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一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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鉗、鋸皆一,甲床二、鐮二;隊具火鑽一、胸馬繩一、首羁足絆皆三;人具弓一、矢三十,胡祿、橫刀、砺石、大、氈帽、氈裝、行縢皆一,麥飯九鬥、米二鬥,皆自備,并其介胄、戎具藏于庫。

    有所征行,則視其入而出給之,其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、橫刀而已。

    凡民年二十為兵,六十而免,其能騎而射者為越騎,其餘為步兵。

    其隸于衛也,左右衛皆領六十府,諸衛領五十至四十,其餘以隸東宮六率。

    凡發府兵,皆下符契,州刺史與折沖勘契乃發,若全府發則折沖都尉以下皆行,不盡則果毅行,少則别将行,當給馬者官予其直市之。

     林駉曰:“漢之畿兵始為番上,至其後也番上變為長屯,長屯變而遠征,而畿兵之制壞矣。

    唐之畿兵始為府衛,至其後也府衛變為長從,長從變為禁軍,而畿兵之制壞矣。

    此漢、唐内兵三變之由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三代以下之兵制,惟唐府兵最為近古,臣既略仿其制一、制二具于“軍伍之制”條下,而此複詳其制如此,以見京畿之屯莫良于府兵也。

    然一代有一代之制,祖宗所行者子孫不可輕改,要必不違時王之制,不拂斯民之情,而又不失古人之意,然後議之者無罪,而行之者可久而無弊也。

    仰惟國家建國于燕兵強馬健之地,誠不以臣卑而愚而棄其言,則杜牧所謂天下之大命者端在于此矣,況唐人行之至百年而中變,而吾之為此乃于百年之後始創行之,而凡其平日軍衛之屯守、有司之管領一切如舊,而于其間減去徭役、征科,乃民心之所願欲者也。

    伏惟聖明留神審察,所以為聖子神孫立萬年不拔之基者,未必不在茲焉。

     宋徽宗熙甯四年,于京畿四面置輔郡,以穎昌為南輔,以襄邑縣建名輔州為東輔,鄭州為西輔,澶州為北輔。

    诏四輔屏翰京師,兵力不可偏重,可各以二萬人為額。

     臣按:自古建都者皆于四近之地立為輔郡,所以為京師屏翰也。

    漢以京兆、左馮翊、右扶風為三輔,唐亦以華州、同州、鳳翔為輔,而宋初未遑建立,至于徽宗時亦于畿郡立為四輔焉,每輔則屯兵二萬人為額。

    我朝建國江南,于鳳陽屯重兵,凡京師軍皆散于江北、滁和等處為屯田,雖不名輔而俨然有蕃屏之意。

    太宗皇帝自北平入正大統,遂建都于此,其初猶以行在為名而立一行部以總之,其後遍立五府六部、大小衙門如舊制,凡京衛之兵皆分其半以來,并起江南富民以實之而去其行在之名,則是萬萬年不拔之基永定于此矣,然而畿甸之間猶未有輔郡,蓋有待也。

    臣按,漢、唐、宋之輔郡皆因郡治而立,今日之建置則以形勝要害為固,蓋漢、唐都長安,宋都汴梁,皆去邊地遼遠,非若我朝都燕,則自以都城為北邊捍蔽,北最近而東次之、西又次之而南為最遠焉。

    請如漢、唐、宋故事立為輔郡,以宣府為北輔因其舊而加以蕃守之軍,俾守國之北門;其東也以永平為輔,以守松亭一帶關隘及扼遼在要害;其西也以易州為輔,或真定,以守紫荊一帶關隘;其南則以臨清為輔,坐鎮閘河而總扼河南、山東之沖;又自此而南,屯兵于徐州,以通兩京之咽喉。

    每處屯重兵一二萬,量其輕重緩急以多寡其數,罷兩直隸、河南、山東上京操備班軍,因近屯守以為京師之屏蔽,遇京師有事則調發焉。

    夫自古為國者必固外以蔽内,居重以馭輕,譬則人之家居必有藩籬、牆壁,然後堂室堅固,内呼而外應,若設關捩然,有所動于中而四面之機畢應之,然後盜之利吾财者不敢輕侵犯焉。

    近年以來,起調兩直隸、河南、山東軍赴京上班操備,半年一替,方其新班既起而舊班未回,城池雖設而隊伍空缺者有之,幸而無事則已,萬一有不逞之徒乘虛為亂,将何以支持之?倘立為輔郡,因近屯守,則軍士遂室家之願而生息日蕃,國家省轉輸之勞而調發易集,邊方足備禦之具而關隘有守,如此,則都城鞏固、宗社尊安矣。

    萬一臣言可采,見之施行,其于國計不為無補。

     以上京輔之屯 ▲郡國之守 周制,大國三軍、次國二軍、小國一軍。

    臣按:封建以前之國,即秦漢以來之郡,名制雖異而其實則同。

     一同百裡,提封萬井,除山川沈斥(水田濕鹵也)、城池邑居、園囿街路三千六百井,定出賦六千四百井,戎馬四百匹、兵車百乘,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,是謂百乘之家;一封三百一十六裡,提封十萬井,定出賦六萬四千井,戎馬四千匹、兵車千乘,此諸侯之大者也,是謂千乘之國。

     臣按:周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