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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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之急,請更錢造币以贍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。
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缋為皮币,直四十萬,王侯宗室朝觐、聘享必以皮币薦璧然後得行。
臣按:後世楮币肇端于此。
然其用皮為币用之以薦璧以朝觐聘享爾,非以此為用也,其制雖與後世楮鈔不同,然不用金銀銅錫為币而以他物代之則權輿于此也。
唐憲宗時,令商賈至京師委錢諸路進奏院及諸軍諸使,富家以輕裝趨四方,合券乃取之,号“飛錢”。
臣按:此楮法所繇起也。
然委錢而合券以取而錢,與券猶是二物,非若今之鈔,即以鈔為錢而用之也。
宋太祖時,許商人入錢左藏庫以諸州錢給之,而商旅先經三司投牒乃輸于庫。
所繇司計,一缗私刻錢二十。
尋置便錢務。
臣按:此即唐人飛錢之法。
此法今世亦可行之,但恐奉行者于民之給受有停滞之币、于錢之出入有減換之弊耳。
真宗時,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,設質劑之法,一交一缗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,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,謂之“交子”。
富民十六戶主之,其後富民人赀稍衰,不能償所負,争訟數起。
寇鹹守蜀,乞禁交子。
轉運使薛田、張若谷議廢交子則貿易不便,請官為置務,禁民私造,诏從其請,置益州交子務。
呂祖謙曰:“益州置交子,此一時舉偏救弊之政,亦非錢布經久可行之制。
交子行于蜀則可,于他利害大段不同,何故?蜀用鐵錢,行旅赍持不便,交子之法出于民之所自為,托之于官,所以可行。
今則銅錢稍輕,行旅非不可以挾持,欲行楮币,銅錢卻便、楮券不便,昔者之便,今日之不便。
” 臣按:自古之币皆以金若銅,未有用他物者,用楮為币始于此。
且楮之造始于漢,三代以來未有也,其初用之以代木簡竹冊以書字,唐王玙乃用為假錢焚以事神,噫,孰知至是真以代銅錢而為行使之币哉?作俑者寇鹹而成之者薛田、張若谷,以無用之物易有用之物,遂使蔡倫之智與太公之法并行于天下後世,噫,可歎也哉! 天聖中,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缗為額,至神宗時改交子務為錢引務。
臣按:交子每三年一換謂之界,更換之際,新舊相易,上下相關,不免勞擾,我朝鈔法一定而不更,可謂便矣。
神宗朝,皮公弼言:“交子之法,以方寸之紙飛錢緻遠,然不積錢以為本,亦不能以空文行。
” 臣按:宋朝交會皆是用官錢為本,至金、元之鈔始取料于民,不複以錢為本矣。
高宗紹興三十年,戶部侍郎錢端禮被旨造會子,内外流轉,其合發官錢并許兌會子,輸左藏庫。
臣按:宋朝交子至是更名會子,不特此也,又謂之錢引,又謂之關子,又謂之關會,其實一而已矣。
考夫唐之飛錢,合券特以通商賈之厚赍貿易者,蓋執券以取錢,而非以券為錢也。
宋自真宗以後蜀始有交子,高宗以後東南始有會子,而始直以紙為錢矣。
高宗論交子之弊曰:“如沈該稱提之說,但官中常有百萬缗,遇交子減價自買之,即無弊矣。
” 戴埴曰:“錢與楮猶權衡也,有輕重則有低昂,分毫之力不與焉。
蓋錢與楮皆本無用,可以貿有用之物則人用之,使如古所謂粟易械器、械器易粟,有無可以相易,則何資于錢?如古所謂治田百畝,歲用千五百之類,小大粗足,則何資于楮?自物貨難于阜通,于是假圜法以流轉,故言錢則曰平準,所以見有是錢必有是物而後可準平也,錢多易得則物價貴踴,此漢唐以後議論也。
自商賈憚于般挈,于是利交子之兌換,故言楮則曰稱提,所以見有是楮必有是錢以稱提之也,楮多易得則金錢貴重,此宋紹興以後議論也。
平準、稱提皆以權衡取義,而低昂有在于重輕明矣。
陸贽謂錢多則輕,必作法以斂之;趙開謂楮多則輕,必用錢以收之。
今日病在楮多不在錢少,如欲錢與楮俱多則物益重矣,且未有楮之時,諸物皆賤,楮愈多則物愈貴,計以實錢猶增一倍。
蓋古貿通有無止錢耳,錢難得則以物售錢而錢重,錢易得則以錢售物而錢輕,複添楮以佐錢,則為貿通之用者,愈多而物愈貴。
古人惟重本政,谷粟、桑麻及諸食用物本也,錢末也,楮又末之末。
柳宗元言平衡曰‘增之铢兩則俯,反是則仰’,此秤提大術也。
” 臣按:稱提之說猶所謂平準也,平準以币權貨之低昂,而稱提則以錢權楮之通塞。
今世鈔法遇有不行,亦可準此稱提之法,出内帑錢以收之則流行矣。
紹興末年,會子行未有兩淮、湖廣之分,乾道初,戶部侍郎林安宅乞别給會子印付淮南州軍行使,不得越至他路。
馬端臨曰:“置會子之初意非即以會為錢,蓋以茶鹽鈔引之屬視之(今中鹽猶有倉鈔)而暫以權錢耳。
然鈔引則所直者重而會子則止于一貫,下至三百、二百鈔,引隻令商人憑以取茶鹽,必須分路,會子則公私買賣支給無往而不用,且自一貫造至二百,則是明以代見錢矣。
又況以尺楮而代數斤之銅,赍輕用重,千裡之
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缋為皮币,直四十萬,王侯宗室朝觐、聘享必以皮币薦璧然後得行。
臣按:後世楮币肇端于此。
然其用皮為币用之以薦璧以朝觐聘享爾,非以此為用也,其制雖與後世楮鈔不同,然不用金銀銅錫為币而以他物代之則權輿于此也。
唐憲宗時,令商賈至京師委錢諸路進奏院及諸軍諸使,富家以輕裝趨四方,合券乃取之,号“飛錢”。
臣按:此楮法所繇起也。
然委錢而合券以取而錢,與券猶是二物,非若今之鈔,即以鈔為錢而用之也。
宋太祖時,許商人入錢左藏庫以諸州錢給之,而商旅先經三司投牒乃輸于庫。
所繇司計,一缗私刻錢二十。
尋置便錢務。
臣按:此即唐人飛錢之法。
此法今世亦可行之,但恐奉行者于民之給受有停滞之币、于錢之出入有減換之弊耳。
真宗時,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,設質劑之法,一交一缗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,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,謂之“交子”。
富民十六戶主之,其後富民人赀稍衰,不能償所負,争訟數起。
寇鹹守蜀,乞禁交子。
轉運使薛田、張若谷議廢交子則貿易不便,請官為置務,禁民私造,诏從其請,置益州交子務。
呂祖謙曰:“益州置交子,此一時舉偏救弊之政,亦非錢布經久可行之制。
交子行于蜀則可,于他利害大段不同,何故?蜀用鐵錢,行旅赍持不便,交子之法出于民之所自為,托之于官,所以可行。
今則銅錢稍輕,行旅非不可以挾持,欲行楮币,銅錢卻便、楮券不便,昔者之便,今日之不便。
” 臣按:自古之币皆以金若銅,未有用他物者,用楮為币始于此。
且楮之造始于漢,三代以來未有也,其初用之以代木簡竹冊以書字,唐王玙乃用為假錢焚以事神,噫,孰知至是真以代銅錢而為行使之币哉?作俑者寇鹹而成之者薛田、張若谷,以無用之物易有用之物,遂使蔡倫之智與太公之法并行于天下後世,噫,可歎也哉! 天聖中,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缗為額,至神宗時改交子務為錢引務。
臣按:交子每三年一換謂之界,更換之際,新舊相易,上下相關,不免勞擾,我朝鈔法一定而不更,可謂便矣。
神宗朝,皮公弼言:“交子之法,以方寸之紙飛錢緻遠,然不積錢以為本,亦不能以空文行。
” 臣按:宋朝交會皆是用官錢為本,至金、元之鈔始取料于民,不複以錢為本矣。
高宗紹興三十年,戶部侍郎錢端禮被旨造會子,内外流轉,其合發官錢并許兌會子,輸左藏庫。
臣按:宋朝交子至是更名會子,不特此也,又謂之錢引,又謂之關子,又謂之關會,其實一而已矣。
考夫唐之飛錢,合券特以通商賈之厚赍貿易者,蓋執券以取錢,而非以券為錢也。
宋自真宗以後蜀始有交子,高宗以後東南始有會子,而始直以紙為錢矣。
高宗論交子之弊曰:“如沈該稱提之說,但官中常有百萬缗,遇交子減價自買之,即無弊矣。
” 戴埴曰:“錢與楮猶權衡也,有輕重則有低昂,分毫之力不與焉。
蓋錢與楮皆本無用,可以貿有用之物則人用之,使如古所謂粟易械器、械器易粟,有無可以相易,則何資于錢?如古所謂治田百畝,歲用千五百之類,小大粗足,則何資于楮?自物貨難于阜通,于是假圜法以流轉,故言錢則曰平準,所以見有是錢必有是物而後可準平也,錢多易得則物價貴踴,此漢唐以後議論也。
自商賈憚于般挈,于是利交子之兌換,故言楮則曰稱提,所以見有是楮必有是錢以稱提之也,楮多易得則金錢貴重,此宋紹興以後議論也。
平準、稱提皆以權衡取義,而低昂有在于重輕明矣。
陸贽謂錢多則輕,必作法以斂之;趙開謂楮多則輕,必用錢以收之。
今日病在楮多不在錢少,如欲錢與楮俱多則物益重矣,且未有楮之時,諸物皆賤,楮愈多則物愈貴,計以實錢猶增一倍。
蓋古貿通有無止錢耳,錢難得則以物售錢而錢重,錢易得則以錢售物而錢輕,複添楮以佐錢,則為貿通之用者,愈多而物愈貴。
古人惟重本政,谷粟、桑麻及諸食用物本也,錢末也,楮又末之末。
柳宗元言平衡曰‘增之铢兩則俯,反是則仰’,此秤提大術也。
” 臣按:稱提之說猶所謂平準也,平準以币權貨之低昂,而稱提則以錢權楮之通塞。
今世鈔法遇有不行,亦可準此稱提之法,出内帑錢以收之則流行矣。
紹興末年,會子行未有兩淮、湖廣之分,乾道初,戶部侍郎林安宅乞别給會子印付淮南州軍行使,不得越至他路。
馬端臨曰:“置會子之初意非即以會為錢,蓋以茶鹽鈔引之屬視之(今中鹽猶有倉鈔)而暫以權錢耳。
然鈔引則所直者重而會子則止于一貫,下至三百、二百鈔,引隻令商人憑以取茶鹽,必須分路,會子則公私買賣支給無往而不用,且自一貫造至二百,則是明以代見錢矣。
又況以尺楮而代數斤之銅,赍輕用重,千裡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