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書古文疏證》卷卷六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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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閻若璩百詩撰
平陰朱續晫近堂梓
○第八十九
濟水當王莽時大旱,遂枯絕,不復截河南過者,晉初司馬彪之言也。
雖經枯竭,其後水流徑通,津渠勢改,尋梁脈,水不與昔同者,後魏酈道元之言也。
《通典》據彪之言,以折《水經》謂濟渠。
既塞,都不詳悉,其餘可知。
餘讀郭璞《山海經注》,而歎恐未足以服《水經》者之心。
何則?璞固有言矣,曰:今濟水自滎陽卷縣,東經陳留,至濟陰北,東北至高平(杜氏《釋例》於「濟水東北至高平」五字作「經高平東平至濟北」八字,餘並同),東北經濟南至樂安博昌縣入海。
與禹時濟瀆所經河南之道無異。
蓋枯而復通者,所謂津渠勢改,昔則自虢公台東入河,出在敖倉之東南;今改流虢公台西入河,出亦非故處與?或禹時濟未必分南北,此則分而二為不同與?安國果身當武帝時,作《禹貢傳》,隻當曰:濟水入河,並流數十裡,溢為滎澤,在敖倉東南。
不當先之以濟水入河,並流十數裡,而南截河(張湛注《列子》濟水文並同)。
此係改流新道,方繼而曰:又並流數裡,溢為滎澤,在敖倉東南。
證以塞為平地之故跡,古渠今瀆雜然並陳。
殆亦翻以目驗為說,而不察水道之有遷變時耳。
按《通典》以《水經》所載地名有東漢順帝更名者,知出順帝以後纂序。
王伯厚又因而廣之,下及魏晉地名。
疑《舊唐志》作郭璞撰者近是。
餘請一言以折之,曰:璞注《山海經》,引《水經》者八,此豈經出璞手哉?即酈氏於濟水引郭景純曰,又雲經言,固亦判而二之。
近黃太衝撰《今水經》,序文竟實以璞者,惜不及寄語此。
又按《困學紀聞》曰:《三禮義宗》引《禹受地記》,王逸注《離騷》引《禹大傳》,豈即太史公所謂《禹本紀》者歟?《禹本紀》見《史·大宛傳》,《漢·張騫傳注》,並未指為何書。
惟杜君卿言,天子案古圖書,名河所出山曰昆侖。
疑所謂古圖書,即《禹本紀》,最是。
而璞引《禹本紀》,除見《史》《漢》之外,多「卻去嵩高五萬裡,蓋天地之中也」二語。
酈《注》,《禹本紀》與此同。
則知自漢武以至道元,皆曾見此書,特唐亡耳。
璞既引《禹本紀》,又引《禹大傳》,固亦判而二之。
王伯厚疑為一書者非。
又按璞注《爾雅》成,未審為晉之何年。
而《注》引元康八年、永嘉四年事,未一及元明年號,知成於未渡江以前。
時孔《書》雖未立學官,已盛行於代,故《注》引《太甲》中篇曰「徯我後」,《尚書·孔氏傳》曰「共為雌雄」,又曰「犬高四尺曰獒」。
因歎偽《書》易以惑人,人多據以為言,不獨一皇甫士安之載入《帝王世紀》而已。
即好古文奇字如璞者,亦為所欺。
識直者寡,振古如斯,悲夫。
又按胡朏明曰:某更有一切證,酈《注》於漯水引桑欽《地理志》說,與《漢書》無異,則知固所引即其《地理志》。
初無《水經》之名,《水經》實不知何人作也。
酈《注》每舉本文,必尊曰經,使此經果出桑欽,無直斥其名之理。
或曰:欽作於前,郭、酈附益於後。
或曰:漢後地名乃注混於經。
並非。
蓋欽所撰名《地理志》,不名《水經》。
《水經》創自東漢,而魏晉人續成之,非一時一手作,故往往有漢後地名,而首尾或不相應,不盡由經注混淆也。
又按《疏證》第二卷,「浮於淮、泗,達於河」,河不如菏。
謂蔡《傳》為未然。
茲因討論濟水,亦覺其說通。
故《禹貢圖注》曰:淮與泗相連,淮可以入泗,自泗而往,則有兩途。
或由灉以達河,灉出於河而入於泗者也;或由濟以達河,濟出於河而合於泗者也。
餘請證以古事。
一,《王濬列傳》,杜預與書曰:自江入淮,逾於泗汴,溯河而上,振旅還都。
此由淮而泗,由泗而汴,由汴而河之道也,西道也。
一《溝洫志》,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衛,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。
此由淮而泗,由泗而濟,由濟而河之道也,東道也。
雖古來舟楫由此固多,而著見史籍者僅此。
○第九十 朱子言,孔安國解經最亂道。
餘謂,亂道之尤者是江自彭蠡分而為三,共入震澤。
大江安流,千古無易,遠在震澤東北二百餘裡,由揚子以入於海。
此豈入震澤者哉?善乎,鄭氏言,三江既入海耳,不入震澤也。
若似逆知魏晉間有為異說者,豈作偽者並鄭《注》不觀與?抑王肅議禮必反鄭玄,而《書》注亦然,《傳》實從肅來與?或曰:解三江者眾矣,畢竟以何說為不可易?餘曰:蔡《傳》不可易已。
蔡本酈《注》,酈用《楊都賦》注,參以顧夷《吳地記》、陸德明《釋文》、張守節《正義》並合,非一人之私說也。
近代歸希甫說亦佳,奈不合經文何。
竊以天下之至變者水,今之水道非盡古之水道也;天下之至不變者經,今之經文仍即古之經文也。
試取經文諷誦,「彭蠡既豬,陽鳥攸居」為一呼一應,則「三江既入震澤底定」亦一呼一應,非如歸氏說上下不相蒙也者。
或曰:揚之三江宜舉州內大川,其鬆江等雖出震澤,入海既近,《周禮》不應舍岷山大江之名,而記鬆江等小江之說。
餘曰:《周禮》一三江也,《禹貢》又一三江也。
《禹貢》三江誠小,然當既入於海,而震澤底定,則今鬆江、嘉興、蘇、常、湖五郡民鹹得平土而居矣,功豈細哉?酈道元讀《吳越春秋》三江五湖曰:此亦別為三江五湖,雖稱相亂,不與《職方》同。
餘則謂《禹貢》三江不與《職方》同,卻與《吳越春秋》同。
所謂夫言夫各有當也。
按蔡《傳》確者,自宜立學官,但有可笑絕倫處,不一一標出,必疑誤後學。
虞翻嘗奏鄭氏注五經違義尤甚者百六十七事,不可不正,行乎學校,傳乎將來,臣竊恥之是也。
《水經注》引庾仲初《楊都注》曰,今本皆然。
蔡訛庾為唐,猶曰字畫之近。
若楊都之與吳都,則相遠矣。
蔡竟未讀《晉書·庾闡傳》乎?闡字仲初,潁川鄢陵人,作《楊都賦》,為世所重,即此。
雖然,蔡不以博洽名,明朱謀曈箋《水經注》,「濁漳水於林慮山便橋之上,即庚眩墜處也」,曰:庚眩未詳。
案《晉書·庾袞列傳》,袞字叔褒,適林慮山,石勒來攻,乃相與登大頭山,而田於其下,將收獲,命子怞與之下山,中塗目眩瞀,墜崖而卒,殆是。
即庾袞眩墜處也。
朱不知字有訛闕,妄附會以彳爰眩之說,亦由未讀《晉書》乎? 又按壬子冬客太原,顧寧人向餘稱朱謀曈《水經注箋》為三百年一部書。
餘退而讀之,殊有未然。
如《通鑒》,智伯言今乃知水可亡人國,以汾水可以灌安邑,絳水可以灌平陽也。
胡身之引酈《注》,注曰:絳水出絳縣西南,蓋以故絳為言。
其水出絳山東,西北流而合於澮,猶在絳縣界中。
智伯所謂汾水可以灌安邑,或亦有之。
絳水可以灌平陽,未識所由。
此自宋時所見本如是,未經舛訛。
朱氏本則汾水可以浸平陽,絳水可以浸安邑。
此亦何須說者。
果爾,復續之曰:汾水浸平陽,或亦有之。
絳水浸安邑,未識所由,作此騃語乎?朱何不引身之本以校正,仍之而莫覺乎?且即雲絳水浸平陽,未識所由。
《括地志》猶譏之曰:絳水一名白,今名沸泉,源出絳山,飛泉奮湧,揚波注縣,積壑三十餘丈,望之極為奇觀,可接引北灌平陽城。
酈道元父範曆仕三齊,少長齊地,熟其山川。
後入關死於道,未嘗至河東也。
斯蓋引耳學而緻疑。
餘嘗往來於平陽夏縣,而悟《通鑒》二語具為妙解。
蓋汾水並可以灌安邑,至絳水灌之,又不待雲;絳水並可以灌平陽,至汾水灌之,又不待雲。
交錯互舉,總見水之為害溥爾。
《國語》,襄子走晉陽,圍而灌之,未及何水。
《戰國策》實以晉水,《史記》實以汾水,又《趙世家》為汾水,《魏世家》晉水。
李弘憲疑莫能定。
不知二水皆是也。
蓋智伯決晉水以灌城,至今猶名智伯渠。
然亦豈有舍近而且大之汾水不引,以並注者乎?此亦惟熟其山川始知,耕問奴,織問婢,豈不信哉(王伯厚曰:汾水在晉陽城東,晉水在西。
《郡縣志》實雲)? 又按傿陵縣屬潁川郡,李奇曰:六國為安陵。
傿縣屬陳留郡,應劭曰:鄭伯克段於鄢是。
後漢鄢縣下無注。
鄢陵縣,司馬彪曰:春秋時曰鄢。
劉昭注《春秋》鄭共叔所保,故曰克段於鄢。
又成十六年,晉敗楚於鄢陵。
將鄢與鄢陵合為一地,與杜注兩處皆屬潁川郡者正同。
東海公亟賞之,曰:不獨此,《元和志》鄢陵縣雲,克段,晉楚戰並此地,其確指如是。
若漢鄢縣故城在寧陵縣南五十三裡,今在柘城縣北者,自屬宋地。
共叔豈有遠保宋地之理?應劭注實誤,特正於《一統志》中。
餘曰:固已,明範守已洧川人,言大氐陽翟以東,新鄭以南,其地平曠,無名山,惟多岡陵,橫亙曲屈,不下三二十許。
故《左傳》所謂陽陵、大陵,魚陵、鄢陵,六國所謂安陵、馬陵,皆在其地,第今不能悉其所在耳。
因之悟鄢從阜,乃邑名。
共叔所保當在邑,晉楚相遇則在鄢邑左右一帶可作戰場處,惟多岡陵,故曰鄢陵。
以知竟合為一,義猶未精。
又按陸淳《春秋辨疑》引趙匡曰:鄢當作鄔,鄭地也,在緱氏縣西南,至隱十一年乃屬周。
左氏曰:王取鄔劉{艸為}邘之田於鄭,是也。
《傳》寫誤為鄢字。
杜《注》,今潁川鄢陵,誤甚矣。
案從京至鄔非遠,又是鄭地,段以有兵眾,故曰克。
若遠走至鄢陵已出竟,無復兵眾,何得雲克?又《傳》曰:自鄢出奔共,即自鄔過河向共城為便路。
若已南行至鄢陵,即不當奔共也。
餘謂鄭十邑正有鄢在內,何得雲「已出竟」?止此一句非。
又按為將者,宜知地,將一戰事耳。
而為相與君者,苟不知地,將遂遺無窮之患。
試言其略。
一,貞元元年,竇參在相位,據淮,割地舉濠州隸屬徐州,及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卒,子愔為本軍所立,屢挫王師,其時唐幾失淮南之地。
蓋不知濠州本屬淮南,與壽陽阻淮帶山,為淮南之險,豈可割以他屬?參惟昧於疆理之制,故至此。
一,熙寧八年詔韓縝割分水嶺以北地畀契丹,東西失地凡七百裡,後契丹復包取兩不耕地,下臨雁門,遂啟用兵之釁。
夫宋分水嶺之地,今不可考,曾有人登雁門,逾夏屋,極目於句汪廣武之間,而知陘山形如人字,一脊中分。
山南據脊,則利歸山南;山北據脊,則利歸山北。
遼人所索必此地。
神宗曰:所爭止三十裡。
大臣殊不究本末,蓋不知此三十裡必宜爭者也。
不然,彼以射獵畜牧為業,每每空千百裡之地以養禽獸,而顧獨拳拳於此三十裡間,非出奇之道耶?王安石復佐以欲取固與之瞽說,卒之粘沒喝之師一出雲朔,遂下太原,非以雁門失守與?特書之,以為千古謀國者之戒。
又按《郡縣志》有足補史傳注解所未盡,亦有當以史注正之者。
試各舉一事。
一《趙世家》,肅侯十七年築長城。
《注》疑未定。
案《志》稱嘗至雁門,抵岢石,見諸山,往往有涘削之處,逶迤而東,隱見不常。
大約自雁門抵應州,至蔚東山三間口諸處亦然。
問之父老,則曰:古長城跡也。
夫長城始於魏惠,繼於趙武靈、燕昭,而極於秦始皇。
魏惠所築者。
固陽武靈所築者;自代並陰山至高闕,燕昭所築者;自造陽至襄平,始皇所築者;起臨洮至遼東,皆非雁門岢石應蔚之跡也。
及讀史,顯王三十六年有趙肅侯築長城事。
乃悟蓋是時東林二胡尚強,樓煩未斥趙之境,守東為蔚應,西則雁門耳。
故肅侯所築以之。
則父老所謂長城者,乃肅侯之城,非始皇之城也。
迨武靈既破胡,則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。
始皇既並天下,則起臨洮至遼東,延袤萬餘裡所保者大,則所城者逾遠也。
一《志》稱潞澤之交,橫亙一山,起丹朱嶺至馬鞍,壑有古長城一道。
歲久傾頹,然遺跡尚存。
登高望之,宛然聯絡,中有營壘。
以詢土人,皆曰:梁、晉交兵,築以相拒。
考之五代史記,一夾寨書,一甬道書,未有長城百裡而不書者。
今陵川縣呼此山為秦嶺,以為秦築。
以事考之,則長平之役,秦人遮絕趙救兵及芻餉而築也。
當時秦為客,趙為主,客居主地,設伏出奇,引四十萬人入於計中,四十六日至於盡降、盡坑,略不相聞。
非其勢壓山川,安得咫尺千裡?計此城必此時築,以限趙之南北也。
案《白起列傳》,王齕攻趙,趙軍築壘壁而守之,秦又攻奪西壘壁。
《正義》曰:趙西壘在澤州高平縣北六裡,即廉頗堅壁以待秦者。
又,括既代頗,趙軍逐勝追造秦壁,壁堅,拒不得入。
《正義》曰:秦壁一名秦壘,今亦名秦長壘。
又,秦間趙軍分而為二,括戰不利,因築壁堅守,以待救至。
《正義》曰:趙壁今名趙東壘,亦名趙東長壘,在澤州高平縣北五裡,即趙括築壁自敗處。
蓋當唐時,孰為秦壘,孰為趙壘,孰為西,孰為東,猶曆曆可指稱,今漸不復可別。
要不必盡屬秦人所築以遮絕趙者可知。
此所謂以更注正其誤也,惜已載入《一統志》。
又按王翰《遊三門記》曰:三門集津在平陸縣東六十裡,禹鑿山作三門,以通河流。
南為鬼門,中為神門,北為人門。
鬼門迫窄,水勢極峻急。
人門水稍平緩,直東可五十步,中流有小山,乃底柱也。
神門最修廣,水安妥,蓋隋唐漕運之道,山岩上有閣道,且牽泐石深尺許。
則蔡《傳》謂底柱石,今三門山是者,誤。
又按吾鄉自太原西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晉祠之泉;自平陽西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龍祠之泉;自絳州以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鼓堆之泉。
晉祠之泉,酈《注》已詳。
不甚詳龍祠之泉,予欲取元毛麾康《澤王廟碑記》補之曰:其源亂泉如蜂房蟻穴,觱沸於淺沙平麓之間,未數十步,忽已驚湍,怒濤盈科,漲溢南北,溉田數百頃。
東彙為湖,曰平湖。
泉旁舊有龍祠,宋宣和中,封康澤王。
鼓堆之泉亦未詳,予欲補以明喬宇記曰:其泉發源於九原山之西北,突有二山,高圓如鼓,則泉以形似而名。
泉上有塠如覆釜形履之,聲如鼓,則泉以聲似而名。
泉有清、濁二穴,清在北,濁在南。
北穴為石,口尺五許,彙而為池,幅圓一丈,其深稱是。
池溢而南,折而東流。
南穴為土,口尺許,亦彙池,溢而北折,而東合於清流。
泉之西則隆然高厚,其南北皆平疇低野,亦資泉而溉,其東則經連緯通,溉田至於絳州,方五十裡,而南並入於汾焉。
又按班《志》上黨郡下固《注》曰:有上黨關、壺口關、石研關、天井關。
顏氏未注,餘謂此殆又一關中矣。
魏寄氏縣有上黨穀,先屬陭氏,今屬屯留。
則上黨關,西關也,今吾兒峪,元所更名,先屬壺關,今屬黎城。
則壺口關,東關也。
研音陘,未詳何地。
而上黨舊轄沾縣,北接井陘。
亦轄涅氏,北通盤陀。
皆石陘,故名。
則石研關,北關也。
天井關,今屬澤州,則南關也。
又按餘告東海公:纂郡縣志者,全憑有識。
如河南八府,惟懷慶糧最重,民且受困三百年。
如近來纂誌,當以糧所由重之說,痛加發揮,方興有世道之責者惻念,請於朝,比諸別府,減而輕之。
奈何噤不一語?僅崇禎十三年,掖人王漢字子房為河內令,繪《災傷圖》十六頁入告。
首係以《序》曰:高皇帝削平禍亂,懷慶守鐵木兒抗王師。
已而高皇帝定鼎,案懷慶額賦而三倍之。
計地四萬二千八百餘頃,糧三十三萬六百餘石。
河南北諸郡地窄而糧重,未有如懷慶之甚者也。
其在河內,一邑則地一萬一千三百餘頃,而糧九萬九百餘石。
河內區區地,山河平分地之半,丹河、沁河水一發,數百頃良疇動至化為澤國,而糧不除。
太行萬重山,壓邑西北,而邑居民多在山。
復案山地起糧,經月不雨,則地不毛。
地不毛,而糧不除。
懷慶六邑地窄而糧重,未有如河內之甚者也。
至前此有郡守紀誠者,文安人,入覲陳言,亦及糧之重,但雲:想國初以一時土地之荒熟起科,非真有厚薄其間。
懷慶向未蒙亂,又地方熟,所以糧多於地郡。
嗟乎,是何其考之不詳而立論之舛也。
漢王符有曰:療病者必知脈之虛實,氣之所結,然後為之方,故疾可愈而壽可長。
為國者先知民之所苦,禍之所起,故奸可息而國可安。
竊以懷慶糧獨重,是民之所苦也。
明太祖以私意而增之,是禍之所起也。
然則,除三百年之痼疾,一旦躋諸仁壽之域,豈不望纂誌者之發端哉?又按古人成說有必不可從者,當亟刊正。
無徒以其所傳也遠,遂兩存。
夏綸邑是也。
左傳哀元年,逃奔有虞。
杜《注》,梁國有虞縣,為今歸德府虞城縣西南三裡故虞城是。
則邑諸綸之綸,去此不遠。
所以司馬彪雲:虞有綸城,少康邑。
杜佑雲:虞城有綸城,即少康邑。
不他及。
今虞城縣東南義原鄉果有故綸邑城是也,奈何魏王泰、章懷太子賢、李弘憲,復於登封縣西南七十裡漢綸氏城,曰:夏少康綸邑乎?虞思蕞爾國,安得跨八百裡外之邑而為一國?道破令人笑來。
或曰:畢竟綸氏古何屬?餘曰:以《竹書紀年》考之,楚吾得帥師,及秦伐鄭,圍綸氏。
蓋鄭邑也,邑自以綸氏二字為名,與綸僅一字名者迥別。
○第九十一 自孔安國傳《武成》不釋華山,止釋桃林,曰:桃林在華山東。
是明指太華山言,則所謂華山之陽,亦即太華山可知。
下至唐陸氏《釋文》、孔氏《正義》因之。
旁搜鄭注《禮記》、張注《史記》並同,無異說者。
竊以果太華山之陽,為《禹貢》梁州地。
武王歸馬於此,無乃太遠。
桃林塞為今靈寶縣,西至潼關,廣圍三百裡皆是。
而馬獨驅,而跨出太華山南,事所不解。
讀《水經注》,洛水自上洛縣東北分為二水,枝渠東北出為門水,門水又東北曆陽華之山,即華陽。
《山海經》所謂「陽華之山,門水出焉」者也。
遂躍然曰:原《武成》之華山,乃陽華山,非太華山。
今商州雒南縣東北有陽華山,其斯為武王歸馬之地哉?與桃林之野正南北相望,壤相接,故桃林其中多野馬。
周穆王時造父於此得驊騮、綠耳,盜驪之乘以獻,非當日歸馬之遺種乎?使遠隔於太華南,焉得有此?後惟陸氏武城《音義》華曰華山,在恒農。
胡氏《通鑒注》華陽君芊戎曰:華陽即武王歸馬處,引《水經注》以實。
餘於是歎窮經者,多忽地理。
而真得其解如陸、胡,殆難其人焉。
按安國又言,華山、桃林,皆非長養牛馬之地,欲使自生自死。
穎達言,華山之旁,尤乏水草。
不知本非指太華山,其誤認且勿論,而今靈寶縣西有馬牧澤,正《山海經》所雲「桃林中多馬」者,豈乏水草之地哉?昔魏主燾集公卿議討沮渠牧犍,眾曰:彼無水草。
崔浩曰:《漢書·地理志》稱涼州之畜為天下饒,若無水草,何以畜牧?及往討,見姑臧城外水草豐足,果如浩言。
非其生平稽古之力乎?雖然,《地理志》明稱武威以西四郡,水草宜畜牧。
浩猶聞之不博,識之不強,已足塞異議者之口。
且果如安國言,將武王不及一田子方。
子方見老馬於道,曰:少盡其力,老棄其身,仁者不為。
曾謂武王一戰有天下,即置牛馬於不長不養之地,欲其殄滅乎?蓋歸之放之,不過示吾弗復乘,弗復服耳。
注疏凡此等處,既違事實,又害義理,安得極力一掊擊耶? 又按「綠耳出桃林」,見《史記·趙世家》,而樂書趙高曰:何必華山之騄耳。
又稱華山,蓋陽華、桃林壤相接,所產之物得以通稱。
又按華陽君芊戎見《史記·穰侯列傳》,《傳》雲:宣太後二弟,其異父長弟曰穰侯,姓魏氏,名冉。
同父弟曰芊戎,為華陽君。
予向讀至此,笑謂人曰:宣太後之母凡二適其夫矣。
或疑訝焉。
曰:蓋宣太後之母初適芊氏,生芊八子。
改適魏氏,生魏冉。
終又歸芊氏,生芊戎。
故異父弟居長,同父弟反居少也。
太史公著一「長」字,情蹤委折宛然。
下文即接以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、涇陽君。
上文敘出昭王為武王異母弟來。
異母弟、同母弟,前後穿插,映帶本文異父弟、同父弟,真如花似火之筆矣。
又按胡朏明注庾信《哀江南賦》「緻佳於華陽奔命」曰:華陽,地名,在今陝西西安府雒南縣,即武王歸馬處。
子山自江陵奉元帝命使於周,取道商洛入武關,此陽華山之南,正其所必經,故曰「華陽奔命」。
若作太華山陽,失之甚矣。
又按伊水,蔡《傳》引《山海經》及郭璞《注》,以辨班《志》「出盧氏之熊耳」為非。
案《盧氏縣志》,今觀熊耳雖稱有伊源之名,而無流衍之跡。
其實出於悶頓嶺之陽,北流過嵩縣、洛陽,東至偃師入於洛。
餘欲取《括地志》補正曰:伊水出虢州盧氏縣東巒山東,北流入洛。
一名悶頓嶺,巒山在今縣東南百六十裡。
非今縣西南五十裡之熊耳山也。
又按餘欲補正澗水曰:澗水出澠池縣白石山,穀水出澠池縣南山中穀陽穀。
一東流,一東北流,折而會於新安縣之東。
自是,澗遂兼穀之稱。
故《洛誥》「澗水東,水西」,《周語》「穀洛鬥,將毀王宮」。
穀即澗也。
蔡《傳》,澗水出今之澠池,至新安入洛。
大非。
洛未嘗經新安縣境,何得於此入洛?蓋蔡氏誤讀班《志》之文。
班《志》,「《禹貢》澗水在新安東(句),南入雒」南入雒者,周時澗水本在王城西入洛,非新安也。
逮建武以後穿渠作堰,水之遷變非一道矣。
又按嘗熟憑氏謂:新都楊氏所著書,幾無一可信。
似誠太過。
餘讀蔡《傳》至征故實處,亦有幾無一可信之語。
為承學家所駭,不待雲。
茲且證以《山海經·中山經》,曰:蔓渠之山,伊水出焉,而東流注於洛。
又曰:熊耳之山,浮濠之水出焉,而西流注於洛。
酈氏引「蔓渠之山」二句於伊水《注》。
足見後魏所見《山海經》本與今本無異。
何至蔡氏引「伊水出焉」作「《山海經》曰:熊耳之山」,豈偶忘本文,以意想像加之耶?抑南宋本然耶?請質諸篤信蔡《傳》者(又引《山海經》「婁涿之山,波水出於其陰,而北流注於穀。
」今本「波」作「陂」。
「雷澤中有雷神,龍身而人頰,鼓其腹則雷。
」今本「頰」作「頭」)。
又按安國《傳》伊出陸渾山。
亦非。
陸渾山在今嵩縣東北四十裡,伊水經其下,非出也。
說伊源者紛如,當以《括地志》為據。
又按蔡氏多訛引《地理志》,除已經駁正之外,茲復得三十一條。
一雲:《地志》,清漳水出沾縣大黽穀東,北至阜城入北河。
」下「北」字本作「大」。
二雲:「《地志》,碣石在北平郡驪城縣西南。
」北平郡上有「右」字,兩漢皆然,今雲「北平郡」,則下雜晉製矣。
成亦不從土。
三雲:「《地志》,雎水出沛國芒縣。
」此係應劭《注》,非固本《注》,須分別。
沛亦不為國。
四雲:「《地志》,淄水出泰山郡萊蕪縣原山。
」今本無「原山」二字,二字出《水經》,何不竟引《水經》?五雲:「《地志》,沂水出泰山郡蓋縣艾山。
」今本無「艾山」二字,二字亦出《水經》,何不竟引《水經》?又雲:「南至於下邳,西南而入於泗。
」《地志》止言「南至下邳入泗」,此亦出《水經》。
六雲:「《地志》,東海郡下邳縣西有葛嶧山,古文以為嶧山。
」「山」當作陽。
七雲:「《地志》,彭蠡在豫章郡彭澤縣東。
」、「東」當作「西」。
八雲:「《地志》,震澤在會稽郡吳縣西南五十裡。
」今本無「南五十裡」四字,止當雲「《地志》,在吳縣西」。
今蘇州吳縣西南四十五裡是。
九雲:「《地志》,洛水至鞏縣入河。
」「鞏」上脫「東北」二字。
十雲:「水至偃師縣入洛。
」《地志》止言「東南入洛」。
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滎陽縣有彳良蕩渠。
」「蕩」當作「湯」,音宕。
十二雲:「《地志》,嶓塚山在隴西郡氐道縣,漾水所出。
」今本止雲「養水所出」,無「嶓塚山」字。
嶓塚山在西縣也。
若欲言東西兩漢水俱出嶓塚,不妨引酈氏《注》。
十三雲:「《地志》,蜀郡郫縣,江沱在東西入大江。
」當作「江沱在西東入大江」。
十四雲:「《地志》,巴郡宕渠縣,潛水西南入江。
」「江」當作「灊」。
十五雲:「《地志》,漢中郡安陽縣,灊穀水出,西南入漢。
」「入漢」上有「北」字。
十六雲:「《地志》,涇水出安定郡涇陽縣西。
」「西」下有「開頭山」三字。
十七雲:「《地志》,渭水出隴西郡首陽縣西南。
」「西南」下有「鳥鼠同穴山」五字。
十八雲:「《地志》,扶風汧縣弦蒲藪,芮水出其西北,東入涇。
」「扶風」上有「右」字,兩漢皆然。
今雲「扶風」,則下雜魏製矣。
十九雲:「《地志》,漆水出扶風縣。
」當雲「在右扶風漆縣西」,非出也。
二十雲:「《地志》,酆水出扶風鄠縣終南山。
」當雲「出右扶風鄠縣東南,今永興軍鄠縣終南山也。
」終南山當於今縣下補出。
二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北條荊山在馮翊懷德縣南。
」「馮翊」上脫「左」字,亦雜魏製。
二十二雲:「《地志》,終南在扶風武功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東」字。
「惇物在扶風武功縣。
」「縣」下亦脫「東」字。
二十三雲:「龍門山左馮翊夏陽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北」字。
二十四雲:「《地志》,析城在河東郡澤縣西。
」「西」下脫「南」字。
二十五雲:「《地志》,朱圉在天水郡冀縣南。
」當雲「《地志》,圉作圄。
」二十六雲:「《地志》,太華在京兆華陰縣南。
」「京兆」下脫「尹」字,亦雜魏製。
二十七雲:「《地志》,南條荊山在南郡臨沮縣北。
」「北」上脫「東」字。
二十八雲:「《地志》,衡山在長沙國湘南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東南」二字。
二十九雲:「《地志》,導江東陵在廬江郡西北」者,非是。
固自謂廬江西北有東陵鄉,淮水出耳。
非指《禹貢》,駁之轉非。
三十雲:「《地志》,濟水出河東郡垣曲縣王屋山東南。
」當雲「出河東郡垣縣東北王屋山」,以垣曲名縣,自宋始。
三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鳥鼠山者,同穴之枝山也。
」固絕無此語,此出酈氏所引他說曰,豈可依據? 又按蔡氏「球琳琅玕」,《傳》證以《爾雅》「西北之美者,有昆侖虛之球琳琅玕」。
或曰:《爾雅》「球」本作「璆」,二字名別,子指摘何不及之?餘曰:蓋兼用《說文》。
《說文》「球」字下即接「璆」字,曰球或從。
此正蔡氏之所本。
前「厥貢璆」,《傳》,璆,玉磬。
已用《說文》「球,玉磬也」之解矣。
又按蔡《傳》,大陸,引孫炎曰「巨鹿北廣阿澤」。
此係郭璞語,非孫炎。
「阿」亦作「河」。
筿簜,引郭璞曰:「竹闊節曰簜。
」此係孫炎語,非郭璞,請觀《注疏》(又安國《傳》筿簜,竹箭;簜,大竹。
此從《爾雅》來。
《爾雅·釋草》雲:筿箭。
邢昺《疏》,會稽之竹箭,是也。
言竹之小者,可以為箭幹。
今倒其文曰「筿箭竹」,似未妥)。
又按蔡《傳》,馬頰河,引《元和志》雲:在德州安德平原南東。
今案《元和志》,德州安德縣乃郭下有馬頰河,在縣南五十裡,縣東北至平昌縣八十裡,平昌縣南十裡有馬頰河。
於平原縣不相涉。
不知何緣,認作平原。
誤書思之亦是一適,殆是「昌縣南」三字耳。
又按蔡氏於《堯典》「三危」曰:即雍之所謂三危既宅者。
於《禹貢》「三危」曰:即舜竄三苗之地,或以為敦煌,未詳其地。
不知何獨疑夫三危?又何至未詳敦煌所在?予為集群說以補正曰:杜預雲,三苗與允姓之祖,俱放於三危。
瓜州,今敦煌也。
酈道元雲,三危山,在敦煌縣南。
《括地志》,三危山有峰,故曰三危。
俗亦名卑羽山,在沙州敦煌縣東南三十裡。
《隋·地理志》,敦煌縣有三危山。
《通典》,沙州敦煌縣,舜流三苗於三危,即其地。
允姓之戎居瓜州者,其子孫也。
又按蔡《傳》,「受都,今衛州也。
洛邑,今西京也。
」二句,亦須分別。
觀《寰宇記》,朝歌故城在衛州衛縣西二十二裡,即紂都。
衛州則治於汲縣,乃殷牧野地,當易州為縣。
且雲:在今衛縣西二十二裡方確。
至洛邑,今西京,宋西京本隋大業元年楊素所改築者。
地正周之王城,與東漢、魏晉及後魏都周下都者不同。
此句緻確。
又按蔡《傳》,今詳漢九江郡之尋陽縣,乃《禹貢》揚州之境。
漢尋陽縣不隸九江,隸廬江郡,惟境相接耳。
莫確於杜氏《通典》,江州潯陽郡下雲:《禹貢》,荊揚二州之境。
《禹貢》揚州曰,彭蠡既豬荊州曰九江孔殷,今彭蠡湖在郡之東南,九江在郡之西北,則彭蠡以東為揚州,九江以西為荊州。
他若洛州河南府河北諸縣為冀州,餘則豫州。
陝州陝郡河北諸縣為冀州,餘則豫州。
襄州襄陽郡南漳一縣為荊州,餘六縣並豫。
隨州漢東郡東南三十餘裡,有光化郡,為荊州,餘並豫。
冀州信都郡理信都縣,東入兗州之域,西入冀州。
貝州清河郡理清河縣,乃在洚水之東,入兗州,在洚水之西諸縣,入冀州。
兗州魯郡之任城龔丘縣為兗州,餘九縣並徐州。
其分畫之精如此。
然猶混洛出上洛郡洛南縣塚嶺山於梁州,當改入豫。
混東平郡巨野縣有大野澤於兗州,又全混渾州東平郡於兗州,當改入徐。
混
雖經枯竭,其後水流徑通,津渠勢改,尋梁脈,水不與昔同者,後魏酈道元之言也。
《通典》據彪之言,以折《水經》謂濟渠。
既塞,都不詳悉,其餘可知。
餘讀郭璞《山海經注》,而歎恐未足以服《水經》者之心。
何則?璞固有言矣,曰:今濟水自滎陽卷縣,東經陳留,至濟陰北,東北至高平(杜氏《釋例》於「濟水東北至高平」五字作「經高平東平至濟北」八字,餘並同),東北經濟南至樂安博昌縣入海。
與禹時濟瀆所經河南之道無異。
蓋枯而復通者,所謂津渠勢改,昔則自虢公台東入河,出在敖倉之東南;今改流虢公台西入河,出亦非故處與?或禹時濟未必分南北,此則分而二為不同與?安國果身當武帝時,作《禹貢傳》,隻當曰:濟水入河,並流數十裡,溢為滎澤,在敖倉東南。
不當先之以濟水入河,並流十數裡,而南截河(張湛注《列子》濟水文並同)。
此係改流新道,方繼而曰:又並流數裡,溢為滎澤,在敖倉東南。
證以塞為平地之故跡,古渠今瀆雜然並陳。
殆亦翻以目驗為說,而不察水道之有遷變時耳。
按《通典》以《水經》所載地名有東漢順帝更名者,知出順帝以後纂序。
王伯厚又因而廣之,下及魏晉地名。
疑《舊唐志》作郭璞撰者近是。
餘請一言以折之,曰:璞注《山海經》,引《水經》者八,此豈經出璞手哉?即酈氏於濟水引郭景純曰,又雲經言,固亦判而二之。
近黃太衝撰《今水經》,序文竟實以璞者,惜不及寄語此。
又按《困學紀聞》曰:《三禮義宗》引《禹受地記》,王逸注《離騷》引《禹大傳》,豈即太史公所謂《禹本紀》者歟?《禹本紀》見《史·大宛傳》,《漢·張騫傳注》,並未指為何書。
惟杜君卿言,天子案古圖書,名河所出山曰昆侖。
疑所謂古圖書,即《禹本紀》,最是。
而璞引《禹本紀》,除見《史》《漢》之外,多「卻去嵩高五萬裡,蓋天地之中也」二語。
酈《注》,《禹本紀》與此同。
則知自漢武以至道元,皆曾見此書,特唐亡耳。
璞既引《禹本紀》,又引《禹大傳》,固亦判而二之。
王伯厚疑為一書者非。
又按璞注《爾雅》成,未審為晉之何年。
而《注》引元康八年、永嘉四年事,未一及元明年號,知成於未渡江以前。
時孔《書》雖未立學官,已盛行於代,故《注》引《太甲》中篇曰「徯我後」,《尚書·孔氏傳》曰「共為雌雄」,又曰「犬高四尺曰獒」。
因歎偽《書》易以惑人,人多據以為言,不獨一皇甫士安之載入《帝王世紀》而已。
即好古文奇字如璞者,亦為所欺。
識直者寡,振古如斯,悲夫。
又按胡朏明曰:某更有一切證,酈《注》於漯水引桑欽《地理志》說,與《漢書》無異,則知固所引即其《地理志》。
初無《水經》之名,《水經》實不知何人作也。
酈《注》每舉本文,必尊曰經,使此經果出桑欽,無直斥其名之理。
或曰:欽作於前,郭、酈附益於後。
或曰:漢後地名乃注混於經。
並非。
蓋欽所撰名《地理志》,不名《水經》。
《水經》創自東漢,而魏晉人續成之,非一時一手作,故往往有漢後地名,而首尾或不相應,不盡由經注混淆也。
又按《疏證》第二卷,「浮於淮、泗,達於河」,河不如菏。
謂蔡《傳》為未然。
茲因討論濟水,亦覺其說通。
故《禹貢圖注》曰:淮與泗相連,淮可以入泗,自泗而往,則有兩途。
或由灉以達河,灉出於河而入於泗者也;或由濟以達河,濟出於河而合於泗者也。
餘請證以古事。
一,《王濬列傳》,杜預與書曰:自江入淮,逾於泗汴,溯河而上,振旅還都。
此由淮而泗,由泗而汴,由汴而河之道也,西道也。
一《溝洫志》,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衛,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。
此由淮而泗,由泗而濟,由濟而河之道也,東道也。
雖古來舟楫由此固多,而著見史籍者僅此。
○第九十 朱子言,孔安國解經最亂道。
餘謂,亂道之尤者是江自彭蠡分而為三,共入震澤。
大江安流,千古無易,遠在震澤東北二百餘裡,由揚子以入於海。
此豈入震澤者哉?善乎,鄭氏言,三江既入海耳,不入震澤也。
若似逆知魏晉間有為異說者,豈作偽者並鄭《注》不觀與?抑王肅議禮必反鄭玄,而《書》注亦然,《傳》實從肅來與?或曰:解三江者眾矣,畢竟以何說為不可易?餘曰:蔡《傳》不可易已。
蔡本酈《注》,酈用《楊都賦》注,參以顧夷《吳地記》、陸德明《釋文》、張守節《正義》並合,非一人之私說也。
近代歸希甫說亦佳,奈不合經文何。
竊以天下之至變者水,今之水道非盡古之水道也;天下之至不變者經,今之經文仍即古之經文也。
試取經文諷誦,「彭蠡既豬,陽鳥攸居」為一呼一應,則「三江既入震澤底定」亦一呼一應,非如歸氏說上下不相蒙也者。
或曰:揚之三江宜舉州內大川,其鬆江等雖出震澤,入海既近,《周禮》不應舍岷山大江之名,而記鬆江等小江之說。
餘曰:《周禮》一三江也,《禹貢》又一三江也。
《禹貢》三江誠小,然當既入於海,而震澤底定,則今鬆江、嘉興、蘇、常、湖五郡民鹹得平土而居矣,功豈細哉?酈道元讀《吳越春秋》三江五湖曰:此亦別為三江五湖,雖稱相亂,不與《職方》同。
餘則謂《禹貢》三江不與《職方》同,卻與《吳越春秋》同。
所謂夫言夫各有當也。
按蔡《傳》確者,自宜立學官,但有可笑絕倫處,不一一標出,必疑誤後學。
虞翻嘗奏鄭氏注五經違義尤甚者百六十七事,不可不正,行乎學校,傳乎將來,臣竊恥之是也。
《水經注》引庾仲初《楊都注》曰,今本皆然。
蔡訛庾為唐,猶曰字畫之近。
若楊都之與吳都,則相遠矣。
蔡竟未讀《晉書·庾闡傳》乎?闡字仲初,潁川鄢陵人,作《楊都賦》,為世所重,即此。
雖然,蔡不以博洽名,明朱謀曈箋《水經注》,「濁漳水於林慮山便橋之上,即庚眩墜處也」,曰:庚眩未詳。
案《晉書·庾袞列傳》,袞字叔褒,適林慮山,石勒來攻,乃相與登大頭山,而田於其下,將收獲,命子怞與之下山,中塗目眩瞀,墜崖而卒,殆是。
即庾袞眩墜處也。
朱不知字有訛闕,妄附會以彳爰眩之說,亦由未讀《晉書》乎? 又按壬子冬客太原,顧寧人向餘稱朱謀曈《水經注箋》為三百年一部書。
餘退而讀之,殊有未然。
如《通鑒》,智伯言今乃知水可亡人國,以汾水可以灌安邑,絳水可以灌平陽也。
胡身之引酈《注》,注曰:絳水出絳縣西南,蓋以故絳為言。
其水出絳山東,西北流而合於澮,猶在絳縣界中。
智伯所謂汾水可以灌安邑,或亦有之。
絳水可以灌平陽,未識所由。
此自宋時所見本如是,未經舛訛。
朱氏本則汾水可以浸平陽,絳水可以浸安邑。
此亦何須說者。
果爾,復續之曰:汾水浸平陽,或亦有之。
絳水浸安邑,未識所由,作此騃語乎?朱何不引身之本以校正,仍之而莫覺乎?且即雲絳水浸平陽,未識所由。
《括地志》猶譏之曰:絳水一名白,今名沸泉,源出絳山,飛泉奮湧,揚波注縣,積壑三十餘丈,望之極為奇觀,可接引北灌平陽城。
酈道元父範曆仕三齊,少長齊地,熟其山川。
後入關死於道,未嘗至河東也。
斯蓋引耳學而緻疑。
餘嘗往來於平陽夏縣,而悟《通鑒》二語具為妙解。
蓋汾水並可以灌安邑,至絳水灌之,又不待雲;絳水並可以灌平陽,至汾水灌之,又不待雲。
交錯互舉,總見水之為害溥爾。
《國語》,襄子走晉陽,圍而灌之,未及何水。
《戰國策》實以晉水,《史記》實以汾水,又《趙世家》為汾水,《魏世家》晉水。
李弘憲疑莫能定。
不知二水皆是也。
蓋智伯決晉水以灌城,至今猶名智伯渠。
然亦豈有舍近而且大之汾水不引,以並注者乎?此亦惟熟其山川始知,耕問奴,織問婢,豈不信哉(王伯厚曰:汾水在晉陽城東,晉水在西。
《郡縣志》實雲)? 又按傿陵縣屬潁川郡,李奇曰:六國為安陵。
傿縣屬陳留郡,應劭曰:鄭伯克段於鄢是。
後漢鄢縣下無注。
鄢陵縣,司馬彪曰:春秋時曰鄢。
劉昭注《春秋》鄭共叔所保,故曰克段於鄢。
又成十六年,晉敗楚於鄢陵。
將鄢與鄢陵合為一地,與杜注兩處皆屬潁川郡者正同。
東海公亟賞之,曰:不獨此,《元和志》鄢陵縣雲,克段,晉楚戰並此地,其確指如是。
若漢鄢縣故城在寧陵縣南五十三裡,今在柘城縣北者,自屬宋地。
共叔豈有遠保宋地之理?應劭注實誤,特正於《一統志》中。
餘曰:固已,明範守已洧川人,言大氐陽翟以東,新鄭以南,其地平曠,無名山,惟多岡陵,橫亙曲屈,不下三二十許。
故《左傳》所謂陽陵、大陵,魚陵、鄢陵,六國所謂安陵、馬陵,皆在其地,第今不能悉其所在耳。
因之悟鄢從阜,乃邑名。
共叔所保當在邑,晉楚相遇則在鄢邑左右一帶可作戰場處,惟多岡陵,故曰鄢陵。
以知竟合為一,義猶未精。
又按陸淳《春秋辨疑》引趙匡曰:鄢當作鄔,鄭地也,在緱氏縣西南,至隱十一年乃屬周。
左氏曰:王取鄔劉{艸為}邘之田於鄭,是也。
《傳》寫誤為鄢字。
杜《注》,今潁川鄢陵,誤甚矣。
案從京至鄔非遠,又是鄭地,段以有兵眾,故曰克。
若遠走至鄢陵已出竟,無復兵眾,何得雲克?又《傳》曰:自鄢出奔共,即自鄔過河向共城為便路。
若已南行至鄢陵,即不當奔共也。
餘謂鄭十邑正有鄢在內,何得雲「已出竟」?止此一句非。
又按為將者,宜知地,將一戰事耳。
而為相與君者,苟不知地,將遂遺無窮之患。
試言其略。
一,貞元元年,竇參在相位,據淮,割地舉濠州隸屬徐州,及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卒,子愔為本軍所立,屢挫王師,其時唐幾失淮南之地。
蓋不知濠州本屬淮南,與壽陽阻淮帶山,為淮南之險,豈可割以他屬?參惟昧於疆理之制,故至此。
一,熙寧八年詔韓縝割分水嶺以北地畀契丹,東西失地凡七百裡,後契丹復包取兩不耕地,下臨雁門,遂啟用兵之釁。
夫宋分水嶺之地,今不可考,曾有人登雁門,逾夏屋,極目於句汪廣武之間,而知陘山形如人字,一脊中分。
山南據脊,則利歸山南;山北據脊,則利歸山北。
遼人所索必此地。
神宗曰:所爭止三十裡。
大臣殊不究本末,蓋不知此三十裡必宜爭者也。
不然,彼以射獵畜牧為業,每每空千百裡之地以養禽獸,而顧獨拳拳於此三十裡間,非出奇之道耶?王安石復佐以欲取固與之瞽說,卒之粘沒喝之師一出雲朔,遂下太原,非以雁門失守與?特書之,以為千古謀國者之戒。
又按《郡縣志》有足補史傳注解所未盡,亦有當以史注正之者。
試各舉一事。
一《趙世家》,肅侯十七年築長城。
《注》疑未定。
案《志》稱嘗至雁門,抵岢石,見諸山,往往有涘削之處,逶迤而東,隱見不常。
大約自雁門抵應州,至蔚東山三間口諸處亦然。
問之父老,則曰:古長城跡也。
夫長城始於魏惠,繼於趙武靈、燕昭,而極於秦始皇。
魏惠所築者。
固陽武靈所築者;自代並陰山至高闕,燕昭所築者;自造陽至襄平,始皇所築者;起臨洮至遼東,皆非雁門岢石應蔚之跡也。
及讀史,顯王三十六年有趙肅侯築長城事。
乃悟蓋是時東林二胡尚強,樓煩未斥趙之境,守東為蔚應,西則雁門耳。
故肅侯所築以之。
則父老所謂長城者,乃肅侯之城,非始皇之城也。
迨武靈既破胡,則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。
始皇既並天下,則起臨洮至遼東,延袤萬餘裡所保者大,則所城者逾遠也。
一《志》稱潞澤之交,橫亙一山,起丹朱嶺至馬鞍,壑有古長城一道。
歲久傾頹,然遺跡尚存。
登高望之,宛然聯絡,中有營壘。
以詢土人,皆曰:梁、晉交兵,築以相拒。
考之五代史記,一夾寨書,一甬道書,未有長城百裡而不書者。
今陵川縣呼此山為秦嶺,以為秦築。
以事考之,則長平之役,秦人遮絕趙救兵及芻餉而築也。
當時秦為客,趙為主,客居主地,設伏出奇,引四十萬人入於計中,四十六日至於盡降、盡坑,略不相聞。
非其勢壓山川,安得咫尺千裡?計此城必此時築,以限趙之南北也。
案《白起列傳》,王齕攻趙,趙軍築壘壁而守之,秦又攻奪西壘壁。
《正義》曰:趙西壘在澤州高平縣北六裡,即廉頗堅壁以待秦者。
又,括既代頗,趙軍逐勝追造秦壁,壁堅,拒不得入。
《正義》曰:秦壁一名秦壘,今亦名秦長壘。
又,秦間趙軍分而為二,括戰不利,因築壁堅守,以待救至。
《正義》曰:趙壁今名趙東壘,亦名趙東長壘,在澤州高平縣北五裡,即趙括築壁自敗處。
蓋當唐時,孰為秦壘,孰為趙壘,孰為西,孰為東,猶曆曆可指稱,今漸不復可別。
要不必盡屬秦人所築以遮絕趙者可知。
此所謂以更注正其誤也,惜已載入《一統志》。
又按王翰《遊三門記》曰:三門集津在平陸縣東六十裡,禹鑿山作三門,以通河流。
南為鬼門,中為神門,北為人門。
鬼門迫窄,水勢極峻急。
人門水稍平緩,直東可五十步,中流有小山,乃底柱也。
神門最修廣,水安妥,蓋隋唐漕運之道,山岩上有閣道,且牽泐石深尺許。
則蔡《傳》謂底柱石,今三門山是者,誤。
又按吾鄉自太原西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晉祠之泉;自平陽西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龍祠之泉;自絳州以北其泉溉田最多,利民久者,莫若鼓堆之泉。
晉祠之泉,酈《注》已詳。
不甚詳龍祠之泉,予欲取元毛麾康《澤王廟碑記》補之曰:其源亂泉如蜂房蟻穴,觱沸於淺沙平麓之間,未數十步,忽已驚湍,怒濤盈科,漲溢南北,溉田數百頃。
東彙為湖,曰平湖。
泉旁舊有龍祠,宋宣和中,封康澤王。
鼓堆之泉亦未詳,予欲補以明喬宇記曰:其泉發源於九原山之西北,突有二山,高圓如鼓,則泉以形似而名。
泉上有塠如覆釜形履之,聲如鼓,則泉以聲似而名。
泉有清、濁二穴,清在北,濁在南。
北穴為石,口尺五許,彙而為池,幅圓一丈,其深稱是。
池溢而南,折而東流。
南穴為土,口尺許,亦彙池,溢而北折,而東合於清流。
泉之西則隆然高厚,其南北皆平疇低野,亦資泉而溉,其東則經連緯通,溉田至於絳州,方五十裡,而南並入於汾焉。
又按班《志》上黨郡下固《注》曰:有上黨關、壺口關、石研關、天井關。
顏氏未注,餘謂此殆又一關中矣。
魏寄氏縣有上黨穀,先屬陭氏,今屬屯留。
則上黨關,西關也,今吾兒峪,元所更名,先屬壺關,今屬黎城。
則壺口關,東關也。
研音陘,未詳何地。
而上黨舊轄沾縣,北接井陘。
亦轄涅氏,北通盤陀。
皆石陘,故名。
則石研關,北關也。
天井關,今屬澤州,則南關也。
又按餘告東海公:纂郡縣志者,全憑有識。
如河南八府,惟懷慶糧最重,民且受困三百年。
如近來纂誌,當以糧所由重之說,痛加發揮,方興有世道之責者惻念,請於朝,比諸別府,減而輕之。
奈何噤不一語?僅崇禎十三年,掖人王漢字子房為河內令,繪《災傷圖》十六頁入告。
首係以《序》曰:高皇帝削平禍亂,懷慶守鐵木兒抗王師。
已而高皇帝定鼎,案懷慶額賦而三倍之。
計地四萬二千八百餘頃,糧三十三萬六百餘石。
河南北諸郡地窄而糧重,未有如懷慶之甚者也。
其在河內,一邑則地一萬一千三百餘頃,而糧九萬九百餘石。
河內區區地,山河平分地之半,丹河、沁河水一發,數百頃良疇動至化為澤國,而糧不除。
太行萬重山,壓邑西北,而邑居民多在山。
復案山地起糧,經月不雨,則地不毛。
地不毛,而糧不除。
懷慶六邑地窄而糧重,未有如河內之甚者也。
至前此有郡守紀誠者,文安人,入覲陳言,亦及糧之重,但雲:想國初以一時土地之荒熟起科,非真有厚薄其間。
懷慶向未蒙亂,又地方熟,所以糧多於地郡。
嗟乎,是何其考之不詳而立論之舛也。
漢王符有曰:療病者必知脈之虛實,氣之所結,然後為之方,故疾可愈而壽可長。
為國者先知民之所苦,禍之所起,故奸可息而國可安。
竊以懷慶糧獨重,是民之所苦也。
明太祖以私意而增之,是禍之所起也。
然則,除三百年之痼疾,一旦躋諸仁壽之域,豈不望纂誌者之發端哉?又按古人成說有必不可從者,當亟刊正。
無徒以其所傳也遠,遂兩存。
夏綸邑是也。
左傳哀元年,逃奔有虞。
杜《注》,梁國有虞縣,為今歸德府虞城縣西南三裡故虞城是。
則邑諸綸之綸,去此不遠。
所以司馬彪雲:虞有綸城,少康邑。
杜佑雲:虞城有綸城,即少康邑。
不他及。
今虞城縣東南義原鄉果有故綸邑城是也,奈何魏王泰、章懷太子賢、李弘憲,復於登封縣西南七十裡漢綸氏城,曰:夏少康綸邑乎?虞思蕞爾國,安得跨八百裡外之邑而為一國?道破令人笑來。
或曰:畢竟綸氏古何屬?餘曰:以《竹書紀年》考之,楚吾得帥師,及秦伐鄭,圍綸氏。
蓋鄭邑也,邑自以綸氏二字為名,與綸僅一字名者迥別。
○第九十一 自孔安國傳《武成》不釋華山,止釋桃林,曰:桃林在華山東。
是明指太華山言,則所謂華山之陽,亦即太華山可知。
下至唐陸氏《釋文》、孔氏《正義》因之。
旁搜鄭注《禮記》、張注《史記》並同,無異說者。
竊以果太華山之陽,為《禹貢》梁州地。
武王歸馬於此,無乃太遠。
桃林塞為今靈寶縣,西至潼關,廣圍三百裡皆是。
而馬獨驅,而跨出太華山南,事所不解。
讀《水經注》,洛水自上洛縣東北分為二水,枝渠東北出為門水,門水又東北曆陽華之山,即華陽。
《山海經》所謂「陽華之山,門水出焉」者也。
遂躍然曰:原《武成》之華山,乃陽華山,非太華山。
今商州雒南縣東北有陽華山,其斯為武王歸馬之地哉?與桃林之野正南北相望,壤相接,故桃林其中多野馬。
周穆王時造父於此得驊騮、綠耳,盜驪之乘以獻,非當日歸馬之遺種乎?使遠隔於太華南,焉得有此?後惟陸氏武城《音義》華曰華山,在恒農。
胡氏《通鑒注》華陽君芊戎曰:華陽即武王歸馬處,引《水經注》以實。
餘於是歎窮經者,多忽地理。
而真得其解如陸、胡,殆難其人焉。
按安國又言,華山、桃林,皆非長養牛馬之地,欲使自生自死。
穎達言,華山之旁,尤乏水草。
不知本非指太華山,其誤認且勿論,而今靈寶縣西有馬牧澤,正《山海經》所雲「桃林中多馬」者,豈乏水草之地哉?昔魏主燾集公卿議討沮渠牧犍,眾曰:彼無水草。
崔浩曰:《漢書·地理志》稱涼州之畜為天下饒,若無水草,何以畜牧?及往討,見姑臧城外水草豐足,果如浩言。
非其生平稽古之力乎?雖然,《地理志》明稱武威以西四郡,水草宜畜牧。
浩猶聞之不博,識之不強,已足塞異議者之口。
且果如安國言,將武王不及一田子方。
子方見老馬於道,曰:少盡其力,老棄其身,仁者不為。
曾謂武王一戰有天下,即置牛馬於不長不養之地,欲其殄滅乎?蓋歸之放之,不過示吾弗復乘,弗復服耳。
注疏凡此等處,既違事實,又害義理,安得極力一掊擊耶? 又按「綠耳出桃林」,見《史記·趙世家》,而樂書趙高曰:何必華山之騄耳。
又稱華山,蓋陽華、桃林壤相接,所產之物得以通稱。
又按華陽君芊戎見《史記·穰侯列傳》,《傳》雲:宣太後二弟,其異父長弟曰穰侯,姓魏氏,名冉。
同父弟曰芊戎,為華陽君。
予向讀至此,笑謂人曰:宣太後之母凡二適其夫矣。
或疑訝焉。
曰:蓋宣太後之母初適芊氏,生芊八子。
改適魏氏,生魏冉。
終又歸芊氏,生芊戎。
故異父弟居長,同父弟反居少也。
太史公著一「長」字,情蹤委折宛然。
下文即接以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、涇陽君。
上文敘出昭王為武王異母弟來。
異母弟、同母弟,前後穿插,映帶本文異父弟、同父弟,真如花似火之筆矣。
又按胡朏明注庾信《哀江南賦》「緻佳於華陽奔命」曰:華陽,地名,在今陝西西安府雒南縣,即武王歸馬處。
子山自江陵奉元帝命使於周,取道商洛入武關,此陽華山之南,正其所必經,故曰「華陽奔命」。
若作太華山陽,失之甚矣。
又按伊水,蔡《傳》引《山海經》及郭璞《注》,以辨班《志》「出盧氏之熊耳」為非。
案《盧氏縣志》,今觀熊耳雖稱有伊源之名,而無流衍之跡。
其實出於悶頓嶺之陽,北流過嵩縣、洛陽,東至偃師入於洛。
餘欲取《括地志》補正曰:伊水出虢州盧氏縣東巒山東,北流入洛。
一名悶頓嶺,巒山在今縣東南百六十裡。
非今縣西南五十裡之熊耳山也。
又按餘欲補正澗水曰:澗水出澠池縣白石山,穀水出澠池縣南山中穀陽穀。
一東流,一東北流,折而會於新安縣之東。
自是,澗遂兼穀之稱。
故《洛誥》「澗水東,水西」,《周語》「穀洛鬥,將毀王宮」。
穀即澗也。
蔡《傳》,澗水出今之澠池,至新安入洛。
大非。
洛未嘗經新安縣境,何得於此入洛?蓋蔡氏誤讀班《志》之文。
班《志》,「《禹貢》澗水在新安東(句),南入雒」南入雒者,周時澗水本在王城西入洛,非新安也。
逮建武以後穿渠作堰,水之遷變非一道矣。
又按嘗熟憑氏謂:新都楊氏所著書,幾無一可信。
似誠太過。
餘讀蔡《傳》至征故實處,亦有幾無一可信之語。
為承學家所駭,不待雲。
茲且證以《山海經·中山經》,曰:蔓渠之山,伊水出焉,而東流注於洛。
又曰:熊耳之山,浮濠之水出焉,而西流注於洛。
酈氏引「蔓渠之山」二句於伊水《注》。
足見後魏所見《山海經》本與今本無異。
何至蔡氏引「伊水出焉」作「《山海經》曰:熊耳之山」,豈偶忘本文,以意想像加之耶?抑南宋本然耶?請質諸篤信蔡《傳》者(又引《山海經》「婁涿之山,波水出於其陰,而北流注於穀。
」今本「波」作「陂」。
「雷澤中有雷神,龍身而人頰,鼓其腹則雷。
」今本「頰」作「頭」)。
又按安國《傳》伊出陸渾山。
亦非。
陸渾山在今嵩縣東北四十裡,伊水經其下,非出也。
說伊源者紛如,當以《括地志》為據。
又按蔡氏多訛引《地理志》,除已經駁正之外,茲復得三十一條。
一雲:《地志》,清漳水出沾縣大黽穀東,北至阜城入北河。
」下「北」字本作「大」。
二雲:「《地志》,碣石在北平郡驪城縣西南。
」北平郡上有「右」字,兩漢皆然,今雲「北平郡」,則下雜晉製矣。
成亦不從土。
三雲:「《地志》,雎水出沛國芒縣。
」此係應劭《注》,非固本《注》,須分別。
沛亦不為國。
四雲:「《地志》,淄水出泰山郡萊蕪縣原山。
」今本無「原山」二字,二字出《水經》,何不竟引《水經》?五雲:「《地志》,沂水出泰山郡蓋縣艾山。
」今本無「艾山」二字,二字亦出《水經》,何不竟引《水經》?又雲:「南至於下邳,西南而入於泗。
」《地志》止言「南至下邳入泗」,此亦出《水經》。
六雲:「《地志》,東海郡下邳縣西有葛嶧山,古文以為嶧山。
」「山」當作陽。
七雲:「《地志》,彭蠡在豫章郡彭澤縣東。
」、「東」當作「西」。
八雲:「《地志》,震澤在會稽郡吳縣西南五十裡。
」今本無「南五十裡」四字,止當雲「《地志》,在吳縣西」。
今蘇州吳縣西南四十五裡是。
九雲:「《地志》,洛水至鞏縣入河。
」「鞏」上脫「東北」二字。
十雲:「水至偃師縣入洛。
」《地志》止言「東南入洛」。
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滎陽縣有彳良蕩渠。
」「蕩」當作「湯」,音宕。
十二雲:「《地志》,嶓塚山在隴西郡氐道縣,漾水所出。
」今本止雲「養水所出」,無「嶓塚山」字。
嶓塚山在西縣也。
若欲言東西兩漢水俱出嶓塚,不妨引酈氏《注》。
十三雲:「《地志》,蜀郡郫縣,江沱在東西入大江。
」當作「江沱在西東入大江」。
十四雲:「《地志》,巴郡宕渠縣,潛水西南入江。
」「江」當作「灊」。
十五雲:「《地志》,漢中郡安陽縣,灊穀水出,西南入漢。
」「入漢」上有「北」字。
十六雲:「《地志》,涇水出安定郡涇陽縣西。
」「西」下有「開頭山」三字。
十七雲:「《地志》,渭水出隴西郡首陽縣西南。
」「西南」下有「鳥鼠同穴山」五字。
十八雲:「《地志》,扶風汧縣弦蒲藪,芮水出其西北,東入涇。
」「扶風」上有「右」字,兩漢皆然。
今雲「扶風」,則下雜魏製矣。
十九雲:「《地志》,漆水出扶風縣。
」當雲「在右扶風漆縣西」,非出也。
二十雲:「《地志》,酆水出扶風鄠縣終南山。
」當雲「出右扶風鄠縣東南,今永興軍鄠縣終南山也。
」終南山當於今縣下補出。
二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北條荊山在馮翊懷德縣南。
」「馮翊」上脫「左」字,亦雜魏製。
二十二雲:「《地志》,終南在扶風武功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東」字。
「惇物在扶風武功縣。
」「縣」下亦脫「東」字。
二十三雲:「龍門山左馮翊夏陽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北」字。
二十四雲:「《地志》,析城在河東郡澤縣西。
」「西」下脫「南」字。
二十五雲:「《地志》,朱圉在天水郡冀縣南。
」當雲「《地志》,圉作圄。
」二十六雲:「《地志》,太華在京兆華陰縣南。
」「京兆」下脫「尹」字,亦雜魏製。
二十七雲:「《地志》,南條荊山在南郡臨沮縣北。
」「北」上脫「東」字。
二十八雲:「《地志》,衡山在長沙國湘南縣。
」「縣」下脫「東南」二字。
二十九雲:「《地志》,導江東陵在廬江郡西北」者,非是。
固自謂廬江西北有東陵鄉,淮水出耳。
非指《禹貢》,駁之轉非。
三十雲:「《地志》,濟水出河東郡垣曲縣王屋山東南。
」當雲「出河東郡垣縣東北王屋山」,以垣曲名縣,自宋始。
三十一雲:「《地志》,鳥鼠山者,同穴之枝山也。
」固絕無此語,此出酈氏所引他說曰,豈可依據? 又按蔡氏「球琳琅玕」,《傳》證以《爾雅》「西北之美者,有昆侖虛之球琳琅玕」。
或曰:《爾雅》「球」本作「璆」,二字名別,子指摘何不及之?餘曰:蓋兼用《說文》。
《說文》「球」字下即接「璆」字,曰球或從。
此正蔡氏之所本。
前「厥貢璆」,《傳》,璆,玉磬。
已用《說文》「球,玉磬也」之解矣。
又按蔡《傳》,大陸,引孫炎曰「巨鹿北廣阿澤」。
此係郭璞語,非孫炎。
「阿」亦作「河」。
筿簜,引郭璞曰:「竹闊節曰簜。
」此係孫炎語,非郭璞,請觀《注疏》(又安國《傳》筿簜,竹箭;簜,大竹。
此從《爾雅》來。
《爾雅·釋草》雲:筿箭。
邢昺《疏》,會稽之竹箭,是也。
言竹之小者,可以為箭幹。
今倒其文曰「筿箭竹」,似未妥)。
又按蔡《傳》,馬頰河,引《元和志》雲:在德州安德平原南東。
今案《元和志》,德州安德縣乃郭下有馬頰河,在縣南五十裡,縣東北至平昌縣八十裡,平昌縣南十裡有馬頰河。
於平原縣不相涉。
不知何緣,認作平原。
誤書思之亦是一適,殆是「昌縣南」三字耳。
又按蔡氏於《堯典》「三危」曰:即雍之所謂三危既宅者。
於《禹貢》「三危」曰:即舜竄三苗之地,或以為敦煌,未詳其地。
不知何獨疑夫三危?又何至未詳敦煌所在?予為集群說以補正曰:杜預雲,三苗與允姓之祖,俱放於三危。
瓜州,今敦煌也。
酈道元雲,三危山,在敦煌縣南。
《括地志》,三危山有峰,故曰三危。
俗亦名卑羽山,在沙州敦煌縣東南三十裡。
《隋·地理志》,敦煌縣有三危山。
《通典》,沙州敦煌縣,舜流三苗於三危,即其地。
允姓之戎居瓜州者,其子孫也。
又按蔡《傳》,「受都,今衛州也。
洛邑,今西京也。
」二句,亦須分別。
觀《寰宇記》,朝歌故城在衛州衛縣西二十二裡,即紂都。
衛州則治於汲縣,乃殷牧野地,當易州為縣。
且雲:在今衛縣西二十二裡方確。
至洛邑,今西京,宋西京本隋大業元年楊素所改築者。
地正周之王城,與東漢、魏晉及後魏都周下都者不同。
此句緻確。
又按蔡《傳》,今詳漢九江郡之尋陽縣,乃《禹貢》揚州之境。
漢尋陽縣不隸九江,隸廬江郡,惟境相接耳。
莫確於杜氏《通典》,江州潯陽郡下雲:《禹貢》,荊揚二州之境。
《禹貢》揚州曰,彭蠡既豬荊州曰九江孔殷,今彭蠡湖在郡之東南,九江在郡之西北,則彭蠡以東為揚州,九江以西為荊州。
他若洛州河南府河北諸縣為冀州,餘則豫州。
陝州陝郡河北諸縣為冀州,餘則豫州。
襄州襄陽郡南漳一縣為荊州,餘六縣並豫。
隨州漢東郡東南三十餘裡,有光化郡,為荊州,餘並豫。
冀州信都郡理信都縣,東入兗州之域,西入冀州。
貝州清河郡理清河縣,乃在洚水之東,入兗州,在洚水之西諸縣,入冀州。
兗州魯郡之任城龔丘縣為兗州,餘九縣並徐州。
其分畫之精如此。
然猶混洛出上洛郡洛南縣塚嶺山於梁州,當改入豫。
混東平郡巨野縣有大野澤於兗州,又全混渾州東平郡於兗州,當改入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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