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書古文疏證》卷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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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閻若璩百詩撰 平陰朱續晫近堂梓 ○第四十九 史家有追書之辭,每以後之官名制度敘前代事。

    讀者要以意會,不必以為核。

    其類甚多,今姑舉一事。

    如郡守更為太守,始景帝中二年七月。

    太史公書於景帝前輒曰「太守」,豈當日之實稱乎?抑偶誤爾。

    竊謂伶州鳩與景王論武王曰:王以黃鍾之下宮布戎於牧之野,故謂之厲。

    所以厲六師也。

    斯時,武王僅有三軍,六師未備,觀《牧誓》可見。

    州鳩蓋以其終有天下,故以有天下之制稱之。

    亦追書者之常。

    若當武王時,敘武王所統軍而曰:「王乃大巡六師。

    」則大不可矣。

    序《書》者遠出刪《書》者之後,故流傳說,頗訛見。

    《召誥》有「太保」字,及《顧命》《康王之誥》皆然。

    遂以「太保」為召公之官。

    曰:「西旅獻獒,太保作《旅獒》。

    」不知武王時召公尚未也。

    然史家多以其人所終之官言之,初不計其時,亦追書者之常。

    若當武王時敘召公所居官而曰「大保」,乃作《旅獒》,則大不可矣。

    凡偽書之以追書為實稱,其誤如此。

     按:伶州鳩又曰:「以大蔟之下宮布令於商,昭顯文德,底紂之多罪,故謂之宣。

    所以宣三王之德也。

    」三王即《金縢》所雲三王:大王、王季、文王。

    故作《武成》者亦有「大王肇基王跡」等語。

    似當日未必及後稷,且尊之為先王,何則?果爾,是宣四王之德矣,奚啻三?餘是以信《國語》,不信晚出《武成》者以此。

     或曰:「太守」字在《史記》固多追書。

    若《戰國策》韓陽曰:使陽言之太守,太守其效之。

    豈亦追書乎?餘曰:昔人已疑到此,著有明辯。

    蓋校寫《國策》者,不通古今,妄增入,非原文。

    因笑近時刻《日知錄》者,遽謂戰國真有太守稱,亦不善於論世矣。

     又按:左氏亦間以其人所終之官言之,不知其時尚未者。

    昭元年四月子產稱公孫黑子穀曰上大夫。

    《王制》:諸侯之上大夫,卿。

    鄭有六卿,時乃罕氏、虎國氏、僑豐氏、段印氏、段遊氏、吉駟氏,帶為之。

    安得復有一卿以位黑?黑得為卿者,蓋後六月丁巳強與於六卿之盟,子產弗討,遂以為卿。

    以至明年秋被殺,亦書於經。

    當子產數子南之時固未也。

    然則子穀宜何官?曰:子產稱子穀貴於嬖大夫,子南則亞大夫可知也。

    或「上」字為「亞」字之訛,然此等誤稱,左氏煞少,亦千慮中之一失乎? 又按:成三年臧宣叔曰:次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

    小國之上卿,當大國之下卿,中當其上大夫,下當其下大夫。

    是春秋時列國別有上大夫,未遂為卿。

    與《周禮》《王制》不合。

    又因悟《王制》「諸侯之上大夫卿」是本《周禮》,「次國之上卿」一段則用左氏。

    獨不思《周禮》屬國之初製,變至春秋已大不侔,而會顀成一書者,何哉? 又按:《左傳》桓三年有上卿、下卿、上大夫。

    昭五年有上卿、上大夫。

    益驗上大夫與卿各別。

    參以文六年亞卿,昭四年介卿,哀十四年次卿,臧宣叔所謂中卿是也。

    則卿信有三。

    又參以僖四年中大夫,昭元年嬖大夫,昭七年亞大夫,哀二年下大夫,蓋亞大夫即中大夫,嬖大夫即下大天也。

    則大夫等亦有三。

    然則前所雲上大夫即卿者,不可削去乎?曰:亦未可盡主一說也。

    莊十四年鄭厲公謂原繁曰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。

    《注》曰上大夫,卿也。

    意是時鄭官制猶未變,不然此乃史家之文,非當日之實稱。

    請更證以一事,覲《禮》,同姓大國則曰伯父,小邦則曰叔父。

    晉非小國也。

    且勿論而自唐叔以迄文公、景公,皆稱為叔父,何昭九年三十二年《傳》於平公定公反改稱伯父?當其伯父也,並惠公亦伯父之。

    或曰:周自景王以下實然,然昭十五年景之十八年也,何又曰叔父?疑左氏不畫一處,亦未必盡得當時之真雲。

     又按:《史記》《周書》並稱武王克殷,有召公奭不言太保。

    言太保,自昔者,周成王幼在繈褓之中,召公為太保。

    保,保其身體。

    始見賈誼《新書》。

    至《顧命》篇猶然。

    唯不知周公未薨前,召公於六卿中何官。

    或曰:《詩集傳》明雲韓初封召公為司空,王命以其眾為築城。

    餘曰:韓侯是武王子,計其封當在成王之世,聃季為司空。

    衛康叔封聃季授土,見定四年《傳》。

    豈召公為之哉?疑臆說。

    或曰:朱子本王肅。

    餘曰:肅《注》,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。

    下雲召公為司空,主繕治。

    此蓋指宣王時召穆公虎,非召康公奭也。

    又錯認。

    且朱子以築城為必屬司空乎?仲山甫城齊何以時為塚宰?朱子以司空為必主繕治乎?又何以平定淮夷,命召穆公虎?蓋古者人雖有專官,官雖有定職,至國有大事,則推賢而往。

    人不以為忌,已亦不以為嫌。

    往而輒能成功,還報天子。

    後世幾此意者鮮矣。

     ○第五十 傳注家有錯解之辭,要久而後錯始見,論始定。

    亦朱子所謂後出者巧爾。

    《無逸》篇「其在祖甲,不義惟王」,孔《傳》曰:湯孫,太甲也。

    唐孔氏亦因之。

    至蔡氏《集傳》出而論始定。

    尤快在據下文周公言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,「及」雲者,因其先後次第而枚舉之辭也。

    則祖甲之非太甲也明甚。

    祖甲既非太甲,則「不義惟王」之非太甲事也亦明甚。

    《高宗肜日序》以為高宗祭成湯,蔡《傳》則謂其祭禰廟。

    蔡《傳》近是矣。

    然終至金氏前編出,而論始定。

    曰:《高宗肜日》,高宗之訓。

    史遷係於祖庚之紀內,則是祖已為祖庚作。

    凡書之訓告其君,多係其所言之臣,如曰《仲虺之誥》、曰《伊訓》。

    無係之君者。

    而此二書皆訓體,乃係之君,既非義例矣。

    凡書之本序多稱其君之名,或曰王,未有以廟號稱者。

    而此曰《高宗肜日》,則似果若追書之雲者。

    繹之於廟門之外,西室主事以士行,君不親也。

    夫君既不親矣,而曰高宗,目君且以廟號,稱之曰典祀無豐於昵。

    詳味其辭,安知非祖庚之時,繹於高宗之廟,而有雊雉之異乎?則二書祖己以訓祖庚也明甚。

    既祖己以訓祖庚,則典祀無豐於昵之非高宗事也亦明甚。

    作古文者生於蔡、金兩氏之前,錯解未正之日,故《太甲》上曰:「茲乃不義,習與性成。

    」《說命》中曰:「黷於祭祀,時謂弗欽。

    」若與彼二篇為實相表裏者,抑豈料其錯解也哉?凡晚出書之以錯解為實事,其誤如此。

     按:《無逸》篇泛言自三宗之後或十年,或七八年,或五六年,或四三年。

    以邵子《經世書》證之,或十年者,則太戊後仲丁十三年,河亶甲九年;或七八年者,則太戊後陽甲七年,武丁後祖庚七年;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者,則祖甲後廩辛六年,武乙四年,太丁三年。

    曆曆皆合。

    且與由少以至益少者次第亦不紊然。

    則安得謂祖甲即太甲,反在太戊前乎?孔《傳》謂殷家祖其功,故稱祖。

    不知太甲在《史記》有宗稱,無祖稱。

    至南軒,予不識其為何人,當論定之後而猶以兩孔氏為確論,傎已甚矣。

     又按:孔《傳》之誤,因於王肅;王肅之誤,因於《史記》;《史記》之誤,又因於《國語》。

    於是祖甲一人忽上而冒太甲之賢,復降而同帝甲淫亂,其幸不幸如此。

     又按:以錯解為實事,復得二條。

    一,此書專主王肅之學,肅錯解中月而禫為在二十五月之中,二十六月朔輒即吉,故撰於《太甲》中三祀十有二月朔,嗣王被冕服歸。

    一,《金縢》「我之弗辟」,馬、鄭皆讀辟為避。

    周公居東二年,謂避居東都,至王肅始錯解為東征。

    孔《傳》因之。

    則上文解辟為法,亦用王肅說可知。

    故撰於《蔡仲之命》,周公以流言至辟管叔於商。

    嗟乎,此古今二大關鍵也。

    服闋於二十五月,於是兩晉諸帝俱短喪而陷於不孝矣。

    周公身誅管蔡,於是唐太宗臨湖之變,推刃同氣而莫之恤。

    周公可以藉口矣。

    王克有言,俗語不實,成為丹青,丹青之文,賢聖惑焉。

    夫苟至於惑賢聖,則其流毒正無窮無極,安得不使有識者昌言以辯哉? ○第五十一 趙氏稱孟子尤長《詩》《書》。

    其於《書》之辭必熟習,必不以古人口中語認為敘事,又必不以古人口中語妄續之於後,與或妄增之於前,自亂其引古之例,斷斷然已。

    奈何晚出《書》以校之《孟子》,有不然者。

    書曰「天降下民一節」自「武王恥之」上皆《書》辭,蓋史臣所作,故孟子從而釋之曰:此武王之勇也。

    亦猶上文引《詩》畢,然後從而釋之曰:此文王之勇也。

    正一例也。

    偽作者欲竄入武王口,不得不去其末二語,又改「天下曷敢有越厥誌」為「予曷敢有越厥誌」。

    試思此段在《泰誓》上者,曾有一毫似武王之勇,而孟子乃引之乎?又有「攸不為臣」一段,亦史臣作。

    「紹我周王,見休,惟臣附於大邑周」則更臣述士女之辭,偽作者亦欲竄入武王口。

    自不得不去其首句,又改為「昭我周王,天休震動,用附我大邑周」。

    試思今文《書·大誥》曰「天休於寧,王興我小邦,周多士」,曰「非我小國,敢弋殷命」,其自卑如此。

    於勝國一曰大國殷,再曰大邦殷,甚且曰天邑商,其尊人如此。

    豈有武王當初得天下日,遍告群後,而乃侈然自尊為大邑周乎?即文理亦不可得通,凡晚出《書》之以敘事為議論,其誤如此。

     按:《書》曰「湯一征自葛始」一節,《書》辭、《孟子》語頗相雜。

    偽作者以天下信之,與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互異,故不援入《書》。

    以「東面而征西夷怨」至「奚為後我」凡三見,斷為《書》辭入《書》。

    「民望之」以下又《孟子》語,蓋以別於《書》曰「徯我後」。

    故此最其苦心分疏處,但味「湯一征自葛始」亦史臣所作,若仲虺麵對成湯,自不得斥其號。

    於是偽作者輒變其辭曰:「初征自葛始」,又其苦心閃縮處乎? 又按:「東面而征,西夷怨;南面而征,北狄怨」。

    《仲虺之誥》縮其辭為「東征,西夷怨;南征,北狄怨」。

    便蠢拙。

    予嘗謂鶴脛不得不長,鳧脛不得不短,此文章家法也。

    司馬公約諸史之文而成《通鑒》,已屬從簡。

    作《綱目》者不知務於字句間蹙損,往往緻有文理不通,足資嗢噱處。

    或曰:朱子可若是其輕詆與?餘曰此原不盡出朱子,多其門人為之。

    若真出朱子手,其大書必一依凡例,分注必不擅改司馬氏原文耳。

     又按:餘嘗謂聖人之言述於賢人口中,少有改易,便不如聖人之確,何況偽作古文《書》者?殆無怪其然。

    或請征其義,餘曰:《論語》「杞不足征,宋不足征」。

    《中庸》易其文曰「有宋存」。

    案孔子七世祖正考甫,得《商頌》十二篇於周之大師,歸以祀其先王。

    而孔子錄《詩》,時亡其七篇。

    此非「宋不足征」之切證乎?眾言淆亂,折諸聖,未聞折諸賢。

    或曰:《論語》蓋孔子一時之言,《中庸》又一時言之,故不同。

    觀並提三代與僅論二代者亦不同。

    餘曰:年有蚤暮,識有淺深,論因有定否。

    此豈所論於聖人乎?「杞用夷禮」見魯僖公時,出《左傳》。

    微子至於戴公,其間禮樂廢壞。

    戴公當周宣王時。

    出《毛詩序》。

    蓋惟禮樂廢壞,方就周大師校之,得《頌》之全本。

    旋復遭放失。

    孔子習《詩》不及半矣。

    尚得謂載《論語》者乃其暮年之言。

    宋固如此。

    載《中庸》者則其初年,宋猶有文獻存焉者耶?觀《中庸》「其至矣乎」及「明乎郊社之禮」,分明是子思增損隱括《論語》之文,此則改《論語》而失其意,故不確。

    知我罪我,一聽世之君子,予則信孔子過篤者耳。

     又按:自《書》有「天降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師」,後師曠述之曰「天生民而立之君」,後又荀卿釋之,辭愈顯而意益加。

    警曰:「天之生民,非為君也;天之立君,以為民也。

    」然皆一脈相傳,足征《孟子》所引之確。

    今《泰誓》上改「降」為「佑」,意覺索然。

    吾直不省作偽者是何心?或曰:「有宋存焉」,蓋言其僅有存者,亦是宋不足征意,特比杞差勝耳。

    餘曰:孔子又有言矣,「我欲觀夏道,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,吾得夏時焉;我欲觀殷道,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,吾得坤乾焉。

    」安在杞一無所存者乎?大抵當時列國文獻惟魯為最備,故曰:「吾舍魯何適矣。

    」二國自俱不足征。

    或曰:二國俱不足征,孔子於何處考訂而能言之?雙峰饒氏有雲:聖人生,知得其一二,則可以識其餘,亦信然乎?餘曰:此最無稽之說也。

    聞一知十,自就義理言。

    若世遠言湮,典文殘缺,雖聖人亦不能臆為說矣。

    孔子嘗問禮於老聃。

    《曾子問》一則曰:「吾聞諸老聃」,再則曰:「吾聞諸老聃。

    」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