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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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樂律之制(上之下)
《樂記》曰:凡音之起,由人心生也。
人生之動,物使之然也。
感于物而動,故形于聲,聲相應故生變,變成方謂之音,比音而樂之及幹戚羽旄謂之樂。
陳澔曰:“凡樂音之初起皆由人心之感于物而生,人心虛靈不昧,感而遂通,情動于中,故形于言而為聲,聲之辭意相應,自然生清濁、高下之變,變而成歌詩之方法則謂之音矣。
成方猶言成曲調也。
比合其音而播之樂器及舞之幹戚羽旄,則謂之樂焉。
幹戚,武舞也;羽旄,文舞也。
” 臣按:此推原作樂之本。
蓋以樂之為樂,人見其備金石絲竹之音、幹戚羽旄之舞,以為樂在是矣,而不知其所以有清濁、高下之變而合宮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之調者,其本元之所自則由乎人心之感物而然也。
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。
情動于中,故形于聲,聲成文謂之音。
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,其政和;亂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;亡國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,聲音之道與政通矣。
陳澔曰:“此言音生于人心之感,而人心哀樂之感由于政治之得失,此所以慎其所以感之者也。
治世政事和諧,故形于聲音者安以樂;亂世政事乖戾,故形于聲音者怨以怒;将亡之國其民困苦,故形于聲音者哀以思,此聲音所以與政通也。
”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征為事,羽為物,五者不亂則無怗珣(憋敗)之音矣。
劉彜曰:“宮屬土,弦用八十一絲為最多而聲至濁,于五聲獨尊,故為君象;商屬金,弦用七十二絲,聲次濁,故次于君而為臣象;角屬木,弦用六十四絲,聲半清半濁,居五聲之中,故次于臣而為民象;征屬火,弦用五十六絲,其聲清,有民而後有事,故為事象;羽屬水,弦用四十八絲,為最少而聲至清,有事而後用物,故為物象,此其大小之次也。
五聲固本于黃鐘為宮,然還相為宮則其餘十一律皆可為宮,宮必為君而不可下于臣,商必為臣而不可上于君,角民、征事、羽物皆以次降殺,其有臣過君、民過臣、事過民、物過事者,則不用正聲而以半聲應之,此八音所以克諧而無相奪倫也。
然聲音之道與政相通,必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亂,則聲音和諧而無怗珣也。
” 臣按: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該盡天下之理,一樂之作而萬理無不該盡,先王作樂,以一聲寓一理,于其聲之高下而驗其理之得失,覺其有失則乘除抑揚以應之,使之必得其平,協比和諧無相淩奪,然後反求于吾之政治。
宮音有失則求之于君,商音有失則求之于臣,以至角、征、羽之失而求之民、事、物者皆然,如此,則樂音與政事常相流通,則凡一世之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皆止其所而天下和平矣。
前代之人如萬寶常、張文收皆能以音樂而知時政之得失,非虛語也。
鄭衛之音,亂世之音也,比于慢矣;桑間、濮上(皆衛地)之音,亡國之音也,其政散其民流,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。
司馬遷曰:“衛靈公适晉,舍濮上,夜聞琴聲,召師涓聽而寫之,至晉命涓為平公奏之,師曠曰:‘此師延靡靡之聲,武王伐纣,師延投濮水死,故聞此聲必于濮水之上也。
’” 臣按:聲音之道與政相通,古之善觀人國者不觀其政治而觀其聲音,其音安以樂者其政必和,其音怨以怒者其政必乖,其音哀以思者其民必困,政之和者治國也,政之乖者亂國也,民之困者将亡之國也。
國之将亡,其政必散,其民必流,政散則誣罔其上,罔上則民無誠心矣,民流則肆行其私,行私則無公心矣,如此行之不已,則靡靡之樂所由作焉。
是以自古人君必緻謹于禮樂刑政之施,以為感化斯人之本,恒使吾之政鹹和而不乖、吾之民鹹安而不困,采民之歌詩、順民之情性,協比以成文,播奏以為樂,使天下之人聞吾之聲者知吾之德、聆吾之音者感吾之治、審吾之樂者得吾之政。
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,樂者通倫理者也,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,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,唯君子為能知樂,是故審聲以知音、審音以知樂、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。
方悫曰:“凡耳有所聞者皆能知聲,心有所識者則能知音,道有所通者乃能知樂。
若瓠巴鼓瑟遊魚出聽、伯牙鼓琴六馬仰秣,此禽獸之知聲者也;魏文侯好鄭衛之音、齊宣王好世俗之樂,此衆庶之知音者也;若孔子在齊之所聞、季劄聘魯之所觀,此君子之知樂者也。
” 臣按:三代而上本人心以為治,其政治寓于聲樂之中,故審其聲樂即知其政治之所以然。
三代而下一切從事于簿書、期會,刑罰、兵戎之末,所謂樂者特用以行禮耳,不本于人心、不協于律呂,人之氣不複關于天,君之政不複寓于樂,故流為苟簡之治而無複文明之化者,此也。
是故先王本之情性,稽之度數,制之禮義,合生氣之和,道五常之行,使之陽而不散,陰而不密,剛氣不怒,桑氣不懾,四暢交于中而發作于外,皆安其位而不
人生之動,物使之然也。
感于物而動,故形于聲,聲相應故生變,變成方謂之音,比音而樂之及幹戚羽旄謂之樂。
陳澔曰:“凡樂音之初起皆由人心之感于物而生,人心虛靈不昧,感而遂通,情動于中,故形于言而為聲,聲之辭意相應,自然生清濁、高下之變,變而成歌詩之方法則謂之音矣。
成方猶言成曲調也。
比合其音而播之樂器及舞之幹戚羽旄,則謂之樂焉。
幹戚,武舞也;羽旄,文舞也。
” 臣按:此推原作樂之本。
蓋以樂之為樂,人見其備金石絲竹之音、幹戚羽旄之舞,以為樂在是矣,而不知其所以有清濁、高下之變而合宮、商、角、征、羽之調者,其本元之所自則由乎人心之感物而然也。
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。
情動于中,故形于聲,聲成文謂之音。
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,其政和;亂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;亡國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,聲音之道與政通矣。
陳澔曰:“此言音生于人心之感,而人心哀樂之感由于政治之得失,此所以慎其所以感之者也。
治世政事和諧,故形于聲音者安以樂;亂世政事乖戾,故形于聲音者怨以怒;将亡之國其民困苦,故形于聲音者哀以思,此聲音所以與政通也。
”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征為事,羽為物,五者不亂則無怗珣(憋敗)之音矣。
劉彜曰:“宮屬土,弦用八十一絲為最多而聲至濁,于五聲獨尊,故為君象;商屬金,弦用七十二絲,聲次濁,故次于君而為臣象;角屬木,弦用六十四絲,聲半清半濁,居五聲之中,故次于臣而為民象;征屬火,弦用五十六絲,其聲清,有民而後有事,故為事象;羽屬水,弦用四十八絲,為最少而聲至清,有事而後用物,故為物象,此其大小之次也。
五聲固本于黃鐘為宮,然還相為宮則其餘十一律皆可為宮,宮必為君而不可下于臣,商必為臣而不可上于君,角民、征事、羽物皆以次降殺,其有臣過君、民過臣、事過民、物過事者,則不用正聲而以半聲應之,此八音所以克諧而無相奪倫也。
然聲音之道與政相通,必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亂,則聲音和諧而無怗珣也。
” 臣按: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該盡天下之理,一樂之作而萬理無不該盡,先王作樂,以一聲寓一理,于其聲之高下而驗其理之得失,覺其有失則乘除抑揚以應之,使之必得其平,協比和諧無相淩奪,然後反求于吾之政治。
宮音有失則求之于君,商音有失則求之于臣,以至角、征、羽之失而求之民、事、物者皆然,如此,則樂音與政事常相流通,則凡一世之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皆止其所而天下和平矣。
前代之人如萬寶常、張文收皆能以音樂而知時政之得失,非虛語也。
鄭衛之音,亂世之音也,比于慢矣;桑間、濮上(皆衛地)之音,亡國之音也,其政散其民流,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。
司馬遷曰:“衛靈公适晉,舍濮上,夜聞琴聲,召師涓聽而寫之,至晉命涓為平公奏之,師曠曰:‘此師延靡靡之聲,武王伐纣,師延投濮水死,故聞此聲必于濮水之上也。
’” 臣按:聲音之道與政相通,古之善觀人國者不觀其政治而觀其聲音,其音安以樂者其政必和,其音怨以怒者其政必乖,其音哀以思者其民必困,政之和者治國也,政之乖者亂國也,民之困者将亡之國也。
國之将亡,其政必散,其民必流,政散則誣罔其上,罔上則民無誠心矣,民流則肆行其私,行私則無公心矣,如此行之不已,則靡靡之樂所由作焉。
是以自古人君必緻謹于禮樂刑政之施,以為感化斯人之本,恒使吾之政鹹和而不乖、吾之民鹹安而不困,采民之歌詩、順民之情性,協比以成文,播奏以為樂,使天下之人聞吾之聲者知吾之德、聆吾之音者感吾之治、審吾之樂者得吾之政。
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,樂者通倫理者也,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,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,唯君子為能知樂,是故審聲以知音、審音以知樂、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。
方悫曰:“凡耳有所聞者皆能知聲,心有所識者則能知音,道有所通者乃能知樂。
若瓠巴鼓瑟遊魚出聽、伯牙鼓琴六馬仰秣,此禽獸之知聲者也;魏文侯好鄭衛之音、齊宣王好世俗之樂,此衆庶之知音者也;若孔子在齊之所聞、季劄聘魯之所觀,此君子之知樂者也。
” 臣按:三代而上本人心以為治,其政治寓于聲樂之中,故審其聲樂即知其政治之所以然。
三代而下一切從事于簿書、期會,刑罰、兵戎之末,所謂樂者特用以行禮耳,不本于人心、不協于律呂,人之氣不複關于天,君之政不複寓于樂,故流為苟簡之治而無複文明之化者,此也。
是故先王本之情性,稽之度數,制之禮義,合生氣之和,道五常之行,使之陽而不散,陰而不密,剛氣不怒,桑氣不懾,四暢交于中而發作于外,皆安其位而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