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二
關燈
小
中
大
随力勸誘,有不悛者親率官吏詣門勸谕,由是一裡翕然多為孝弟,兼命儒生講論墳典,勉勵後進,教化複興。
韓愈為潮州刺史,下牒請置鄉校雲:“孔子曰‘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’,不如以德禮為先而輔以政刑也。
欲用德禮,未有不由學校師弟子者。
此州學廢日久,進士、明經百十年間不聞有業成貢于王庭、試于有司者,人吏目不識鄉飲酒之禮,耳未嘗聞《鹿鳴》之歌,忠孝之行不勸,亦縣之恥也。
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,今此州戶萬有餘,豈無庶民者耶?刺史、縣令不躬為之師,裡闾後生無所從學,爾趙德秀才沉雅專靜,頗通經有文章,能知先王之道,論說且排異端而宗孔氏,可以為師矣。
請攝海陽縣尉為衙推官,專勾當州學以督生徒,興恺悌之風,刺史出己俸百千以為舉本,收其赢餘以給學生廚馔。
”自此潮人日趣文學,立祠祀之至今。
常衮為福建觀察使,設立鄉校,使學者作為文章,親加講導,與為客主均禮,觀遊宴飨與焉,由是風俗一變,歲得貢士甚盛。
後衮卒,閩人以衮配享于學宮。
宋韓琦知并州,河東俗雜羌夷,用火葬,琦為買田,封表刻石,着令使得葬于其中,人遂以焚屍為恥。
臣按:自古中國無焚屍之俗,至佛氏自西域入中國始有之,為人子者乃忍其親之體魄付之烈焰,不孝之罪莫大焉。
琦為郡獨能禁之,今此風猶存,民習成俗,非嚴刑痛禁之不能止,請著為令,有犯禁者以毀傷父母律問罪,并坐其舉火之人,是亦崇孝道、美風俗之一端。
陳襄為仙居令,民不知教,襄于正歲耆老來賀作文一篇,曰:“為吾民者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,夫婦有恩,男女有别,子弟有學,鄉闾有禮,貧窮患難親戚相救,昏姻死喪鄰保相助,無堕農業,無作盜賊,無學賭博,無好争訟,無以惡陵善,無以富吞貧,行者讓路,耕者讓畔,班白者不負戴于道路,則為禮義之俗矣。
”使門人讀于庭,且谕之曰:“吾秩滿即去,爾有子弟亟遣就學。
”于是耆老相語感德歎嗟,翕然從之,學者興起。
程颢為晉城令,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弟忠信,度鄉村遠近為保伍,使之力役相助、患難相恤,孤茕殘廢者責之親黨,使無失所,行旅出其途者,疾病皆有所養。
諸鄉皆有校,暇時親召父老與之語,兒童所讀書為正其句讀,教者不善則為易置。
俗始甚野不知為學,乃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,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,旌别善惡,使有勸有恥。
在縣三歲,民愛之如父母。
臣按:程颢在晉城僅三年耳,而其德教有如此者,使之久于其任,必大有所成就。
今守令以九年為滿,朝廷苟責之以成效,其間必有超出倫類而能以明道之德教為治者,治平之基端在于此。
朱熹知漳州,以習俗未知禮,采古喪葬、嫁娶之儀,揭以示之,命父老解說以教子弟。
土俗崇信釋氏,男女聚僧廬為傳經會,女不嫁者為庵舍以居,熹悉禁之。
臣按:朱熹在漳州首以禮教化俗,今其所著《家禮》我太宗皇帝已表章頒布天下,請命有司舉行,并命提學憲臣督視,有不奉行者問以違制之罪。
如此則禮教興行,而異端不待禁革自然廢息。
餘仲寬宰劍之順昌,時閩俗生子多者至三四子,則後皆不舉,為其資産不足以贍也,若女則不待三往往溺之,建劍尤甚。
仲寬乃作《戒殺子》文,召諸鄉父老為人信服者列坐庑下,以俸置醪醴,親酌飲之,出其文使歸勸其鄉人,無得殺子,歲月間活者以千計。
轉運判官曹輔上其事,朝廷嘉之,就改仲寬一官,仍令再任,複為立法推行一路。
臣按:溺子之俗至今浙東為甚,請自今有除為浙東守令者,考滿上課必書雲自到任之後民并無溺子者,如有不實,坐降一級。
如此,則民間舉子必多,戶口日增,是亦仁政之大端也。
以上廣教化以變俗。
臣按:治者君也,所以為治者民也,推君之治而緻之民者吏也。
治道有二,曰政曰教,政以法令行之也易,教以道義行之也難,教之本雖在于人君正身齊家以為感化之機,然地非一方而遐外者未易以遍達,人非一類而疏遠者未易以遽及。
是故明君在上,知教化為治道之急務,則必設學校、明禮義、立條教以曉谕而引導之,使之皆囿于道義之中而為淳厚之俗,而又必擇守令之人布吾之政教,丁甯告誡,使其知朝廷意向所在而其為政必以教化為先,變不美之俗以為美,化不良之人以為良,使人人皆善良、家家皆和順,由家而邑,由邑而郡,民風士習如出一律,則天下之大,治平之基實自此而積累也。
韓愈為潮州刺史,下牒請置鄉校雲:“孔子曰‘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’,不如以德禮為先而輔以政刑也。
欲用德禮,未有不由學校師弟子者。
此州學廢日久,進士、明經百十年間不聞有業成貢于王庭、試于有司者,人吏目不識鄉飲酒之禮,耳未嘗聞《鹿鳴》之歌,忠孝之行不勸,亦縣之恥也。
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,今此州戶萬有餘,豈無庶民者耶?刺史、縣令不躬為之師,裡闾後生無所從學,爾趙德秀才沉雅專靜,頗通經有文章,能知先王之道,論說且排異端而宗孔氏,可以為師矣。
請攝海陽縣尉為衙推官,專勾當州學以督生徒,興恺悌之風,刺史出己俸百千以為舉本,收其赢餘以給學生廚馔。
”自此潮人日趣文學,立祠祀之至今。
常衮為福建觀察使,設立鄉校,使學者作為文章,親加講導,與為客主均禮,觀遊宴飨與焉,由是風俗一變,歲得貢士甚盛。
後衮卒,閩人以衮配享于學宮。
宋韓琦知并州,河東俗雜羌夷,用火葬,琦為買田,封表刻石,着令使得葬于其中,人遂以焚屍為恥。
臣按:自古中國無焚屍之俗,至佛氏自西域入中國始有之,為人子者乃忍其親之體魄付之烈焰,不孝之罪莫大焉。
琦為郡獨能禁之,今此風猶存,民習成俗,非嚴刑痛禁之不能止,請著為令,有犯禁者以毀傷父母律問罪,并坐其舉火之人,是亦崇孝道、美風俗之一端。
陳襄為仙居令,民不知教,襄于正歲耆老來賀作文一篇,曰:“為吾民者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,夫婦有恩,男女有别,子弟有學,鄉闾有禮,貧窮患難親戚相救,昏姻死喪鄰保相助,無堕農業,無作盜賊,無學賭博,無好争訟,無以惡陵善,無以富吞貧,行者讓路,耕者讓畔,班白者不負戴于道路,則為禮義之俗矣。
”使門人讀于庭,且谕之曰:“吾秩滿即去,爾有子弟亟遣就學。
”于是耆老相語感德歎嗟,翕然從之,學者興起。
程颢為晉城令,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弟忠信,度鄉村遠近為保伍,使之力役相助、患難相恤,孤茕殘廢者責之親黨,使無失所,行旅出其途者,疾病皆有所養。
諸鄉皆有校,暇時親召父老與之語,兒童所讀書為正其句讀,教者不善則為易置。
俗始甚野不知為學,乃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,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,旌别善惡,使有勸有恥。
在縣三歲,民愛之如父母。
臣按:程颢在晉城僅三年耳,而其德教有如此者,使之久于其任,必大有所成就。
今守令以九年為滿,朝廷苟責之以成效,其間必有超出倫類而能以明道之德教為治者,治平之基端在于此。
朱熹知漳州,以習俗未知禮,采古喪葬、嫁娶之儀,揭以示之,命父老解說以教子弟。
土俗崇信釋氏,男女聚僧廬為傳經會,女不嫁者為庵舍以居,熹悉禁之。
臣按:朱熹在漳州首以禮教化俗,今其所著《家禮》我太宗皇帝已表章頒布天下,請命有司舉行,并命提學憲臣督視,有不奉行者問以違制之罪。
如此則禮教興行,而異端不待禁革自然廢息。
餘仲寬宰劍之順昌,時閩俗生子多者至三四子,則後皆不舉,為其資産不足以贍也,若女則不待三往往溺之,建劍尤甚。
仲寬乃作《戒殺子》文,召諸鄉父老為人信服者列坐庑下,以俸置醪醴,親酌飲之,出其文使歸勸其鄉人,無得殺子,歲月間活者以千計。
轉運判官曹輔上其事,朝廷嘉之,就改仲寬一官,仍令再任,複為立法推行一路。
臣按:溺子之俗至今浙東為甚,請自今有除為浙東守令者,考滿上課必書雲自到任之後民并無溺子者,如有不實,坐降一級。
如此,則民間舉子必多,戶口日增,是亦仁政之大端也。
以上廣教化以變俗。
臣按:治者君也,所以為治者民也,推君之治而緻之民者吏也。
治道有二,曰政曰教,政以法令行之也易,教以道義行之也難,教之本雖在于人君正身齊家以為感化之機,然地非一方而遐外者未易以遍達,人非一類而疏遠者未易以遽及。
是故明君在上,知教化為治道之急務,則必設學校、明禮義、立條教以曉谕而引導之,使之皆囿于道義之中而為淳厚之俗,而又必擇守令之人布吾之政教,丁甯告誡,使其知朝廷意向所在而其為政必以教化為先,變不美之俗以為美,化不良之人以為良,使人人皆善良、家家皆和順,由家而邑,由邑而郡,民風士習如出一律,則天下之大,治平之基實自此而積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