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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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當代之賢人,苟無證焉亦不敢以作也。
後之欲制禮者,烏可無證而妄作哉?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,子曰:“賜也,爾愛其羊,我愛其禮。
” 楊時曰:“告朔,諸侯所以禀命于君親,禮之大者。
魯不視朔矣,然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,而其實因可舉,此夫子所以惜之也。
” 朱熹曰:“告朔之禮,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于諸侯,諸侯受而藏之祖廟,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。
愛猶惜也,子貢蓋惜其無實而妄費,然禮雖廢,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複焉,若并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,孔子所以惜之。
” 臣按:愛禮存羊,可見聖人意思之大,而常人無遠見,屑屑惟小費之惜,殊不知禮雖廢而羊存,庶幾後人因羊以求禮,而禮之廢者猶可因是而複舉也。
雖然,豈特告朔一事為然哉?凡夫古人之禮,今雖不盡行者皆必微存其迹以為複興之緒,切不可惜一時之費而滅千古之迹也。
子曰:“能以禮讓為國乎?何有。
不能以禮讓為國,如禮何?” 朱熹曰:“讓者,禮之實也。
何有,言不難也。
言有禮之實以為國,則何難之有。
不然,則其禮文雖具,亦且無如之何矣,而況于為國乎?” 臣按:此章言為國以禮為本,而禮又貴乎有其實。
讓者,禮之實也。
子曰:“君子博學于文,約(要也)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(背也)矣夫。
” 程頤曰:“博學于文而不約之以禮,必至于汗漫博學矣。
又能守禮而由于規矩,則亦可以不畔道矣。
” 朱熹曰:“君子學欲其博,故于文無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動必以禮。
如此,則可以不背于道矣。
” 臣按:博文、約禮,孔門傳授之要道。
孔子既以是為教,顔子受以為學,亦曰夫子博我以文、約我以禮。
古之聖賢未用則以是禮而為學,既用則以是禮而為治,大哉禮乎,所以為天地立心者在是,為生民立命者在是。
後世舍禮以為學,故其學流于異端;舍禮以為治,故其治雜于伯道。
子曰:“恭而無禮則勞,慎而無禮則葸(畏懼貌),勇而無禮則亂,直而無禮則絞(急切也)。
”朱熹曰:“無禮則無節文,故有四者之弊。
” 張栻曰:“恭、慎、勇、直皆善道也,然無禮以主之,則過其節而有弊,反害之也。
蓋禮者存乎人心,有節而不可過者也。
夫恭而無禮則自為罷(音疲)勞,慎而無禮則徒為畏懼,勇而無禮則流于陵犯,直而無禮則傷于讦切,其弊如此,豈所貴于恭、慎、勇、直哉?蓋有禮以節之則莫非天理之本然,無禮以節之則亦人為之私而已,是故君子以約諸己為貴也。
” 臣按:此章之旨,張栻之言盡之矣。
子曰:“麻冕(缁布冠),禮也,今也純(絲也),儉(謂省約),吾從衆。
拜下禮也,今拜乎上,泰也,雖違衆,吾從下。
” 朱熹曰:“缁布冠以三十升布為之,升八十縷則其經二千四百縷矣,細密難成,不如用絲之省約。
臣與君行禮當拜于堂下,君辭之乃升成拜。
泰,驕慢也。
” 臣按:此章之旨,程氏所謂“君子處世,事之無害于義者從俗可也,害于義則不可從也”,其言可謂約而盡矣。
大抵義之一言處事之權衡也,凡百天下之事,有可以增損、從違者,一皆準以此例而推其餘。
《孟子》:任人(任國名)有問屋廬子(孟子弟子)曰:“禮與食孰重?”曰:“禮重。
”“色與禮孰重(任人複問)?”曰:“禮重。
”曰:“以禮食則饑而死,不以禮食則得食,必以禮乎?親迎則不得妻,不親迎則得妻,必親迎乎?”屋廬子不能對,明日之鄒以告孟子,孟子曰:“于答是也何有(不難也),不揣其本(謂下)而齊其末(謂上),方寸之木(至卑,喻食、色)可使高于岑樓(樓之高銳似山岑者,喻禮)。
金重于羽者,豈謂一鈎(帶鈎)金與一輿羽之謂哉?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食重;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色重。
往應之曰:‘紾(戾也)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,不紾則不得食,則将紾之乎?逾東家牆而摟(牽也)其處子則得妻,不摟則不得妻,則将摟之乎?’” 朱熹曰:“方寸之木至卑,喻食、色;岑樓至高,喻禮。
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于岑樓之上,則寸木反高、岑樓反卑矣。
金本重而帶鈎小,故輕,喻禮有輕于食、色者;羽本輕而一輿多,故重,喻食
後之欲制禮者,烏可無證而妄作哉?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,子曰:“賜也,爾愛其羊,我愛其禮。
” 楊時曰:“告朔,諸侯所以禀命于君親,禮之大者。
魯不視朔矣,然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,而其實因可舉,此夫子所以惜之也。
” 朱熹曰:“告朔之禮,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于諸侯,諸侯受而藏之祖廟,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。
愛猶惜也,子貢蓋惜其無實而妄費,然禮雖廢,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複焉,若并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,孔子所以惜之。
” 臣按:愛禮存羊,可見聖人意思之大,而常人無遠見,屑屑惟小費之惜,殊不知禮雖廢而羊存,庶幾後人因羊以求禮,而禮之廢者猶可因是而複舉也。
雖然,豈特告朔一事為然哉?凡夫古人之禮,今雖不盡行者皆必微存其迹以為複興之緒,切不可惜一時之費而滅千古之迹也。
子曰:“能以禮讓為國乎?何有。
不能以禮讓為國,如禮何?” 朱熹曰:“讓者,禮之實也。
何有,言不難也。
言有禮之實以為國,則何難之有。
不然,則其禮文雖具,亦且無如之何矣,而況于為國乎?” 臣按:此章言為國以禮為本,而禮又貴乎有其實。
讓者,禮之實也。
子曰:“君子博學于文,約(要也)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(背也)矣夫。
” 程頤曰:“博學于文而不約之以禮,必至于汗漫博學矣。
又能守禮而由于規矩,則亦可以不畔道矣。
” 朱熹曰:“君子學欲其博,故于文無不考;守欲其要,故其動必以禮。
如此,則可以不背于道矣。
” 臣按:博文、約禮,孔門傳授之要道。
孔子既以是為教,顔子受以為學,亦曰夫子博我以文、約我以禮。
古之聖賢未用則以是禮而為學,既用則以是禮而為治,大哉禮乎,所以為天地立心者在是,為生民立命者在是。
後世舍禮以為學,故其學流于異端;舍禮以為治,故其治雜于伯道。
子曰:“恭而無禮則勞,慎而無禮則葸(畏懼貌),勇而無禮則亂,直而無禮則絞(急切也)。
”朱熹曰:“無禮則無節文,故有四者之弊。
” 張栻曰:“恭、慎、勇、直皆善道也,然無禮以主之,則過其節而有弊,反害之也。
蓋禮者存乎人心,有節而不可過者也。
夫恭而無禮則自為罷(音疲)勞,慎而無禮則徒為畏懼,勇而無禮則流于陵犯,直而無禮則傷于讦切,其弊如此,豈所貴于恭、慎、勇、直哉?蓋有禮以節之則莫非天理之本然,無禮以節之則亦人為之私而已,是故君子以約諸己為貴也。
” 臣按:此章之旨,張栻之言盡之矣。
子曰:“麻冕(缁布冠),禮也,今也純(絲也),儉(謂省約),吾從衆。
拜下禮也,今拜乎上,泰也,雖違衆,吾從下。
” 朱熹曰:“缁布冠以三十升布為之,升八十縷則其經二千四百縷矣,細密難成,不如用絲之省約。
臣與君行禮當拜于堂下,君辭之乃升成拜。
泰,驕慢也。
” 臣按:此章之旨,程氏所謂“君子處世,事之無害于義者從俗可也,害于義則不可從也”,其言可謂約而盡矣。
大抵義之一言處事之權衡也,凡百天下之事,有可以增損、從違者,一皆準以此例而推其餘。
《孟子》:任人(任國名)有問屋廬子(孟子弟子)曰:“禮與食孰重?”曰:“禮重。
”“色與禮孰重(任人複問)?”曰:“禮重。
”曰:“以禮食則饑而死,不以禮食則得食,必以禮乎?親迎則不得妻,不親迎則得妻,必親迎乎?”屋廬子不能對,明日之鄒以告孟子,孟子曰:“于答是也何有(不難也),不揣其本(謂下)而齊其末(謂上),方寸之木(至卑,喻食、色)可使高于岑樓(樓之高銳似山岑者,喻禮)。
金重于羽者,豈謂一鈎(帶鈎)金與一輿羽之謂哉?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食重;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,奚翅色重。
往應之曰:‘紾(戾也)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,不紾則不得食,則将紾之乎?逾東家牆而摟(牽也)其處子則得妻,不摟則不得妻,則将摟之乎?’” 朱熹曰:“方寸之木至卑,喻食、色;岑樓至高,喻禮。
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于岑樓之上,則寸木反高、岑樓反卑矣。
金本重而帶鈎小,故輕,喻禮有輕于食、色者;羽本輕而一輿多,故重,喻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