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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弊矣。
然此非獨屯田一事為然,凡天下事無不然者。
元泰定中,虞集為翰林直學士,進言曰:“京師之東瀕海數千裡,北極遼東,南濱青、齊,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,淤為沃壤,用浙人之法,築堤捍水為田,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衆,分受以地,官定其畔以為限,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,為萬夫之長,千夫、百夫亦如之,察其惰者而易之。
三年後視其成,以地之高下定額,以次漸征之,五年有積蓄,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,十年不廢,得以世襲如軍官之法。
” 臣按:虞集此策在當時不曾行,及其末世也,海運不至而國用不給,謀國者思集之言,于是乎有海口萬戶之設,大略宗之,每年亦得數十萬石以助國用,籲,亦已晚矣。
今國家都于燕,京師之東皆瀕大海,煙火數千裡而居民稠密,當此全安極盛之時,正是居安思危之日,乞将虞集此策敕下廷臣計議,特委有心計大臣循行沿海一帶,專任其事,仍令先行閩、浙濱海州郡築堤捍海去處,起取士民之知田事者前來,從行相視可否,講求利害,處置既定,然後召募丁夫,随宜相勢,分疆定畔,因其多少授以官職,一如虞集之策。
雖然天下之事建議者思之非不周,而執事者行之未必力,方集議之時,說者固已謂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,其事遂寝,及至于不得已之際方用其策,然幾會已失,事勢巳去不可為矣。
嗚呼,豈非後世永鑒哉。
臣嘗聞閩浙人言,大凡瀕海之地多鹹鹵,必得河水以蕩滌之,然後可以成田,故為海田者必築堤岸以闌鹹水之入疏,溝渠以導淡水之來,然後田可耕也。
臣于東京一帶海涯雖未及行,而嘗泛漳禦而下由白河以至潞渚,觀其入海之水,最大之處無如直沽,然其直瀉入海,灌溉不多,請于将盡之地依《禹貢》逆河法,截斷河流,橫開長河一帶,收其流而分其水,然後于沮洳盡處築為長堤,随處各為水門以司啟閉,外以截鹹水俾其不得入,内以洩淡水俾其不至漫,如此,則田可成矣。
于凡有淡水入海所在,皆依此法行之,則沿海數千裡無非良田,非獨民資其食,而官亦賴其用,如此,則國家坐享富盛,遠近皆有所資。
譬則富民之家,東南之運其别業所出也,濱海之收其負郭所獲也,其為國家利益夫豈細哉?由是而可以寬東南之民,由是而可以壯西北之勢,虞集之言不見用于當時而得行于今日,集雖死不死矣。
至正十二年,丞相托克托言:“京畿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種,歲可收粟麥百萬餘石,不煩海運,京師足食。
”從之,于是西自西山,南至保定、河間,北抵檀(今密雲縣)、順(今順義縣),東至遷民鎮,凡系官地及原管各處屯田,悉從分司農司立法,佃種合用工價、牛具、農器、谷種給鈔五百萬錠。
命烏蘭哈達、烏克遜良祯并為大司農卿,又于江南召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名,為農師,降空名添設職事,敕牒十二道,募農民一百名者授正九品、二百名正八品、三百名從七品,就令管領所募之人,所募農夫每名給鈔十錠,由是歲乃大稔。
臣按:今京畿之地可為稻田者甚多,官民之家固有耕獲之者矣,誠能因其所耕而推及其所未耕,使其皆盡人力、廣地利,而又因而為之召募勸相,斟酌元人之制而略仿以行之,其于國計不無少助。
以上屯營之田。
臣按:自三代以來未有建都于幽燕者,遼金以來始相承為都會,逮于我朝,宅中圖大承上天之新命,立向明之洪基,體宸極之尊居,受四方之環拱,始于此建極圖治焉。
六宮百六軍萬姓畢聚于斯,所費有不赀焉者,歲計何啻億萬,矧又幅員之廣有漢唐所無者,沿邊建阃,屯兵列戍,率資遠以給近,取外以足内,調乎中以實之邊,聚積固難而輸,将亦有不易焉者。
民之租賦有限,國之用度無窮,苟非于歲計常賦之外别有所經營,而欲其優裕豐瞻,難矣。
是以自古善計國者恒取足于有餘之地力而不敢傷易失之民心,此屯營之田所由起也。
今天下無田不稅而吾求無稅之地而耕之,無農不耕而吾借不耕之人而役之,無兵不戰而吾乘不戰之時而用之,内以實京師于常數之外,外以實邊儲于常用之餘,臣故于“治國平天下之要制國用”之下首舉“貢賦之常”,而以“屯營之田”終焉,以見國用所出雖非一途而田為之本,用人之力,盡地之利,因天之時,治國平天下之要道不出此矣。
或人問于朱熹曰:“《大學》論治國平天下而言财利,何也?”熹答曰:“天下所以不平者,皆因此。
”伏惟九重清燕時,留心于天下之大本,義以制天下之利,天下不足平矣。
臣不勝惓惓。
然此非獨屯田一事為然,凡天下事無不然者。
元泰定中,虞集為翰林直學士,進言曰:“京師之東瀕海數千裡,北極遼東,南濱青、齊,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,淤為沃壤,用浙人之法,築堤捍水為田,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衆,分受以地,官定其畔以為限,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,為萬夫之長,千夫、百夫亦如之,察其惰者而易之。
三年後視其成,以地之高下定額,以次漸征之,五年有積蓄,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,十年不廢,得以世襲如軍官之法。
” 臣按:虞集此策在當時不曾行,及其末世也,海運不至而國用不給,謀國者思集之言,于是乎有海口萬戶之設,大略宗之,每年亦得數十萬石以助國用,籲,亦已晚矣。
今國家都于燕,京師之東皆瀕大海,煙火數千裡而居民稠密,當此全安極盛之時,正是居安思危之日,乞将虞集此策敕下廷臣計議,特委有心計大臣循行沿海一帶,專任其事,仍令先行閩、浙濱海州郡築堤捍海去處,起取士民之知田事者前來,從行相視可否,講求利害,處置既定,然後召募丁夫,随宜相勢,分疆定畔,因其多少授以官職,一如虞集之策。
雖然天下之事建議者思之非不周,而執事者行之未必力,方集議之時,說者固已謂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,其事遂寝,及至于不得已之際方用其策,然幾會已失,事勢巳去不可為矣。
嗚呼,豈非後世永鑒哉。
臣嘗聞閩浙人言,大凡瀕海之地多鹹鹵,必得河水以蕩滌之,然後可以成田,故為海田者必築堤岸以闌鹹水之入疏,溝渠以導淡水之來,然後田可耕也。
臣于東京一帶海涯雖未及行,而嘗泛漳禦而下由白河以至潞渚,觀其入海之水,最大之處無如直沽,然其直瀉入海,灌溉不多,請于将盡之地依《禹貢》逆河法,截斷河流,橫開長河一帶,收其流而分其水,然後于沮洳盡處築為長堤,随處各為水門以司啟閉,外以截鹹水俾其不得入,内以洩淡水俾其不至漫,如此,則田可成矣。
于凡有淡水入海所在,皆依此法行之,則沿海數千裡無非良田,非獨民資其食,而官亦賴其用,如此,則國家坐享富盛,遠近皆有所資。
譬則富民之家,東南之運其别業所出也,濱海之收其負郭所獲也,其為國家利益夫豈細哉?由是而可以寬東南之民,由是而可以壯西北之勢,虞集之言不見用于當時而得行于今日,集雖死不死矣。
至正十二年,丞相托克托言:“京畿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種,歲可收粟麥百萬餘石,不煩海運,京師足食。
”從之,于是西自西山,南至保定、河間,北抵檀(今密雲縣)、順(今順義縣),東至遷民鎮,凡系官地及原管各處屯田,悉從分司農司立法,佃種合用工價、牛具、農器、谷種給鈔五百萬錠。
命烏蘭哈達、烏克遜良祯并為大司農卿,又于江南召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名,為農師,降空名添設職事,敕牒十二道,募農民一百名者授正九品、二百名正八品、三百名從七品,就令管領所募之人,所募農夫每名給鈔十錠,由是歲乃大稔。
臣按:今京畿之地可為稻田者甚多,官民之家固有耕獲之者矣,誠能因其所耕而推及其所未耕,使其皆盡人力、廣地利,而又因而為之召募勸相,斟酌元人之制而略仿以行之,其于國計不無少助。
以上屯營之田。
臣按:自三代以來未有建都于幽燕者,遼金以來始相承為都會,逮于我朝,宅中圖大承上天之新命,立向明之洪基,體宸極之尊居,受四方之環拱,始于此建極圖治焉。
六宮百六軍萬姓畢聚于斯,所費有不赀焉者,歲計何啻億萬,矧又幅員之廣有漢唐所無者,沿邊建阃,屯兵列戍,率資遠以給近,取外以足内,調乎中以實之邊,聚積固難而輸,将亦有不易焉者。
民之租賦有限,國之用度無窮,苟非于歲計常賦之外别有所經營,而欲其優裕豐瞻,難矣。
是以自古善計國者恒取足于有餘之地力而不敢傷易失之民心,此屯營之田所由起也。
今天下無田不稅而吾求無稅之地而耕之,無農不耕而吾借不耕之人而役之,無兵不戰而吾乘不戰之時而用之,内以實京師于常數之外,外以實邊儲于常用之餘,臣故于“治國平天下之要制國用”之下首舉“貢賦之常”,而以“屯營之田”終焉,以見國用所出雖非一途而田為之本,用人之力,盡地之利,因天之時,治國平天下之要道不出此矣。
或人問于朱熹曰:“《大學》論治國平天下而言财利,何也?”熹答曰:“天下所以不平者,皆因此。
”伏惟九重清燕時,留心于天下之大本,義以制天下之利,天下不足平矣。
臣不勝惓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