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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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收買,以應官司之求,及其領價之際,文移上下,展轉伺候,動經旬月,所得不償所費。

    嗚呼,官府所為如此,九重之上何由而知其詳哉? 神宗熙甯二年,制置三司條例司始制均輸之法以通天下之貨,制為輕重斂散之法,使富商大賈不得乘公私之急以擅其權,假發運使以錢貨資其用度,俾周知财賦有無,而移用之得以徙貴就賤、用近易遠,預知所當供辦者從便變易,蓄買以待上令,以發運使薛向領其事。

    時議多以為非,後迄不能成。

     蘇轼曰:“均輸立法之初其說尚淺,徒言徙貴就賤、用近易遠然,而廣置官屬,多出缗錢,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,以為雖不明言販賣,然既許之變易,變易既行而不與商賈争利,未之聞也。

    夫商賈之事曲折難行,其買也先期而予錢,其賣也後期而取直,多方相濟,委曲相通,倍稱之息由此而得。

    今官買是物,必先設官置吏,簿書廪祿為費已厚,非良不售,非賄不行,是以官買之價比民必貴,及其賣也弊複如前,商賈之利何緣而得?朝廷不知慮此,乃捐五百萬缗以予之,此錢一出恐不可複,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矣。

    ” 臣按:此桑弘羊之故智,然弘羊自立法而自行之猶有其弊,況後世之人不及弘羊而又付之庸庸之輩,使之奉行乎?大抵民自為市則物之良惡、錢之多少易以通融準折取舍,官與民為市,物必以其良,價必有定數,又有私心詭計百出其間,而欲行之有利而無弊,難矣。

    政不若不為之為愈也。

     熙甯五年,诏曰:“天下商旅物貨至京,多為兼并之家所困,宜出内藏庫錢帛,選官于京師置市易務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先是,草澤魏繼宗上言:“京師百貨所居,市無常價,貴賤相傾,富能奪、貧能與,乃可以為天下。

    ”于是下此诏。

    嗚呼,天生衆民,有貧有富,為天下王者惟省力役、薄稅斂、平物價,使富者安其富,貧者不至于貧,各安其分,止其所得矣。

    乃欲奪富與貧以為天下,烏有是理哉?奪富之所有以與貧人且猶不可,況奪之而歸之于公上哉?籲,以人君而争商賈之利,可醜之甚也。

    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,尚書省言:“預買錢多人戶願請,比歲例增,給诏諸路提舉司,假本司剩利錢同漕司來歲市絹,計綱赴京。

    ” 陳瓘曰:“預買之息重于常平數倍,人皆以為苦,何謂願請?今複增創,雖名濟乏,實聚斂之術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上之取下有常賦、有定制,凡于常賦定制之外有所建請,必是欲行己私趨時好,以希爵祿、幹恩典者。

    其所以建請者,必曰不益賦而國用饒,又曰民所願請而非強迫之者,又曰其行之上下俱便益而永遠無弊。

    人君聽其言非不美,及其施行之際不徒不能如其言,而損國課、戕民生、促國脈以贻後世羞者多矣,人主于此不可不察。

     孝宗隆興二年,臣僚言:“熙甯初創立市(交易也)舶(海舟)以通貨物,舊法抽解有定數而取之不苛,納稅寬其期而使之待價,懷遠之意實寓焉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互市之法自漢通南越始,曆代皆行之,然置司而以市兼舶為名則始于宋焉,蓋前此互市兼通西北,至此始專于航海也。

    元因宋制,每歲招集舶商于蕃邦,博易珠翠、香貨等物,及次年回帆驗貨抽解,然後聽其貨賣。

    其抽分之數,細色于二十五分中取一、粗色于三十分中取一,漏稅者斷沒,仍禁金銀銅鐵、男女不許溢出。

    本朝市舶司之名雖沿其舊,而無抽分之法,惟于浙、閩,廣三處置司以待海外諸蕃之進貢者,蓋用以懷柔遠人,實無所利其入也。

    臣惟國家富有萬國,故無待于海島之利,然中國之物自足其用,固無待于外夷,而外夷所用則不可無中國物也,私通溢出之患斷不能絕,雖律有明禁,但利之所在,民不畏死,民犯法而罪之,罪之而又有犯者,乃因之以罪其應禁之官吏,如此,則吾非徒無其利,而又有其害焉。

    臣考《大明律》于“戶律”有舶商匿貨之條,則是本朝固許人泛海為商,不知何時始禁,竊以為當如前代互市之法,庶幾置司之名與事相稱。

    或者若謂恐其招惹邊患,臣請以前代史冊考之,海上諸蕃自古未有為吾邊寇者,且暹羅、爪哇諸番隔越漲海,地勢不接,非西北戎狄比也,惟日本一國号為倭奴,人工巧而國貧窘,屢為沿海之寇,當遵祖訓不與之通。

    傥以臣言為可采,乞下有司詳議以聞,然後制下濱海去處,有欲經販者俾其先期赴舶司告知,行下所司審勘,果無違礙,許其自陳自造舶舟若幹料數、收販貨物若幹種數,經行某處等國,于何年月回還,并不敢私帶違禁物件,及回之日,不緻透漏,待其回帆,差官封檢抽分之餘,方許變賣,如此則歲計常賦之外未必不得其助。

    矧今朝廷每歲恒以蕃夷所貢椒木折支京官常俸,夫然不擾中國之民而得外邦之助,是亦足國用之一端也,其視前代算閑架經總制錢之類濫取于民者,豈不猶賢乎哉?(以上市) 齊管仲相桓公,通輕重之權,曰:“歲有兇穰,故谷有貴賤,令有緩急,故物有輕重。

    人君不理,則畜賈遊于市(謂賈人多蓄積),乘民之不給,百倍其本矣(以十收百)。

    民有餘則輕之,故人君斂之以輕,民不足則重之,故人君散之以重,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即準平。

    守準平,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鐘之藏,藏镪千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