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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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惡知盍徹之當務而不為迂乎?”
哀公又問于孔子,孔子曰:“薄賦斂則人富。
”公曰:“若是,則寡人貧矣。
”對曰:“豈弟君子,民之父母,未見子富而父貧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有若請魯哀公行徹法,欲其節用以厚民也。
蓋國家之财皆出于民,君之所用者皆民之所供也,君能節用則薄取而有餘,民之富即君之富也,侈用則盡取而不足,民既貧矣,君孰與守其富哉?有若所謂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”,孔子所謂“豈弟君子,民之父母,未見子富而父貧”,斯二言也最為親切着明,九重之上念茲在茲,以示教于千萬世之聖子神孫,則千萬世之生靈不勝幸甚。
魏文侯時,租賦增倍于常,或有賀者,文侯曰:“今戶口不加而租賦歲倍,此由課多也。
夫貪其賦稅不愛人,是虞人反裘而負薪也,徒惜其毛,而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。
” 臣按:魏文侯一國之諸侯,疆域有限而用度孔多,尚知課多之害于民,而設為皮毛之喻,況萬乘之尊而富有四海之大者乎? 秦舍地而稅人,收大半之賦,竭天下之資财以奉其政,猶未足以贍其欲也。
二世承之不變,海内潰叛。
臣按:緻亂之道多矣,而尤莫甚于厚斂。
自三代以來,皆因地而取稅,至秦始舍地而稅人;皆十分而取其一,至秦始十分而取其五行。
如是之政,則民之貧者何以為生哉?貧無以為生則不愛其死,是趣民而使之潰叛也。
漢興,天下既定,高祖約法省禁,輕田租,什五而稅一,量吏祿、度官用以賦于民。
文帝十二年,诏賜天下民租之半。
臣按:漢文帝在位再賜天下半租,其後也遂除之而不收者十餘年,當是時豈一切無所用度哉?茲蓋文帝恭儉節用,國有餘蓄之明效也。
夫文帝承高祖之後,事事仰成,稍加節約自有赢餘,固無甚難者。
我聖祖得國之初,凡事草創,無所因仍,然而免租之诏無歲不下,其視漢文益數焉,豈非難哉?今即禦制文集考之,洪武二年二月免租之诏凡三焉,其一謂中原之民久困兵殘,免山東、北平、燕南、河東、山西、河南、秦隴夏、秋二稅,山東二年,其餘一年;其二謂創業之初取辦應天、太平、鎮江、甯國四郡,免其租一年;其三謂建都金陵,以太平、鎮江、甯國、廣德為京師之翼,其應天、太平、鎮江、甯國再免一年,其廣德及滁州、和州、無為州亦與免一年。
洪武三年三月,又诏免應天以至無為州等七郡,徽州、池州、廬州、金華、嚴州、衢州、處州、廣信、饒州九郡及山東、河南二布政司一年。
不甯惟是,四年五月又有免兩浙、江西之诏,五年十月有免應天等五府之诏,九年二月有免山東、陝右之诏,十一年八月有免太平等六州、宜興等四縣之诏,十二年有全免北平之诏,至十有三年,乃下诏曰:“荷上天眷佑,君主華夷十有三年,倉廪盈、府庫充,今民力未蘇,凡天下今年夏稅、秋糧盡蠲免之。
”嗚呼,我聖祖革命建極之初,正創制立度之始,事事未備,凡宮室、禁衛、官署、城池、藩府與夫壇壝、學校、禮樂、器用,一一皆當創置,矧幹戈甫定之餘,人民疲困之極,列屯坐食,仰給者衆,分官置吏,祿食者多所費,比于承平之世奚翅千萬,尚有餘赀以資用度,而免租之诏無歲無之,此我聖祖所以結人心、凝天命而培千萬年不拔之基,端有在于此也。
矧今承列聖重熙累洽之後,垂拱仰成,百度修舉,不必更有作為,一切事功略加省節,自然有餘。
伏願聖明在上,法漢文之儉德,體聖祖之仁心,慎乃儉德,惟懷永圖,使國計常足而有餘蓄,時令有司計國儲之多寡,因歲事之登耗,屢下寬征之诏,以蘇農民之困,所以固結人心者在是,所以培殖國本者在是,宗社生靈不勝大幸。
十三年诏曰:“農,天下之本,務莫大焉。
今廑(古勤字)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,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,其于勸農之道未備,其除田之租稅。
” 胡寅曰:“漢至文帝時封國漸衆,諸侯王自食其地,王府所入寡矣。
又與匈奴和親,歲緻金缯,後數為邊患,天子親将出擊,複因河決有築塞勞費,大司農财用宜不充益矣。
而文帝在位十二年即賜民半租,次年遂除之,然則何以足用乎?蓋文帝恭儉,百金之費亦不苟用,宮阃是效,流傳國都,莫有奢侈之習,如之何不富?其财蓋不可勝用矣。
然後知導谀逢惡者納君于荒淫,取之盡锱铢,用之如泥沙,至于财竭下畔而上亡,其罪可勝誅哉?” 臣按:秦、漢之際,其所以興亡者非止一端,大要在得民心與失民心而已,秦取民大半之賦,漢則十五而取一,其後乃盡除之焉。
蓋财者民之心,得其财則失其心,苟得民心,吾雖不得其财而其所得者乃萬倍于财焉。
嗚呼,有天下國家者其尚鑒秦、漢之所以得失以為取舍哉! 昭帝元鳳二年,令三輔、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。
臣按:以菽粟當賦謂聽以菽粟當錢物也,蓋粟生于地,非一日所能緻,錢出于人力,可旬月間而辦也。
自古識治體者恒重粟而輕錢,蓋以錢可無而粟不可無故也,後世以錢物代租賦,可謂失輕重之宜、違緩急之序矣。
故為國家長久之計者,甯以菽粟當錢物,使其腐于倉庾之中,備之于無用,不肯以錢物當菽粟,恐一旦天為之災,地無所出,金銀布帛不可以充饑,坐而待斃也。
唐初,始定租庸調之法,以人丁為本。
一曰租,丁男一人授田百畝,但歲納租粟二石;二曰調,每丁随鄉土所出,歲輸絹或绫絁共二丈
”公曰:“若是,則寡人貧矣。
”對曰:“豈弟君子,民之父母,未見子富而父貧也。
” 臣按:先儒謂有若請魯哀公行徹法,欲其節用以厚民也。
蓋國家之财皆出于民,君之所用者皆民之所供也,君能節用則薄取而有餘,民之富即君之富也,侈用則盡取而不足,民既貧矣,君孰與守其富哉?有若所謂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”,孔子所謂“豈弟君子,民之父母,未見子富而父貧”,斯二言也最為親切着明,九重之上念茲在茲,以示教于千萬世之聖子神孫,則千萬世之生靈不勝幸甚。
魏文侯時,租賦增倍于常,或有賀者,文侯曰:“今戶口不加而租賦歲倍,此由課多也。
夫貪其賦稅不愛人,是虞人反裘而負薪也,徒惜其毛,而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。
” 臣按:魏文侯一國之諸侯,疆域有限而用度孔多,尚知課多之害于民,而設為皮毛之喻,況萬乘之尊而富有四海之大者乎? 秦舍地而稅人,收大半之賦,竭天下之資财以奉其政,猶未足以贍其欲也。
二世承之不變,海内潰叛。
臣按:緻亂之道多矣,而尤莫甚于厚斂。
自三代以來,皆因地而取稅,至秦始舍地而稅人;皆十分而取其一,至秦始十分而取其五行。
如是之政,則民之貧者何以為生哉?貧無以為生則不愛其死,是趣民而使之潰叛也。
漢興,天下既定,高祖約法省禁,輕田租,什五而稅一,量吏祿、度官用以賦于民。
文帝十二年,诏賜天下民租之半。
臣按:漢文帝在位再賜天下半租,其後也遂除之而不收者十餘年,當是時豈一切無所用度哉?茲蓋文帝恭儉節用,國有餘蓄之明效也。
夫文帝承高祖之後,事事仰成,稍加節約自有赢餘,固無甚難者。
我聖祖得國之初,凡事草創,無所因仍,然而免租之诏無歲不下,其視漢文益數焉,豈非難哉?今即禦制文集考之,洪武二年二月免租之诏凡三焉,其一謂中原之民久困兵殘,免山東、北平、燕南、河東、山西、河南、秦隴夏、秋二稅,山東二年,其餘一年;其二謂創業之初取辦應天、太平、鎮江、甯國四郡,免其租一年;其三謂建都金陵,以太平、鎮江、甯國、廣德為京師之翼,其應天、太平、鎮江、甯國再免一年,其廣德及滁州、和州、無為州亦與免一年。
洪武三年三月,又诏免應天以至無為州等七郡,徽州、池州、廬州、金華、嚴州、衢州、處州、廣信、饒州九郡及山東、河南二布政司一年。
不甯惟是,四年五月又有免兩浙、江西之诏,五年十月有免應天等五府之诏,九年二月有免山東、陝右之诏,十一年八月有免太平等六州、宜興等四縣之诏,十二年有全免北平之诏,至十有三年,乃下诏曰:“荷上天眷佑,君主華夷十有三年,倉廪盈、府庫充,今民力未蘇,凡天下今年夏稅、秋糧盡蠲免之。
”嗚呼,我聖祖革命建極之初,正創制立度之始,事事未備,凡宮室、禁衛、官署、城池、藩府與夫壇壝、學校、禮樂、器用,一一皆當創置,矧幹戈甫定之餘,人民疲困之極,列屯坐食,仰給者衆,分官置吏,祿食者多所費,比于承平之世奚翅千萬,尚有餘赀以資用度,而免租之诏無歲無之,此我聖祖所以結人心、凝天命而培千萬年不拔之基,端有在于此也。
矧今承列聖重熙累洽之後,垂拱仰成,百度修舉,不必更有作為,一切事功略加省節,自然有餘。
伏願聖明在上,法漢文之儉德,體聖祖之仁心,慎乃儉德,惟懷永圖,使國計常足而有餘蓄,時令有司計國儲之多寡,因歲事之登耗,屢下寬征之诏,以蘇農民之困,所以固結人心者在是,所以培殖國本者在是,宗社生靈不勝大幸。
十三年诏曰:“農,天下之本,務莫大焉。
今廑(古勤字)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,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,其于勸農之道未備,其除田之租稅。
” 胡寅曰:“漢至文帝時封國漸衆,諸侯王自食其地,王府所入寡矣。
又與匈奴和親,歲緻金缯,後數為邊患,天子親将出擊,複因河決有築塞勞費,大司農财用宜不充益矣。
而文帝在位十二年即賜民半租,次年遂除之,然則何以足用乎?蓋文帝恭儉,百金之費亦不苟用,宮阃是效,流傳國都,莫有奢侈之習,如之何不富?其财蓋不可勝用矣。
然後知導谀逢惡者納君于荒淫,取之盡锱铢,用之如泥沙,至于财竭下畔而上亡,其罪可勝誅哉?” 臣按:秦、漢之際,其所以興亡者非止一端,大要在得民心與失民心而已,秦取民大半之賦,漢則十五而取一,其後乃盡除之焉。
蓋财者民之心,得其财則失其心,苟得民心,吾雖不得其财而其所得者乃萬倍于财焉。
嗚呼,有天下國家者其尚鑒秦、漢之所以得失以為取舍哉! 昭帝元鳳二年,令三輔、太常郡得以菽粟當賦。
臣按:以菽粟當賦謂聽以菽粟當錢物也,蓋粟生于地,非一日所能緻,錢出于人力,可旬月間而辦也。
自古識治體者恒重粟而輕錢,蓋以錢可無而粟不可無故也,後世以錢物代租賦,可謂失輕重之宜、違緩急之序矣。
故為國家長久之計者,甯以菽粟當錢物,使其腐于倉庾之中,備之于無用,不肯以錢物當菽粟,恐一旦天為之災,地無所出,金銀布帛不可以充饑,坐而待斃也。
唐初,始定租庸調之法,以人丁為本。
一曰租,丁男一人授田百畝,但歲納租粟二石;二曰調,每丁随鄉土所出,歲輸絹或绫絁共二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