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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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制國用
▲總論理财之道(上)
《書》:禹曰:“予決九川,距四海,浚畎浍距川。
暨稷播(布谷種),奏庶艱(難也)食鮮食(血食曰鮮),懋(勉也)遷有無化居。
烝(衆也)民乃粒(米食曰粒),萬邦作乂(治也)。
” 蔡沈曰:“水平播種之初,民尚艱食,懋勉其民徙有于無,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。
蓋水患悉平,民得播種之利,而山林川澤之貨又有無相通以濟匮乏,然後庶民粒食,萬邦興起治功也。
” 臣按:《易》曰:“何以聚人曰财。
”财出于地而用于人,人之所以為人,資财以生不可一日無焉者也。
所謂财者谷與貨而已,谷所以資民食,貨所以資民用,有食有用則民有以為生養之具,而聚居托處以相安矣。
《洪範》八政以食與貨為首者此也,大禹所謂“懋遷有無化居”,此六言者萬世理财之法皆出于此。
然其所以徙有于無、變化其所居積者,乃為烝民粒食之故耳。
是其所以理财者乃為民而理,理民之财爾,豈後世斂民之食用者,以貯于官而為君用度者哉?古者藏富于民,民财既理,則人君之用度無不足者,是故善于富國者必先理民之财,而為國理财者次之。
《禹貢》:六府孔(大也)修,庶土交正,底(緻也)慎财賦,鹹則(品節之也)三壤,成賦中邦(中國也)。
蔡沈曰:“六府孔修者,謂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谷皆大修治也。
庶土則非特谷土也,庶土有等,當以肥瘠、高下、名物交相正焉以任土事。
底慎财賦,謂因庶土所出之财而緻謹其财賦之入。
鹹則三壤,謂九州谷土又皆品節之以上、中、下三等。
成賦中邦,謂土賦或及于四夷,而田賦則止于中國而已。
” 臣按:土者财之所自生,然必修金、水、木、火四者以相制相助,然後土順其性而谷生焉。
然是土也則非一等,有所謂山林、川澤、丘陵、墳衍、原隰五者之不同,其質有肥者焉、有瘠者焉,其形有高者焉、有下者焉,其色又有黃白者焉、有青赤者焉。
庶土所生之物各各不同,以此交相質正,于是因其土所出之财而緻謹其财賦之入,兢兢焉罔或怠忽,不敢責無于有、取少于多也。
然土雖有五而壤則有三,所謂三者,上、中、下也。
壤之上者則出上賦,壤之中者則出中賦,壤之下者則出下賦,鹹有一定之準則,用是之法以成賦于九州之内,若荒服之外則不敢例之以此也。
有夏盛時,其取民之制有所品節準則如此。
後世征斂無藝,惟循簿書之舊,無複考核之實,田之等則無别,賦之多寡不倫,既無底慎之心,複無鹹則之法,此民财所以恒不足,而國用亦因之以不充也欤? 《王制》:冢宰制國用,必于歲之杪(末也),五谷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
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,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,量入以為出。
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,無六年之蓄曰急,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。
應镛曰:“必于歲之杪者,天時既周而來歲之事方始也。
五谷之熟有先後,皆入則先後無遺而豐歉盡見矣。
” 臣按:先王制國用必命冢宰者,冢宰為六卿之長,周時無宰相,冢宰即宰相也。
每歲于年終之時、五谷皆入之後,俾其視今歲之所入以制來年之所出,而定國家一歲多少之用焉。
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者,謂地之小者入亦小、地之大者入亦大,地小而入大則年之豐可知,地大而入小則年之耗可知。
每歲以地所入而定其年之豐耗,年豐則國用随之而隆,年耗則國用亦随之而啬。
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者,每歲所入析為四分,用度其三而儲積其一,每年餘一,三年餘三,積三十年則餘十年矣。
以三十年通融之法,常留九年儲蓄之赀,然後計其見在所有之數,以為經常用度之節,量其所入而出之,因府庫之虛實為用度之赢縮,則國家無不足之憂,而興事建功無有不成者矣。
竊惟《王制》此章,說者謂為商制,以臣觀之古今制用之法,誠莫有加焉者也。
夫國家之所最急者财用也,财生于地而成于天,所以緻其用者人也。
天地歲歲有所生,人生歲歲有所用,歲用之數不可少而歲生之物或不給,苟非歲歲為之制,先期而計其數,先事而為之備,至于臨事而後為之措置,則有弗及者矣。
臣愚以為,今日制國用亦宜仿此法,每歲戶部先移文内外諸司及邊方所在,預先會計嗣歲一年用度之數,某處合用錢谷若幹,某事合費錢谷若幹,用度之外又當存積預備若幹,其錢谷見在倉庫者若幹,該運未到者若幹,造為帳籍,一一開報。
又預行各處布政司并直隸府分,每歲于冬十月百谷收成之後,總計一歲夏秋二稅之數,其間有無災傷、逋欠、蠲免、借貸,各具以知。
至十二月終旬,本部通具内外新舊儲積之數,約會執政大臣通行計算嗣歲一年之間所用幾何,所存幾何,用之之餘尚有幾年之蓄,具其總數以達上,知不足則取之何所以補數,有餘則儲之何所以待用,歲或不足何事可從減省、某事可以暫已,如此則國家用度有所稽考,得以預為之備,而亦俾上之人知歲用之多寡、國計之赢縮、蓄積之有無雲。
伏惟萬幾之餘留神省察,必使國家倉廪恒有九
暨稷播(布谷種),奏庶艱(難也)食鮮食(血食曰鮮),懋(勉也)遷有無化居。
烝(衆也)民乃粒(米食曰粒),萬邦作乂(治也)。
” 蔡沈曰:“水平播種之初,民尚艱食,懋勉其民徙有于無,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。
蓋水患悉平,民得播種之利,而山林川澤之貨又有無相通以濟匮乏,然後庶民粒食,萬邦興起治功也。
” 臣按:《易》曰:“何以聚人曰财。
”财出于地而用于人,人之所以為人,資财以生不可一日無焉者也。
所謂财者谷與貨而已,谷所以資民食,貨所以資民用,有食有用則民有以為生養之具,而聚居托處以相安矣。
《洪範》八政以食與貨為首者此也,大禹所謂“懋遷有無化居”,此六言者萬世理财之法皆出于此。
然其所以徙有于無、變化其所居積者,乃為烝民粒食之故耳。
是其所以理财者乃為民而理,理民之财爾,豈後世斂民之食用者,以貯于官而為君用度者哉?古者藏富于民,民财既理,則人君之用度無不足者,是故善于富國者必先理民之财,而為國理财者次之。
《禹貢》:六府孔(大也)修,庶土交正,底(緻也)慎财賦,鹹則(品節之也)三壤,成賦中邦(中國也)。
蔡沈曰:“六府孔修者,謂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谷皆大修治也。
庶土則非特谷土也,庶土有等,當以肥瘠、高下、名物交相正焉以任土事。
底慎财賦,謂因庶土所出之财而緻謹其财賦之入。
鹹則三壤,謂九州谷土又皆品節之以上、中、下三等。
成賦中邦,謂土賦或及于四夷,而田賦則止于中國而已。
” 臣按:土者财之所自生,然必修金、水、木、火四者以相制相助,然後土順其性而谷生焉。
然是土也則非一等,有所謂山林、川澤、丘陵、墳衍、原隰五者之不同,其質有肥者焉、有瘠者焉,其形有高者焉、有下者焉,其色又有黃白者焉、有青赤者焉。
庶土所生之物各各不同,以此交相質正,于是因其土所出之财而緻謹其财賦之入,兢兢焉罔或怠忽,不敢責無于有、取少于多也。
然土雖有五而壤則有三,所謂三者,上、中、下也。
壤之上者則出上賦,壤之中者則出中賦,壤之下者則出下賦,鹹有一定之準則,用是之法以成賦于九州之内,若荒服之外則不敢例之以此也。
有夏盛時,其取民之制有所品節準則如此。
後世征斂無藝,惟循簿書之舊,無複考核之實,田之等則無别,賦之多寡不倫,既無底慎之心,複無鹹則之法,此民财所以恒不足,而國用亦因之以不充也欤? 《王制》:冢宰制國用,必于歲之杪(末也),五谷皆入,然後制國用。
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,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,量入以為出。
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,無六年之蓄曰急,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。
應镛曰:“必于歲之杪者,天時既周而來歲之事方始也。
五谷之熟有先後,皆入則先後無遺而豐歉盡見矣。
” 臣按:先王制國用必命冢宰者,冢宰為六卿之長,周時無宰相,冢宰即宰相也。
每歲于年終之時、五谷皆入之後,俾其視今歲之所入以制來年之所出,而定國家一歲多少之用焉。
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者,謂地之小者入亦小、地之大者入亦大,地小而入大則年之豐可知,地大而入小則年之耗可知。
每歲以地所入而定其年之豐耗,年豐則國用随之而隆,年耗則國用亦随之而啬。
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者,每歲所入析為四分,用度其三而儲積其一,每年餘一,三年餘三,積三十年則餘十年矣。
以三十年通融之法,常留九年儲蓄之赀,然後計其見在所有之數,以為經常用度之節,量其所入而出之,因府庫之虛實為用度之赢縮,則國家無不足之憂,而興事建功無有不成者矣。
竊惟《王制》此章,說者謂為商制,以臣觀之古今制用之法,誠莫有加焉者也。
夫國家之所最急者财用也,财生于地而成于天,所以緻其用者人也。
天地歲歲有所生,人生歲歲有所用,歲用之數不可少而歲生之物或不給,苟非歲歲為之制,先期而計其數,先事而為之備,至于臨事而後為之措置,則有弗及者矣。
臣愚以為,今日制國用亦宜仿此法,每歲戶部先移文内外諸司及邊方所在,預先會計嗣歲一年用度之數,某處合用錢谷若幹,某事合費錢谷若幹,用度之外又當存積預備若幹,其錢谷見在倉庫者若幹,該運未到者若幹,造為帳籍,一一開報。
又預行各處布政司并直隸府分,每歲于冬十月百谷收成之後,總計一歲夏秋二稅之數,其間有無災傷、逋欠、蠲免、借貸,各具以知。
至十二月終旬,本部通具内外新舊儲積之數,約會執政大臣通行計算嗣歲一年之間所用幾何,所存幾何,用之之餘尚有幾年之蓄,具其總數以達上,知不足則取之何所以補數,有餘則儲之何所以待用,歲或不足何事可從減省、某事可以暫已,如此則國家用度有所稽考,得以預為之備,而亦俾上之人知歲用之多寡、國計之赢縮、蓄積之有無雲。
伏惟萬幾之餘留神省察,必使國家倉廪恒有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