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八

關燈
▲禮儀之節(上) 《易》象曰:上天下澤,履。

    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履,禮也。

    禮,人之所履也,為卦天上澤下。

    天而在上,澤而處下,上下之分、尊卑之義,理之當也。

    禮之本也,常履之道也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履,禮也。

    上天下澤,定分不易,必謹乎此,然後其德有以為基而立也,故曰‘履德之基’。

    ”呂祖謙曰:“《履》為《易》中之禮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此六經言禮之始,然經但言履而已,而說者乃以之為禮,何哉?朱熹曰:“辨上下、定民志也,是禮的意思。

    蓋莫高于天而地最卑之處為澤,澤下而天上,上下之分如此懸絕,苟無辨焉,則澤上于天矣,澤上于天則是上下易位,上下易位則反常而僭分,而民志不知所向而無定守矣。

    是以君子為治莫先于定天下之志,欲定其志莫先于辨上下之分,辨上下之分而不見于踐履之間,徒有其言不可也,是以定為品級、制為節文,截然有威而不可犯,秩然有儀而不可紊。

    ”此履所以為禮欤? 雷在天上,大壯。

    君子以非禮弗履。

     程頤曰:“雷震于天上,大而壯也。

    君子觀《大壯》之象以行其壯,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己複禮,古人雲自勝之謂強,《中庸》于和而不流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。

    矯赴湯火、蹈白刃,武夫之勇可能也,至于克己複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能也,故雲君子以非禮弗履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雷在天上,則威嚴果決以去其惡,而必為善須是如雷在天上,方能克去非禮。

    ” 臣按:《易》卦言禮始于《幹》,備于《履》,而所以履而為禮則在于《大壯》。

    蓋以嘉會所合者本于乾道之亨,乾,天也,天行以健,震以動之,壯莫大焉。

    既壯而大,是以發強剛毅,足以有執齊莊中正,足以有立非禮弗履,而所履者動容周旋無不中禮,嘉其所會而合于乾道之亨矣。

     帝曰:“咨,四嶽。

    有能典(主也)朕三禮?”佥曰:“伯夷(臣名)。

    ”帝曰:“俞,咨伯,汝作秩(序也)宗(祖廟也)。

    夙(早也)夜惟寅(敬畏也),直(心無私曲之謂)哉惟清(潔也)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三禮,祀天神、享人鬼、祭地祇之禮也。

    秩宗,主叙次百神之官,專以秩宗名之者,蓋以宗廟為主也。

    人能敬以直内,不使少有私曲,則其心潔清而無物欲之污,可以交于神明矣。

    ” 臣按:禮之大者莫大于祭祀,祭祀之禮凡有三焉,所謂祀天神、享人鬼、祭地祇是也。

    帝舜命九官,惟于百揆、秩宗咨于四嶽,蓋百揆後世宰相之職,而秩宗則後世禮部尚書、太常寺卿之職也。

    禮官所以交神明,非他官比,不可輕授,輕其官守則是輕神明矣。

    是以帝舜于他官皆直命之,獨于秩宗之職必咨訪于四嶽而後任焉,其重之亞于百揆,意可見矣。

    後世人主往往重治人之職而輕事神之官,甚者乃以畀小人非類,失古意矣。

     臯陶曰:“天叙有典,敕(正也)我五典五惇(厚也)哉。

    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有庸(常也)哉。

    同寅協恭和衷哉。

    ” 蔡沈曰:“叙者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、朋友之倫序也,秩者尊卑、貴賤、等級隆殺之品秩也。

    衷,降衷之衷,即所謂典禮也。

    典禮雖天所叙秩,然正之使叙倫而益厚用之,使品秩而有常,則在我而已。

    故君臣當同其寅畏,協其恭敬,誠一無間,融會流通,而民彜物則各得其正,所謂和衷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所謂五典,即所謂“慎徽五典”之典也;所謂五禮,即“巡守修五禮”之禮也。

    天之倫序有不易之典而正之在我者,必使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婦、朋友五者之倫而各有義、有親與夫有序、有别、有信,鹹惇厚而不薄焉;天之品秩有自然之理而出之自我者,必使吉、兇、軍、賓、嘉五者之禮而各有尊卑、貴賤等級,隆殺鹹有常而不變焉。

    而是之典禮固自天子出,而所以輔相而推行之者,則不能無待于其臣焉,此所以必待于君臣上下同寅協恭而後民彜物則各得其正,而典禮出于上天之所降者無過不及而罔有乖戾焉,是則所謂和衷也。

     《周官》:宗(尊也)伯(長也)掌邦禮,治神人,和上下。

     鄭玄曰:“宗伯,主禮之官。

    宗伯不言司者,以其祭祀鬼神,鬼神非人所主也。

    ” 呂祖謙曰:“治,理也。

    壇坎、昭穆之等,聘享、射禦之節,貫本末而等文質,所謂禮也,神人所以治、上下所以和者也。

    一失其禮,則僭亂谄妄而渎乎神陵,犯乖争而悖乎人,上下皆失其分,安得而和乎?” 蔡沈曰:“春官卿主邦禮,治天神、地祇、人鬼之事,和上下尊卑等列。

    ” 《周禮》:大宰之職,掌建邦之六典,三曰禮典,以和邦國,以統百官,以諧萬民。

     呂祖謙曰:“明則有禮樂,幽則有鬼神。

    禮有自然條目,幽而神、明而人秩然有序,燦然有經,便是和。

    若無禮則乖争陵犯,上陵下替,豈能一日和?” 臣按:《周書》宗伯掌邦禮固曰和上下,而《周禮》禮典亦以和邦國為言,蓋以禮之用,和為貴,成周合樂于禮官謂之和者,蓋以樂言也。

    籲,虞廷分禮樂為二,周室合禮樂為一,時世所尚,輕重可見。

    若夫後世所以為治者,專意于簿書、期會之末,所謂禮樂者皆非古之所謂禮樂,間有一二僅存,亦名同而已,實則非焉,可慨也夫! 大宗伯之職,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