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一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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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宮禁之衛 《周書立政》:周公戒于王曰:“王左右常伯(牧民之長)、常任(任事公卿)、準人(守法有司)、綴衣、虎贲。

    ”周公曰:“嗚呼,休茲知恤,鮮哉。

    ” 蔡沈曰:“掌服器者曰綴衣,執射禦者曰虎贲,皆任用之所當謹者。

    周公于是歎息,言曰美矣此官,然知憂恤者鮮矣。

    言五等官職之美,而知憂其得人者少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蔡氏謂掌服器者曰綴衣、執射禦者曰虎贲,蓋侍禦仆從中近臣之長也。

    周公戒成王,乃以之與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準人并稱為官職之美,而歎夫知憂其得人為鮮,何也?先儒謂職重者有安危之寄,職親者有習染之移,其系天下之本一也。

    由是觀之,人君之左右,非但輔弼、侍從之臣不可不得其人,則雖扈從、侍衛之人亦皆不可不得其人也,一不得人則知治體、贊王化者必深以為憂焉。

     《周禮天官》宮正:掌王宮之戒令糾禁,以時(四時也)比(校也)宮中之官府(謂官府之在宮者)次(次所以待直宿)舍(舍所以待休沐)之衆寡,為之版以待,夕擊柝(以兩木為機以警夜)而比之。

    國有故,則令宿,其比亦如之。

    辨外内而時禁,稽其功緒,糾其德行,幾(察也)其出入,均其稍食,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,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。

    春秋以木铎修火禁,凡邦之事(祭祀之事)跸宮中廟中則執燭。

     吳澂曰:“宮正,宮中長也。

    戒令糾禁者,戒其怠忽,糾其緩散,令之使有為,禁之使勿為也。

    宮正時比之法者,為之版以待,則籍其名之多少,夕擊柝而比則計其人之在否,國有祭祀、兵戎、喪紀之故則其比亦然。

    王宮有内外,内外嚴密不可不辨,啟閉之際以時而禁,然後為之稽其功之見于緒者,糾其德之見于行者,幾其人之出入,均其人之稍食,或有奇邪淫怠之人則斥而去之,然後會其人使之什伍相聯,則勉于道藝而教成矣。

    ”又曰:“季春、季秋,火星出入之時,以木铎警衆,使修夫火政。

    跸,止人清道之具。

    出稱警,入言跸,跸止行者,宮正則執燭以為明。

    ” 又曰:“宮庭内事固非執政大臣所當與,而屬之天官何耶?自古國家危亡之患,多生于房闼,否則生于閹寺,夏商之亡、漢唐之衰,其禍以此。

    夫婦人女子與夫刑餘之人,敢肆其奸以敗人之國者,以其無所制而得以逞其不軌之心,一旦禍變,孰得而剪除之哉?如漢之窦武、何進,唐之李訓、鄭注、元載之徒是也。

    果麗于冢宰,則小大受制于執政大臣,常有所忌憚而不敢肆其惡,誠可以銷患于未萌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澂又言:“周自文王以來,王政先内治,當時侍衛、仆從罔匪正人,雖綴衣虎贲趣馬之微,亦惟吉士之求,惟大宰以大臣臨之,宮壸朝廷均為一體,非若後世之疏外廷而親内豎也。

    夫宮正則屬于冢宰,所以兼制内廷之私人而又以小宰、宰夫之戒令糾禁行乎其間,養成君德。

    ”如此,王業豈有不盛也哉? 宮伯(亦長也)掌王宮之士(衛士也)庶子(國子之倅)凡在版(名籍)者,掌其政令,行其秩(廪祿)叙(才等),作其徒役之事,授八次、八舍之職事,若邦有大事作宮衆則令之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王宮之士,卿大夫之适子,庶子其支庶也。

    八次、八舍,衛王宮者,必居四角四中,于徼候便也。

    ” 王安石曰:“士庶子非王族則功臣之世,則賢者之類,王以自近而衛焉。

    故君臣國家安危一體,休戚一心,上下親而内外察也。

    ” 呂祖謙曰:“古者執戈戟以宿衛王宮皆士大夫之職,無事而奉燕私,則從容養德有膏澤之潤;有事而司禦侮,則堅明守義無腹心之虞。

    下至秦漢,陛楯執戟尚餘一二,此制既廢,人主接士大夫者僅有視朝數刻,而周廬陛枑或環以椎埋嚚悍之徒,有志于複古者當深繹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周制,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,則是王朝宿衛之人皆公、卿、大夫、士之子弟也。

    祖宗以來,用功臣子弟以為勳衛,蓋亦此意。

    臣竊以為,今日宜廣此意,凡公、侯、驸馬、伯及凡有功德于國家者之子若孫,皆授此職,使之番上宿衛,如此,則不徒宿直宮禁得肺腑之臣,而勳戚子孫亦得俸祿之養,蓋一舉而兩得焉。

     阍人(主晨昏之啟閉者)掌守王宮之中門(雉門)之禁,喪服兇器不入宮,潛服賊器不入宮,奇服怪民不入宮。

    凡内人(王内之臣)、公器(公家之器)、賓客(諸侯之臣為賓客者)、無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