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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辀以服,三者備然後行。
毂以利轉,輻以直指,牙以固抱,毂以受軸,大穿為篆,小穿為轵,軸近毂為股,近牙為骹,股入毂中為菑,骹入牙中為蚤,牙之材或謂之渠或謂之,此輪之制也。
兩出式者較,較下橫木者式,之植者轵,式之植者封,輿後橫木曰轸,式前橫木曰軌,此輿之制也。
三馬之辀适當伏兔,圍在前持衡為頸圍,在後承轸為踵圍,此辀之制也。
輪之中有軸,輿之下有跂,辀之前有衡,軸末有彗,助輻曰輔,輿間橫木曰轸,系木乘輿曰複,大車辀端曰籞,小車辀端曰軏,其制雖《考工記》無所見,要之阙一不可。
” 臣按:先儒謂《易》言兼三才而兩之,故六六者非他也,三才之道也。
備三才之道者莫如車,故有六等之數,蓋之圜也以象天而天之道有陰陽,轸之方也以象地而地之道有剛柔,人位乎中而人之道有仁義,車六等之數所以法《易》之三才六畫如此。
先儒謂一器而工具之,蓋以一車之作,有輪人、有輿人、辀人也。
車之為制不止三者,而必以此三物名官者,蓋察車自輪始作車始于輿而造車以辀為難故也。
司常掌九旗之物名,各有屬以待國事,日月為常,交龍為,通帛為亶,雜白為物,熊虎為旗,鳥隼為,龜蛇為,全羽為旞,析羽為旌。
鄭玄曰:“凡九旗之帛皆用绛。
” 陳祥道曰:“旗,期也,言也衆期于下。
” 朱申曰:“大常畫日月者取天道之運也,畫龍者取君德之用也,亶用通幅绛帛所謂大赤也,物則内幅以绛、外幅以白也,旗畫熊虎取其猛毅也,畫鳥隼取其摯速也。
” 臣按:司常九旗,惟大常者天子之所建,其餘則自諸侯以下皆得建之。
所謂大常者,非但畫日月于其上,則凡人臣之有功者皆銘書之焉。
龍旗九斿以象大火也,鳥七斿以象鹑火也,熊旗六斿以象伐也,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,弧旌(旗上有弓)枉矢(上畫枉矢)以象弧(星也)也。
鄭玄曰:“交龍為旗,大火,蒼龍宿之心,其屬有九星。
鳥隼為,鹑火,朱鳥宿之柳,其屬七星。
熊虎為旗,伐屬白虎宿,與參連體而六星。
龜蛇為,營室,玄武宿,與東壁連體而四星。
” 臣按:疏家謂九斿、七斿、六斿、四斿之旌旗皆是天子自建,非謂臣下,以其九、七、六、四不與臣下命數相當故也。
若臣下則皆依命數,然天子以十二為節,乃用九、七、六、四者,上得兼下也。
《禮器》曰:大路繁(馬腹帶)纓(鞅也)一就(五色一匝曰就),次路繁纓七就。
陳澔曰:“殷世尚質,其祭天所乘之車木質而已,無别雕飾,謂之大路。
繁纓在馬膺前,染絲而織以為罽,繁與纓皆以此罽為之。
車樸素,故馬亦少飾也。
大路,路下有先路、次路,次路殷之第三辂也,供卑雜之用,故就數多。
” 《郊特牲》曰:大路繁纓一就,先路三就,次路五就。
陳祥道曰:“《禮器》與《郊特牲》言大路繁纓一就則同,其言次路繁纓五就、七就則不同者,先王之路降殺以兩,反此而加多焉。
蓋亦以兩而已,大路一就、先路三就則次路有五就、七就者矣。
《書》言次路以兼革、木二路,則殷之次路五就、七就,庸豈一車邪?” 臣按:所謂就者言路馬之飾也,《周禮》巾車言樊纓,《禮記》《左傳》皆作繁纓,有一就、再就、九就、七就、五就之别,《左傳》所謂“斿纓昭其數”者,此也。
《明堂位》曰:鸾車,有虞氏之路也。
鈎車,夏後氏之路也。
大路,殷路也。
乘路,周路也。
鄭玄曰:“鸾,有鸾和也;鈎,有曲輿者也;大路,木路也;乘路,玉路也。
”孔穎達曰:“此明四代之車,其制各别。
” 臣按:車之言路者,先儒謂大也,君之所在以大為号,門曰路門、寝曰路寝,故車亦謂之路車焉。
《春秋左傳》:桓公二年,臧哀伯曰:“君人者将昭德(昭明善惡)塞違(閉塞惡邪)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,大路昭其儉也,斿(旌旗之斿)纓(在馬膺前)昭其數也,錫(在馬額)鸾(
毂以利轉,輻以直指,牙以固抱,毂以受軸,大穿為篆,小穿為轵,軸近毂為股,近牙為骹,股入毂中為菑,骹入牙中為蚤,牙之材或謂之渠或謂之,此輪之制也。
兩出式者較,較下橫木者式,之植者轵,式之植者封,輿後橫木曰轸,式前橫木曰軌,此輿之制也。
三馬之辀适當伏兔,圍在前持衡為頸圍,在後承轸為踵圍,此辀之制也。
輪之中有軸,輿之下有跂,辀之前有衡,軸末有彗,助輻曰輔,輿間橫木曰轸,系木乘輿曰複,大車辀端曰籞,小車辀端曰軏,其制雖《考工記》無所見,要之阙一不可。
” 臣按:先儒謂《易》言兼三才而兩之,故六六者非他也,三才之道也。
備三才之道者莫如車,故有六等之數,蓋之圜也以象天而天之道有陰陽,轸之方也以象地而地之道有剛柔,人位乎中而人之道有仁義,車六等之數所以法《易》之三才六畫如此。
先儒謂一器而工具之,蓋以一車之作,有輪人、有輿人、辀人也。
車之為制不止三者,而必以此三物名官者,蓋察車自輪始作車始于輿而造車以辀為難故也。
司常掌九旗之物名,各有屬以待國事,日月為常,交龍為,通帛為亶,雜白為物,熊虎為旗,鳥隼為,龜蛇為,全羽為旞,析羽為旌。
鄭玄曰:“凡九旗之帛皆用绛。
” 陳祥道曰:“旗,期也,言也衆期于下。
” 朱申曰:“大常畫日月者取天道之運也,畫龍者取君德之用也,亶用通幅绛帛所謂大赤也,物則内幅以绛、外幅以白也,旗畫熊虎取其猛毅也,畫鳥隼取其摯速也。
” 臣按:司常九旗,惟大常者天子之所建,其餘則自諸侯以下皆得建之。
所謂大常者,非但畫日月于其上,則凡人臣之有功者皆銘書之焉。
龍旗九斿以象大火也,鳥七斿以象鹑火也,熊旗六斿以象伐也,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,弧旌(旗上有弓)枉矢(上畫枉矢)以象弧(星也)也。
鄭玄曰:“交龍為旗,大火,蒼龍宿之心,其屬有九星。
鳥隼為,鹑火,朱鳥宿之柳,其屬七星。
熊虎為旗,伐屬白虎宿,與參連體而六星。
龜蛇為,營室,玄武宿,與東壁連體而四星。
” 臣按:疏家謂九斿、七斿、六斿、四斿之旌旗皆是天子自建,非謂臣下,以其九、七、六、四不與臣下命數相當故也。
若臣下則皆依命數,然天子以十二為節,乃用九、七、六、四者,上得兼下也。
《禮器》曰:大路繁(馬腹帶)纓(鞅也)一就(五色一匝曰就),次路繁纓七就。
陳澔曰:“殷世尚質,其祭天所乘之車木質而已,無别雕飾,謂之大路。
繁纓在馬膺前,染絲而織以為罽,繁與纓皆以此罽為之。
車樸素,故馬亦少飾也。
大路,路下有先路、次路,次路殷之第三辂也,供卑雜之用,故就數多。
” 《郊特牲》曰:大路繁纓一就,先路三就,次路五就。
陳祥道曰:“《禮器》與《郊特牲》言大路繁纓一就則同,其言次路繁纓五就、七就則不同者,先王之路降殺以兩,反此而加多焉。
蓋亦以兩而已,大路一就、先路三就則次路有五就、七就者矣。
《書》言次路以兼革、木二路,則殷之次路五就、七就,庸豈一車邪?” 臣按:所謂就者言路馬之飾也,《周禮》巾車言樊纓,《禮記》《左傳》皆作繁纓,有一就、再就、九就、七就、五就之别,《左傳》所謂“斿纓昭其數”者,此也。
《明堂位》曰:鸾車,有虞氏之路也。
鈎車,夏後氏之路也。
大路,殷路也。
乘路,周路也。
鄭玄曰:“鸾,有鸾和也;鈎,有曲輿者也;大路,木路也;乘路,玉路也。
”孔穎達曰:“此明四代之車,其制各别。
” 臣按:車之言路者,先儒謂大也,君之所在以大為号,門曰路門、寝曰路寝,故車亦謂之路車焉。
《春秋左傳》:桓公二年,臧哀伯曰:“君人者将昭德(昭明善惡)塞違(閉塞惡邪)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孫,大路昭其儉也,斿(旌旗之斿)纓(在馬膺前)昭其數也,錫(在馬額)鸾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