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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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獨以是而緻富者,心有所知、力有所勤,夙興夜寐,攻苦食淡,以趣天時聽上令也。
如此之民反疾惡之,何哉?疾惡之則任之重求之,多勞必于是,費必于是,富者幾何其不轉而貧也,使天下皆貧,則為之君者利不利乎?故先王平其徭役,不專取以安之。
世俗不辨是非,不别淑慝,區區以擊強為事。
噫,富者乃強耶?彼推理而誅者果何人也?” 呂祖謙曰:“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,三曰振窮,四曰恤貧,六曰安富,後世之政自謂抑強扶弱者,果得先王之意欤?” 臣按:大司徒以保息養萬民,謂之保息者,保養而使其蕃息也。
成周盛時以此養其萬民,所以緻其蕃息,其天地生生不息之仁乎?蓋以民之生也始于幼而終于老,其間強壯之年固皆有以自養而無賴乎人也,惟其幼也不能自立必待有以慈愛之,迨其老也不能自存必待有以安養之,不幸而窮匮焉、貧乏焉、疾病焉皆必待上之振之、恤之、寬之而後得以自遂也,凡此五者皆因其所不足而養之,惟富而有财者則又因其所有餘而養之焉。
誠以富家巨室,小民之所依賴、國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,小人無知,或以之為怨府,先王以保息六養萬民而于其五者皆不以安言,獨言安富者,其意蓋可見也。
是則富者非獨小民賴之而國家亦将有賴焉,彼偏隘者往往以抑富為能,豈知《周官》之深意哉? 小司寇及大比(三年比較民之衆寡)登民數,自生齒以上登(載也)于天府,内史、司會、冢宰貳之以制國用。
臣按:人生齒而體備,男子八月生齒、八歲而龀,女子七月生齒、七歲而龀,皆書于版,其正本登于天府,其内史、司會、冢宰三官所掌者乃其副貳耳。
民數既登之後,乃計其數以制國用焉。
始之内史以書其名,繼之司會以計其數,終之冢宰以統其成,蓋因其戶口之多少、年齒之長幼以會計其用度之盈縮,以見先王之舉事無非所以為民,民用既足然後以制國用,不厲民以自适也。
司民(主民數者)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皆書于版(籍也),辨其國中(王國之内)與其都鄙及其郊野,異其男女,歲登(上也)下(除也)其死生(每歲有生者登而載之,死者下而除之)。
及三年大比,以萬民之數诏司寇,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(祀司民之星)獻其數于王,王拜受之登于天府,内史、司會、冢宰貳之以贊王治。
臣按:孟子有言,“得乎丘民而為天子”,天子之所以為天之子而享有天下之奉者,以其有民也。
天生民而命天子一人以君之,凡君之所以尊、所以貴而為四海九州之人愛戴之無已者,非民孰緻之?故雖匹夫匹婦之賤且貧,而天子必敬而愛之,不敢以其勢位權力加之,況千萬億人之名數聚于一書之間而敢輕忽之哉?古昔帝王所以受人之獻民數而必拜之者,此也。
雖然,徒拜其民數之版而忽其蠢動之人,則亦虛禮而已。
此人君所以貴乎有愛民之實也。
漢惠帝六年,令民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(漢律人出一算,令人出五算,罪之也)。
章帝元和二年春正月,诏賜民胎養谷著為令,诏曰:“諸懷妊者賜胎養谷人三斛,複其夫勿算一歲。
”三年春正月,诏嬰兒無親屬者及有子不能養者廪給之。
臣按:漢之時去古未遠,所以著之诏令以惠愛元元,以蕃其生者,猶有古意。
女子過時不嫁者有罪,婦人懷妊者有養,嬰兒失養者有給,三代以下漢祚所以獨長、既失而複得者,豈不以此欤? 孝景元年诏曰:“間者歲比不登,民多乏食,夭絕天年,朕甚痛之。
郡國或硗鋋無所農桑系畜,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,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。
” 崔寔曰:“昔聖人分口耕耦地各相逼,今青、徐、兖、冀人稠土狹不足相供,而三輔左右及涼、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曠人稀,厥田宜稼,悉不墾發。
今宜遵故事徙貧民不能自業者于寬地,此亦開草辟土振人之術也。
” 北齊天保八年,議徙冀、定、瀛無田之人遷于幽州寬鄉以處之,始立九等之法,富者稅其錢、貧者役其力。
臣按: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濱莫非王臣,自荊湖之人觀之則荊湖之民異于江右,自江右之人觀之則江右之民殊于荊湖,自朝廷觀無分于荊湖、江右,皆王民也。
夫自天地開辟以來,山川限隔,時世變遷,地勢有廣狹,風氣有厚薄,時運有盛衰,故人之生也不無多寡之異焉。
以今日言之,荊湖之地田多而人少,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,江右之人大半僑寓
如此之民反疾惡之,何哉?疾惡之則任之重求之,多勞必于是,費必于是,富者幾何其不轉而貧也,使天下皆貧,則為之君者利不利乎?故先王平其徭役,不專取以安之。
世俗不辨是非,不别淑慝,區區以擊強為事。
噫,富者乃強耶?彼推理而誅者果何人也?” 呂祖謙曰:“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,三曰振窮,四曰恤貧,六曰安富,後世之政自謂抑強扶弱者,果得先王之意欤?” 臣按:大司徒以保息養萬民,謂之保息者,保養而使其蕃息也。
成周盛時以此養其萬民,所以緻其蕃息,其天地生生不息之仁乎?蓋以民之生也始于幼而終于老,其間強壯之年固皆有以自養而無賴乎人也,惟其幼也不能自立必待有以慈愛之,迨其老也不能自存必待有以安養之,不幸而窮匮焉、貧乏焉、疾病焉皆必待上之振之、恤之、寬之而後得以自遂也,凡此五者皆因其所不足而養之,惟富而有财者則又因其所有餘而養之焉。
誠以富家巨室,小民之所依賴、國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,小人無知,或以之為怨府,先王以保息六養萬民而于其五者皆不以安言,獨言安富者,其意蓋可見也。
是則富者非獨小民賴之而國家亦将有賴焉,彼偏隘者往往以抑富為能,豈知《周官》之深意哉? 小司寇及大比(三年比較民之衆寡)登民數,自生齒以上登(載也)于天府,内史、司會、冢宰貳之以制國用。
臣按:人生齒而體備,男子八月生齒、八歲而龀,女子七月生齒、七歲而龀,皆書于版,其正本登于天府,其内史、司會、冢宰三官所掌者乃其副貳耳。
民數既登之後,乃計其數以制國用焉。
始之内史以書其名,繼之司會以計其數,終之冢宰以統其成,蓋因其戶口之多少、年齒之長幼以會計其用度之盈縮,以見先王之舉事無非所以為民,民用既足然後以制國用,不厲民以自适也。
司民(主民數者)掌登萬民之數,自生齒以上皆書于版(籍也),辨其國中(王國之内)與其都鄙及其郊野,異其男女,歲登(上也)下(除也)其死生(每歲有生者登而載之,死者下而除之)。
及三年大比,以萬民之數诏司寇,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(祀司民之星)獻其數于王,王拜受之登于天府,内史、司會、冢宰貳之以贊王治。
臣按:孟子有言,“得乎丘民而為天子”,天子之所以為天之子而享有天下之奉者,以其有民也。
天生民而命天子一人以君之,凡君之所以尊、所以貴而為四海九州之人愛戴之無已者,非民孰緻之?故雖匹夫匹婦之賤且貧,而天子必敬而愛之,不敢以其勢位權力加之,況千萬億人之名數聚于一書之間而敢輕忽之哉?古昔帝王所以受人之獻民數而必拜之者,此也。
雖然,徒拜其民數之版而忽其蠢動之人,則亦虛禮而已。
此人君所以貴乎有愛民之實也。
漢惠帝六年,令民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(漢律人出一算,令人出五算,罪之也)。
章帝元和二年春正月,诏賜民胎養谷著為令,诏曰:“諸懷妊者賜胎養谷人三斛,複其夫勿算一歲。
”三年春正月,诏嬰兒無親屬者及有子不能養者廪給之。
臣按:漢之時去古未遠,所以著之诏令以惠愛元元,以蕃其生者,猶有古意。
女子過時不嫁者有罪,婦人懷妊者有養,嬰兒失養者有給,三代以下漢祚所以獨長、既失而複得者,豈不以此欤? 孝景元年诏曰:“間者歲比不登,民多乏食,夭絕天年,朕甚痛之。
郡國或硗鋋無所農桑系畜,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,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。
” 崔寔曰:“昔聖人分口耕耦地各相逼,今青、徐、兖、冀人稠土狹不足相供,而三輔左右及涼、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曠人稀,厥田宜稼,悉不墾發。
今宜遵故事徙貧民不能自業者于寬地,此亦開草辟土振人之術也。
” 北齊天保八年,議徙冀、定、瀛無田之人遷于幽州寬鄉以處之,始立九等之法,富者稅其錢、貧者役其力。
臣按: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濱莫非王臣,自荊湖之人觀之則荊湖之民異于江右,自江右之人觀之則江右之民殊于荊湖,自朝廷觀無分于荊湖、江右,皆王民也。
夫自天地開辟以來,山川限隔,時世變遷,地勢有廣狹,風氣有厚薄,時運有盛衰,故人之生也不無多寡之異焉。
以今日言之,荊湖之地田多而人少,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,江右之人大半僑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