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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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亮天之功,蓋以我今日所治之功非我之功,天之功也。
為人君者誠知人臣所熙之事皆祖宗之事,所亮之功皆上天之功,則決不肯徇私意以用人、用匪人以廢事,則朝廷之政得人修舉,天下之民由是乂安矣。
噫,彼其以祖宗之官爵為己之私物,以上天之事功行人之私意,豈不有以負祖宗之付托、上天之建立哉?識治體者尚鑒于茲。
《大禹谟》(虞書):嘉(善也)言罔攸(所也)伏,野無遺賢,萬邦鹹甯。
朱熹曰:“舜然禹之言,以為信能如此,則必有以廣延衆論、悉緻群賢而天下之民鹹被其澤,無不得其所矣。
” 臣按:朝廷為治之道固非一端,而其要在取人之善,用人之能而已。
夫人莫不各有所知,亦莫不各有所能,心有所知也發以為言,己有所能也用以為才。
言有善否,人君則惟其善而取之,不使有所伏藏于下;才有大小,人君則随其才而用之,不使有所遺漏于外。
則凡朝廷之上見于施行者無非嘉善之言,列于庶位者無非賢俊之士,天下其有不安也哉?苟或不然,所聞者皆卑冗順旨之言,言之善者以為不善,不善者反以為善;所用者皆庸下谄谀之人,人之賢者以為不賢,不賢者反以為賢。
如是則善言不聞,賢才遠遁,欲事之理、民之安,難矣。
是以古之聖帝明王必廣開言路,包容以納之,大辟賢門,多方以來之,雖以帝舜之為君、大禹之為臣,猶必以此為君臣克艱之效,後世君臣可不以之為法則乎! 德惟善政,政在養民。
朱熹曰:“德非徒善而已,惟當有以善其政。
政非徒法而已,在乎有以養其民。
下文六府(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谷)、三事(正德、利用、厚生),即養民之政也。
” 臣按:朝廷之上,人君修德以善其政,不過為養民而已。
誠以民之為民也,有血氣之軀不可以無所養,有心知之性不可以無所養,有血屬之親不可以無所養,有衣食之資不可以無所養,有用度之費不可以無所養,一失其養則無以為生矣。
是以自古聖帝明王知天為民以立君也,必奉天以養民,凡其所以修德以為政,立政以為治,孜孜焉一以養民為務。
誠以一物不修則民失一物之用,一物失其用則民所以養生之具缺其一矣。
是故修水之政以疏鑿,修火之政以鑽灼,修金木之政以鍛鑄、刻削,修土谷之政以耕墾、播種,使民于日用之間得以為生養之具。
然猶未也,又必設學校、明倫理以正其德,作什器、通貨财以利其用,足衣食、備蓋藏以厚其生,何者而非養民之政乎?籲,自古帝王莫不以養民為先務,秦漢以來世主但知厲民以養己,而不知立政以養民,此其所以治不古若也欤。
《洪範》(箕子所陳以告武王者):次三(此《洪範》九疇之次三疇)曰農用八政。
三,八政:一曰食(務農重谷之政),二曰貨(阜通貨财之政),三曰祀(報本反始之政),四曰司空(掌度土居民之政),五曰司徒(掌敬敷五教之政),六曰司寇(掌立法懲奸之政),七曰賓(懷柔賓客之政),八曰師(除殘禁暴之政)。
蔡沈曰:“八政曰農所以厚生也。
” 史漸曰:“政莫大于是。
舜總之九官,周分之六卿,箕子裂而為八,名雖異實無殊也。
” 臣按:《洪範》九疇,次三曰農用八政。
其目凡八,所謂食、所謂貨謂之農可也,而祀以行禮、賓以待客、師以用兵,與夫三官所掌之事皆謂之農何哉?蓋天之立君凡以為民而已,而民之中農以業稼穑,乃人所以生生之本,尤為重焉。
故凡朝廷之上政之所行,建官以莅事,行禮以報本,懷柔以通遠人,興師以禁暴亂,何者而非為民使之得以安其居、盡其力、足其食而厚其所以生哉?是則上天所以立君而俾之立政之本意,而為治者不可不知者也。
後世朝廷之所施行,宮闱之事則有之,國都之事則有之,官府之事則有之,邊鄙之事則有之,而颛颛及于農民之事者蓋鮮矣。
間雖有之而不知其本意之出于為農,泛然而施之,漫然而處之,往往反因之以戕民生、廢農業,是皆昧于《洪範》農用八政之本旨也。
《周禮》:惟王建國(周王建立國都),辨方(辨别四方)正位(正祖社、朝市之位),體國(營國家如身有體)經野(畫郊野如織有緯),設官(如冢宰、司徒之類)分職(如掌治掌教之類),以為民極(以為斯民至極之标準)。
葉時曰:“聖人以中道立标準于天下,而使天下之人取中焉。
武王訪洪範于箕子,以叙彜倫而五以皇極居中,古今未有舍皇極而能立國者。
今以《周禮》考之,土圭測景以求地中,建國也;面朝後市,左祖、右社,辨方也;朝分内外,位别東西,正位也;公五百裡至男百裡,體國也;九夫為井至四縣為都,經野也;一曰天官至六曰冬官,設官也;一曰治職至六曰事職,分職也,而周公則總之以為民極焉。
極也者,‘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’,如堯之立民是也;‘是彜是訓,于帝其訓’,如周之敷言是也。
今周公所以為民立極者,惟在王畿、方位、國野、官職之中,蓋王畿立而後根本定,方位設而後等級明,國野分而後疆理正,官職舉而後綱目張。
民極之立,孰有大于此者?故周公不惟于天官言之,而五官各引之以冠其篇首,丁甯訓告若是諄複,則是三百六十餘官事事物物皆有極,何往而非斯民之标準欤?蓋極之所在,所以習民于尊卑等級之中而導民于禮樂教化之内,銷其亡等冒上之念而斂其安分知足之心,斯民入則會其有極,出則歸其有極,經制烏乎而不定,風俗烏乎而不淳?” 太宰之職,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:一曰治典,以經邦國,以治官府,以紀萬民;二曰教典,以安邦國,以教官府,以擾萬民;三曰禮典,以和邦國,以統百官,以諧萬民;四曰政典,以平邦國,以正百官,以均萬民;五曰刑典,以诘邦國,以刑百官,以糾萬民;六曰事典,以富邦國,以任百官,以生萬民。
吳澂曰:“治典者,理之使不易其常,然治必先官府而推以紀萬民,則錯綜不遺于經為詳。
教典者,導之使不拂其常,然教必先官府而推以擾萬民,則馴習不違于安為詳。
禮典者,交好常有以相親,統百官而推以諧萬民,則相信不乖而和。
政典者,分守常有以相制,正百官而推以均萬民,則至公無私而平。
刑典者,辭命常有以相戒,儆百官而推以糾萬民,則纖悉不差而诘矣。
事典者,财利常有以相資,任百官而推以生萬民,則惠養不窮而富矣。
” 臣按:上天立君,使之統邦國、建官府以安民庶,所以綱維于上而頒布于下者有六典焉,治也、教也、禮也、政也、刑也、事也。
分之雖有六名,合之則歸一治,故曰“太宰掌建六典以佐王治邦國”。
籲,散之有統,操之有要,朝廷之政無不舉矣。
乃立天官冢宰,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。
乃立地官司徒,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擾邦國。
乃立春官宗伯,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。
乃立夏官司馬,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。
乃立秋官司寇,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。
乃立冬官司空,使帥其屬而掌邦事以佐王富邦國(冬官亡,以元吳澂說補之)。
鄭玄曰:“六官司徒、司馬、司空皆雲司,以其各能一官,不兼群職。
太宰不言司者,以其總禦衆官,不主一官之事。
宗伯亦不言司者,以其祭祀鬼神,鬼神非人所主故也。
” 臣按:此即周官六卿所分之職也。
唐虞之世有九官,至周始分職為六卿。
周公作《周禮》,以此為太宰建邦之六典,至成王訓迪百官,又複申明焉。
蓋天下之事統于朝廷,朝廷之政統于六典,所謂治、所謂教與夫禮、政、刑、工,天下事盡于此矣。
洪惟我太祖高皇帝,革前代中書省而設六部,罷丞相而設尚書、侍郎以分掌朝廷之政,蓋得周公之心于千載之上,舉明王之典于三代之前,可謂卓冠百王而足以垂法于萬世矣。
臣故舉此以
為人君者誠知人臣所熙之事皆祖宗之事,所亮之功皆上天之功,則決不肯徇私意以用人、用匪人以廢事,則朝廷之政得人修舉,天下之民由是乂安矣。
噫,彼其以祖宗之官爵為己之私物,以上天之事功行人之私意,豈不有以負祖宗之付托、上天之建立哉?識治體者尚鑒于茲。
《大禹谟》(虞書):嘉(善也)言罔攸(所也)伏,野無遺賢,萬邦鹹甯。
朱熹曰:“舜然禹之言,以為信能如此,則必有以廣延衆論、悉緻群賢而天下之民鹹被其澤,無不得其所矣。
” 臣按:朝廷為治之道固非一端,而其要在取人之善,用人之能而已。
夫人莫不各有所知,亦莫不各有所能,心有所知也發以為言,己有所能也用以為才。
言有善否,人君則惟其善而取之,不使有所伏藏于下;才有大小,人君則随其才而用之,不使有所遺漏于外。
則凡朝廷之上見于施行者無非嘉善之言,列于庶位者無非賢俊之士,天下其有不安也哉?苟或不然,所聞者皆卑冗順旨之言,言之善者以為不善,不善者反以為善;所用者皆庸下谄谀之人,人之賢者以為不賢,不賢者反以為賢。
如是則善言不聞,賢才遠遁,欲事之理、民之安,難矣。
是以古之聖帝明王必廣開言路,包容以納之,大辟賢門,多方以來之,雖以帝舜之為君、大禹之為臣,猶必以此為君臣克艱之效,後世君臣可不以之為法則乎! 德惟善政,政在養民。
朱熹曰:“德非徒善而已,惟當有以善其政。
政非徒法而已,在乎有以養其民。
下文六府(水、火、金、木、土、谷)、三事(正德、利用、厚生),即養民之政也。
” 臣按:朝廷之上,人君修德以善其政,不過為養民而已。
誠以民之為民也,有血氣之軀不可以無所養,有心知之性不可以無所養,有血屬之親不可以無所養,有衣食之資不可以無所養,有用度之費不可以無所養,一失其養則無以為生矣。
是以自古聖帝明王知天為民以立君也,必奉天以養民,凡其所以修德以為政,立政以為治,孜孜焉一以養民為務。
誠以一物不修則民失一物之用,一物失其用則民所以養生之具缺其一矣。
是故修水之政以疏鑿,修火之政以鑽灼,修金木之政以鍛鑄、刻削,修土谷之政以耕墾、播種,使民于日用之間得以為生養之具。
然猶未也,又必設學校、明倫理以正其德,作什器、通貨财以利其用,足衣食、備蓋藏以厚其生,何者而非養民之政乎?籲,自古帝王莫不以養民為先務,秦漢以來世主但知厲民以養己,而不知立政以養民,此其所以治不古若也欤。
《洪範》(箕子所陳以告武王者):次三(此《洪範》九疇之次三疇)曰農用八政。
三,八政:一曰食(務農重谷之政),二曰貨(阜通貨财之政),三曰祀(報本反始之政),四曰司空(掌度土居民之政),五曰司徒(掌敬敷五教之政),六曰司寇(掌立法懲奸之政),七曰賓(懷柔賓客之政),八曰師(除殘禁暴之政)。
蔡沈曰:“八政曰農所以厚生也。
” 史漸曰:“政莫大于是。
舜總之九官,周分之六卿,箕子裂而為八,名雖異實無殊也。
” 臣按:《洪範》九疇,次三曰農用八政。
其目凡八,所謂食、所謂貨謂之農可也,而祀以行禮、賓以待客、師以用兵,與夫三官所掌之事皆謂之農何哉?蓋天之立君凡以為民而已,而民之中農以業稼穑,乃人所以生生之本,尤為重焉。
故凡朝廷之上政之所行,建官以莅事,行禮以報本,懷柔以通遠人,興師以禁暴亂,何者而非為民使之得以安其居、盡其力、足其食而厚其所以生哉?是則上天所以立君而俾之立政之本意,而為治者不可不知者也。
後世朝廷之所施行,宮闱之事則有之,國都之事則有之,官府之事則有之,邊鄙之事則有之,而颛颛及于農民之事者蓋鮮矣。
間雖有之而不知其本意之出于為農,泛然而施之,漫然而處之,往往反因之以戕民生、廢農業,是皆昧于《洪範》農用八政之本旨也。
《周禮》:惟王建國(周王建立國都),辨方(辨别四方)正位(正祖社、朝市之位),體國(營國家如身有體)經野(畫郊野如織有緯),設官(如冢宰、司徒之類)分職(如掌治掌教之類),以為民極(以為斯民至極之标準)。
葉時曰:“聖人以中道立标準于天下,而使天下之人取中焉。
武王訪洪範于箕子,以叙彜倫而五以皇極居中,古今未有舍皇極而能立國者。
今以《周禮》考之,土圭測景以求地中,建國也;面朝後市,左祖、右社,辨方也;朝分内外,位别東西,正位也;公五百裡至男百裡,體國也;九夫為井至四縣為都,經野也;一曰天官至六曰冬官,設官也;一曰治職至六曰事職,分職也,而周公則總之以為民極焉。
極也者,‘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’,如堯之立民是也;‘是彜是訓,于帝其訓’,如周之敷言是也。
今周公所以為民立極者,惟在王畿、方位、國野、官職之中,蓋王畿立而後根本定,方位設而後等級明,國野分而後疆理正,官職舉而後綱目張。
民極之立,孰有大于此者?故周公不惟于天官言之,而五官各引之以冠其篇首,丁甯訓告若是諄複,則是三百六十餘官事事物物皆有極,何往而非斯民之标準欤?蓋極之所在,所以習民于尊卑等級之中而導民于禮樂教化之内,銷其亡等冒上之念而斂其安分知足之心,斯民入則會其有極,出則歸其有極,經制烏乎而不定,風俗烏乎而不淳?” 太宰之職,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:一曰治典,以經邦國,以治官府,以紀萬民;二曰教典,以安邦國,以教官府,以擾萬民;三曰禮典,以和邦國,以統百官,以諧萬民;四曰政典,以平邦國,以正百官,以均萬民;五曰刑典,以诘邦國,以刑百官,以糾萬民;六曰事典,以富邦國,以任百官,以生萬民。
吳澂曰:“治典者,理之使不易其常,然治必先官府而推以紀萬民,則錯綜不遺于經為詳。
教典者,導之使不拂其常,然教必先官府而推以擾萬民,則馴習不違于安為詳。
禮典者,交好常有以相親,統百官而推以諧萬民,則相信不乖而和。
政典者,分守常有以相制,正百官而推以均萬民,則至公無私而平。
刑典者,辭命常有以相戒,儆百官而推以糾萬民,則纖悉不差而诘矣。
事典者,财利常有以相資,任百官而推以生萬民,則惠養不窮而富矣。
” 臣按:上天立君,使之統邦國、建官府以安民庶,所以綱維于上而頒布于下者有六典焉,治也、教也、禮也、政也、刑也、事也。
分之雖有六名,合之則歸一治,故曰“太宰掌建六典以佐王治邦國”。
籲,散之有統,操之有要,朝廷之政無不舉矣。
乃立天官冢宰,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。
乃立地官司徒,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擾邦國。
乃立春官宗伯,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。
乃立夏官司馬,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。
乃立秋官司寇,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。
乃立冬官司空,使帥其屬而掌邦事以佐王富邦國(冬官亡,以元吳澂說補之)。
鄭玄曰:“六官司徒、司馬、司空皆雲司,以其各能一官,不兼群職。
太宰不言司者,以其總禦衆官,不主一官之事。
宗伯亦不言司者,以其祭祀鬼神,鬼神非人所主故也。
” 臣按:此即周官六卿所分之職也。
唐虞之世有九官,至周始分職為六卿。
周公作《周禮》,以此為太宰建邦之六典,至成王訓迪百官,又複申明焉。
蓋天下之事統于朝廷,朝廷之政統于六典,所謂治、所謂教與夫禮、政、刑、工,天下事盡于此矣。
洪惟我太祖高皇帝,革前代中書省而設六部,罷丞相而設尚書、侍郎以分掌朝廷之政,蓋得周公之心于千載之上,舉明王之典于三代之前,可謂卓冠百王而足以垂法于萬世矣。
臣故舉此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