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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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防外之泛用,一遇有軍旅、饑馑則以資之,使不至于臨時厚斂以害民焉。
世主尚鑒于茲,毋錯認在庫之物以為己物,輕取而妄用,則天下生民不勝幸甚。
史臣曰:“有宋自中世以後,内牽于繁文,外撓于強敵,供億既多,調度不繼,勢不得已征求于民,謀國者處乎其間,又多伐異而黨同,易動而輕變,殊不知大國之制用如钜商之理财,不求近效而貴遠利。
宋臣于一事之行,初議不審,行之未幾即區區然較其失得,尋議廢格,後之所議未有以愈于前,其後數人者又複訾之如前,使上之為君者莫之适從,下之為民者無自信守,因革紛纭,是非貿亂而事弊日益以甚矣。
世謂儒者議論多于事功,若宋人之言食貨,大率然也。
” 臣按:天下之事利害嘗相半,無全利全害之理,擇其利多害少者為之斯可矣。
史臣論宋人議論多于事功,切中當時之弊,宋人于一切政務皆然而于食貨一事為甚。
我祖宗自立國以來,凡取于民者有定制、有成法、有常額,世世遵守,不敢有所紛更加減,逾百年于茲矣,其間雖不能無偏滞不舉之處,然惟許其随時補救以振舉之,使害去而利存,要之不失祖宗之舊也。
伏惟明主鑒宋人之失而恪守祖宗成憲,以為子孫千萬年無窮之計。
蘇轍曰:“國之财賦非天不生、非地不養、非民不長,取之有法,收之有時,止于是矣而宗室官吏之衆可以禮法節也。
祖宗之世,世之始事掌秩者俟阙則補,否則循資而已,不妄授也;仁宗末年任子之法,自宰相以下無不減損;英宗之初,三載考績,增以四歲;神宗之始,宗室袒免之外不複推恩,袒免之内以試出仕。
此四事者使今世欲為之将以為逆人心、違舊法,不可言也,而況于行之乎?雖然,祖宗行之不疑,當世亦莫之非,何者?事勢既極,不變則敗,衆人之所共知也。
今朝廷履至極之勢,獨持之而不敢議,臣實疑之,誠自今日而議之,因其勢、循其理微為之節文,使見在者無損而來者有限,今雖未見其利,要之十年之後,事有間矣。
賈誼言諸侯之變以謂失,今不治必為痼疾,今臣亦雲。
” 臣按:蘇轍雖為宋朝而言,然揆之于今事勢實有類之者。
蓋今日為國家大費者,親藩宗室、世襲武臣、額外文職是也,今日之勢雖不至于宋朝之既極,然用轍之言,因其勢、循其理以其漸微為之節,使見在者無損而将來者有限,則賈誼所謂失今不治之痼疾,他日必無也。
此國家之大計,轍于章末有雲“苟能裁之,天下之幸”,臣于是亦雲。
陳傅良曰:“唐代宗時,劉晏掌江淮鹽鐵之權,歲入六百餘萬缗,是時租賦之所入不過千二百萬,而江南之利實居其半。
憲宗時,作《元和國計錄》,天下二十三道而十五道不申戶口,而歲租賦所倚辦者八道皆東南也,曰浙江東西路、曰淮南、曰湖南、曰嶽鄂、曰宣歙、曰江南、曰福建,故韓愈有言曰‘當今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’。
” 臣按:東南,财賦之淵薮也,自唐宋以來國計鹹仰于是,其在今日尤為切要重地,韓愈謂“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”,以今觀之,浙東西又居江南十九,而蘇、松、常、嘉、湖五郡又居兩浙十九也。
考洪武中(據《諸司職掌》)天下夏稅秋糧以石計者總二千九百四十三萬餘,而浙江布政司二百七十五萬二千餘、蘇州府二百八十萬九千餘、松江府一百二十萬九千餘、常州府五十五萬二千餘,是此一藩三府之地,其民租比天下為重,其糧額比天下為多。
今國家都燕,歲漕江南米四百餘萬石以實京師,而此五郡者幾居江西、湖廣、南直隸之半,自宣德、正統以來,每擇任有心計重臣巡撫其地,以司其歲入,蓋以此地朝廷國計所資故也。
竊以蘇州一府計之以準其餘,蘇州一府七縣,其墾田九萬六千五百六頃而居天下八百四十九萬六千餘頃田數之中,而出二百八十萬九千石稅糧于天下二千九百四十餘萬石歲額之内,其科征之重、民力之竭可知也已。
諺有之曰:“蘇松熟,天下足。
”伏願明主一視同仁,念此五郡财賦所出、國計所賴,凡百科率悉從寬省,又必擇任巡撫大臣假以便宜之權,任其從宜經制而不拘以文法,必使上無虧于國計,下不殚于民力,一方得安則四方鹹賴之。
以上經制之義。
臣按:國家經制之義在乎征斂有其藝、儲蓄有其具、費用有其經而已,然古今之制度不同而曆代之取予用舍不一,判之則或始末相穿,約之則又彼此參錯,故臣既總論理财之道于前,又列貢賦之常于後,于此特總此三者為一而謂之曰“經制之義”,以示天下後世,使知為國者取之民而藏之官、出之官而散之天下,必合乎天道之公、人為之義而後取之、收之、用之,苟為不然,或出于人欲之私,揆之于義而不合,則是利而非義矣。
利之為利,居義之下、害之上,進一等則為義,經制得其宜則有無窮之福;退一等則為害,經制失其宜則有無窮之禍,後世之明君碩輔,尚明其所以取舍、斂散乎哉。
以上經制之義(下)
世主尚鑒于茲,毋錯認在庫之物以為己物,輕取而妄用,則天下生民不勝幸甚。
史臣曰:“有宋自中世以後,内牽于繁文,外撓于強敵,供億既多,調度不繼,勢不得已征求于民,謀國者處乎其間,又多伐異而黨同,易動而輕變,殊不知大國之制用如钜商之理财,不求近效而貴遠利。
宋臣于一事之行,初議不審,行之未幾即區區然較其失得,尋議廢格,後之所議未有以愈于前,其後數人者又複訾之如前,使上之為君者莫之适從,下之為民者無自信守,因革紛纭,是非貿亂而事弊日益以甚矣。
世謂儒者議論多于事功,若宋人之言食貨,大率然也。
” 臣按:天下之事利害嘗相半,無全利全害之理,擇其利多害少者為之斯可矣。
史臣論宋人議論多于事功,切中當時之弊,宋人于一切政務皆然而于食貨一事為甚。
我祖宗自立國以來,凡取于民者有定制、有成法、有常額,世世遵守,不敢有所紛更加減,逾百年于茲矣,其間雖不能無偏滞不舉之處,然惟許其随時補救以振舉之,使害去而利存,要之不失祖宗之舊也。
伏惟明主鑒宋人之失而恪守祖宗成憲,以為子孫千萬年無窮之計。
蘇轍曰:“國之财賦非天不生、非地不養、非民不長,取之有法,收之有時,止于是矣而宗室官吏之衆可以禮法節也。
祖宗之世,世之始事掌秩者俟阙則補,否則循資而已,不妄授也;仁宗末年任子之法,自宰相以下無不減損;英宗之初,三載考績,增以四歲;神宗之始,宗室袒免之外不複推恩,袒免之内以試出仕。
此四事者使今世欲為之将以為逆人心、違舊法,不可言也,而況于行之乎?雖然,祖宗行之不疑,當世亦莫之非,何者?事勢既極,不變則敗,衆人之所共知也。
今朝廷履至極之勢,獨持之而不敢議,臣實疑之,誠自今日而議之,因其勢、循其理微為之節文,使見在者無損而來者有限,今雖未見其利,要之十年之後,事有間矣。
賈誼言諸侯之變以謂失,今不治必為痼疾,今臣亦雲。
” 臣按:蘇轍雖為宋朝而言,然揆之于今事勢實有類之者。
蓋今日為國家大費者,親藩宗室、世襲武臣、額外文職是也,今日之勢雖不至于宋朝之既極,然用轍之言,因其勢、循其理以其漸微為之節,使見在者無損而将來者有限,則賈誼所謂失今不治之痼疾,他日必無也。
此國家之大計,轍于章末有雲“苟能裁之,天下之幸”,臣于是亦雲。
陳傅良曰:“唐代宗時,劉晏掌江淮鹽鐵之權,歲入六百餘萬缗,是時租賦之所入不過千二百萬,而江南之利實居其半。
憲宗時,作《元和國計錄》,天下二十三道而十五道不申戶口,而歲租賦所倚辦者八道皆東南也,曰浙江東西路、曰淮南、曰湖南、曰嶽鄂、曰宣歙、曰江南、曰福建,故韓愈有言曰‘當今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’。
” 臣按:東南,财賦之淵薮也,自唐宋以來國計鹹仰于是,其在今日尤為切要重地,韓愈謂“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”,以今觀之,浙東西又居江南十九,而蘇、松、常、嘉、湖五郡又居兩浙十九也。
考洪武中(據《諸司職掌》)天下夏稅秋糧以石計者總二千九百四十三萬餘,而浙江布政司二百七十五萬二千餘、蘇州府二百八十萬九千餘、松江府一百二十萬九千餘、常州府五十五萬二千餘,是此一藩三府之地,其民租比天下為重,其糧額比天下為多。
今國家都燕,歲漕江南米四百餘萬石以實京師,而此五郡者幾居江西、湖廣、南直隸之半,自宣德、正統以來,每擇任有心計重臣巡撫其地,以司其歲入,蓋以此地朝廷國計所資故也。
竊以蘇州一府計之以準其餘,蘇州一府七縣,其墾田九萬六千五百六頃而居天下八百四十九萬六千餘頃田數之中,而出二百八十萬九千石稅糧于天下二千九百四十餘萬石歲額之内,其科征之重、民力之竭可知也已。
諺有之曰:“蘇松熟,天下足。
”伏願明主一視同仁,念此五郡财賦所出、國計所賴,凡百科率悉從寬省,又必擇任巡撫大臣假以便宜之權,任其從宜經制而不拘以文法,必使上無虧于國計,下不殚于民力,一方得安則四方鹹賴之。
以上經制之義。
臣按:國家經制之義在乎征斂有其藝、儲蓄有其具、費用有其經而已,然古今之制度不同而曆代之取予用舍不一,判之則或始末相穿,約之則又彼此參錯,故臣既總論理财之道于前,又列貢賦之常于後,于此特總此三者為一而謂之曰“經制之義”,以示天下後世,使知為國者取之民而藏之官、出之官而散之天下,必合乎天道之公、人為之義而後取之、收之、用之,苟為不然,或出于人欲之私,揆之于義而不合,則是利而非義矣。
利之為利,居義之下、害之上,進一等則為義,經制得其宜則有無窮之福;退一等則為害,經制失其宜則有無窮之禍,後世之明君碩輔,尚明其所以取舍、斂散乎哉。
以上經制之義(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