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書古文疏證》卷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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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述夏後氏之禮、殷人之禮,必備講學於老聃。

    而不僅如今之寥寥者。

    然則孔子亦何俟杞宋存焉,而後能言其先王之制與? ○第五十二 吾嘗疑《孟子》引《太誓》曰「我武惟揚,侵於之疆,則取於殘,殺伐用張,於湯有光」,必史臣美武王之辭,非武王有語。

    蓋紂之惡甚於桀,而武王除殘之功亦遂高於湯。

    史臣正紀其實處,曰「於湯有光」,非誇也。

    偽作者以三篇俱武王語,一例竄入之於口中。

    試思《禮記》引《大誓》曰「予克紂,非予武,惟朕文考無罪;紂克予,非朕文考有罪,惟予小子無良」,謙謙於父之前,而於商先王便侈然自多其功,聖人氣象豈至於此。

    吾故疑焉。

    今讀《管子》又得一條,《法禁篇》引《泰誓》曰「紂有臣億萬人亦有億萬之心,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」,亦史臣辭,亦被竄入於其口。

    試思「紂有億兆夷人,亦有離德。

    餘有亂臣十人,同心同德」,萇弘引《大誓》語也。

    《論語》引之即作「武王曰:『予有亂臣十人。

    』」其相同如此。

    何至《管子》引《泰誓》,辭出史臣。

    晚出《書》卻撰作武王自語,抵捂至此,後世必有能辨之者。

     按:張霸百兩篇,史稱其采左氏傳《書敘》為作首尾。

    竊以晚出《書》亦然。

    其二十五篇無一語與《書序》相違。

    左氏引逸《書》復捃拾殆盡,然亦有不必捃拾而捃拾之露破綻出者。

    昭二十四年萇弘引《大誓》曰「紂有億兆夷人」雲雲,上文「同德度義」分明係萇弘自語,不然有不冠以《大誓》乎?即另出一篇亦應先作「《大誓》曰」,「同德度義」次作。

    又曰「紂有億兆夷人」,方協左氏引《書》之例。

    更可笑蔡《傳》寡陋,以「同德度義」為古者兵誌之詞,世竟有不讀左氏《傳》者。

     又按:《管子》引《泰誓》古文書,縮其辭為「紂有臣億萬,惟億萬心;予有臣三千,惟一心」,便減卻無限風緻。

    自擬為古,祗增其拙。

    予嘗以四子書有從《毛詩》出者。

    如《小旻》之詩「不敢暴虎,不敢馮河」,《論語》曰:「暴虎馮河。

    」《蕩》之詩「曾是掊克,曾是在位」,《孟子》曰:「掊克在位。

    」《桑柔》之詩,予豈不知而作。

    孔子則變之曰:「蓋有不知而作之者,我無是也。

    」《翽宮》之詩「至於文武,纘大王之緒」,子思則變之曰:「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。

    」《角弓》之詩「綽綽有裕」,《孟子》則變之曰:「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?」一經點用,或繁或簡,無不從火中熔鑄而成,無補綴之跡,豈若古文之多可嗤笑與? ○第五十三 二十八篇之《書》有單書月以紀事,《多士》「惟三月,周公初於新邑洛」是也。

    有單書日以紀事,《牧誓》「時甲子昧爽,王朝至於商郊牧野」是也。

    然亦以《武成》篇有「粵若來二月既死霸,粵五日甲子」之書,故讀者可以互見,不必復冠以二月,此省文也。

    未有以此月之日紀事,而仍蒙以前月之名,使人讀去竟覺有三十四日而後成一月者。

    有之,自晚出《武成》始載。

    考《召誥》篇先書丙午次戊申,又次庚戌、甲寅、乙卯、丁巳、戊午、甲子,皆冠以三月。

    《顧命》篇先書甲子,次乙醜,又次丁卯、癸酉,皆冠以四月。

    至《洛誥》篇「戊辰,王在新邑,烝祭歲」,止書日而必於後結一句曰:「在十有二月」,其詳明如此。

    今晚出《武成》先書一月壬辰,次癸巳,又次戊午,「師逾孟津」已在月之二十八日矣,復繼以「癸亥,陳於商郊」,「甲子昧爽,受率其旅若林」是為二月之四日、五日,不見冠以二月,豈今文書法耶?或曰:《洛誥》亦嘗稱乙卯,《費誓》兩稱甲戌,皆止有日。

    餘曰:此自周公伯禽口中之辭,指此日有此事雲爾。

    豈若史家記事,垂遠必係日於月,有一定之體耶。

     按:《國語》伶州鳩對景王曰:「昔武王伐殷,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」,「癸亥」上加「二月」,其敘事之密如此。

    又按《召誥》「惟二月既望,越六日乙未」,望者十六日,庚寅自庚寅數至二十一日乙未正六日,蓋連望日而數,非離本日,此今文書法也。

    孔安國不達茲例,謂望為十五日,果爾何得曰「越六日」?此與晚出《武成》「越三日庚戌」誤同。

    益驗古文與《傳》出一手。

     又按:餘向謂孔《傳》多同王肅《注》,乃孔竊王。

    非真漢武時之孔氏預與三國魏之王氏合也。

    以「三年之喪二十六月即吉」驗之。

    今又得一事,是《堯典》「禋於六宗」,說六宗者,人人各異義。

    至魏明帝詔令王肅議六宗,肅取《家語》孔子曰「所宗者六」以對,肅以前未聞也。

    今安國《傳》正同,孔竊王,又一證矣。

     又按:三年之喪謂祥禫間月者,鄭學之徒;祥禫共月者,王學之徒。

    王學所以可廢者,以前無所本,特王氏鑿空耳。

    鄭學則遠有師承。

    劉熙《釋名》曰:「間月而禫」,《白虎通德論》曰:「二十七月而禫」,《大戴·喪服變除禮》曰:「二十五月大祥,二十七月禫。

    」更溯而上之,僖公薨於十二月乙巳,杜氏推曆,乙巳在十一月,至文二年冬僖之喪已二十六月矣,公子遂如齊納幣,公羊譏其喪娶,則公羊氏亦主二十七月,遙與鄭氏合可知也。

    若王肅者議禮必反鄭氏,以《檀弓》「祥而縞,是月禫,徙月樂」為據。

    夫所謂「是月禫」者,所以發下文而不係於上也。

    《論語》「子於是日哭,則不歌」,而文無所係。

    孰謂「是月禫」雲者乃祥月乎?果禫在祥月,應曰月中而禫,不可謂之中月也。

    自王氏誤標茲義,宗之者尤盛於魏晉間。

    若孔《傳》者,殆亦魏晉間王學之徒也哉。

     又按:《儀禮·士虞禮》「期而小祥」,「又期而大祥」,「中月而禫,是月也吉祭」此「是月也」則承上文,又與《檀弓》別。

    若謂中月為大祥,月之中既雲中月,又雲是月,不太贅乎?益驗王氏說非是。

     ○第五十四 朱子有古史例不書時之說。

    以二十八篇《書》考之,如《康誥》「惟三月哉生魄」,《多方》「惟五月丁亥」,書三月、五月,皆不冠以時。

    《洪範》「惟十有三祀」,《金縢》「既克商二年」,書十三祀、二年,皆不繼以時。

    確哉,朱子見也。

    唐孔氏謂《春秋》主書動事,編次為文,於法日、月、時、年皆具,其不具者,史闕耳。

    《尚書》惟記言語,直指設言之日,如《牧誓》等篇皆言有日無月,史意不為編次,故不具也。

    更以逸《書》考之,《伊訓》「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醜朔」,《畢命》「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」,書年、書月、書日,並書朔、朏,絕不係以時。

    不益見朱子確耶?大抵史各有體,文各有例。

    《書》不可以為《春秋》,猶《春秋》不可以為《書》。

    今晚出《泰誓》上開卷大書曰:「惟十有三年春」,豈古史例耶?予故備論之,以伸朱子,以待後世君子。

     按:朱子有《答林擇之書》,使之求汲塚《竹書紀年》。

    此書今不傳,傳者贗本。

    杜元凱稱其著書文意大似《春秋》經。

    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,疑亦書時。

    及考《魏世家》裴泬引《紀年》曰:「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」,「四月」上不見「夏」字,乃知古人文各有例。

    雖似《春秋》,終有不盡司處。

    馬遷踵《秦記》成《秦本紀》,頗書時,然多略,不似《漢書》於秦二世元年書「秋七月」,漢元年書「冬十月」,盡從而整核其體。

    疑後代史冊遵《春秋》例者,自班氏始。

     又按:《春秋》書時,胡安國《傳》謂為夏時。

    先儒已曆曆辨析,尤莫善於鄱陽吳仲迂之言曰:若從胡氏,則是周本行夏時,而以子月為冬。

    孔子反不行夏時,而以子月為春矣。

    其破的如此。

    胡《傳》既非,則蔡《傳》以《泰誓》春為非建子之月,又不足攻矣。

     又按:朱子又疑《竹書紀年》純用夏正,似胡氏之說亦有據,非也。

    《紀年》為魏史記,魏出於晉,當時列國惟晉擅用夏正。

    以左氏驗之,「僖五年蔔,偃曰:『其九月十月之交乎』」,襄三十年「絳縣人曰:『臣生之歲正月甲子朔』」,皆謂夏正。

    杜氏亦經注出,但未補明一句曰:於時晉獨用夏正。

    所以然者,何也?成《春秋》在前,見《竹書》在後故也。

    憶己未留京師,富平李因篤天生告予曰:晉用夏正,子知之乎?予曰:然。

    天生曰:周天王固許之用也,觀定四年啟以夏正疆,以戎索,可見。

    予曰:左氏乃政字,非正字,即政與正通,然則於伯禽康叔曰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,魯、衛乃又建壬乎?何周初自亂其正朔也。

    天生為語塞。

     又按:胡渭生朏明告予:《竹書紀年》文意簡質,雖頗似《春秋》經,然此書乃戰國魏哀王時人所作,往往稱諡以記當時之事。

    如魯隱公及邾莊公盟於姑蔑,晉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,周襄王會諸侯於河陽,明係春秋後人約《左傳》之文仿經例而為之。

    與身為國史,承告據實書者不同。

    杜氏《後序》則謂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,不亦過乎。

    予曰:《竹書》今不傳,然散見《史記》中。

    如《魏世家》,《索隱》引《紀年》曰「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,九月秦衛鞅伐我西鄙,十月邯鄲伐我北鄙。

    王攻衛鞅,我師敗績」。

    此非當時史官據實書當時之事乎?與《春秋》曷異乎?杜所見蓋全書,今所譏乃杜舉之數條,竊恐考有未詳,而立論太果,杜正未肯受過耳。

     ○第五十五 餘向謂作偽書譬如說謊,雖極意彌縫,信人之聽聞,然苟精心察之,亦未有不露出破綻處。

    不獨《墨子》所引三語也,今且見《漢書》矣。

    《漢·刑法志》引《書》曰:「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」,魏晉間作《書》者,似以此為逸《書》之文,於《泰誓》中篇微易其文竄入之曰:「立定厥功,惟克永世。

    」不知《郊祀志》明雲:「《太誓》曰『正稽古,立功立事,可以永年,丕天之大律。

    』」顏《注》,今文《泰誓》,《周書》也。

    蓋偽《泰誓》唐代尚存,故師古得以知之。

    今將以偽《泰誓》為足信乎?不應為晚出書遂廢,以偽《泰誓》不足信乎?又不應晚出書復與之同,蓋魏晉間此人正以鄙薄偽《泰誓》,不加熟習,故不覺己之所撰厘革之未盡耳。

     按:寧都魏禧冰叔著《左氏經世編》,亦有分明現露破綻之論。

    是襄公三十年,子產從政一年,輿人誦之曰:取我衣冠而褚之,取我田疇而伍之。

    叔子曰:此「輿人」如今一二無賴秀才出沒頭帖稱兩學公約者,名假輿人,卻口中便露出造謗人本色。

    細看他褚衣冠、伍田疇,祇是平日豪侈,及侵占人田土者在內耳。

    又如管蔡流言而曰:公將不利於孺子。

    「孺子」二字明明露出叔父口語。

    餘謂叔子祗緣今文《書》有周公稱「孺子」者七,遂認孺子之稱為真叔父之於兄子也者。

    不知古人稱人多以年,年長則叟之,年幼則孺子之,初不計其爵。

    亦見古人質處。

    《禮記》天子未除喪曰:「予小子,生名之,死亦名之。

    」鄭氏《注》為生名之曰小子王,死亦曰小子王也。

    故晉有小子侯。

    以此禮律成王正當喪之日,其稱尤屬不易,豈得偏疑自叔父。

    且周公曰、衝子曰小子與孺子何異?而召公不嚐亦稱衝子乎,豈叔父乎?《通鑒》,平帝崩,王莽立宣帝玄孫嬰年二歲者,號曰孺子嬰。

    豈莽亦叔父乎?凡著一書,必明於古人名物訓故,而後可以號通識。

    今叔子經解若此,豈得謂其地素通古學哉? 又按:偽《泰誓》仍有厘革未盡者,曰「自絕於天」,見《史記·周本紀》《漢書·穀永傳》《漢紀·孝昭皇帝紀》。

    曰「以說婦人」,見《漢書·禮樂志》。

     又按:《漢書·平當傳》,當上書引《書》雲「正稽古,建功立事,可以永年」。

    視《郊祀志》少末一語,《刑法志》多首一語。

    雖引法各異,要為偽《泰誓》辭無疑。

     又按:偽《泰誓》不獨唐師古得知,章懷太子賢於《後漢書·班固傳》典引《注》亦知。

     ○第五十六 又餘向謂文有承訛踵謬,千載莫知其非,而一旦道破,真足令人笑者。

    不獨《大禹謨》之於《左傳》,抑且見《五子之歌》之於《爾雅》矣。

    《爾雅·釋詁篇》,鬱陶,繇喜也。

    郭璞《注》引《孟子》曰:鬱陶,思君。

    《禮記》曰:人喜則斯陶,陶斯詠,詠斯猶,猶即繇也。

    邢昺《疏》皆謂歡悅也。

    鬱陶者,心初悅而未暢之意也。

    又引《孟子》趙氏《注》雲:象見舜,正在床鼓琴,愕然,反辭曰:我鬱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