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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蓋多于先王之時矣。
今我小子複何為哉,垂衣拱手以仰其成而已。
” 臣按:史漸曰:忠厚近迂闊,老成若遲鈍,先王終不以此易彼者,蓋世臣舊德功業已見于時、聞望已孚于人,商功利、課殿最雖不若新進者,至于雍容廊廟,天下想望其風采,足以廉頑立懦、敦薄厲偷,如泰山喬嶽,初無運動之勞而功之及人厚矣。
畢公四世元老,雖有不可及之盛德,常有不自足之誠心,小物不以不必勤而不勤,嘉績不以已多于前時而或怠,正色斂容而使人之非意自消,出辭吐氣而使天下之群心胥服。
籲,斯人也,其《書》所謂壽蒨、《詩》所謂老成人欤?人君誠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,以正朝綱,以敦雅俗,垂衣拱手以仰其成,尚何政教之不孚、強暴之不服哉? 《詩序》曰:《行葦》,忠厚也。
周家忠厚,仁及草木,故能内睦九族、外尊事黃耇,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。
臣按:此《詩》舊序,朱熹辨其與詩意不合,然以其外尊事黃巉、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,得古昔盛王敬老求言之意,故載于篇。
《蕩》之什曰:匪上帝不時,殷不用舊。
雖無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
曾是莫聽,大命以傾。
朱熹曰:“老成人,舊臣也。
典刑,舊法也。
言非上帝為此不善之時,但以殷不用舊,緻此禍爾。
雖無老成人與圖先王舊政,然典刑尚在,可以循守,乃無聽用之者,是以大命傾覆而不可救也。
” 謝枋得曰:“三代而上,國有大政、有大議、有大疑皆決于老成人之言。
曰圖任舊臣人共政,殷先王所以立國也;曰人惟求舊,曰無侮老成人,盤庚所以興也;曰汝惟商耇成人,宅心知訓,周公所以訓康叔也;犁老播棄,格人罔敢知吉,纣所以亡也;在位罔有耆舊,俊在厥服,平王所以東遷也。
” 臣按:為治之具在人與法而已,有人以為咨詢,謀為之用;有法以為持循,憑借之資。
用老成之人,行見成之法,則凡所以咨詢而見于謀為者皆先王之舊政成憲,用之久而事無弊、行之習而民相安者,由是而循守之以為憑借之資,則可以存國體、安民生、保天命,千萬年如一日也。
不幸而老成凋喪,而先王之舊法幸有存者持循而憑借之,猶可以系人心、延國祚而不至于傾覆,苟驟用新進,輕變舊法,其不至于喪亂也者幾希。
若宋神宗舍韓琦、富弼,聽用王安石變祖宗舊法,以馴緻靖康之禍,茲其明驗欤。
《禮記内則》:凡養老,五帝憲(法也),三王有(乂也)乞言。
臣按:年之貴乎天下久矣,五帝三王莫不有養老之禮,然其所以養之者有國老焉、有庶老焉。
所謂國老者國家耆舊之臣,蓋嘗執政服役、食君之祿、任君之事者也,非徒加之以執漿執爵之儀、祝噎祝哽之禮,實欲法其善行體之于己以為美德,求其善言服之于行以為良法焉。
《中庸》:子曰:“敬大臣則不眩。
”又曰:“官盛任使,所以勸大臣也。
” 朱熹曰:“不眩謂不迷于事。
敬大臣則信任專,而小臣不得以間之,故臨事而不眩也。
官盛任使謂官屬衆盛足任使令也。
蓋大臣不當親細事,故所以優之者如此。
” 臣按:朱熹于《中庸或問》論勸大臣之道無複餘蘊,前編已載之矣,茲不重贅。
夫敬大臣,九經之一也。
敬大臣本于尊賢,尊賢本于修身,而修身則又本于誠焉。
誠者真實無妄之謂,心有不誠則所以修身者無實德,所以尊賢者無實禮,所以敬大臣者貌敬而心不孚,言入而實不繼,皆為虛文矣。
故曰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,所以行之者一也,一者誠而已矣。
漢賈誼上文帝疏曰:“廉恥節禮以治君子,故有賜死而亡戮辱,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。
禮,不敢齒君之路馬,蹴其刍者有罰,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,所以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也。
臣聞之,履雖鮮不加于枕,冠雖敝不以苴履(苴者履中之藉也)。
夫已嘗在貴寵之位,天子改容而禮貌之矣,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。
今而有過,令廢之可也,退之可也,賜之死可也。
若夫束縛之,系咺之(謂以長繩系之),輸之司寇,編之徒官,小吏詈罵而榜笞之,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。
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,非所以尊尊貴貴之化也(詳見前編)。
” 臣按:賈誼此言蓋為當時大臣多以罪下獄而發,文帝果深納其言,養臣下有節,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。
嗚呼,誼之此言非特以救當時之弊,蓋人君待臣之禮所當然也。
史謂文帝深納其言,養臣下有節。
養之雲者,蓋欲其同入于德善之中而不至于罹吾之法也。
孟子曰:“以善養人。
”文帝其庶矣乎! 以上論敬大臣之禮。
臣按:前編于“正倫理”已載君使臣之禮,而此又有敬大臣者,蓋彼所謂臣者通小大而言,此則專言大臣也。
今我小子複何為哉,垂衣拱手以仰其成而已。
” 臣按:史漸曰:忠厚近迂闊,老成若遲鈍,先王終不以此易彼者,蓋世臣舊德功業已見于時、聞望已孚于人,商功利、課殿最雖不若新進者,至于雍容廊廟,天下想望其風采,足以廉頑立懦、敦薄厲偷,如泰山喬嶽,初無運動之勞而功之及人厚矣。
畢公四世元老,雖有不可及之盛德,常有不自足之誠心,小物不以不必勤而不勤,嘉績不以已多于前時而或怠,正色斂容而使人之非意自消,出辭吐氣而使天下之群心胥服。
籲,斯人也,其《書》所謂壽蒨、《詩》所謂老成人欤?人君誠能得斯人而付倚毗之任,以正朝綱,以敦雅俗,垂衣拱手以仰其成,尚何政教之不孚、強暴之不服哉? 《詩序》曰:《行葦》,忠厚也。
周家忠厚,仁及草木,故能内睦九族、外尊事黃耇,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。
臣按:此《詩》舊序,朱熹辨其與詩意不合,然以其外尊事黃巉、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,得古昔盛王敬老求言之意,故載于篇。
《蕩》之什曰:匪上帝不時,殷不用舊。
雖無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
曾是莫聽,大命以傾。
朱熹曰:“老成人,舊臣也。
典刑,舊法也。
言非上帝為此不善之時,但以殷不用舊,緻此禍爾。
雖無老成人與圖先王舊政,然典刑尚在,可以循守,乃無聽用之者,是以大命傾覆而不可救也。
” 謝枋得曰:“三代而上,國有大政、有大議、有大疑皆決于老成人之言。
曰圖任舊臣人共政,殷先王所以立國也;曰人惟求舊,曰無侮老成人,盤庚所以興也;曰汝惟商耇成人,宅心知訓,周公所以訓康叔也;犁老播棄,格人罔敢知吉,纣所以亡也;在位罔有耆舊,俊在厥服,平王所以東遷也。
” 臣按:為治之具在人與法而已,有人以為咨詢,謀為之用;有法以為持循,憑借之資。
用老成之人,行見成之法,則凡所以咨詢而見于謀為者皆先王之舊政成憲,用之久而事無弊、行之習而民相安者,由是而循守之以為憑借之資,則可以存國體、安民生、保天命,千萬年如一日也。
不幸而老成凋喪,而先王之舊法幸有存者持循而憑借之,猶可以系人心、延國祚而不至于傾覆,苟驟用新進,輕變舊法,其不至于喪亂也者幾希。
若宋神宗舍韓琦、富弼,聽用王安石變祖宗舊法,以馴緻靖康之禍,茲其明驗欤。
《禮記内則》:凡養老,五帝憲(法也),三王有(乂也)乞言。
臣按:年之貴乎天下久矣,五帝三王莫不有養老之禮,然其所以養之者有國老焉、有庶老焉。
所謂國老者國家耆舊之臣,蓋嘗執政服役、食君之祿、任君之事者也,非徒加之以執漿執爵之儀、祝噎祝哽之禮,實欲法其善行體之于己以為美德,求其善言服之于行以為良法焉。
《中庸》:子曰:“敬大臣則不眩。
”又曰:“官盛任使,所以勸大臣也。
” 朱熹曰:“不眩謂不迷于事。
敬大臣則信任專,而小臣不得以間之,故臨事而不眩也。
官盛任使謂官屬衆盛足任使令也。
蓋大臣不當親細事,故所以優之者如此。
” 臣按:朱熹于《中庸或問》論勸大臣之道無複餘蘊,前編已載之矣,茲不重贅。
夫敬大臣,九經之一也。
敬大臣本于尊賢,尊賢本于修身,而修身則又本于誠焉。
誠者真實無妄之謂,心有不誠則所以修身者無實德,所以尊賢者無實禮,所以敬大臣者貌敬而心不孚,言入而實不繼,皆為虛文矣。
故曰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,所以行之者一也,一者誠而已矣。
漢賈誼上文帝疏曰:“廉恥節禮以治君子,故有賜死而亡戮辱,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。
禮,不敢齒君之路馬,蹴其刍者有罰,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,所以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也。
臣聞之,履雖鮮不加于枕,冠雖敝不以苴履(苴者履中之藉也)。
夫已嘗在貴寵之位,天子改容而禮貌之矣,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。
今而有過,令廢之可也,退之可也,賜之死可也。
若夫束縛之,系咺之(謂以長繩系之),輸之司寇,編之徒官,小吏詈罵而榜笞之,殆非所以令衆庶見也。
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,非所以尊尊貴貴之化也(詳見前編)。
” 臣按:賈誼此言蓋為當時大臣多以罪下獄而發,文帝果深納其言,養臣下有節,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。
嗚呼,誼之此言非特以救當時之弊,蓋人君待臣之禮所當然也。
史謂文帝深納其言,養臣下有節。
養之雲者,蓋欲其同入于德善之中而不至于罹吾之法也。
孟子曰:“以善養人。
”文帝其庶矣乎! 以上論敬大臣之禮。
臣按:前編于“正倫理”已載君使臣之禮,而此又有敬大臣者,蓋彼所謂臣者通小大而言,此則專言大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