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一八

關燈
(導其出入者)則幾(察也)其出入,以時啟閉,凡外内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(辟開左右行者)。

    掌埽門庭,大祭祀喪紀之事,設門燎,跸宮門廟門,凡賓客亦如之。

     賈公彥曰:“内命夫,卿、大夫、士之在宮中者;外命夫,卿、士、大夫在朝者;外命婦,總卿大夫之妻也;内命婦,三夫人以下也。

    ” 王安石曰:“潛服,則衷甲之類。

    賊器,器之可以賊人者。

    奇服,非法服也。

    怪民,怪行者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成周以宦者掌門禁,其嚴也如此。

    我朝禁僧道非朝見由前門,不許入皇城門,及無牌面并兇服異服、有持寸鐵者皆不許入禁門,亦周人意也。

     《夏官》:虎贲氏下大夫二人、中士十有二人、府二人、史八人、胥八十人、虎士八百人。

    掌先後王而趨,以卒伍,軍旅會同亦如之,舍(王出所止宿處)則守王閑(陛楯也),王在國則守王宮(為周衛也),國有大故則守王門,大喪亦如之。

    及葬,從遣車(喪車)而哭。

    适四方使,則從士大夫,若道路不通有征事(征役之事),則奉書以使于四方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不言徒而曰虎士者,徒之選勇力者,王出将虎贲士居前後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此虎贲之名見于《周書立政》,蓋天子之親兵也。

    今制,錦衣以下十二衛親軍指揮使司不屬五軍都督府,所隸專以扈從、宿衛為職,即此也。

     旅贲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,左八人、右八人,車止則持輪。

    凡祭祀、會同、賓客則服而趨,喪紀則衰葛執戈盾,軍旅則介(甲胄之屬)而趨。

     王安石曰:“王吉服則亦吉服,王兇服則亦兇服,王戎服則亦戎服。

    ” 吳澂曰:“旅者,主膂力而衛王者。

    夾王車者,下士十六人分居左右,而中士為之帥。

    服而趨,亦謂夾王車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勇而疾走曰虎贲,又憤怒也。

    《周官》既有虎贲,又有旅贲,旅贲者主膂力而言,亦猶今制,錦衣之卒既有校尉又有将軍、力士也。

    《春秋左傳》:僖公二十八年,襄王賜晉文公虎贲三百人。

     臣按:先儒謂虎贲八百人乃天子親兵也,六軍之外,禁衛惟此而已。

    王不出則虎贲不出,及其弊也以之從軍旅、賜諸侯,非舊法也。

    由是觀之,則虎贲士非天子不得用,受者固非,賜之者尤非也。

     漢京師有南北軍,南軍衛尉主之。

     易祓曰:“郎衛、兵衛均為宿衛之職,而郎中令、衛尉所掌皆宮門内外之事。

    武帝更秦郎中令為光祿勳,《前表》光祿勳掌宮門戶,衛尉掌宮殿門,又殿外門舍屬衛尉,殿内門舍屬光祿勳,其職實有相關者,特有内外之别耳。

    此正《周官》所謂宮正、宮伯之職,當時以二千石以上子弟及明經、孝廉、射策甲科、博士弟子、高第及尚書奏賦軍功良家子充之,其後又以期門、羽林皆屬焉,是皆親近天子之宮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古者環衛有二等,漢有衛郎、衛兵,是郎《周官》宮正、宮伯之職,宮伯則領貴遊子弟,而宮正則領宮徒役事者也。

    武帝時置期門、羽林。

     臣按:史言武帝微行,與侍中等期諸殿門,故有期門之号。

    先儒謂漢期門千人,秩比郎,亦周人虎贲之遺意,蓋王出與王出也。

     後漢,光祿勳掌宿衛宮殿門戶,典谒署郎更直執戟,宿衛門戶。

    五官中郎将、五官中郎、五官侍郎、五官郎中,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,宿衛諸殿門戶,出充車騎。

    左右仆謝主虎贲郎習射,左右陛長主直虎贲朝會在殿中,虎贲中郎、侍郎、郎中、節從皆。

    羽林中郎将、羽林郎皆掌宿衛侍從,常選漢陽、隴西、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凡六郡良家子弟補。

     林駉曰:“東漢以來,舉五官郎将、羽林、虎贲以職屬,大夫、議郎、谒者、仆射以文屬,分屬之後,政令不行于其間,而又光祿大夫不在宿直,議郎不與執戟,惟不在宿直、執戟之列,則凡為禁衛者皆非士人之流,而郎官三省盡為諸黃門之廬耳。

    故宦官内典門戶,外與政事,及何進誅宦者,太後不聽,曰:‘中官統領禁省,自古及今,漢家故事,我奈何禁之與士人共對事乎?’則知士人不為郎中久矣。

    後盡除宦者,選三署郎入守宦官之廬,即此可見。

    推原其故,皆光武不任三公,多置黃門,其禍流至是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漢初宿直皆以士人為之,其後不用士人而所用皆宦官,遂至内外大權悉歸之,以為一代之禍。

    說者歸咎于光武之不任三公,誠是也。

    夫自古國家危亡之禍,皆出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