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○
關燈
小
中
大
色有重于禮者。
禮食、親迎,禮之輕者也;饑而死以滅其性,不得妻而廢人倫,食、色之重者也。
奚翅猶言何但,言其相去懸絕,不但有輕重之差而已。
紾兄之臂而奪之食,摟處子而得妻,此二者禮與食、色皆其重者,而以之相較則禮為尤重也。
此章言義理、事物其輕重固有大分,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輕重之别,聖賢于此錯綜斟酌,毫發不差,固不肯枉尺而直尋,亦未嘗膠柱而調瑟,所以斷之一視于理之當然而已矣。
” 臣按:此章先儒有言飲食、男女人之大欲存焉,禮則天理所以防閑人欲者也。
禮本重,食、色本輕,固自有大分也,然亦不可拘拘于禮文之微者,又當随時随事而酌其中焉。
《荀子》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,求而無度量、分界則不能不争,争則亂,亂則窮,先王惡其亂也,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、給人之求,使欲必不窮于物,物必不屈于欲,兩者相待而長也。
禮者,人道之極也。
凡禮,事生飾歡也,送死飾哀也,師旅飾威也,是百王之所同、古今之所一也。
真德秀曰:“《荀子》書有《禮論》,其論禮之本末甚備,至其論性則以禮為聖人之僞,豈不缪哉?” 臣按:荀況《禮論》其最純者止此數言,其餘固若亦有可取者,但其意既以禮為僞,則莊周謂所言之韪而亦不免于非荀卿之論禮是也。
臣恐後世人主或有取于其言,而小人之無忌憚者或因之以進說,故于論禮之末剟其可取者以獻,使知其所謂僞者乃人之僞,非禮之僞也。
禮者敬而已矣,敬豈可以僞為哉? 程頤曰:“學禮者考文必求先王之意,得意乃可以沿革。
禮之本出于民之情,聖人因而道之耳;禮之器出于民之俗,聖人因而節文之耳。
聖人複出,必因今之衣服、器用而為之節文,其所謂貴本而親用者亦在時王斟酌損益之耳。
”又曰:“行禮不可全泥古,須當視時之風氣自不同,故所處不得不與古異。
” 張載曰:“禮者理也,知理則能制禮,禮文殘阙,須是先求得禮之意,然後觀禮合此理者即是聖人之制,不合者即是諸儒添入,可以去取。
今學者所以宜先觀禮者類聚一處,他日得理以意參校。
”又曰:“禮但去其不可者,其他取力能為之者。
大凡禮不可大段駭俗,不知者以為怪且難之,甚者至于怒之疾之,故禮亦當有漸。
” 朱熹曰:“禮時為大,古禮如此零碎繁冗,今豈可行?亦且得随時裁損耳。
孔子從先進,恐亦有此意。
或以禮之所以亡,正以其太繁而難行爾,曰然。
” 聖人有作,古禮未必盡用,須别有個措置,視許多瑣細制度皆若具文,且是要理會大本、大原。
古禮繁缛,後人于禮日益疏略,然居今而欲行古禮,而恐情文不相稱,不若隻就今人所行禮中删修,令有節文、制數、等威足矣。
臣按:古禮之不能行于今世,亦猶今禮之不可行于古也。
雖然萬古此天地,萬古此人心,禮出于人心,聖人緣人情而制為禮,何有古今之異哉?蓋同而不異者,程氏所謂義也、張氏所謂理也、朱氏所謂大本大原也,若夫衣服、器用之類則有不能以盡同而不得以不異焉者。
臣故曆采自古以來凡為禮之說類聚以為一處,如張氏所雲者,使後世有志于禮學者,于此推原人心固有之理、考求先王制作之意,因其風氣,順其時勢,稱其情文,斟酌損益以漸行之,立為一代之制雲。
以上論禮儀之節。
臣按:成周盛時,以禮持世,凡其所以建國而辨方正位、體國經野、設官分職以為民極者皆謂之禮焉,不徒以祭祀、燕享、冠昏、賓射以為禮也。
太宰掌建邦之六典,以治典為先而禮典僅居其一,然其書不謂之治而謂之禮,其意可見矣。
秦漢以來則不然,凡其所以治者皆謂之政,特以其所以施于郊廟、朝廷、學校而有節文、儀則者則謂之禮焉。
蓋三代以前以禮為治天下之大綱,三代以後以禮為治天下之一事,古今治效所以有隆污之異者以此。
我太祖皇帝初得天下,于洪武元年即命中書省暨翰林院、太常寺定拟三禮,明年再命集議,又明年遍征草澤道德文章之士相與考訂之,以為一代之制,今書之存者有《大明集禮》。
洪武定制禮儀定式、稽古定制及諸司職掌所載者,乞命掌禮大臣著為一書以頒賜中外,使天下後世鹹知我朝一代之制,永永遵守,亦俾後世作史者有所根據雲。
禮食、親迎,禮之輕者也;饑而死以滅其性,不得妻而廢人倫,食、色之重者也。
奚翅猶言何但,言其相去懸絕,不但有輕重之差而已。
紾兄之臂而奪之食,摟處子而得妻,此二者禮與食、色皆其重者,而以之相較則禮為尤重也。
此章言義理、事物其輕重固有大分,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輕重之别,聖賢于此錯綜斟酌,毫發不差,固不肯枉尺而直尋,亦未嘗膠柱而調瑟,所以斷之一視于理之當然而已矣。
” 臣按:此章先儒有言飲食、男女人之大欲存焉,禮則天理所以防閑人欲者也。
禮本重,食、色本輕,固自有大分也,然亦不可拘拘于禮文之微者,又當随時随事而酌其中焉。
《荀子》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,求而無度量、分界則不能不争,争則亂,亂則窮,先王惡其亂也,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、給人之求,使欲必不窮于物,物必不屈于欲,兩者相待而長也。
禮者,人道之極也。
凡禮,事生飾歡也,送死飾哀也,師旅飾威也,是百王之所同、古今之所一也。
真德秀曰:“《荀子》書有《禮論》,其論禮之本末甚備,至其論性則以禮為聖人之僞,豈不缪哉?” 臣按:荀況《禮論》其最純者止此數言,其餘固若亦有可取者,但其意既以禮為僞,則莊周謂所言之韪而亦不免于非荀卿之論禮是也。
臣恐後世人主或有取于其言,而小人之無忌憚者或因之以進說,故于論禮之末剟其可取者以獻,使知其所謂僞者乃人之僞,非禮之僞也。
禮者敬而已矣,敬豈可以僞為哉? 程頤曰:“學禮者考文必求先王之意,得意乃可以沿革。
禮之本出于民之情,聖人因而道之耳;禮之器出于民之俗,聖人因而節文之耳。
聖人複出,必因今之衣服、器用而為之節文,其所謂貴本而親用者亦在時王斟酌損益之耳。
”又曰:“行禮不可全泥古,須當視時之風氣自不同,故所處不得不與古異。
” 張載曰:“禮者理也,知理則能制禮,禮文殘阙,須是先求得禮之意,然後觀禮合此理者即是聖人之制,不合者即是諸儒添入,可以去取。
今學者所以宜先觀禮者類聚一處,他日得理以意參校。
”又曰:“禮但去其不可者,其他取力能為之者。
大凡禮不可大段駭俗,不知者以為怪且難之,甚者至于怒之疾之,故禮亦當有漸。
” 朱熹曰:“禮時為大,古禮如此零碎繁冗,今豈可行?亦且得随時裁損耳。
孔子從先進,恐亦有此意。
或以禮之所以亡,正以其太繁而難行爾,曰然。
” 聖人有作,古禮未必盡用,須别有個措置,視許多瑣細制度皆若具文,且是要理會大本、大原。
古禮繁缛,後人于禮日益疏略,然居今而欲行古禮,而恐情文不相稱,不若隻就今人所行禮中删修,令有節文、制數、等威足矣。
臣按:古禮之不能行于今世,亦猶今禮之不可行于古也。
雖然萬古此天地,萬古此人心,禮出于人心,聖人緣人情而制為禮,何有古今之異哉?蓋同而不異者,程氏所謂義也、張氏所謂理也、朱氏所謂大本大原也,若夫衣服、器用之類則有不能以盡同而不得以不異焉者。
臣故曆采自古以來凡為禮之說類聚以為一處,如張氏所雲者,使後世有志于禮學者,于此推原人心固有之理、考求先王制作之意,因其風氣,順其時勢,稱其情文,斟酌損益以漸行之,立為一代之制雲。
以上論禮儀之節。
臣按:成周盛時,以禮持世,凡其所以建國而辨方正位、體國經野、設官分職以為民極者皆謂之禮焉,不徒以祭祀、燕享、冠昏、賓射以為禮也。
太宰掌建邦之六典,以治典為先而禮典僅居其一,然其書不謂之治而謂之禮,其意可見矣。
秦漢以來則不然,凡其所以治者皆謂之政,特以其所以施于郊廟、朝廷、學校而有節文、儀則者則謂之禮焉。
蓋三代以前以禮為治天下之大綱,三代以後以禮為治天下之一事,古今治效所以有隆污之異者以此。
我太祖皇帝初得天下,于洪武元年即命中書省暨翰林院、太常寺定拟三禮,明年再命集議,又明年遍征草澤道德文章之士相與考訂之,以為一代之制,今書之存者有《大明集禮》。
洪武定制禮儀定式、稽古定制及諸司職掌所載者,乞命掌禮大臣著為一書以頒賜中外,使天下後世鹹知我朝一代之制,永永遵守,亦俾後世作史者有所根據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