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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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左右監以監視萬國,乃諸侯之長也。

    ” 臣按:三代以前立監以監邦國,蓋于諸侯中擇其傑出者立為之長以維持之,自秦罷侯置守尉監,則是于守尉之外别立官以監視之焉。

    制雖不同,其治同于為民,無相戕殺,無相虐害,哀敬之,聯屬之,保合其民,由是以容蓄之而引掖之于生養安全之地而已。

     漢初,遣禦史監三輔郡察詞訟,其後複置監察禦史。

     文帝又遣丞相史出刺并督察禦史,武帝始置部刺史,以六條察郡國。

    成帝更為州牧,未幾複為刺史。

     唐分天下為十道,置巡察使,尋改按察使,後又改采訪處置使,又改曰觀察使,其有戎旅之地即置節度使。

     宋初置轉運使,後又置提點刑獄,凡有四司,曰帥、曰漕(即轉運使)、曰憲(即提刑)、曰倉,各自建台,每司各有長官掾佐。

     臣按:黃帝四監,唐虞四嶽、十二牧,三代方伯連帥,是皆後世監司之任,但是時封建之制行,所監者乃諸侯之國。

    秦漢以來始立郡縣置守令,地分而官衆,所以監之者尤不可無一定之制。

    漢以來雖設刺史、州牧、觀察、節度、轉運、提刑等職,然官無常制、治無定署,其流之弊乃至任分而不一、權重而不掉,雖有監察之名而無刺舉之實,遂至吏無所懲而民不受惠也亦有之矣。

    國初循勝國之制,設行中書省,既而罷之,分天下為十三布政司,司設布政,參政、參議各二員,皆分左右以總一方,承流宣化之任,又設都指揮使司以掌軍政、按察司以司憲度,參峙并立,謂之三司。

    治署既有一定之所,官聯複有一定之制,德刑兼舉,文武并用,體制相維,關絡相通,自罷侯置守之後,治外之制未有如此之詳且善者也。

    又于每年遣禦史一員以巡按其地,臨邊則專命大臣以鎮壓,有事則分遣大臣以巡撫,是以百年以來官無曠職、民無宿冤而禍亂不作,用此道也。

    仰惟祖宗治外之制盡善盡美,誠可謂超越百代者矣,然所以振起而維持之者則又在乎聖子神孫焉。

    昔人謂天下之本在于郡縣,郡縣之責付之監司,而其大綱總要則又專在朝廷。

    誠能委任大臣,俾之推擇監司,豫于未用之先廣為詢訪,遇有員阙随才選任,或舉諸班行、或拔自州郡,或以職任遞選、或以異等超擢,又于既用之後責以實效,果有異能即加旌異,顯有實迹不次明揚,而不肖、庸懦、貪鄙之徒不顧其一家之哭,如此,則十三道之藩臬、數十員之正佐皆得其人,而郡縣無不良之吏、田裡無不安之民矣。

    緻治之要端在乎此,伏惟仁聖加之意焉,天下生民不勝大幸。

     宋神宗謂文彥博等曰:“諸道帥臣、轉運使職任至重,一道慘舒系焉,宜謹擇其人久于其任。

    漢宣循名責實,須用此道。

    ”彥博對曰:“為治之要無以易此。

    ”(以上監司) 臣按:神宗謂諸道使臣職任至重,一道慘舒系焉,臣嘗因是而推之,一道之慘舒系于使臣則一郡之慘舒系于守佐、一縣之慘舒系于令丞、一鄉之慘舒系于裡胥可知已,合鄉而為縣,合縣而為郡,合郡而為道,命諸道而一之則為天下,天下之大由諸道之積也,道由郡積,郡由縣積而縣又由一鄉之積也。

    天下之大譬則人之一身焉,一身之中外有四肢百體、内有五髒六腑,其氣息之相通、血脈之周流,無一時之可息、無一處之可滞,一時或息、一處或滞則疾病生而瘡痏成矣,病之所以緻死者不必出自髒腑之中、肢體之上,一瘍生于指爪之間僅如黍米亦或可以緻命,知命君子不可以不之謹也。

    是故善治天下者恒以其身視天下,無尺寸之膚不愛則無尺寸之膚不養,身一處乎宮庭氈廈之上而心常存乎郡縣闾裡之中,端居高拱之時、瞑目注想之際,海宇之大,百萬之衆系乎吾之一身,一人之身不出戶庭之外何以周知而遍及之哉?政賴内外之群臣,内焉者為吾舉綱而挈領,外焉者為吾承流而宣化焉耳。

    朝着之間、百官之衆可以目擊而聲呼也,若夫四方八表之遠,吾目不及見也,吾耳不及聞也,吾身不能親行而躬閱之也,所以代吾施政教以安之者有監司焉,監司之下有郡守也,郡守之下有縣令也,縣令之下有裡胥也。

    地域有廣狹、人民有衆寡,政事有繁簡、職任有崇卑,其為長民之任而為吾教養斯民,有功于我者則一而已。

    孟子有言,“得乎丘民而為天子”,天子之所以得乎丘民者,政賴乎此四等人耳。

    人主欲安其大寶之位以凝上天之命,固祖宗之業,全其身于安榮之地以為子孫千萬年之計者,烏可不以安民為先務,而欲安民者烏可不擇長民之人哉? 以上論擇民之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