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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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于吳元年已置翰林院,以陶安為翰林學士,于是設承旨學士、侍講、侍讀學士、直學士及待制、應奉等官。

    洪武九年诏定百官品級,承旨與六部尚書俱正三品,學士從三品,侍講學士從四品。

    十八年三月始定翰林官制,而革承旨直學士、待制、應奉之名,設學士二員,秩五品;講、讀學士各一員,從五品,其屬則有侍講、侍讀、五經博士、典籍、侍書、待诏,外此又設修撰、編修、檢讨以為史官,皆屬之翰林院焉。

    夫學士代言之官,講讀經筵之職,五經博士、典籍則前代秘書之屬,侍書、待诏則前代供奉之名,而所謂史官者則前代著作、起居之任也,今則并屬于翰林,則是今代翰林一司實兼前代諸職,其職任尤非他司比也。

    永樂初,太宗皇帝又柬七人者入内閣,專知制诰,備顧問,參預機務,然其秩猶止五品也。

    至仁宗皇帝又于本官上加以卿、佐、師、保,其任用尤為重焉。

    曆任既久,又易本官以文淵閣大學士、華蓋殿、謹身殿、武英殿大學士雲。

     《唐書》: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備顧問,出入侍從,因得參謀議、納谏诤,其禮尤寵,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。

    唐制,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,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制,然猶未有名号。

    乾封以後,始召文士元萬頃等草諸文詞,常于北門候進止,時人謂之“北門學士”。

    玄宗初,制翰林待诏,以張說、張九齡等為之,掌四方表疏批答,應和文章。

   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,文書多壅滞,乃選文學之士号翰林供奉,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诰書敕。

    後又改供奉為學士,别置學士院專掌内命,凡拜免将相、号令征伐皆用白麻。

    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,至号為“内相”,天子私人内宴則居宰相之下、一品之上。

    唐之學士,弘文、集賢分隸中、書門下省,而翰林學士獨無所屬。

     臣按:此設立翰林院之始。

    夫翰林之設,三代以前無有也,然《湯诰》《微子之命》之類,其體制言辭類非人君所自言者,安知當時無代言之臣哉?但其名制不見于經典,無可考耳。

    漢制,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,五日一美食,下天子一等,雖無代言之名,其端已見于此矣。

    至唐以後始設官以掌王言,居禁林深嚴之地,為天子親信之臣。

    人主之心欲有所言、欲有所為,欲有所謀猷于廟堂,欲有所施設于朝廷,欲有所播告于天下,喜其人欲有所獎之,怒其人欲有以責之,皆假諸其手,俾代王言以宣其心、傳其意,必得夫穎敏開通之士、谙練該博之才,授旨即得其心,聽言即知其意,而言又足以成文,文又能以成章,舉理而不遺其事,通今而不悖乎古,必得如是之人然後足以當是任。

    苟為不然,徒以其才藻之豔麗、言辭之捷給,而于治道、民情罔有所知,君德、治體略無所補,又焉用彼為哉? 宋翰林學士掌内制、制诰、赦敕、國書及宮禁所用之文辭,凡後妃、親王、公主、宰相除拜則草詞,赦降德音則先進草,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,有所獻納則請對或奏對。

     臣按:學士之職不止于代王言,而又以備顧問、資獻納焉。

    夫然則所用者不獨以其能文辭而已,非道足以貫天人、學足以通古今、才足以适世用者,不足以膺此選也。

     太祖謂宰相曰:“北門深嚴,當擇審重士處之。

    ”範質曰:“窦儀清介謹厚,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,今又遷兵部尚書,難于複召。

    ”上曰:“禁中非此人不可,卿當谕朕意,勉再赴職。

    ” 太宗時,張洎欲遷翰林,上曰:“學士之職清切貴重,非他官可比。

    ” 臣按:宋歐陽修嘗舉錢惟演,言朝廷之官,雖宰相亦可雜以他才為之,惟翰林學士非文章之士不可。

    夫學士之職,非有文章之士固不可冒此名也,然孔子所謂“有德者必有言”,韓愈亦謂“仁義之人其言藹如”也。

    夫所謂文學之士,必得有道德仁義之人以處清切貴重之地,庶幾可以華國爾,苟非其人而輕授之,豈不污是選哉?(以上言翰林學士) 唐玄宗開元三年,始召馬懷素、褚無量更日侍讀。

     宋真宗鹹平二年,以楊徽之、夏侯峤并為翰林侍讀學士,班次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臣按:此翰林置侍讀及侍讀學士之始。

     漢明帝時,張酺數侍講于禦前;靈帝時,楊賜、劉寬俱侍講于華光殿,雖有侍講之号而未以名官。

    唐玄宗開元十三年,始置侍講。

    宋真宗鹹平二年,國子祭酒邢昺為侍講學士。

     臣按:此翰林置侍講及侍講學士之始。

     唐玄宗謂宰相曰:“朕每讀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