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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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則一人可以兼數人之事,不得其人雖叢數人不如得一人也。
此唐虞之官惟百而治,繼而夏商倍之為二百亦克用治,用是以保邦,用是以制治,所以上下相承、内外相維而永無危亂之患也欤。
(以上總論設官) 《堯典》:克明俊德,以親九族。
《周禮》:少宗伯掌三族之别,以辨其親疏。
陳傅良曰:“《堯典》言九族而《周禮》言三族,三族父、子、孫也,九族高祖至玄孫也。
三族舉其本,九族極其末,舉三族則九族見矣。
” 臣按:施仁之序親親而後仁民,為治之道齊家而後治國,故史臣紀堯之典,于治效被格之後即繼之以明德親族之言,蓋以出治之本在此也。
當時雖未設官,觀其叙親睦九族于平章百姓、協和萬邦之前,則其立言之序輕重可見矣。
自成周以三族之别掌于少宗伯之官,後世因之列宗正于九寺之中,殊失帝堯睦親之道。
我聖祖超然遠見,特立宗人府于六部之上,其秩一品,專以皇親掌之,可謂得帝堯親族之深意而足以為萬世法矣。
漢高祖七年,初置宗正官以叙九族。
臣按:班固《漢書表》:“宗正,秦官,掌親屬。
”蓋漢因秦制而設之也。
(以上宗人) 《周官》:立太師、太傅、太保,茲惟三公。
論道經邦,燮理陰陽。
官不必備,惟其人。
賈誼曰:“保者,保其身體。
傅者,傅之德義。
師者,道之教訓。
” 少師、少傅、少保曰三孤(特也),貳公弘化,寅亮天地,弼予一人。
胡安國曰:“古者,三公無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,冢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任。
禹自司空進宅百揆。
”又曰:“作朕股肱耳目,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。
周公為師。
”又曰:“位冢宰、正百工,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。
所以然者,三公與王坐而論道,故難其人;而冢宰總百官、均四海,亦不易處也。
”呂祖謙曰:“案《顧命》,太保領冢宰,畢公領司馬,毛公領司空,别有芮伯為司徒、彤伯為宗伯、衛侯為司寇,則周時三公兼六卿。
三公無職,六卿則有職者也;三公論道,而六卿行道者也。
以三公兼六卿,合本末精粗于一原也。
” 陳傅良曰:“周之三公多是六卿兼之,但其人足以兼公則加其公之職位,無其人則止為卿而已。
三公、三孤皆無其人則阙焉而已,而六卿自若也。
要之,成周以三公、三孤待非常之德,故曰‘官不必備,惟其人’。
” 臣按:公、孤之職,夏商以前未有也,其名始見于此。
昔大舜命伯禹總百揆,高宗爰立傅說作相,則成周之世未聞有是名意者。
立公孤而以六卿兼之,是即揆相之任欤。
我朝稽古定制,革去前代中書省,仿六典立六部,而公、孤之職間以六卿兼之,其亦成周此意也。
嗚呼!是職也未易稱也,必其人果能論道經邦、燮理陰陽然後可以當三公之寄,果能貳公弘化、寅亮天地然後可以當三孤之任,不然甯阙毋備可也。
(以上公、孤) 冢(大也)宰(治也)掌邦治,統百官,均四海。
蔡沈曰:“天官卿治官之長,是為冢宰。
内統百官,外均四海,蓋天子之相也。
百官異職,管攝使歸于一,是之謂統;四海異,宜調劑使得其平,是之謂均。
” 臣按:冢宰今吏部尚書之職。
司徒(徒者衆也,主民衆故曰司徒)掌邦教,敷五典,擾(馴也)兆民。
蔡沈曰:“地官卿主國教化,敷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長幼、朋友五者之教,以馴擾兆民之不順者而使之順也。
” 臣按:司徒今戶部尚書之職,但周時所掌者教化,後世則專理戶口、财賦之事焉。
嗚呼!唐虞三代之時其民淳樸,其于天理民彜無甚相悖焉者,猶且設官以掌之,俾其敷布教條以馴擾夫億兆之民。
後世風氣日漓,民心不古,顧無有大臣以專掌教事,所以禁之者僅見于刑官弼教之設,此亦可以觀世變矣。
宗伯掌邦禮,治神人,和上下。
蔡沈曰:“春官卿主邦禮,治天神、地祗、人鬼之事,和上下尊卑等列。
春于四時之序為長,故其官謂之宗伯。
成周合樂于禮,官謂之和者,蓋以樂而言也。
” 臣按:宗伯今禮部尚書之職。
司馬掌邦政,統六師,平邦國。
蔡沈曰:“夏官卿主戎馬之事,掌國征伐,統禦六軍,奔馳邦國。
平謂強不得陵弱、衆不得暴寡而人皆得其平也。
軍政莫急于馬,故以司馬名官。
何莫非政,獨戎政謂之政者,用以征伐而正彼之不正,王政之大者也。
” 臣按:司馬今兵部尚書之職。
夫國之大事在戎,宋以樞密院專掌兵政,與中書省并謂之“兩府”。
今制設兵部以掌兵政,所以統軍旅、專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焉。
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征伐之權,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,彼此相維,内外相制。
其法制之善,前代所未有者也。
司寇掌邦禁,诘奸慝,刑暴亂。
蔡沈曰:“秋官卿主寇賊法禁(群行攻劫曰寇),诘奸慝,刑強暴作亂者。
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,禁于未然也。
”臣按:司寇今刑部尚書之職。
司空掌邦土,居四民,時地利。
蔡沈曰:“冬官卿主國空土以居士、農、工、商四民,順天時以興地利。
” 臣按:司空今工部尚書之職。
但周時所掌者度地居民、量地制邑之事,後世則專理營造工作之事焉。
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,阜成兆民。
呂祖謙
此唐虞之官惟百而治,繼而夏商倍之為二百亦克用治,用是以保邦,用是以制治,所以上下相承、内外相維而永無危亂之患也欤。
(以上總論設官) 《堯典》:克明俊德,以親九族。
《周禮》:少宗伯掌三族之别,以辨其親疏。
陳傅良曰:“《堯典》言九族而《周禮》言三族,三族父、子、孫也,九族高祖至玄孫也。
三族舉其本,九族極其末,舉三族則九族見矣。
” 臣按:施仁之序親親而後仁民,為治之道齊家而後治國,故史臣紀堯之典,于治效被格之後即繼之以明德親族之言,蓋以出治之本在此也。
當時雖未設官,觀其叙親睦九族于平章百姓、協和萬邦之前,則其立言之序輕重可見矣。
自成周以三族之别掌于少宗伯之官,後世因之列宗正于九寺之中,殊失帝堯睦親之道。
我聖祖超然遠見,特立宗人府于六部之上,其秩一品,專以皇親掌之,可謂得帝堯親族之深意而足以為萬世法矣。
漢高祖七年,初置宗正官以叙九族。
臣按:班固《漢書表》:“宗正,秦官,掌親屬。
”蓋漢因秦制而設之也。
(以上宗人) 《周官》:立太師、太傅、太保,茲惟三公。
論道經邦,燮理陰陽。
官不必備,惟其人。
賈誼曰:“保者,保其身體。
傅者,傅之德義。
師者,道之教訓。
” 少師、少傅、少保曰三孤(特也),貳公弘化,寅亮天地,弼予一人。
胡安國曰:“古者,三公無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,冢宰或阙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任。
禹自司空進宅百揆。
”又曰:“作朕股肱耳目,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。
周公為師。
”又曰:“位冢宰、正百工,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。
所以然者,三公與王坐而論道,故難其人;而冢宰總百官、均四海,亦不易處也。
”呂祖謙曰:“案《顧命》,太保領冢宰,畢公領司馬,毛公領司空,别有芮伯為司徒、彤伯為宗伯、衛侯為司寇,則周時三公兼六卿。
三公無職,六卿則有職者也;三公論道,而六卿行道者也。
以三公兼六卿,合本末精粗于一原也。
” 陳傅良曰:“周之三公多是六卿兼之,但其人足以兼公則加其公之職位,無其人則止為卿而已。
三公、三孤皆無其人則阙焉而已,而六卿自若也。
要之,成周以三公、三孤待非常之德,故曰‘官不必備,惟其人’。
” 臣按:公、孤之職,夏商以前未有也,其名始見于此。
昔大舜命伯禹總百揆,高宗爰立傅說作相,則成周之世未聞有是名意者。
立公孤而以六卿兼之,是即揆相之任欤。
我朝稽古定制,革去前代中書省,仿六典立六部,而公、孤之職間以六卿兼之,其亦成周此意也。
嗚呼!是職也未易稱也,必其人果能論道經邦、燮理陰陽然後可以當三公之寄,果能貳公弘化、寅亮天地然後可以當三孤之任,不然甯阙毋備可也。
(以上公、孤) 冢(大也)宰(治也)掌邦治,統百官,均四海。
蔡沈曰:“天官卿治官之長,是為冢宰。
内統百官,外均四海,蓋天子之相也。
百官異職,管攝使歸于一,是之謂統;四海異,宜調劑使得其平,是之謂均。
” 臣按:冢宰今吏部尚書之職。
司徒(徒者衆也,主民衆故曰司徒)掌邦教,敷五典,擾(馴也)兆民。
蔡沈曰:“地官卿主國教化,敷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長幼、朋友五者之教,以馴擾兆民之不順者而使之順也。
” 臣按:司徒今戶部尚書之職,但周時所掌者教化,後世則專理戶口、财賦之事焉。
嗚呼!唐虞三代之時其民淳樸,其于天理民彜無甚相悖焉者,猶且設官以掌之,俾其敷布教條以馴擾夫億兆之民。
後世風氣日漓,民心不古,顧無有大臣以專掌教事,所以禁之者僅見于刑官弼教之設,此亦可以觀世變矣。
宗伯掌邦禮,治神人,和上下。
蔡沈曰:“春官卿主邦禮,治天神、地祗、人鬼之事,和上下尊卑等列。
春于四時之序為長,故其官謂之宗伯。
成周合樂于禮,官謂之和者,蓋以樂而言也。
” 臣按:宗伯今禮部尚書之職。
司馬掌邦政,統六師,平邦國。
蔡沈曰:“夏官卿主戎馬之事,掌國征伐,統禦六軍,奔馳邦國。
平謂強不得陵弱、衆不得暴寡而人皆得其平也。
軍政莫急于馬,故以司馬名官。
何莫非政,獨戎政謂之政者,用以征伐而正彼之不正,王政之大者也。
” 臣按:司馬今兵部尚書之職。
夫國之大事在戎,宋以樞密院專掌兵政,與中書省并謂之“兩府”。
今制設兵部以掌兵政,所以統軍旅、專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焉。
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征伐之權,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,彼此相維,内外相制。
其法制之善,前代所未有者也。
司寇掌邦禁,诘奸慝,刑暴亂。
蔡沈曰:“秋官卿主寇賊法禁(群行攻劫曰寇),诘奸慝,刑強暴作亂者。
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,禁于未然也。
”臣按:司寇今刑部尚書之職。
司空掌邦土,居四民,時地利。
蔡沈曰:“冬官卿主國空土以居士、農、工、商四民,順天時以興地利。
” 臣按:司空今工部尚書之職。
但周時所掌者度地居民、量地制邑之事,後世則專理營造工作之事焉。
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,阜成兆民。
呂祖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