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一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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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百乘之家即秦漢以來之一縣,千乘之國即秦漢以來之一郡。
五國為屬,屬有長;十國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為州,州有牧。
臣按:此周人連帥州牧之設,蓋以小大相維,階級相承,所以合其散而統其異也。
漢、唐、宋郡國雖皆有兵,然散而無統,惟本朝制兵府州,若縣要害之處皆立衛所,而又于總會之處立為都指揮使司以統之焉,蓋有得于周人連帥、州牧之遺意。
秦始皇既并天下為三十六郡,郡置材官。
漢興踵秦,置材官于郡國。
易祓曰:“漢不特置材官而已,《漢官儀》曰:‘高祖命天下選能引關蹶張、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、材官、樓船,常以秋後講肄課試,各有員數,平地用車騎,山阻用材官,水泉用樓船。
’蓋三者之兵各随其地之所宜也。
” 列郡、王國、侯國三等其兵不殊,郡有都尉,佐本守典武職甲兵,其在王國者則内史比郡守中尉、北都尉,侯國亦有相秩氏,天子令長其郡國之兵,必有虎符而後可發。
臣按:昔人謂侯國之兵既屬之郡,而王國之兵亦天子所有,不可擅用,皆所以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也。
我朝于親藩皆設護衛,然惟給其使令而不許其調遣,遇國家有事亦起焉,其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之意同符漢世。
唐制,高祖武德初始置軍府,析關中為十二道,以骠騎、車騎兩将軍領之。
太宗貞觀十年,更号統軍為折沖都尉、别将為果毅校尉,諸府總曰折沖府。
凡天下十道,關中道置府一百七十三,河南道置府六十二,河東道置府百三十九,河北道置府十四,山東道置府十,隴右道置府二十九,淮南道置府六,江南道置府二,劍南道置府十,嶺南道置府三十,凡置府五百六十四,皆有名号。
臣按:此唐朝府兵之制,非但京畿有之,而天下十道凡州郡莫不皆有也。
高宗永徽以後,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,而謂其兵為方鎮。
臣按:節度使之兵原其始起于邊将之屯防者,唐天寶以後王室日卑,武夫戰卒以功起行陳皆除節度使,由是方鎮相望于内地,大者連十餘州,小者兼三四州,方鎮起而唐之威令不複行矣,假使唐之君臣恒存高祖、太宗府兵之制而不變,豈有是哉?史臣謂方鎮之兵始重于外也,土地、民賦非天子有,既其盛也,号令、征伐非其有,又其甚也,至無尺地而不能庇其妻子、宗族,以至亡滅。
噫,後之有天下國家者,其毋輕變祖宗之法制而外授人以兵柄,以成尾大不掉之患哉。
宋制,軍有禁軍、有廂軍、有鄉軍。
國初盡選骁勇部送阙下以補禁衛,餘留本城廂軍者,諸州之鎮兵也,各隸其州之本城,專以給役,内總于侍衛司;鄉軍者選自戶籍,或土民應募,在所團結訓練,以為防守之兵。
臣按:宋朝州郡之兵,自元豐以後皆升同禁軍,兵雖以禁名,其實皆非禁旅也。
凡諸州置馬步軍都指揮使、副都指揮使、都虞侯,馬軍、步軍亦如之。
馬步軍諸指揮各有使、副,每都有軍使、副兵馬使、都頭、副都頭、廂軍頭、十将、将、虞侯、承局、押官,置都監監押以領之,歲時簡練焉。
下州及軍監但有牢城兵,則軍校之職随宜裁制。
陳傅良曰:“自建隆三年以諸郡本城兵供百役,或更戍他郡,不但以逸民戶也,所以勞苦其身、違離其妻子,使習于南北風土之異,而不得坐食于本營,蓋勞之則易使、散之則易養,此藝祖神謀也。
三司禁旅就糧州郡,亦不得常坐食于京師。
自列郡各置禁軍,于是嚴差出占破之令而壯城(元豐于廂軍内差壯城兵)作院,各置指揮,于是在軍禁旅無就糧者,禁軍在城防托而廂軍亦升為禁軍,不複戍役矣。
養兵之費偏天下,虜人犯阙無能發一矢者,以不守祖宗舊章也。
” 開寶八年,發渭州平原、藩源二縣民治城壕,因立為保毅軍弓箭手分鎮戍寨,能自置馬者免役,逃死以親屬代。
陳傅良曰:“此所謂義兵也。
藝祖有志于民兵矣,鹹平五年始置營升為禁軍,其後浸有點差之令,韓琦為相,刺陝西義勇,司馬光六上疏争之不聽,已而新法行,遂罷強壯弓箭手而行保甲,海内騷然,要之皆以刺配為軍,失祖宗本意而非民兵不可複也。
” 臣按:前代州兵皆無定制,或以土民自守,或以禁兵出屯,或選自戶籍,或出自召募,或因有警而民團結,皆是因其土地之宜、随其民俗之便,或多或少,或廢或置,不惟無常制,亦無常數
五國為屬,屬有長;十國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為州,州有牧。
臣按:此周人連帥州牧之設,蓋以小大相維,階級相承,所以合其散而統其異也。
漢、唐、宋郡國雖皆有兵,然散而無統,惟本朝制兵府州,若縣要害之處皆立衛所,而又于總會之處立為都指揮使司以統之焉,蓋有得于周人連帥、州牧之遺意。
秦始皇既并天下為三十六郡,郡置材官。
漢興踵秦,置材官于郡國。
易祓曰:“漢不特置材官而已,《漢官儀》曰:‘高祖命天下選能引關蹶張、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、材官、樓船,常以秋後講肄課試,各有員數,平地用車騎,山阻用材官,水泉用樓船。
’蓋三者之兵各随其地之所宜也。
” 列郡、王國、侯國三等其兵不殊,郡有都尉,佐本守典武職甲兵,其在王國者則内史比郡守中尉、北都尉,侯國亦有相秩氏,天子令長其郡國之兵,必有虎符而後可發。
臣按:昔人謂侯國之兵既屬之郡,而王國之兵亦天子所有,不可擅用,皆所以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也。
我朝于親藩皆設護衛,然惟給其使令而不許其調遣,遇國家有事亦起焉,其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之意同符漢世。
唐制,高祖武德初始置軍府,析關中為十二道,以骠騎、車騎兩将軍領之。
太宗貞觀十年,更号統軍為折沖都尉、别将為果毅校尉,諸府總曰折沖府。
凡天下十道,關中道置府一百七十三,河南道置府六十二,河東道置府百三十九,河北道置府十四,山東道置府十,隴右道置府二十九,淮南道置府六,江南道置府二,劍南道置府十,嶺南道置府三十,凡置府五百六十四,皆有名号。
臣按:此唐朝府兵之制,非但京畿有之,而天下十道凡州郡莫不皆有也。
高宗永徽以後,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,而謂其兵為方鎮。
臣按:節度使之兵原其始起于邊将之屯防者,唐天寶以後王室日卑,武夫戰卒以功起行陳皆除節度使,由是方鎮相望于内地,大者連十餘州,小者兼三四州,方鎮起而唐之威令不複行矣,假使唐之君臣恒存高祖、太宗府兵之制而不變,豈有是哉?史臣謂方鎮之兵始重于外也,土地、民賦非天子有,既其盛也,号令、征伐非其有,又其甚也,至無尺地而不能庇其妻子、宗族,以至亡滅。
噫,後之有天下國家者,其毋輕變祖宗之法制而外授人以兵柄,以成尾大不掉之患哉。
宋制,軍有禁軍、有廂軍、有鄉軍。
國初盡選骁勇部送阙下以補禁衛,餘留本城廂軍者,諸州之鎮兵也,各隸其州之本城,專以給役,内總于侍衛司;鄉軍者選自戶籍,或土民應募,在所團結訓練,以為防守之兵。
臣按:宋朝州郡之兵,自元豐以後皆升同禁軍,兵雖以禁名,其實皆非禁旅也。
凡諸州置馬步軍都指揮使、副都指揮使、都虞侯,馬軍、步軍亦如之。
馬步軍諸指揮各有使、副,每都有軍使、副兵馬使、都頭、副都頭、廂軍頭、十将、将、虞侯、承局、押官,置都監監押以領之,歲時簡練焉。
下州及軍監但有牢城兵,則軍校之職随宜裁制。
陳傅良曰:“自建隆三年以諸郡本城兵供百役,或更戍他郡,不但以逸民戶也,所以勞苦其身、違離其妻子,使習于南北風土之異,而不得坐食于本營,蓋勞之則易使、散之則易養,此藝祖神謀也。
三司禁旅就糧州郡,亦不得常坐食于京師。
自列郡各置禁軍,于是嚴差出占破之令而壯城(元豐于廂軍内差壯城兵)作院,各置指揮,于是在軍禁旅無就糧者,禁軍在城防托而廂軍亦升為禁軍,不複戍役矣。
養兵之費偏天下,虜人犯阙無能發一矢者,以不守祖宗舊章也。
” 開寶八年,發渭州平原、藩源二縣民治城壕,因立為保毅軍弓箭手分鎮戍寨,能自置馬者免役,逃死以親屬代。
陳傅良曰:“此所謂義兵也。
藝祖有志于民兵矣,鹹平五年始置營升為禁軍,其後浸有點差之令,韓琦為相,刺陝西義勇,司馬光六上疏争之不聽,已而新法行,遂罷強壯弓箭手而行保甲,海内騷然,要之皆以刺配為軍,失祖宗本意而非民兵不可複也。
” 臣按:前代州兵皆無定制,或以土民自守,或以禁兵出屯,或選自戶籍,或出自召募,或因有警而民團結,皆是因其土地之宜、随其民俗之便,或多或少,或廢或置,不惟無常制,亦無常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