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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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”。
由是言觀之,可見人之生也雖有貴賤,皆禀天地之性,然人人不能皆循其所固有而或至于失之,是以上天于衆人之中立其一人以為萬民之牧,使不失其性焉。
非固假是崇高富貴之位以畀之,使其恣肆于民上以快其所欲也,若是則是棄天地之性矣。
天意豈若是哉?是以受天命居民上者,兢兢業業惟民失其性是懼,孜孜汲汲以求善言,随時随處而資規誨、箴谏之益,惟恐棄天地生人之性,負天命立君之意,悖上天愛民之心。
《國語》:周厲王虐,國人謗王。
王怒,得衛巫(衛國之巫),使監(察也)謗者,以告則殺之。
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(不敢發言,以目相視而已)。
王喜,告召公曰:“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
”召公曰:“是障(防也)之也。
防民之口甚于防川,川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之。
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,為民者宣之使言。
故天子聽政,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(詩以諷之),瞽(無目者)獻典(樂典也),史(掌書者)獻書,師(小師也)箴(箴刺缺失),瞍(無眸子曰瞍)賦(賦公、卿、列士所獻之詩),阇(有眸子而無見者)誦(弦歌諷誦箴谏之語),百工谏(百工各執其技事以谏),庶人傳語(庶人卑不能直達,傳其語以達王也),近臣盡規(近侍之臣盡其規正),親戚補察(父兄、宗屬補察其過),瞽(樂師也)、史(太史也)教誨,耆、艾修之(耆、艾,老者,師傅之屬),而後王斟酌焉,是以事行而不悖。
” 臣按:召公之所以為厲王告者,是即三代盛王所以求言納谏之實迹也。
三代之王未必人人皆賢聖也,而其所以為治後世辄推之以為不可及者,誠以當是之時人人得言,左右前後無非敢言之人,詞章曲藝無非規正之具,善則勸之以必行,否則沮之而必止。
幾方萌而已遏,過不著而外聞,是以政無悖事、國無謗言而天下享和平之治,有以也夫。
漢文帝二年,诏曰:“朕聞之,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,人主不德、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。
乃十一月晦,日有食之,适見于天災孰大焉。
朕獲保宗廟,以微眇之身托士民君王之上,天下治亂在予一人,惟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。
朕下不能治育群生,上以累三光之明,其不德大矣。
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,丐以啟告朕,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以匡朕之不逮。
” 臣按:此後世人主以災異求言之始。
自文帝因日食下此诏,後凡遇日食與夫地震、山崩、水旱、疾疫之類,皆下诏求言,遂為故事。
此亦人君克謹天戒之一端。
天下國家之事,每因災害皆許人指言得失,則人君時時得以聞過失與其知見之所不及,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,則天下國家其有不治也哉? 文帝每朝,郎從官上書疏,未嘗不止辇受其言。
言不可用置之,言可用采之,未嘗不稱善。
臣按:三代以下,稱帝王之賢者文帝也。
帝之善政非止一端,而好言納谏尤其盛德焉。
後世人主于封章之入固有未嘗一經目者,況敢犯其行辇而欲其止而受之乎?可用者未必肯用,不可用者辄加之罪,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,況本不善而稱其善乎。
籲,若文帝者,可謂百世帝王之師矣。
帝又嘗下诏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進善之旌、诽謗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來谏者也。
今法有诽謗妖言之罪,是使衆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,将何以來遠方之賢良?其除之。
” 胡寅曰:“妖言令之始設也,必謂其搖民惑衆,有奸宄賊亂之意。
及其失也,則暴君、權臣假此名以警懼中外,塞言路也。
故賈誼論秦曰:‘忠谏者謂之诽謗,深計者謂之妖言。
’夫忠臣為上盡忠深計,其言必剀切君身,探未然之事,陳危亡之戒,不止于近在目前者。
自小人觀之曰:‘是特揚君過以賣直,其未然之事、危亡之形,汝安得知之?殆诽謗妖言耳。
’此策既行,使中外之人鉗口結舌,人君不聞其過,淪于危亡而不悟。
夫既以忠谏深計為诽謗妖言,則指鹿為馬、指野鳥為鸾,蝗生則曰不食嘉谷,歲饑則曰路無餓殍,凡賢否是非、治亂得失,一切反理詭道,倒言而逆說之,欺惑世主,使淪于危亡,其罪豈特诽謗之比,其為妖也不亦大乎?嗚呼,文帝除此令,其享國長世宜哉。
” 臣按:秦法有诽謗妖言之禁,至是文帝始除之。
籲,文帝既除之矣,後世人臣上言而乃猶坐以诽謗妖言之罪,何哉?是襲亡秦之迹也。
十五年,诏曰:“昔者大禹勤求賢士,施及方外,四極之内,舟車所至、人迹所及靡不聞命,以輔其不逮。
近者獻其明,遠者通厥聰,比善戮力以翼天子,是以大禹能亡失德,夏以長咺。
高皇帝親除大害、去亂從,并建豪英以為官師,為谏争輔天子之阙而翼戴漢宗也。
今朕獲執天下之正,以承宗廟之祀,朕既不德,又不敏,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,此大夫之所着聞也,故诏有司,諸侯王、三公、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,以選賢良明于國家之大體、通于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谏者各有人數,将以匡朕之不逮。
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,朕甚嘉之,故登大夫于朝,親谕朕志。
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、吏之不平、政之不宣、民之不甯四者之阙,悉陳其志,毋有所隐,上以薦先帝之宗廟,下以興萬民之休利,著之于篇,朕親覽焉。
” 臣按:此後世人主發策策士求言之始。
自文帝下此诏後,後世臨軒策士蓋本諸此,是亦人主求言之一端也。
然惟應故事而已,求其真能明國家之大體、通人事之始終及能直言極谏,疏君之不德、吏之不平、政之不宣、民之不甯如此诏者,蓋鮮矣。
萬一有之,能聽納其言而見之于施行者尤為鮮焉。
甚者反因其言之切直而黜退之,如
由是言觀之,可見人之生也雖有貴賤,皆禀天地之性,然人人不能皆循其所固有而或至于失之,是以上天于衆人之中立其一人以為萬民之牧,使不失其性焉。
非固假是崇高富貴之位以畀之,使其恣肆于民上以快其所欲也,若是則是棄天地之性矣。
天意豈若是哉?是以受天命居民上者,兢兢業業惟民失其性是懼,孜孜汲汲以求善言,随時随處而資規誨、箴谏之益,惟恐棄天地生人之性,負天命立君之意,悖上天愛民之心。
《國語》:周厲王虐,國人謗王。
王怒,得衛巫(衛國之巫),使監(察也)謗者,以告則殺之。
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(不敢發言,以目相視而已)。
王喜,告召公曰:“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
”召公曰:“是障(防也)之也。
防民之口甚于防川,川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之。
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,為民者宣之使言。
故天子聽政,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(詩以諷之),瞽(無目者)獻典(樂典也),史(掌書者)獻書,師(小師也)箴(箴刺缺失),瞍(無眸子曰瞍)賦(賦公、卿、列士所獻之詩),阇(有眸子而無見者)誦(弦歌諷誦箴谏之語),百工谏(百工各執其技事以谏),庶人傳語(庶人卑不能直達,傳其語以達王也),近臣盡規(近侍之臣盡其規正),親戚補察(父兄、宗屬補察其過),瞽(樂師也)、史(太史也)教誨,耆、艾修之(耆、艾,老者,師傅之屬),而後王斟酌焉,是以事行而不悖。
” 臣按:召公之所以為厲王告者,是即三代盛王所以求言納谏之實迹也。
三代之王未必人人皆賢聖也,而其所以為治後世辄推之以為不可及者,誠以當是之時人人得言,左右前後無非敢言之人,詞章曲藝無非規正之具,善則勸之以必行,否則沮之而必止。
幾方萌而已遏,過不著而外聞,是以政無悖事、國無謗言而天下享和平之治,有以也夫。
漢文帝二年,诏曰:“朕聞之,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,人主不德、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。
乃十一月晦,日有食之,适見于天災孰大焉。
朕獲保宗廟,以微眇之身托士民君王之上,天下治亂在予一人,惟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。
朕下不能治育群生,上以累三光之明,其不德大矣。
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之所不及,丐以啟告朕,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以匡朕之不逮。
” 臣按:此後世人主以災異求言之始。
自文帝因日食下此诏,後凡遇日食與夫地震、山崩、水旱、疾疫之類,皆下诏求言,遂為故事。
此亦人君克謹天戒之一端。
天下國家之事,每因災害皆許人指言得失,則人君時時得以聞過失與其知見之所不及,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,則天下國家其有不治也哉? 文帝每朝,郎從官上書疏,未嘗不止辇受其言。
言不可用置之,言可用采之,未嘗不稱善。
臣按:三代以下,稱帝王之賢者文帝也。
帝之善政非止一端,而好言納谏尤其盛德焉。
後世人主于封章之入固有未嘗一經目者,況敢犯其行辇而欲其止而受之乎?可用者未必肯用,不可用者辄加之罪,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,況本不善而稱其善乎。
籲,若文帝者,可謂百世帝王之師矣。
帝又嘗下诏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進善之旌、诽謗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來谏者也。
今法有诽謗妖言之罪,是使衆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,将何以來遠方之賢良?其除之。
” 胡寅曰:“妖言令之始設也,必謂其搖民惑衆,有奸宄賊亂之意。
及其失也,則暴君、權臣假此名以警懼中外,塞言路也。
故賈誼論秦曰:‘忠谏者謂之诽謗,深計者謂之妖言。
’夫忠臣為上盡忠深計,其言必剀切君身,探未然之事,陳危亡之戒,不止于近在目前者。
自小人觀之曰:‘是特揚君過以賣直,其未然之事、危亡之形,汝安得知之?殆诽謗妖言耳。
’此策既行,使中外之人鉗口結舌,人君不聞其過,淪于危亡而不悟。
夫既以忠谏深計為诽謗妖言,則指鹿為馬、指野鳥為鸾,蝗生則曰不食嘉谷,歲饑則曰路無餓殍,凡賢否是非、治亂得失,一切反理詭道,倒言而逆說之,欺惑世主,使淪于危亡,其罪豈特诽謗之比,其為妖也不亦大乎?嗚呼,文帝除此令,其享國長世宜哉。
” 臣按:秦法有诽謗妖言之禁,至是文帝始除之。
籲,文帝既除之矣,後世人臣上言而乃猶坐以诽謗妖言之罪,何哉?是襲亡秦之迹也。
十五年,诏曰:“昔者大禹勤求賢士,施及方外,四極之内,舟車所至、人迹所及靡不聞命,以輔其不逮。
近者獻其明,遠者通厥聰,比善戮力以翼天子,是以大禹能亡失德,夏以長咺。
高皇帝親除大害、去亂從,并建豪英以為官師,為谏争輔天子之阙而翼戴漢宗也。
今朕獲執天下之正,以承宗廟之祀,朕既不德,又不敏,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,此大夫之所着聞也,故诏有司,諸侯王、三公、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,以選賢良明于國家之大體、通于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谏者各有人數,将以匡朕之不逮。
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,朕甚嘉之,故登大夫于朝,親谕朕志。
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、吏之不平、政之不宣、民之不甯四者之阙,悉陳其志,毋有所隐,上以薦先帝之宗廟,下以興萬民之休利,著之于篇,朕親覽焉。
” 臣按:此後世人主發策策士求言之始。
自文帝下此诏後,後世臨軒策士蓋本諸此,是亦人主求言之一端也。
然惟應故事而已,求其真能明國家之大體、通人事之始終及能直言極谏,疏君之不德、吏之不平、政之不宣、民之不甯如此诏者,蓋鮮矣。
萬一有之,能聽納其言而見之于施行者尤為鮮焉。
甚者反因其言之切直而黜退之,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