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○九
關燈
小
中
大
雷者天之威,雨者天之澤,威中有澤,刑獄之有赦宥也。
有過者赦而不問,有罪者宥而從輕,此君子所以推廣天地之仁心也。
” 臣按:“雷雨作,解。
君子以赦過宥罪”,蓋言《易》卦之象如此爾,人君于人之有過者而赦之,有罪者而宥之,亦猶《易》之有是象也。
然過有小大,過失之小者固不必問,若事雖過失而事體所關則大,如失火延燒陵廟、射箭誤中親長之類,其罪有不可釋者,原其情則非故也,故因時赦其罪以宥之。
宥如“流宥五刑”之宥也,所謂罪者過失而入于罪者耳。
若夫大憝極惡之罪,殺人不死則死者何辜?攫财不罪則失者何苦?雷雨作解,豈為如是之人哉? 《舜典》曰:眚災肆赦。
朱熹曰:“眚災肆赦,言不幸而觸罪者則肆而赦之,此法外意也。
” 臣按:此萬世言赦罪者之始。
夫帝舜之世,所謂赦者,蓋因其所犯之罪或出于過誤、或出于不幸,非其本心固欲為是事也,而适有如是之罪焉,非特不可以入常刑,則雖流宥金贖亦不可也,故直赦之。
蓋就一人一事而言耳,非若後世概為一劄,并凡天下之罪人不問其過誤、故犯一切除之也。
《呂刑》: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,其審克之。
孔穎達曰:“五刑之疑有赦,赦從罰也;五罰之疑有赦,赦從過也,過則赦之矣。
”蔡沈曰:“疑于刑則質于罰也,疑于罰則質于過而宥免之也。
” 臣按:此所謂有赦者,赦其有疑者耳,非若後世不問有疑無疑一概蠲除之也。
《周禮》:司刺,一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;一赦曰幼弱,再赦曰老旄,三赦曰蠢愚。
臣按:赦有二者之義,程子謂赦釋之宥,惟寬之而已,蓋就其所犯之人品,原其所犯之情實而赦之宥之也,其與後世所頒之赦異矣。
《春秋》:莊公二十二年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啖助曰:“肆者放也,眚者過也。
” 胡安國曰:“肆眚者,蕩滌瑕垢之稱也。
《舜典》曰‘眚災肆赦’,《易》于《解》卦曰‘君子以赦過宥罪’,《呂刑》曰‘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’,《周官》司刺掌赦宥之法,未聞肆大眚也,大眚皆肆則廢天讨、虧國典、縱有罪、虐無辜,惡人幸以免矣。
後世有姑息為政,數行恩宥,惠奸軌、賊良民,而其弊益滋,蓋流于此故。
諸葛孔明曰‘治世以大德,不以小惠’,其為政于蜀,軍旅數興而赦不妄下,斯得《春秋》之旨矣。
肆眚而曰大眚,譏失刑也。
” 臣按:後世大赦天下,其原蓋出于此。
夫魯所肆者一國之中,而謂之眚則其所赦者過失焉耳,眚而謂之大,意者魯國向有所肆,皆小眚也,今則并其大者而肆之,然于罪惡猶未赦也,聖人書之以垂戒萬世,以此為防。
後世赦文乃至遍赦天下,已發覺未發覺、已結正未結正,罪無大小鹹赦除之,甚至十惡之罪、常赦所不原者亦或赦焉,惠奸宄、賊良民,怙終得志,善良喑啞,失天讨之公,縱人欲之私,皆《春秋》之罪人也。
管仲曰:“文有三情,武無一赦。
赦者先易而後難,久而不勝其禍;法者先難而後易,久而不勝其福。
故惠者人之仇仇也,法者人之父母也,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,無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。
夫盜賊不勝則良人危,法禁不立則奸邪煩,故赦者奔馬之委辔也。
” 馬端臨曰:“唐虞三代之所謂赦者,或以其情可矜,或以其事可疑,以其在三赦、三宥、八議之列,然後赦之,蓋臨時随事而為之斟酌,所謂議事以制者也。
至後世乃有大赦之法,不問情之淺深、罪之輕重,凡所犯在赦前,則殺人者不死、傷人者不刑、盜賊及作奸犯科者不诘,于是遂為偏枯之物、長奸之門。
今觀管仲所言,及《史記》所載陶朱公救子之事,則知春秋戰國之時已有大赦之法矣。
” 秦二世初即位,大赦天下。
臣按:赦之為言,始見于《虞書》,然所肆赦者眚災而已,未嘗泛及于有罪者焉。
《管子》之書雖雲赦者小利而大害,然僅行于其國中,未遍及于天下。
赦而加之以大,始見于史,後世遂以為故事,一遇國家有變革喜慶之事,則形于王言,頒之天下,不問情之故誤、罪之當否,一切施以曠蕩之恩。
嗚呼,是何三代之後,君子常不幸而小人常多幸哉? 漢元帝在位十五年凡十赦,匡胤上疏曰:“陛下躬聖德,開太平之路,闵愚民觸法抵禁,比年大赦,使百姓得改行自新,天下幸甚。
臣竊見大赦之後,奸邪不為衰止,今日大赦,明日犯法,相随入獄,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。
蓋保民者陳之以德義、示之以好惡,觀其失而制其宜,故動之而和,綏之而安。
今天下俗貪财賤義,好聲色,上侈靡,廉恥之節薄,淫僻之意縱,綱紀失序,疏者逾内,親戚之恩薄,昏姻之黨隆,苟合僥幸,以身設利。
不改其原,雖歲赦之,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。
” 臣按:西漢之世赦令最頻數,高帝在位十九年凡九赦,蓋漢初得天下,人之染秦俗者深,事之襲秦弊者
有過者赦而不問,有罪者宥而從輕,此君子所以推廣天地之仁心也。
” 臣按:“雷雨作,解。
君子以赦過宥罪”,蓋言《易》卦之象如此爾,人君于人之有過者而赦之,有罪者而宥之,亦猶《易》之有是象也。
然過有小大,過失之小者固不必問,若事雖過失而事體所關則大,如失火延燒陵廟、射箭誤中親長之類,其罪有不可釋者,原其情則非故也,故因時赦其罪以宥之。
宥如“流宥五刑”之宥也,所謂罪者過失而入于罪者耳。
若夫大憝極惡之罪,殺人不死則死者何辜?攫财不罪則失者何苦?雷雨作解,豈為如是之人哉? 《舜典》曰:眚災肆赦。
朱熹曰:“眚災肆赦,言不幸而觸罪者則肆而赦之,此法外意也。
” 臣按:此萬世言赦罪者之始。
夫帝舜之世,所謂赦者,蓋因其所犯之罪或出于過誤、或出于不幸,非其本心固欲為是事也,而适有如是之罪焉,非特不可以入常刑,則雖流宥金贖亦不可也,故直赦之。
蓋就一人一事而言耳,非若後世概為一劄,并凡天下之罪人不問其過誤、故犯一切除之也。
《呂刑》: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,其審克之。
孔穎達曰:“五刑之疑有赦,赦從罰也;五罰之疑有赦,赦從過也,過則赦之矣。
”蔡沈曰:“疑于刑則質于罰也,疑于罰則質于過而宥免之也。
” 臣按:此所謂有赦者,赦其有疑者耳,非若後世不問有疑無疑一概蠲除之也。
《周禮》:司刺,一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;一赦曰幼弱,再赦曰老旄,三赦曰蠢愚。
臣按:赦有二者之義,程子謂赦釋之宥,惟寬之而已,蓋就其所犯之人品,原其所犯之情實而赦之宥之也,其與後世所頒之赦異矣。
《春秋》:莊公二十二年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啖助曰:“肆者放也,眚者過也。
” 胡安國曰:“肆眚者,蕩滌瑕垢之稱也。
《舜典》曰‘眚災肆赦’,《易》于《解》卦曰‘君子以赦過宥罪’,《呂刑》曰‘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’,《周官》司刺掌赦宥之法,未聞肆大眚也,大眚皆肆則廢天讨、虧國典、縱有罪、虐無辜,惡人幸以免矣。
後世有姑息為政,數行恩宥,惠奸軌、賊良民,而其弊益滋,蓋流于此故。
諸葛孔明曰‘治世以大德,不以小惠’,其為政于蜀,軍旅數興而赦不妄下,斯得《春秋》之旨矣。
肆眚而曰大眚,譏失刑也。
” 臣按:後世大赦天下,其原蓋出于此。
夫魯所肆者一國之中,而謂之眚則其所赦者過失焉耳,眚而謂之大,意者魯國向有所肆,皆小眚也,今則并其大者而肆之,然于罪惡猶未赦也,聖人書之以垂戒萬世,以此為防。
後世赦文乃至遍赦天下,已發覺未發覺、已結正未結正,罪無大小鹹赦除之,甚至十惡之罪、常赦所不原者亦或赦焉,惠奸宄、賊良民,怙終得志,善良喑啞,失天讨之公,縱人欲之私,皆《春秋》之罪人也。
管仲曰:“文有三情,武無一赦。
赦者先易而後難,久而不勝其禍;法者先難而後易,久而不勝其福。
故惠者人之仇仇也,法者人之父母也,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,無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。
夫盜賊不勝則良人危,法禁不立則奸邪煩,故赦者奔馬之委辔也。
” 馬端臨曰:“唐虞三代之所謂赦者,或以其情可矜,或以其事可疑,以其在三赦、三宥、八議之列,然後赦之,蓋臨時随事而為之斟酌,所謂議事以制者也。
至後世乃有大赦之法,不問情之淺深、罪之輕重,凡所犯在赦前,則殺人者不死、傷人者不刑、盜賊及作奸犯科者不诘,于是遂為偏枯之物、長奸之門。
今觀管仲所言,及《史記》所載陶朱公救子之事,則知春秋戰國之時已有大赦之法矣。
” 秦二世初即位,大赦天下。
臣按:赦之為言,始見于《虞書》,然所肆赦者眚災而已,未嘗泛及于有罪者焉。
《管子》之書雖雲赦者小利而大害,然僅行于其國中,未遍及于天下。
赦而加之以大,始見于史,後世遂以為故事,一遇國家有變革喜慶之事,則形于王言,頒之天下,不問情之故誤、罪之當否,一切施以曠蕩之恩。
嗚呼,是何三代之後,君子常不幸而小人常多幸哉? 漢元帝在位十五年凡十赦,匡胤上疏曰:“陛下躬聖德,開太平之路,闵愚民觸法抵禁,比年大赦,使百姓得改行自新,天下幸甚。
臣竊見大赦之後,奸邪不為衰止,今日大赦,明日犯法,相随入獄,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。
蓋保民者陳之以德義、示之以好惡,觀其失而制其宜,故動之而和,綏之而安。
今天下俗貪财賤義,好聲色,上侈靡,廉恥之節薄,淫僻之意縱,綱紀失序,疏者逾内,親戚之恩薄,昏姻之黨隆,苟合僥幸,以身設利。
不改其原,雖歲赦之,刑猶難使錯而不用也。
” 臣按:西漢之世赦令最頻數,高帝在位十九年凡九赦,蓋漢初得天下,人之染秦俗者深,事之襲秦弊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