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書訂卷三 建官第三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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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于宮城内之西,封駁之官也。
都給事一,給事中十有二,凡诏令之下必由之,有不便者駁還之。
士六人[有議在後]。
設登聞鼓于宮城北門之内,歲命一給事司之,凡有告變或奇寃,登樓撾鼓者即以狀聞,阻隔者誅,妄告者誅。
一曰翰林院,設于宮城内之北,侍從文學之官也[有議在後]。
侍中一,其屬令史十,禮樂經史文學各二,備顧問、撰制诰。
士二十四人。
二衛者,一曰金吾衛,分左右列宮城内,金吾大将軍各一,侍衛之官也。
守宮門,稽出入[百官俱懸牙牌出入,以便稽查。
舊制也,司之以禮部],司儀衛。
其屬都尉八,士二十四人。
一曰羽林衛,亦分左右列宮城外,羽林大将軍各一,典禁旅之官也。
司徼巡、備非常。
其屬羽林郎十有二,士三十二人。
四司者[有議在後],一曰曆象司,一曰大蔔司,一曰考工司,一曰岐黃司。
不統于府部院衛,以出身非士也。
都城内擇地設之。
曆象司,治曆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同知四。
天文生十有六,附生無定數。
大蔔司,陰陽蔔筮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同知四,蔔生八,附生無定數。
考工司,興建制造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攻土、攻木、攻金、攻石、攻玉、攻皮、畫繪、織造,為八所,供天子宮室輿仗冠服器皿之具,備禮樂兵農器械之用。
每所同知一,工生四,附生無定數。
岐黃司,醫藥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數分科,每科[如眼科痘科之類]同知一,醫生四,附生無定數。
京師之官盡此矣。
官之設于州藩者,一府、一院、一堂、六曹、三監。
府者,州牧藩王也,領一州一藩之事,統佐屬與守令而總其成。
院者,巡按禦史也,察州牧藩王與其佐及守令之賢否,郡縣佐不問也。
地有豪強按之,寃抑雪之,民事不問也。
堂者,州藩之學師也,敷五教于州藩,統郡縣之學師而總其成。
六曹者,司農、宗伯、司馬、司寇、司空、司均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曹也。
獨禮曹,于宗伯外有禮樂經史文學五宗伯以副之,各統其郡之六廳而總其成。
士則府二十四,院十二,堂與六曹各八。
三監者,工監、蔔監、醫監各置一尹也。
生則每監四。
官之設于郡者,二堂、六廳、三監。
二堂者,太守、郡師也,守統其屬與縣令,師統其縣師而總其成。
六廳者,藝郎、治中、别駕、司理、典方、節史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廳也。
禮廳于治中外,有禮樂經史文學五治中以副之,各統其縣之六衙而總其成。
士則守十六,師與六廳各八。
三監者,蔔工醫各置一丞也。
生則每監四。
官之設于縣者,二堂、六衙、三監。
二堂者,縣令、縣師也,分統其屬,合一縣之事而總其成,師教學生,統一縣之鄉師而總其成也。
六衙者,縣丞、縣正、縣尉、縣督、縣郵、縣同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衙,而各修其職也。
禮衙于縣正外,有禮樂經史文學五正以副之。
士則倍于郡,以其所理者多也。
三監者,蔔工醫各置一判也。
生亦倍于郡,且有附生而習其業者。
外官盡此矣。
由是品級以等之,服色以别之,廪祿以厚之,铨選考績,舉劾以操縱而進退之,天下人才猶不得其用,而政事猶不舉者,未之有也。
陸桴亭論司兵有功升司農、司刑有功升司禮諸法曰:是得一善攻木者,而賞之使削鐵也,不可解矣。
高岱論法詳之弊曰:事有宜密,雖腹心不得聞也,而必須關白;人有可用,雖将相不為過也,而必循資格;錢谷出納,有足以利民者專之可也,而憚于稽考之嚴;刑獄重輕,有當以情處者遂之可也,而涉于出入之議;機當速應,畏法易逗留;勢宜有待,畏法多張皇;一金之費,幹曆諸司;一令之行,徧咨羣長;甲乙可否,吏胥上下,圖政理之志輕,而稽簿書之念重,敷治化之日少,而辦文移之日多,少有蕩轶,則下以廢法而讦其非,上以悖法而重其譴,君子不敢為善,殆甚于小人不敢為惡矣。
痛乎其言之也!而漢法疏闊而長,秦隋法繁密而促,為治者宜何從! 思辨錄曰:魏莊渠嘗言古縣邑官較後世多,府史較後世少。
今在官者千百為羣,積奸叢弊,蠹害生民。
此古今盛衰之制也。
古之治也以道,卿士大夫同寅協恭,清心緻理;後世上下相疑,不複推誠,委任天下之事一決簿書,變成吏胥世界矣。
六部之吏典,六部之事皆出其手矣;布政按察之吏典,布政按察之事皆出其手矣;郡縣之吏典,郡縣之事皆出其手矣。
乃士子羞為之,而為之者必狡猾奊诟之人,天下事安得而治也?夫
都給事一,給事中十有二,凡诏令之下必由之,有不便者駁還之。
士六人[有議在後]。
設登聞鼓于宮城北門之内,歲命一給事司之,凡有告變或奇寃,登樓撾鼓者即以狀聞,阻隔者誅,妄告者誅。
一曰翰林院,設于宮城内之北,侍從文學之官也[有議在後]。
侍中一,其屬令史十,禮樂經史文學各二,備顧問、撰制诰。
士二十四人。
二衛者,一曰金吾衛,分左右列宮城内,金吾大将軍各一,侍衛之官也。
守宮門,稽出入[百官俱懸牙牌出入,以便稽查。
舊制也,司之以禮部],司儀衛。
其屬都尉八,士二十四人。
一曰羽林衛,亦分左右列宮城外,羽林大将軍各一,典禁旅之官也。
司徼巡、備非常。
其屬羽林郎十有二,士三十二人。
四司者[有議在後],一曰曆象司,一曰大蔔司,一曰考工司,一曰岐黃司。
不統于府部院衛,以出身非士也。
都城内擇地設之。
曆象司,治曆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同知四。
天文生十有六,附生無定數。
大蔔司,陰陽蔔筮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同知四,蔔生八,附生無定數。
考工司,興建制造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屬攻土、攻木、攻金、攻石、攻玉、攻皮、畫繪、織造,為八所,供天子宮室輿仗冠服器皿之具,備禮樂兵農器械之用。
每所同知一,工生四,附生無定數。
岐黃司,醫藥之官也,司正一,司副二,其數分科,每科[如眼科痘科之類]同知一,醫生四,附生無定數。
京師之官盡此矣。
官之設于州藩者,一府、一院、一堂、六曹、三監。
府者,州牧藩王也,領一州一藩之事,統佐屬與守令而總其成。
院者,巡按禦史也,察州牧藩王與其佐及守令之賢否,郡縣佐不問也。
地有豪強按之,寃抑雪之,民事不問也。
堂者,州藩之學師也,敷五教于州藩,統郡縣之學師而總其成。
六曹者,司農、宗伯、司馬、司寇、司空、司均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曹也。
獨禮曹,于宗伯外有禮樂經史文學五宗伯以副之,各統其郡之六廳而總其成。
士則府二十四,院十二,堂與六曹各八。
三監者,工監、蔔監、醫監各置一尹也。
生則每監四。
官之設于郡者,二堂、六廳、三監。
二堂者,太守、郡師也,守統其屬與縣令,師統其縣師而總其成。
六廳者,藝郎、治中、别駕、司理、典方、節史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廳也。
禮廳于治中外,有禮樂經史文學五治中以副之,各統其縣之六衙而總其成。
士則守十六,師與六廳各八。
三監者,蔔工醫各置一丞也。
生則每監四。
官之設于縣者,二堂、六衙、三監。
二堂者,縣令、縣師也,分統其屬,合一縣之事而總其成,師教學生,統一縣之鄉師而總其成也。
六衙者,縣丞、縣正、縣尉、縣督、縣郵、縣同,以農禮兵刑地貨為衙,而各修其職也。
禮衙于縣正外,有禮樂經史文學五正以副之。
士則倍于郡,以其所理者多也。
三監者,蔔工醫各置一判也。
生亦倍于郡,且有附生而習其業者。
外官盡此矣。
由是品級以等之,服色以别之,廪祿以厚之,铨選考績,舉劾以操縱而進退之,天下人才猶不得其用,而政事猶不舉者,未之有也。
陸桴亭論司兵有功升司農、司刑有功升司禮諸法曰:是得一善攻木者,而賞之使削鐵也,不可解矣。
高岱論法詳之弊曰:事有宜密,雖腹心不得聞也,而必須關白;人有可用,雖将相不為過也,而必循資格;錢谷出納,有足以利民者專之可也,而憚于稽考之嚴;刑獄重輕,有當以情處者遂之可也,而涉于出入之議;機當速應,畏法易逗留;勢宜有待,畏法多張皇;一金之費,幹曆諸司;一令之行,徧咨羣長;甲乙可否,吏胥上下,圖政理之志輕,而稽簿書之念重,敷治化之日少,而辦文移之日多,少有蕩轶,則下以廢法而讦其非,上以悖法而重其譴,君子不敢為善,殆甚于小人不敢為惡矣。
痛乎其言之也!而漢法疏闊而長,秦隋法繁密而促,為治者宜何從! 思辨錄曰:魏莊渠嘗言古縣邑官較後世多,府史較後世少。
今在官者千百為羣,積奸叢弊,蠹害生民。
此古今盛衰之制也。
古之治也以道,卿士大夫同寅協恭,清心緻理;後世上下相疑,不複推誠,委任天下之事一決簿書,變成吏胥世界矣。
六部之吏典,六部之事皆出其手矣;布政按察之吏典,布政按察之事皆出其手矣;郡縣之吏典,郡縣之事皆出其手矣。
乃士子羞為之,而為之者必狡猾奊诟之人,天下事安得而治也?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