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一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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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孚(言信之在中誠已也)号(命衆之辭)有厲(危也);告自邑(私邑也),不利即(從也)戎(尚武也);利有攸往。
程頤曰:“小人方盛之時,君子之道未勝,安能顯然以正道決去之,故含晦俟時漸、圖消之之道。
今既小人衰微,君子道盛,當顯行之于公朝,使人明知善惡,故雲‘揚于王庭’也。
君子之道雖長盛,而不敢忘戒備,故至誠以命衆,使知尚有危理焉。
以此之甚盛決彼之甚衰若易,而無備則有不虞之悔,是尚有危理,必有戒懼之心則無患也。
聖人設戒之意深矣,然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之,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,舜之敷文德是也。
告自邑,先自治也。
戎兵者,強武之事,不利即戎,謂不宜尚壯武也。
” 朱熹曰:“酺,決也。
陽決陰也,其決之也,必正名其罪而盡誠以呼号其衆相與合力,然亦尚有危厲,不可安肆,又當先治其私而不可專尚威武,則利有所往也,皆戒之之辭。
” 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
程頤曰:“内懷兢惕而外嚴誡号,雖莫夜有兵戎,亦可勿恤矣。
” 臣按:先儒謂“不利即戎”與“莫夜有戎”相應,莫夜有戎言小人常伺隙興兵以寇君子,不利即戎言君子不當專尚威力以勝小人,蓋君子之感小人固自有道,若徒以力角,力則君子未必有加于小人而适以敗天下之事爾,此聖人之所以深戒也。
然則所謂君子勝小人之道奈何?曰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之,養之以善而橫逆自若也,則含晦俟時,以冀其機之可乘,仗義執言以明其罪之所在,布誠信以孚衆心,申号令以竦衆聽,相與同心以除害,協力以敵忾,兢兢焉常存危厲之心,不欺彼衰而遂安肆也,業業焉益盡自治之道,不恃己強而事威武也,内懷乎兢惕,外嚴乎備戒,雖有倉卒莫夜之戎,亦無所憂矣。
夫然後以堂堂之陳、正正之旗,舉無敵之師而加諸有罪之人,夫何往而不成功哉?苟或恣其一決之勇而求大快于吾心,則非徒不能除其害,而反有以緻其大害矣。
聖人于《》之卦而丁甯深切如此,其為君子謀至矣,有天下者可不戒哉。
《萃》之象曰:澤上于地,萃。
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程頤曰:“澤上于地為萃聚之象,君子觀萃聚以除治戎器,用戒備于不虞。
凡物之萃則有不虞度之事,故衆聚則有争,物聚則有奪,大率既聚則多故矣,故觀萃象而戒也。
除,謂簡治也,去弊惡也。
除而聚之,所以戒不虞也。
” 朱熹曰:“除者,修而聚之之謂。
”又曰:“大凡物聚衆盛處必有争,故當預為之備,如人少處必無争,才人多少間便自有争,所以當預為之防也。
” 丘富國曰:“天生五材,誰能去兵?用兵亂也,去兵亦亂也。
君子當萃聚之世而除戎器,非右武也,特戒不虞而已,如秦人之銷鋒镝、唐末之議銷兵則非謂之除戎器。
漢武席文景富庶之極,至窮兵黩武以事四夷,又豈戒不虞之義乎?” 臣按:民生于世猶澤在地中,澤潤乎地而不燥,地容乎澤而不溢,相與含容而不覺其為多也。
澤一出乎地上則日積月累,其出也無窮盡,其流也無歸宿,則必有奔放潰決之虞矣。
譬之民焉,當夫國初民少之際,有地足以容其居,有田足以供其食,以故彼此相安,上下皆足,安土而重遷,惜身而保類,馴緻承平之後,生齒日繁,種類日多,地狹而田不足以耕,衣食不給,于是起而相争相奪而有不虞度之事矣。
是以聖王随其時而為之制,既為之足食以順其生,又為之足兵以防其變。
所謂足兵者不止戎器也,而獨以戎器言,蓋兵與農皆出于民,農所以别于兵者,以所執之器異也,執耒耜痔錢镈者則謂之農,手戈矛擐甲胄者則謂之兵,其實皆民也,言器則人在其中矣。
大抵兵威之所以不振者,由上之人狃于治安而不知戒也。
蓋事久則必弊,除其舊而新之則宿弊為之一新,人聚則必散,收其散而聚之則泮渙有所拘束,夫然則事之可虞者皆不足虞矣。
竊惟我聖祖承元政廢弛之後,民俗凋弊之餘,大振威武以立國,内而畿甸、外而邊方,設立衛所,每衛五所,每所千軍,錯峙郡邑之中以為民生之衛,蓋不待民生之萃聚而後戒其不虞也,聖祖思患豫防之心遠矣。
今承平百餘年,生齒之繁比國初幾千倍蓰,而兵戎
程頤曰:“小人方盛之時,君子之道未勝,安能顯然以正道決去之,故含晦俟時漸、圖消之之道。
今既小人衰微,君子道盛,當顯行之于公朝,使人明知善惡,故雲‘揚于王庭’也。
君子之道雖長盛,而不敢忘戒備,故至誠以命衆,使知尚有危理焉。
以此之甚盛決彼之甚衰若易,而無備則有不虞之悔,是尚有危理,必有戒懼之心則無患也。
聖人設戒之意深矣,然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之,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,舜之敷文德是也。
告自邑,先自治也。
戎兵者,強武之事,不利即戎,謂不宜尚壯武也。
” 朱熹曰:“酺,決也。
陽決陰也,其決之也,必正名其罪而盡誠以呼号其衆相與合力,然亦尚有危厲,不可安肆,又當先治其私而不可專尚威武,則利有所往也,皆戒之之辭。
” 九二,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
程頤曰:“内懷兢惕而外嚴誡号,雖莫夜有兵戎,亦可勿恤矣。
” 臣按:先儒謂“不利即戎”與“莫夜有戎”相應,莫夜有戎言小人常伺隙興兵以寇君子,不利即戎言君子不當專尚威力以勝小人,蓋君子之感小人固自有道,若徒以力角,力則君子未必有加于小人而适以敗天下之事爾,此聖人之所以深戒也。
然則所謂君子勝小人之道奈何?曰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之,養之以善而橫逆自若也,則含晦俟時,以冀其機之可乘,仗義執言以明其罪之所在,布誠信以孚衆心,申号令以竦衆聽,相與同心以除害,協力以敵忾,兢兢焉常存危厲之心,不欺彼衰而遂安肆也,業業焉益盡自治之道,不恃己強而事威武也,内懷乎兢惕,外嚴乎備戒,雖有倉卒莫夜之戎,亦無所憂矣。
夫然後以堂堂之陳、正正之旗,舉無敵之師而加諸有罪之人,夫何往而不成功哉?苟或恣其一決之勇而求大快于吾心,則非徒不能除其害,而反有以緻其大害矣。
聖人于《》之卦而丁甯深切如此,其為君子謀至矣,有天下者可不戒哉。
《萃》之象曰:澤上于地,萃。
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程頤曰:“澤上于地為萃聚之象,君子觀萃聚以除治戎器,用戒備于不虞。
凡物之萃則有不虞度之事,故衆聚則有争,物聚則有奪,大率既聚則多故矣,故觀萃象而戒也。
除,謂簡治也,去弊惡也。
除而聚之,所以戒不虞也。
” 朱熹曰:“除者,修而聚之之謂。
”又曰:“大凡物聚衆盛處必有争,故當預為之備,如人少處必無争,才人多少間便自有争,所以當預為之防也。
” 丘富國曰:“天生五材,誰能去兵?用兵亂也,去兵亦亂也。
君子當萃聚之世而除戎器,非右武也,特戒不虞而已,如秦人之銷鋒镝、唐末之議銷兵則非謂之除戎器。
漢武席文景富庶之極,至窮兵黩武以事四夷,又豈戒不虞之義乎?” 臣按:民生于世猶澤在地中,澤潤乎地而不燥,地容乎澤而不溢,相與含容而不覺其為多也。
澤一出乎地上則日積月累,其出也無窮盡,其流也無歸宿,則必有奔放潰決之虞矣。
譬之民焉,當夫國初民少之際,有地足以容其居,有田足以供其食,以故彼此相安,上下皆足,安土而重遷,惜身而保類,馴緻承平之後,生齒日繁,種類日多,地狹而田不足以耕,衣食不給,于是起而相争相奪而有不虞度之事矣。
是以聖王随其時而為之制,既為之足食以順其生,又為之足兵以防其變。
所謂足兵者不止戎器也,而獨以戎器言,蓋兵與農皆出于民,農所以别于兵者,以所執之器異也,執耒耜痔錢镈者則謂之農,手戈矛擐甲胄者則謂之兵,其實皆民也,言器則人在其中矣。
大抵兵威之所以不振者,由上之人狃于治安而不知戒也。
蓋事久則必弊,除其舊而新之則宿弊為之一新,人聚則必散,收其散而聚之則泮渙有所拘束,夫然則事之可虞者皆不足虞矣。
竊惟我聖祖承元政廢弛之後,民俗凋弊之餘,大振威武以立國,内而畿甸、外而邊方,設立衛所,每衛五所,每所千軍,錯峙郡邑之中以為民生之衛,蓋不待民生之萃聚而後戒其不虞也,聖祖思患豫防之心遠矣。
今承平百餘年,生齒之繁比國初幾千倍蓰,而兵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