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書訂卷四 建官第三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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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書曰:品級奈何?九品有正有從,官多故耳。

    設官既少,何必然?去其從,但為九品可矣。

    公孤不臣也,在品級外,相國、金吾大将軍為一品,六卿、都禦史、大司成、侍郎、羽林大将軍為二品,通政使、亞卿、副都禦史、少司成、侍中為三品,中書令、給事中、令史為四品,司業、中大夫、納言為五品,都尉、羽林郎為六品,中書舍人、監察禦史為七品,四司正俱六品,副七品,同知八品,藩王不在品級内[有議在後]。

    州牧二品,州藩師、六曹四品,三監七品,太守五品,郡師、六廳七品,三監八品,要縣上縣令七品,學師、六衙八品,三監九品;中縣下縣令八品,學師、六衙九品,三監亦九品[有議在後。

    服色具别錄]。

    廪祿奈何?一品歲祿米二千四百石、錢一千二百貫、帛三百端、布五百端,公孤食一品祿。

    二品米二千石、錢一千貫、帛二百端、布三百端,三品米一千六百石、錢八百貫、帛一百端、布二百端,四品米一千二百石、錢六百貫、帛八十端、布一百二十端,五品米八百石、錢四百貫、帛六十端、布一百端,六品米六百石、錢三百貫、帛四十端、布六十端,七品米四百石、錢二百貫、帛二十端、布四十端,八品米二百石、錢一百貫、帛十五端、布三十端,九品米一百二十石、錢八十貫、帛十端、布二十端,選士米錢比九品,無布帛。

    上士米百石、錢六十貫,中士米八十石、錢五十貫,下士米六十石、錢三十貫,鄉師鄉官司生俱有米二十四石、錢十二貫[有議在後]。

    上者足以養其廉,下者足以代其耕,如此乃得盡以田業農、以貿易業商,而不使卿大夫士奪農商之利矣。

    铨選之法奈何?一則以一途為升降,不以他途雜之;一則别賢否為舉錯,不以年勞限之;一則公用人之權于天下,不以一部專之。

    縣令可入為中書舍人、監察禦史,舍人、禦史可出為郡守,才懦者為納言[有議在後],亦必為郡守而後可以選。

    郡守可入為中書令、給事中,中書令、給事中可為通政使、副都禦史,通政使、副都禦史可出為州牧,州牧可入為侍郎、都禦史,侍郎、都禦史可為相國,而為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師可為郡師,郡師可入為司業,司業可出為州藩師,州藩師可入為少司成、侍中,少司成、侍中可為大司成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丞可為郡藝郎,藝郎可入為農部中大夫,農部中大夫可出為州藩司農,州藩司農可入為少司農,少司農可為大司農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正可為郡治中,治中亦入為司業,司業可出為州藩宗伯,州藩宗伯可入為少宗伯,少宗伯可為大宗伯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禮樂經史文學正可為郡禮樂經史文學治中,郡禮樂經史文學治中可人為禮部中大夫,禮部中大夫可出為州藩禮樂經史文學宗伯,禮樂經史文學宗伯可入為翰林院令史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[有議在後]。

    縣尉可為郡别駕,别駕可入為兵部中大夫或二衛都尉、羽林郎,兵部中大夫、都尉、羽林郎可出為州藩司馬,州藩司馬可入為少司馬,少司馬可為大司馬、羽林大将軍,大司馬、羽林大将軍可為金吾大将軍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督可為郡司理,司理可入為刑部中大夫,刑部中大夫可出為州藩司寇,州藩司寇可入為少司寇,少司寇可為大司寇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郵可為郡典方,典方可入為地部中大夫,地部中大夫可出為州藩司空,州藩司空可入為少司空,少司空可為大司空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同可為郡節史,節史可入為貨部中大夫,貨部中大夫可出為州藩司均,州藩司均可入為少司均,少司均可為大司均,而其官止矣,此一途也。

    縣三監判可為郡三監丞,郡三監丞可為州藩三監尹,亦可為京司同知,監尹、同知可為司副,副可為正,而其官止矣。

    獨曆象司專設于京師,但以天文生為同知,同知為副,副為正可矣[京師有附生,故凡生不必取于外,外惟縣有附生,郡之生缺則取于縣,州藩之生則取于郡。

    蓋附生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