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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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分民之牧
《舜典》:肇(始也)十有二州。
朱熹曰:“中古之地但為九州,曰冀、兖、青、徐、荊、揚、豫、梁、雍,禹治水作貢,亦因其舊。
及舜即位,以冀、青地廣,始分冀東恒山之地為并州,其東北醫無闾之地為幽州,又分青之東北、遼東等處為營州,而冀州止有河内之地,今河東一路是也。
” 咨十有二牧曰:“食哉惟時,柔遠能迩,惇(厚也)德(有德之人)允(信也)元(仁厚之人)而難(拒絕也)任人(包藏兇惡之人),蠻夷率服。
” 朱熹曰:“牧養民之官十二,牧十二州之牧也。
舜言足食之道惟在于不違農時也,柔者寬而撫之也,能者擾而習之也,遠近之勢如此,先其略而後其詳也,又言當厚有德信仁人而拒奸惡,凡此五者處之各得其宜,則不特中國順治,雖蠻夷之國亦相率而服從矣。
” 臣按:有虞之世分天下為十二州,每州設一牧以分治之,在内則統之以四嶽,亦猶百揆統在廷之庶官也。
蓋帝王之治,内外相維、大小相承,分而理之使其有條序而不亂,合而一之使其有統攝而歸一,所以為此者不過安養斯民而已。
故舜咨十二牧首以民食為言,蓋以國之所以為國者民也,民之所以有生者食也,然欲民之得食在乎不違農時,農不失時則得以盡力田畝,而仰事俯育之有餘,而公私鹹給矣,不然,則非但民不得以為民而國亦不得以為國矣。
然欲吾民之得其所,又在乎所用之得其人,苟非受民牧之寄者,所厚者皆有德之人、所信者皆仁厚之士,而包藏兇惡之人皆知所以拒而絕之,不使之得以預吾政臨吾民焉,雖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矣。
是以人君為治必擇牧民之長,而又使其長擇其所用以分牧之人,一處不得其人則一處之民受其害,必無一處之不得其人,使家家皆有衣食之資,歲歲不違耕作之候,則家給人足而禮義興行,協氣嘉生,薰為太和,而唐虞雍熙泰和之治不外是矣。
《禹貢》:禹敷(分也)土(分别土地以為九州),随山刊木,奠(定也)高山大川。
冀州,濟、河惟兖州,海、岱惟青州,海、岱及淮惟徐州,淮、海惟揚州,荊及衡陽惟荊州,荊、河惟豫州,華陽、黑水惟梁州,黑水、西河惟雍州。
鄭樵曰:“州縣之設有時而更,山川之形千古不易,所以《禹貢》分州必以山川定疆界,使兖州可移而濟、河之兖州不能移,使梁州可遷而華陽、黑水之梁州不能遷,是故《禹貢》為萬世不易之書。
後世之為史者主于州縣,故州縣移易而其書遂廢矣。
” 臣按:舜以前皆為九州,至舜乃肇為十二州,蓋禹治水敷土在肇十二州之前,時猶九州也。
其後禹複并為九州,商因之,觀《左傳》所謂“昔夏之方有德也,九牧貢金”,及《商頌》所謂“帝命式于九圍”可見矣。
《周官》:内有百揆、四嶽,外有州牧、侯伯。
蔡沈曰:“百揆無所不總者,四嶽總其方嶽者,州牧各總其州者,侯伯次州牧而總諸侯者也。
” 臣按:唐虞之世設百揆以統内之庶官,設四嶽以統外之州牧。
州牧之分任者既各以其事功而上于四嶽,四嶽又總以各牧之所上者以歸于百揆,此體統所以歸于一而不紊也。
《爾雅》:兩河間曰冀州,河南曰豫州,河西曰雍州,漢南曰荊州,江南曰揚州,濟河間曰兖州,濟東曰徐州,燕曰幽州,齊曰營州。
孫炎曰:“《爾雅》與《禹貢》《職方》皆不同,疑殷制。
” 《大雅嵩高》詩篇序曰:尹吉甫美宣王也。
天下複平,能建國、親諸侯,褒賞申伯焉。
其首章曰:嵩高維嶽,駿(大也)極于天。
維嶽降神,生甫(甫侯也)及申(申伯也)。
維申及甫,維周之翰(幹也)。
四國于蕃(蔽也),四方于宣。
朱熹曰:“宣王之舅申伯出封于謝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,言嶽山高大而降其神靈和氣以生甫侯、申伯,實能為周之桢幹,屏蔽而宣其德澤于天下也。
” 臣按:人君建國以為國之桢幹,實欲資之以為京師之屏蔽而宣布王者之德澤也。
三代以前則列爵分土以為國家蕃翰,自秦罷侯置守,所以為國蕃翰者藩服州郡而已。
《春秋公羊傳》: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,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(隐公五年)。
朱熹曰:“文王辟國浸廣,于是徙都于豐而分岐周故地,以為周公旦、召公奭之采邑,且使周公為政于國中而召公宣布于諸侯。
”臣按:陝,古弘農地,蓋在今河南陝州也。
《周禮》:職方氏掌天下之圖,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,東南曰揚州,正南曰荊州,河南曰豫州,正東曰青州,河東曰兖州,正西曰雍州,東北曰幽州,河内曰冀州,正北曰并州。
劉彜曰:“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者,四方之人民好惡之不同,财用有無之不等,必周知其利害,貫而通之,使有無之相易也、善惡之相濟也,一天下之财用養天下之人民,謂同享其利焉。
” 臣按:古者言九州者有三,《禹貢》之冀、兖、青、徐、揚、荊、豫、梁、雍,夏制也;《爾雅》之冀、幽、營、兖、徐、揚、荊、豫、雍,商制也;《職方》之揚、荊、豫、青、兖、雍、幽、冀、并,周制也。
商有幽、營而無《禹貢》之青、梁,周有幽、并而無《禹貢》之徐、梁,此三代九州之不同也。
然此皆三代以前封建之制也,後世郡縣亦不異焉。
夫以人君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,萬方如此其大也,四海如此其遠也,億兆如此其衆也,人君以一人之身必欲周知而遍以及焉,非細析而總會之,分其肢而解其節,提其綱而挈其領,使如身之使臂、臂之使指,安能一一中其理、處處得其所哉?此古今為治者既分以州縣,必統以藩服,使其上下相承,彼此相維,以為久安長治之基也。
《王制》:千裡之外設方伯,五國以為屬,屬有長;十國以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以為卒,卒
朱熹曰:“中古之地但為九州,曰冀、兖、青、徐、荊、揚、豫、梁、雍,禹治水作貢,亦因其舊。
及舜即位,以冀、青地廣,始分冀東恒山之地為并州,其東北醫無闾之地為幽州,又分青之東北、遼東等處為營州,而冀州止有河内之地,今河東一路是也。
” 咨十有二牧曰:“食哉惟時,柔遠能迩,惇(厚也)德(有德之人)允(信也)元(仁厚之人)而難(拒絕也)任人(包藏兇惡之人),蠻夷率服。
” 朱熹曰:“牧養民之官十二,牧十二州之牧也。
舜言足食之道惟在于不違農時也,柔者寬而撫之也,能者擾而習之也,遠近之勢如此,先其略而後其詳也,又言當厚有德信仁人而拒奸惡,凡此五者處之各得其宜,則不特中國順治,雖蠻夷之國亦相率而服從矣。
” 臣按:有虞之世分天下為十二州,每州設一牧以分治之,在内則統之以四嶽,亦猶百揆統在廷之庶官也。
蓋帝王之治,内外相維、大小相承,分而理之使其有條序而不亂,合而一之使其有統攝而歸一,所以為此者不過安養斯民而已。
故舜咨十二牧首以民食為言,蓋以國之所以為國者民也,民之所以有生者食也,然欲民之得食在乎不違農時,農不失時則得以盡力田畝,而仰事俯育之有餘,而公私鹹給矣,不然,則非但民不得以為民而國亦不得以為國矣。
然欲吾民之得其所,又在乎所用之得其人,苟非受民牧之寄者,所厚者皆有德之人、所信者皆仁厚之士,而包藏兇惡之人皆知所以拒而絕之,不使之得以預吾政臨吾民焉,雖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矣。
是以人君為治必擇牧民之長,而又使其長擇其所用以分牧之人,一處不得其人則一處之民受其害,必無一處之不得其人,使家家皆有衣食之資,歲歲不違耕作之候,則家給人足而禮義興行,協氣嘉生,薰為太和,而唐虞雍熙泰和之治不外是矣。
《禹貢》:禹敷(分也)土(分别土地以為九州),随山刊木,奠(定也)高山大川。
冀州,濟、河惟兖州,海、岱惟青州,海、岱及淮惟徐州,淮、海惟揚州,荊及衡陽惟荊州,荊、河惟豫州,華陽、黑水惟梁州,黑水、西河惟雍州。
鄭樵曰:“州縣之設有時而更,山川之形千古不易,所以《禹貢》分州必以山川定疆界,使兖州可移而濟、河之兖州不能移,使梁州可遷而華陽、黑水之梁州不能遷,是故《禹貢》為萬世不易之書。
後世之為史者主于州縣,故州縣移易而其書遂廢矣。
” 臣按:舜以前皆為九州,至舜乃肇為十二州,蓋禹治水敷土在肇十二州之前,時猶九州也。
其後禹複并為九州,商因之,觀《左傳》所謂“昔夏之方有德也,九牧貢金”,及《商頌》所謂“帝命式于九圍”可見矣。
《周官》:内有百揆、四嶽,外有州牧、侯伯。
蔡沈曰:“百揆無所不總者,四嶽總其方嶽者,州牧各總其州者,侯伯次州牧而總諸侯者也。
” 臣按:唐虞之世設百揆以統内之庶官,設四嶽以統外之州牧。
州牧之分任者既各以其事功而上于四嶽,四嶽又總以各牧之所上者以歸于百揆,此體統所以歸于一而不紊也。
《爾雅》:兩河間曰冀州,河南曰豫州,河西曰雍州,漢南曰荊州,江南曰揚州,濟河間曰兖州,濟東曰徐州,燕曰幽州,齊曰營州。
孫炎曰:“《爾雅》與《禹貢》《職方》皆不同,疑殷制。
” 《大雅嵩高》詩篇序曰:尹吉甫美宣王也。
天下複平,能建國、親諸侯,褒賞申伯焉。
其首章曰:嵩高維嶽,駿(大也)極于天。
維嶽降神,生甫(甫侯也)及申(申伯也)。
維申及甫,維周之翰(幹也)。
四國于蕃(蔽也),四方于宣。
朱熹曰:“宣王之舅申伯出封于謝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,言嶽山高大而降其神靈和氣以生甫侯、申伯,實能為周之桢幹,屏蔽而宣其德澤于天下也。
” 臣按:人君建國以為國之桢幹,實欲資之以為京師之屏蔽而宣布王者之德澤也。
三代以前則列爵分土以為國家蕃翰,自秦罷侯置守,所以為國蕃翰者藩服州郡而已。
《春秋公羊傳》: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,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(隐公五年)。
朱熹曰:“文王辟國浸廣,于是徙都于豐而分岐周故地,以為周公旦、召公奭之采邑,且使周公為政于國中而召公宣布于諸侯。
”臣按:陝,古弘農地,蓋在今河南陝州也。
《周禮》:職方氏掌天下之圖,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,東南曰揚州,正南曰荊州,河南曰豫州,正東曰青州,河東曰兖州,正西曰雍州,東北曰幽州,河内曰冀州,正北曰并州。
劉彜曰:“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者,四方之人民好惡之不同,财用有無之不等,必周知其利害,貫而通之,使有無之相易也、善惡之相濟也,一天下之财用養天下之人民,謂同享其利焉。
” 臣按:古者言九州者有三,《禹貢》之冀、兖、青、徐、揚、荊、豫、梁、雍,夏制也;《爾雅》之冀、幽、營、兖、徐、揚、荊、豫、雍,商制也;《職方》之揚、荊、豫、青、兖、雍、幽、冀、并,周制也。
商有幽、營而無《禹貢》之青、梁,周有幽、并而無《禹貢》之徐、梁,此三代九州之不同也。
然此皆三代以前封建之制也,後世郡縣亦不異焉。
夫以人君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,萬方如此其大也,四海如此其遠也,億兆如此其衆也,人君以一人之身必欲周知而遍以及焉,非細析而總會之,分其肢而解其節,提其綱而挈其領,使如身之使臂、臂之使指,安能一一中其理、處處得其所哉?此古今為治者既分以州縣,必統以藩服,使其上下相承,彼此相維,以為久安長治之基也。
《王制》:千裡之外設方伯,五國以為屬,屬有長;十國以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以為卒,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