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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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總論禮樂之道(下) 《孝經》:子曰:“移風易俗莫善于樂,安上治民莫善于禮。

    禮者敬而已矣,故敬其父則子悅,敬其兄則弟悅,敬其君則臣悅,敬一人而千萬人悅,所敬者寡而悅者衆,此之謂要道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人君為治之道非止一端,而其最要者莫善于禮與樂。

    禮之安上治民,人皆知之,若夫樂之移風易俗,人多疑焉。

    何也?蓋禮之為用,民生日用彜倫不能一日無者,無禮則亂矣。

    樂以聲音為用,必依永以成之,假器以宣之,資禮以用之,有非田裡闾巷間所得常聞也,而欲以之移風易俗不亦難哉?夫樂有本、有文,出于人心而形于人聲,然後諧協于器以為樂。

    聖人之論,論其本耳。

    禮之本在敬,樂之本在和,敬立則為禮所以安上治民者在是矣,和同則為樂所以移風易俗者在是矣。

    故《孝經》此章首以“教民親愛莫善于孝,教民禮順莫善于弟”為言而繼之以此,然不先禮而先樂,而于禮之下即系之曰“禮者敬而已矣”,不言樂之和而和之意自溢于言外。

    下文所謂敬其父、敬其兄、敬其君者禮之敬也,子之悅、弟之悅、臣之悅者樂之和也,敬一人而千萬人悅,豈非安上治民而移風易俗之效哉?由是觀之,禮樂二者交相為用,可相有而不可相無,是誠治天下之要道也。

    彼區區求其治效于聲音、器數之末,豈知要者哉? 《論語》:有子曰:“禮之用,和為貴。

    先王之道斯為美,小大由之。

    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,亦不可行也。

    ” 程頤曰:“禮勝則離,故禮之用,和為貴,先王之道以斯為美而小大由之。

    樂勝則流,故有所不行者,知和而和,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。

    ” 範祖禹曰:“凡禮之體主于敬而其用則以和為貴,敬者禮之所以立也,和者樂之所由生也,若有子可謂達禮樂之本者矣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禮者天理之節文、人事之儀則也。

    和者從容不迫之意。

    蓋禮之為體雖嚴,然皆出于自然之理,故其為用必從容而不迫乃為可貴,先王之道此其所以為美,而小事大事無不由之也。

    又言如此而複有所不行者,以其徒知和之為貴而一于和,不複以禮節之,則亦非複禮之本然矣,所以流蕩忘反而亦不可行也。

    ”又曰:“嚴而泰,和而節,此理之自然,禮之全體也。

    毫厘有差,則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,其不可行均矣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有子此言專言禮之用,而程氏始用《樂記》二語以見禮之不可無和,和便是樂之意。

    朱子謂嚴而泰是禮中有樂,和而節是樂中有禮,雖不明言樂字而樂之意自見于言外。

    臣故列之于禮樂篇。

     子曰:“人而不仁如禮何,人而不仁如樂何。

    ”程頤曰:“仁者天下之正理,失正理則無序而不和。

    ” 遊酢曰:“人而不仁則人心亡矣,其如禮樂何哉,言雖欲用之而禮樂不為之用也。

    ”李郁曰:“禮樂待人而後行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先儒謂此章重在仁字上。

    仁者心之全德也,人能全心德,自然敬而和,以敬行禮則禮皆得其宜,以和用樂則樂皆合其度,是禮樂皆為我用。

    苟心不仁,則無敬與和,無敬與和其将奈禮樂何哉?是故用禮樂者必以和敬為本,而和敬又以仁為本。

     子曰:“先進于禮樂,野人也;後進于禮樂,君子也。

    如用之,則吾從先進。

    ” 程頤曰:“先進于禮樂,文質得宜,今反謂之質樸而以為野人;後進之于禮樂,文過其質,今反謂之彬彬而以為君子。

    蓋周末文勝,故時人之言如此,不自知其過于文也。

    ” 朱熹曰:“先進、後進猶言前輩、後輩。

    野人謂郊外之民,君子謂賢士大夫也。

    用之謂用禮樂。

    孔子既述時人之言,又自言其如此,蓋欲損過以就中也。

    ” 或問朱熹曰:“此禮樂還說宗廟、朝廷以至州闾、鄉黨之禮樂?”曰:“也不止是這般禮樂,凡日用之間一禮一樂皆是禮樂,隻管文勝去如何合殺?須有個變轉道理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此章孔子因時人文質之偏而欲救其弊,蓋欲損文之過于質者以就文質之中也。

    大抵世道有升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