰:“戎祀國之大事,狩所以講大事也,用兵以訓軍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,取物以祭宗廟所以示之孝而順天下,故中春教振旅遂以蒐,中夏教茇舍遂以苗,中秋教治兵遂以狝,中冬教大閱遂以狩。
然不時則傷農、不地則害物,田狩之地如鄭有原圃、秦有具囿,皆常所也,違其常所,犯害民物而百姓苦之,則将聞車馬之音、見羽旄之美,舉疾首蹙頞而相告,可不謹乎。
” 臣按:先王之田,因獵以講武事,所謂安不忘危、治不忘亂也。
必有一定之所,必有一定之時,不傷乎農,不害乎物,所以習馳驅之節、試擊射之藝,蓋非所謂外作禽荒從獸無厭者也。
我朝都城西南有海子,即古原圃、具囿之類,每歲仲冬以後,車駕親臨校獵,即古人遺制也。
桓公六年秋八月,大閱。
何休曰:“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,故比年簡徒謂之蒐,三年簡車謂之大閱,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,存不忘亡、安不忘危。
” 程頤曰:“為國之道,武備不可廢,必于農隙講肄,保民守國之道也。
無事而為之妄動也,有警而為之則教之不素,豈所以保其國乎?” 臣按:大閱之禮,天子之禮也,而魯以諸侯行之,故《春秋》書以見其僭禮,行之諸侯則為僭,行之天子則保民守國之道也。
後世雖有教閱之事而其禮不備,在漢、唐亦間有行者,乞敕禮官會本兵柄者考究《周官》及漢、唐以來典故,著為大閱之禮,除逐月将帥自行教戰外,每歲仲冬請車駕幸教場行大閱禮,以考校将領及軍士技能,以賞罰升黜之,使天下四夷聞之知聖人安不忘危、治不忘亂,如此,不敢萌非分作亂之心。
《穀梁傳》曰: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禮之大者也。
艾蘭(香草)以為防(田之大限),置旃(旌旗之名)以為轅門(車以其轅表門也),以葛(或作“褐”)覆質(質,椹也,以褐覆其椹)以為{木}(門中闑也),流旁握(謂兩車彗頭各去門邊空握四寸),禦幰(挂也)者不得入,車軌塵(謂車不得入門,車軌之塵不出轍),馬候蹄(發足相應),揜禽旅(揜取衆禽),禦者不失其馳,然後射者能中,過防弗逐,不從奔之道也,面傷不獻,不成禽不獻,禽雖多,天子取三十焉,其餘與士衆以習射于射宮,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,田得禽而射不中則不得禽,是亦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。
臣按:古者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非徒以習戰以行禮也,非徒以尚勇力以表仁義也。
假艾蘭之草以為防,置通帛之旃以為門,以毛布覆門闑恐傷其馬足也,車之入門則礙之以車軸,以驗其能禦也,車轍之塵則欲其不遠,馬行之蹄則欲其相應,禽之群隊則欲其不遺,若是者非禦者不失其馳不能也。
禦者不失其馳則射者關弓命中矣,獸之過防者不許逐是則戰之不逐奔走也,獸之面傷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殺迎降也,獸之不成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戮幼稚也。
田雖以得禽為上,而戰則以能射為先,故于頒禽之際又以射為去取焉。
古昔盛時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是以三軍之衆耳目之所濡染、手足之所運動,見聞貫熟,心意流通,一旦臨于戰陳之間,進退取舍鹹中其節,是以軍旅所至無不成功,由教閱之有素也。
《左傳》:隐公五年,臧僖伯曰:“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農隙以講事也,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、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也。
” 杜預曰:“蒐,索擇取不孕者;苗,為苗除害也;狝,殺也,以殺為名,順秋氣也;狩,圍守也,冬物畢成,獲則取之無所擇也。
四時講武,三年而大習
” 臣按:先儒謂宣王所以複文武功業者,固不止于二詩所言蒐狩之事,然即二詩而觀之,則其車馬徒禦之所出可見王賦之複也,旌旄車旆之備、決拾弓矢之精可見軍實之盛也,選徒則嚣嚣、徒禦則不驚,行者有聞而無聲,又可見師律之嚴也,會同有繹而助我舉{此手}(積禽也),悉率左右而以燕天子,又可見上下之情也,将用馬力而既伯既禱,頒禽之均而大庖不盈,又見其綜細之周密,蓋一事之間而五美具焉,即此推之,則其餘可知矣。
《春秋》:桓公四年春正月,狩于郎。
胡安國曰:“戎祀國之大事,狩所以講大事也,用兵以訓軍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,取物以祭宗廟所以示之孝而順天下,故中春教振旅遂以蒐,中夏教茇舍遂以苗,中秋教治兵遂以狝,中冬教大閱遂以狩。
然不時則傷農、不地則害物,田狩之地如鄭有原圃、秦有具囿,皆常所也,違其常所,犯害民物而百姓苦之,則将聞車馬之音、見羽旄之美,舉疾首蹙頞而相告,可不謹乎。
” 臣按:先王之田,因獵以講武事,所謂安不忘危、治不忘亂也。
必有一定之所,必有一定之時,不傷乎農,不害乎物,所以習馳驅之節、試擊射之藝,蓋非所謂外作禽荒從獸無厭者也。
我朝都城西南有海子,即古原圃、具囿之類,每歲仲冬以後,車駕親臨校獵,即古人遺制也。
桓公六年秋八月,大閱。
何休曰:“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,故比年簡徒謂之蒐,三年簡車謂之大閱,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,存不忘亡、安不忘危。
” 程頤曰:“為國之道,武備不可廢,必于農隙講肄,保民守國之道也。
無事而為之妄動也,有警而為之則教之不素,豈所以保其國乎?” 臣按:大閱之禮,天子之禮也,而魯以諸侯行之,故《春秋》書以見其僭禮,行之諸侯則為僭,行之天子則保民守國之道也。
後世雖有教閱之事而其禮不備,在漢、唐亦間有行者,乞敕禮官會本兵柄者考究《周官》及漢、唐以來典故,著為大閱之禮,除逐月将帥自行教戰外,每歲仲冬請車駕幸教場行大閱禮,以考校将領及軍士技能,以賞罰升黜之,使天下四夷聞之知聖人安不忘危、治不忘亂,如此,不敢萌非分作亂之心。
《穀梁傳》曰: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禮之大者也。
艾蘭(香草)以為防(田之大限),置旃(旌旗之名)以為轅門(車以其轅表門也),以葛(或作“褐”)覆質(質,椹也,以褐覆其椹)以為{木}(門中闑也),流旁握(謂兩車彗頭各去門邊空握四寸),禦幰(挂也)者不得入,車軌塵(謂車不得入門,車軌之塵不出轍),馬候蹄(發足相應),揜禽旅(揜取衆禽),禦者不失其馳,然後射者能中,過防弗逐,不從奔之道也,面傷不獻,不成禽不獻,禽雖多,天子取三十焉,其餘與士衆以習射于射宮,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,田得禽而射不中則不得禽,是亦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。
臣按:古者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非徒以習戰以行禮也,非徒以尚勇力以表仁義也。
假艾蘭之草以為防,置通帛之旃以為門,以毛布覆門闑恐傷其馬足也,車之入門則礙之以車軸,以驗其能禦也,車轍之塵則欲其不遠,馬行之蹄則欲其相應,禽之群隊則欲其不遺,若是者非禦者不失其馳不能也。
禦者不失其馳則射者關弓命中矣,獸之過防者不許逐是則戰之不逐奔走也,獸之面傷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殺迎降也,獸之不成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戮幼稚也。
田雖以得禽為上,而戰則以能射為先,故于頒禽之際又以射為去取焉。
古昔盛時因蒐狩以習用武事,是以三軍之衆耳目之所濡染、手足之所運動,見聞貫熟,心意流通,一旦臨于戰陳之間,進退取舍鹹中其節,是以軍旅所至無不成功,由教閱之有素也。
《左傳》:隐公五年,臧僖伯曰:“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農隙以講事也,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、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也。
” 杜預曰:“蒐,索擇取不孕者;苗,為苗除害也;狝,殺也,以殺為名,順秋氣也;狩,圍守也,冬物畢成,獲則取之無所擇也。
四時講武,三年而大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