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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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皆為是言,則此樂直至天地之戍會,永無可複之期矣。
雖然,與其不能盡複天地之純全,而略得以見古人之仿佛,猶賢乎已。
夫有之而不全,猶勝于全無而不有也。
漢、唐以來,郊廟、燕享未嘗不用樂,而樂之用或至于用鄭衛之音,今吾稍存古人之意以仿古人之樂,雖不全于古而猶仿佛于古,豈不愈于鄭衛之音也哉?程子曰:古人之詩如今之歌曲,古人之詩其音調不複可知已,而今之歌曲雖出時人之口,而亦有所沿襲,如向所謂十二詩,于《鹿鳴》等六詩雲“黃鐘清宮”,注雲“俗呼正宮”;《關雎》等六詩雲“無射清商”,注雲“俗呼越調”。
所謂黃鐘清宮、無射清商,世俗固不知所以為聲,而正宮越調之類,宋世所謂詩餘、金元以來所傳南北曲者,雖非古之遺音,而猶有此名目也。
夫人能為之而聞之者亦能辨别其是否,誠因今而求之古,循俗而入于雅,以求古人之所仿佛者萬,一天生妙解音樂之人如師曠、州鸠、信都芳、萬寶常、王令言、張文收之輩,必能因其仿佛而得其純全者焉。
因聲以考律,正律以定器,三代之樂亦可複矣,然如此之人豈易得哉?籲!必待後夔而後作樂,必待師曠而後聽音,斯人不世出而樂之在天下不可一日無也,而音豈可不聽哉?世無後夔、師曠,而後夔之心、師曠之耳則人人有也,萬古如一日也。
昔宋李照、胡瑗、阮逸改鑄鐘磬,徐複笑之曰:“聖人寓器以聲,不先求其聲而更其器,其可用乎?”其後卒無所成如複言,房庶亦言古樂與今樂本末不遠,其大略以謂上古世質,器與聲樸,後世稍變焉,金石鐘磬也後世易之以方響,絲竹琴箫也後世易之以筝笛,笙匏也攢之以鬥,埙土也變而為瓯。
敔木也貫之以闆,凡若此者八音之變也,亦猶大辂起于推輪、龍艘生于落葉,其變則然爾。
古者食以俎豆,後世易以杯盤,簟席以為安,後世更以榻案,使聖人複生,不能舍杯盤、榻案而複俎豆、簟席也,八音之器豈異此哉?孔子曰“鄭聲淫”,豈其器不古若哉?亦疾其聲之變耳。
試使知樂者由今之器寄古之聲,去惉懘靡曼而歸之中和雅正,則感人心、導和氣,不曰治世之音乎?然則世所謂雅者未必如古,而教坊所奏豈盡淫聲哉?庶之此言雖非窮本之論,而不謂之知變不可也。
《樂記》曰“窮本知變,樂之情也”,樂之本同而其變則異,同者其精者也,異者其粗者也,推其異而合之同,舉其粗而歸之精,則其體凝一矣。
臣請明诏天下求知音律者,内而朝着、外而州郡,隐而草澤之士、賤而技藝之流,許其自陳及臣僚薦舉,聚于一處,俾其各就所能,因其明處而各罄其所知,用今世所奏之樂、今日所歌之辭,度其腔調,按其節拍,先求世之所謂正宮、越調之類,以究古人清宮、清商之調,依俗法之所移換,尋古調之所抑揚,然後被之于絲、吹之以竹、宣之以金、收之以石,必俗器之調而後古器之即合,作于一堂之間而有和應之美,不徒協夫奏者之心而且諧之聽者之耳,無間賢愚、貴賤一是同和,然後按古人鐘律之法,即蔡元定之《律呂新書》、朱文公之《通解》“鐘律”,依其說、按其法而講究其所當然之則,與其所以然之故,築室布灰如其候氣之法,截竹為管以求黃鐘之聲,如所謂“或極其短或極其長,長短之内每差一分以為一管,皆即以其長權為九寸而度其圍徑如黃鐘之法焉”,此則蔡氏截管候氣之法也,若夫所謂度其圍徑者則未有定準焉。
夫所列之管既已應氣,可豫尋黍中者分為三等,先以一等實于是管之中,必須千二百粒适滿其中無欠無餘然後用之,有餘欠者則用次等,次等不合又别用之,必同而後已,所實既同,然後因之以定尺、審度量、謹權衡焉。
由是以制律呂、均聲音、制樂器,先試以歌聲齊箫聲,以箫聲定十六聲,又以十六聲而齊八器,聲高者則抑而下之,聲下者則引而上之,過于厲者平之,過于醲者淡之,逐器而調之,使其一器之中聲律自然均調而無有參錯,合器而協之,使其衆器之間自然翕合而無相奪倫,無一器之不諧,無一音之不應。
如此雖不能盡善盡美如古人之純全,然通其變以窮其本,亦可以得古人之仿佛者矣,方之《章》《韶》《》《武》雖不可企及,然視後世之因循苟且者則有間矣。
臣于鐘律非所通曉,姑述所聞以俟當代之聖明任作述之大柄者焉。
雖然,與其不能盡複天地之純全,而略得以見古人之仿佛,猶賢乎已。
夫有之而不全,猶勝于全無而不有也。
漢、唐以來,郊廟、燕享未嘗不用樂,而樂之用或至于用鄭衛之音,今吾稍存古人之意以仿古人之樂,雖不全于古而猶仿佛于古,豈不愈于鄭衛之音也哉?程子曰:古人之詩如今之歌曲,古人之詩其音調不複可知已,而今之歌曲雖出時人之口,而亦有所沿襲,如向所謂十二詩,于《鹿鳴》等六詩雲“黃鐘清宮”,注雲“俗呼正宮”;《關雎》等六詩雲“無射清商”,注雲“俗呼越調”。
所謂黃鐘清宮、無射清商,世俗固不知所以為聲,而正宮越調之類,宋世所謂詩餘、金元以來所傳南北曲者,雖非古之遺音,而猶有此名目也。
夫人能為之而聞之者亦能辨别其是否,誠因今而求之古,循俗而入于雅,以求古人之所仿佛者萬,一天生妙解音樂之人如師曠、州鸠、信都芳、萬寶常、王令言、張文收之輩,必能因其仿佛而得其純全者焉。
因聲以考律,正律以定器,三代之樂亦可複矣,然如此之人豈易得哉?籲!必待後夔而後作樂,必待師曠而後聽音,斯人不世出而樂之在天下不可一日無也,而音豈可不聽哉?世無後夔、師曠,而後夔之心、師曠之耳則人人有也,萬古如一日也。
昔宋李照、胡瑗、阮逸改鑄鐘磬,徐複笑之曰:“聖人寓器以聲,不先求其聲而更其器,其可用乎?”其後卒無所成如複言,房庶亦言古樂與今樂本末不遠,其大略以謂上古世質,器與聲樸,後世稍變焉,金石鐘磬也後世易之以方響,絲竹琴箫也後世易之以筝笛,笙匏也攢之以鬥,埙土也變而為瓯。
敔木也貫之以闆,凡若此者八音之變也,亦猶大辂起于推輪、龍艘生于落葉,其變則然爾。
古者食以俎豆,後世易以杯盤,簟席以為安,後世更以榻案,使聖人複生,不能舍杯盤、榻案而複俎豆、簟席也,八音之器豈異此哉?孔子曰“鄭聲淫”,豈其器不古若哉?亦疾其聲之變耳。
試使知樂者由今之器寄古之聲,去惉懘靡曼而歸之中和雅正,則感人心、導和氣,不曰治世之音乎?然則世所謂雅者未必如古,而教坊所奏豈盡淫聲哉?庶之此言雖非窮本之論,而不謂之知變不可也。
《樂記》曰“窮本知變,樂之情也”,樂之本同而其變則異,同者其精者也,異者其粗者也,推其異而合之同,舉其粗而歸之精,則其體凝一矣。
臣請明诏天下求知音律者,内而朝着、外而州郡,隐而草澤之士、賤而技藝之流,許其自陳及臣僚薦舉,聚于一處,俾其各就所能,因其明處而各罄其所知,用今世所奏之樂、今日所歌之辭,度其腔調,按其節拍,先求世之所謂正宮、越調之類,以究古人清宮、清商之調,依俗法之所移換,尋古調之所抑揚,然後被之于絲、吹之以竹、宣之以金、收之以石,必俗器之調而後古器之即合,作于一堂之間而有和應之美,不徒協夫奏者之心而且諧之聽者之耳,無間賢愚、貴賤一是同和,然後按古人鐘律之法,即蔡元定之《律呂新書》、朱文公之《通解》“鐘律”,依其說、按其法而講究其所當然之則,與其所以然之故,築室布灰如其候氣之法,截竹為管以求黃鐘之聲,如所謂“或極其短或極其長,長短之内每差一分以為一管,皆即以其長權為九寸而度其圍徑如黃鐘之法焉”,此則蔡氏截管候氣之法也,若夫所謂度其圍徑者則未有定準焉。
夫所列之管既已應氣,可豫尋黍中者分為三等,先以一等實于是管之中,必須千二百粒适滿其中無欠無餘然後用之,有餘欠者則用次等,次等不合又别用之,必同而後已,所實既同,然後因之以定尺、審度量、謹權衡焉。
由是以制律呂、均聲音、制樂器,先試以歌聲齊箫聲,以箫聲定十六聲,又以十六聲而齊八器,聲高者則抑而下之,聲下者則引而上之,過于厲者平之,過于醲者淡之,逐器而調之,使其一器之中聲律自然均調而無有參錯,合器而協之,使其衆器之間自然翕合而無相奪倫,無一器之不諧,無一音之不應。
如此雖不能盡善盡美如古人之純全,然通其變以窮其本,亦可以得古人之仿佛者矣,方之《章》《韶》《》《武》雖不可企及,然視後世之因循苟且者則有間矣。
臣于鐘律非所通曉,姑述所聞以俟當代之聖明任作述之大柄者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