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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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清入仕之路
《周禮》:大司徒以鄉三物(物,事也。
三物,德、行、藝也)教萬民而賓(敬之也)興(舉也)之,一曰六德,知(别是非)、仁(公無私也)、聖(通明也)、義(有斷制)、中(誠實也)、和(無乖戾);二曰六行,孝(善事父母)、友(善于兄弟)、睦(親其九族)、姻(親其外親)、任(信于朋友)、恤(振于貧乏);三曰六藝,禮(有五禮)、樂(有五樂)、射(有五射)、禦(有五禦)、書(有六書)、數(有九數)。
卿大夫三年則大比,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、能者。
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(謂州長以下)與其衆寡(謂無多少),以禮(謂行鄉飲酒禮)禮(謂禮之也)賓之(以賓客之禮敬之)。
厥明(明日也),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,王拜受之,登于天府(掌宗廟之實藏者),内史貳之(書其副本也)。
臣按:成周盛時用鄉舉裡選之法以取士,然所以取士之法則奉大司徒之教而興舉之也。
其教雲何?所謂六德、六行、六藝是也。
德存于心不可見,故考其行藝而書之,二十五家為闾,闾有胥,闾胥則書其敬敏任恤者;百家為族,族有師,族師則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;五百家為黨,黨有正,黨正則書其德行道藝;二千五百家為州,州有長,州長則考其德行道義而勸之;萬二千五百家為鄉,鄉有大夫,則于三年大比,考其果有六德六行而為賢、通夫六藝之道而為能,則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。
于是鄉老及鄉大夫帥胥、師、正、長之屬,合闾、族、州、黨之人,行鄉飲之禮,用賓客之儀以興舉之,書其氏名于簡冊之中,獻其所書于天府之上,謂之賓者以賓禮敬之而不敢忽也。
雖然,豈但賓于鄉而已哉?《易》曰“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”,則在天子亦賓之矣。
然不特此耳,及其登名天府之時,賢能之書一上九重之君,至尊至貴亦且屈萬乘之尊以拜而受之。
所以然者,豈非賢才之生,乃上天所遺以培植國家元氣者乎? 《王制》:命鄉論(謂述其德藝而保舉之)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(選擇而用之也),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(才過千人之謂),升于司徒者不征(征謂徭役)于鄉、升于學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(造,成也),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。
司馬辨論官材,論進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,論定然後官之,任官然後爵之,位定然後祿之。
臣按:三代盛時仕進有二道,有由鄉學而進者,有由國學而進者。
鄉學則掌于鄉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,國學則掌于大樂正而用之在大司馬。
鄉學所教之士,大夫論其秀者升之司徒則謂之選士,選者擇而用之也,升之司徒既選而用之則不給徭役于鄉矣。
選士之中有不安于小成者,司徒又論而升之國學,則雖司徒之徭役亦不給矣。
此二等皆謂之造士,造者成也,由選士而為造士,是鄉學所進者,則用之為鄉遂吏。
由俊士而為造士,是國學所進者,則進之于大樂正,大樂正于是乎論其秀穎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大司馬焉,是之謂進士也。
既為進士,則大司馬辨論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,使之舉其賢者以告于王。
既有一定之論然後授之以官,或以為司、士或以為内史之類,所謂官之也;既任其官然後予之以爵,或以為士、為大夫而進至于卿,所謂爵之也。
有爵斯有位矣,其位既定然後頒之以祿,或食九人、或食八人,所謂祿之也。
此三代鄉裡選用之法,而所謂進士者,蓋以其成材将進于朝以用之故耳。
後世取士不複此制,而亦以進士名,其原蓋出于此。
其名雖同,而其所以進之之實則不同也。
漢高祖诏曰:“王者莫高于周文,伯者莫高于齊桓,皆待賢人而成名。
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,患在人主不交故也。
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,吾能尊顯之,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,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(有賢者郡守自為勸勉,駕車遣之),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(謂行狀年紀也),有而弗言覺免(發覺免其官)。
” 文帝十五年,诏諸侯、王、公卿、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。
臣按:賢良極谏科始此。
孝武初,董仲舒對策曰:“臣愚以為,使列侯、郡守、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,歲貢各二人,且以觀大臣之能,所貢賢者有賞,所貢不肖者有罰。
夫如是,諸侯、吏、二千石皆盡心于求賢,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。
”後遂令州郡舉茂才、孝廉,皆自仲舒發之。
臣按:鄉舉、裡選之法,後世所以不可行者,蓋人情日僞,敢于為私以相欺,公于為黨以相蔽,苟無試驗之方、防察之政、糾舉之法,而徒任人而不疑、信言而不惑,則情僞日滋而賢否不複可辨矣。
仲舒所謂歲貢之法,貢其吏民之賢者爾。
今所貢者則學校之士也,今貢者試不中有罰俸之比而無賞,然亦姑應故事而已。
誠能振舉祖宗之法而加嚴于學校之教、提調之罰、考試之方,亦足以得人緻用也。
元光元年,初令郡國舉孝、廉各一人。
臣按:孝廉科始此。
元光五年,征吏民有明
三物,德、行、藝也)教萬民而賓(敬之也)興(舉也)之,一曰六德,知(别是非)、仁(公無私也)、聖(通明也)、義(有斷制)、中(誠實也)、和(無乖戾);二曰六行,孝(善事父母)、友(善于兄弟)、睦(親其九族)、姻(親其外親)、任(信于朋友)、恤(振于貧乏);三曰六藝,禮(有五禮)、樂(有五樂)、射(有五射)、禦(有五禦)、書(有六書)、數(有九數)。
卿大夫三年則大比,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、能者。
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(謂州長以下)與其衆寡(謂無多少),以禮(謂行鄉飲酒禮)禮(謂禮之也)賓之(以賓客之禮敬之)。
厥明(明日也),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,王拜受之,登于天府(掌宗廟之實藏者),内史貳之(書其副本也)。
臣按:成周盛時用鄉舉裡選之法以取士,然所以取士之法則奉大司徒之教而興舉之也。
其教雲何?所謂六德、六行、六藝是也。
德存于心不可見,故考其行藝而書之,二十五家為闾,闾有胥,闾胥則書其敬敏任恤者;百家為族,族有師,族師則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;五百家為黨,黨有正,黨正則書其德行道藝;二千五百家為州,州有長,州長則考其德行道義而勸之;萬二千五百家為鄉,鄉有大夫,則于三年大比,考其果有六德六行而為賢、通夫六藝之道而為能,則是能遵大司徒之所教而成材矣。
于是鄉老及鄉大夫帥胥、師、正、長之屬,合闾、族、州、黨之人,行鄉飲之禮,用賓客之儀以興舉之,書其氏名于簡冊之中,獻其所書于天府之上,謂之賓者以賓禮敬之而不敢忽也。
雖然,豈但賓于鄉而已哉?《易》曰“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”,則在天子亦賓之矣。
然不特此耳,及其登名天府之時,賢能之書一上九重之君,至尊至貴亦且屈萬乘之尊以拜而受之。
所以然者,豈非賢才之生,乃上天所遺以培植國家元氣者乎? 《王制》:命鄉論(謂述其德藝而保舉之)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(選擇而用之也),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(才過千人之謂),升于司徒者不征(征謂徭役)于鄉、升于學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(造,成也),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。
司馬辨論官材,論進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,論定然後官之,任官然後爵之,位定然後祿之。
臣按:三代盛時仕進有二道,有由鄉學而進者,有由國學而進者。
鄉學則掌于鄉大夫而用之在大司徒,國學則掌于大樂正而用之在大司馬。
鄉學所教之士,大夫論其秀者升之司徒則謂之選士,選者擇而用之也,升之司徒既選而用之則不給徭役于鄉矣。
選士之中有不安于小成者,司徒又論而升之國學,則雖司徒之徭役亦不給矣。
此二等皆謂之造士,造者成也,由選士而為造士,是鄉學所進者,則用之為鄉遂吏。
由俊士而為造士,是國學所進者,則進之于大樂正,大樂正于是乎論其秀穎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大司馬焉,是之謂進士也。
既為進士,則大司馬辨論其材之大小高下而官,使之舉其賢者以告于王。
既有一定之論然後授之以官,或以為司、士或以為内史之類,所謂官之也;既任其官然後予之以爵,或以為士、為大夫而進至于卿,所謂爵之也。
有爵斯有位矣,其位既定然後頒之以祿,或食九人、或食八人,所謂祿之也。
此三代鄉裡選用之法,而所謂進士者,蓋以其成材将進于朝以用之故耳。
後世取士不複此制,而亦以進士名,其原蓋出于此。
其名雖同,而其所以進之之實則不同也。
漢高祖诏曰:“王者莫高于周文,伯者莫高于齊桓,皆待賢人而成名。
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,患在人主不交故也。
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,吾能尊顯之,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,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(有賢者郡守自為勸勉,駕車遣之),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(謂行狀年紀也),有而弗言覺免(發覺免其官)。
” 文帝十五年,诏諸侯、王、公卿、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谏者。
臣按:賢良極谏科始此。
孝武初,董仲舒對策曰:“臣愚以為,使列侯、郡守、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,歲貢各二人,且以觀大臣之能,所貢賢者有賞,所貢不肖者有罰。
夫如是,諸侯、吏、二千石皆盡心于求賢,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。
”後遂令州郡舉茂才、孝廉,皆自仲舒發之。
臣按:鄉舉、裡選之法,後世所以不可行者,蓋人情日僞,敢于為私以相欺,公于為黨以相蔽,苟無試驗之方、防察之政、糾舉之法,而徒任人而不疑、信言而不惑,則情僞日滋而賢否不複可辨矣。
仲舒所謂歲貢之法,貢其吏民之賢者爾。
今所貢者則學校之士也,今貢者試不中有罰俸之比而無賞,然亦姑應故事而已。
誠能振舉祖宗之法而加嚴于學校之教、提調之罰、考試之方,亦足以得人緻用也。
元光元年,初令郡國舉孝、廉各一人。
臣按:孝廉科始此。
元光五年,征吏民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