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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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喪未練、大功未葬皆聽不趨是也。

    臣乞于今日亦準此制,雨潦之免臨時取旨,若常朝之臣有期功以下喪許其告假,下禮官定為限期,若事未訖亦許展限。

    如此,庶使群臣注門籍者不緻虛飾,本遭喪者不托以疾。

    一事之舉,上足以見人君體臣之仁、下足以表臣下事君之誠。

     唐室升平日,常參官每日朝退賜食,謂之“廊餐”。

    自乾符亂離之後,祗遇月旦入合日賜食。

     臣按:唐人于每日常參皆有廊餐,及朔望皆賜食,其為國費亦夥,我朝廢之良是。

    其三大朝賀禮宴祖宗所以禮答臣下者,必須舉行。

     唐故事,天子日禦殿見群臣曰“常參”,朔望薦食諸陵寝,有思慕之心,不能臨前殿則禦便殿見群臣,曰“入合”。

    宣政,前殿也,謂之衙,衙有仗。

    紫宸,便殿也,謂之合。

    其不禦前殿而禦紫宸也,乃自正衙喚仗,由合門而入,故謂之“入合”。

     李琪曰:“衙,朝也,其禮尊;合,燕見也,其事殺。

    ”琪又言:“入合有待制,次對官論事,而内殿起居一見而退,欲有言者無由自陳,非所以數見群臣之意也。

    ” 葉夢得曰:“唐正衙日見群臣,百官皆在,謂之‘常參’,喚仗入合,百官亦随以入,則唐制天子未嘗不日見百官也。

    其後不禦正衙,紫宸所見惟大臣及内諸司,百官俟朝于正衙者傳問不坐即退,則百官無複見天子矣。

    其後惟存朔望兩朝,至五代又廢,唐明宗始诏群臣每五日一随宰相入見,謂之‘起居’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孔子吉月必朝服而朝,蓋以一月之間朔望為重,而見君必備服以盡禮。

    唐人制禮,于常日則隆而于朔望反殺,失所輕重矣。

    雖曰是日薦食陵寝,有思慕之心,盍于雞初鳴時先行薦食之禮,昧爽乃禦殿受朝乎?我祖宗以來每日先于奉先殿行禮,東朝問安然後禦朝,其于父子之親、君臣之義兩盡,可以為萬世帝王之法。

     宋朝因唐與五代之制,文武官每日赴文明殿正衙常參,宰相一人押班;五日起居即崇德、長春二殿,中書門下為班首,其長春殿常朝則内侍省都知押班。

    至神宗元豐中,官制始行,诏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“常參官”,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“六參官”,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“朔望參官”,遂為定制。

     臣按:前代朝儀無一定之制,時有更改,惟我朝自祖宗以來至于今日率循舊章,一日三朝,自古帝王所無也。

    每日晨興,上便服禦奉天門,文東武西,侍鳴鞭畢,鴻胪卿唱入班,百官行叩頭禮,分班侍立,翰林學士侍禦座左,錦衣衛官俠陛西,立六科給事中分侍左右,禦史分班面北立,鴻胪官屬立其後,先日謝恩見辭者于鴻胪寺報名,至日先赴午門外,俟百官叩頭畢,鴻胪卿對禦宣奏姓名員數,于午門外行五拜三叩頭禮畢,五府六部以次奏所司合行事,次通政司引入于禦前面奏請旨,該司官出班承旨,大理寺以下有事出奏無則已,次禮科引差使考滿官員,次六科各奏旨意題本,守衛揭貼,賞賜鈔錠,次鴻胪宣奏藩府邊鎮所遣使臣,上命以酒飯賞賜,既而兩京堂上官新升者及在外三司來朝赴任者面見,叩頭畢,鴻胪卿唱奏事畢,群臣俱側身向上立,鳴鞭畢,上乘辇,往禦武英殿或文華閱章疏,日率如此,至午複出朝,晚亦如之,此每日常朝之制也。

    每月朔望,上具皮弁服禦正殿,百官公服,叩頭畢分班侍,鴻胪卿宣奏謝恩見辭員數畢,上出奉天門視朝如常儀。

    臣竊考前代之制,有所謂卷班、放仗、入合等名目,或失于粗略或失于煩瑣,惟今日朝儀酌古準今,實為得中。

    洪武二十年冬十月,太祖皇帝谕大臣曰:“近者臣僚尊卑體統多未得宜,爾等宜著禮儀以為定式。

    ”禮部尚書李原名等會官著為《禮儀定式》一書,凡三十七條,所謂朝參之禮有八焉,頒行既久而奉行者偶因一時之便遂襲以為故事,旁觀者雖知其非而不敢以為言,後來者因以為當然者亦或有之。

    竊觀前代朝會,班次、儀注皆著成圖式,載在《文獻通考》諸書者可考也,乞敕大臣及翰林院、鴻胪寺官将累朝實錄及《禮儀定式》等書并稽洪武、永樂年間以來事例,詳加講究,隐括節潤,畫為圖式,懸于兩長安門,用以表正百官,觀示列辟,俾人人知所趨避,世世得以遵守,永為定制雲。

    (以上朝儀) 以上論王朝之禮(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