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書訂卷二 分土第二
關燈
小
中
大
,良以封建則世官選舉無所用,故不得不廢也。
而乃曰郡縣則學校選舉不行,是李代桃僵也。
或曰:不封建而井田,能萬裡運粟乎?曰:今世如秦晉征糧,僅可度支;邊腹如河南、山東,除官之俸、兵之饷,有運河以通梁米;遠如江南,浙江、江西、湖廣,則皆通流可運;再遠如閩、蜀等,又邊兵支費,無可運者固無憂。
井田征糧,運道不通也,況經制定則稅斂輕,分貯多存,支俸祿厚,運上者亦不必若後世之多乎。
三弟曰:然則殷周封建非欤?曰:非然也,時勢不同也。
洪荒之世,小賢小智,統一方則漸為諸侯,久而合之天下,有一人則為天子,以後天子不道,則衆諸侯複推一人尊之。
殷周之興皆以此也。
故武王伐纣,不期而會者八百國,及會朝清明,乃曰吾将去。
此諸侯以别用也,或即絕其世也。
得乎哉?蓋當時封建之弊尚未大滋,可以不變。
即欲變之,亦理勢不可。
今不解其意而徒泥往迹,所謂膠柱而鼓瑟矣。
且陸桴亭曰:郡縣即如諸侯,但易傳子而為傳賢,子不然之。
獨未聞古之論堯舜禺耶?昔人謂禹傳子為德衰,孟子以天意解之,是未嘗言天子不當傳賢也;韓昌黎又謂天子傳賢,則無定人,非聖得聖,易啟亂。
傳子則有定法,雖遇中材,人莫敢争,是天子之位亦以傳賢為賢,但無人制之于上,故憂後世之紛争,而不得不傳子也。
若諸侯則有天子主之矣。
如桴亭說,正昌黎所謂傳賢則利民者大也。
子亦可以悟矣。
恽臯聞問封建,予曰:封建不可複,妄論已具,今谛觀春秋,愈知其不可。
列國賢卿大夫,惟有管仲定民居、成民事;子産殖田疇、訓子弟,制養生送死之道,經理斯民。
其餘君臣所商所事者,非朝聘會盟,則兵車侵伐,匆匆不暇,紛紛四出,未見有問及民事者。
天立君為民之意如此乎?立聖教養萬民之道如此乎?譬之治家,耕田鑿井、事老訓幼,其正業也;時而戚賓往來,或傷情訟兵,其暫也。
今并無暇耕鑿事訓,而專戚賓往來,以至傷情訟兵,其家可保乎?封建積害至此,如之何不變! 桴亭思辨錄曰:自封建廢,郡縣無宗廟之制,為有司者将欲孝治一國,其道何由?今宜仿封建意,使郡邑建宗廟,治邑者始至,則載主而居之,四時合臣民而行祭,一如古禮,則官孝思得展,而民衆着于孝。
又曰:冠昏喪祭之禮,民久廢失,由上不以身率之也。
若四禮俱可在任舉行,則上行下效矣。
又曰:在任而遭喪者,當一如古人在任舉行喪禮,縣事胥委其貳治之,五月喪畢,則親事粗安,君事為重,素服素冠,臨後寝聽政,惟不飲酒食肉、不處内、不與吉禮、不斷刑獄,以終三年,庶幾得禮之中[周禮大略類此。
三年不言,殷禮也]。
塨謂:今世選官不在本省,或極北而之極南,南東西亦然,不惟路費浩繁,且言語不通,人情不谙,滋弊多端。
若如陸氏議,将載主遠行,昏喪易地,尤為不便。
宜定制:藩侯回避本藩、郡縣回避本郡本縣,而相鄰之郡縣,不許過千裡,外至于學師六職,或本地,或鄰封,而鄉官等必以本地人為之。
其人有私,遠亦私也;其人無私,邦家無私焉。
或謂:古諸侯世守,故有宗廟。
今藩郡縣皆傳賢,此去彼來,恐鬼神雜揉,非道也。
曰:古有其例矣,古人以奧為祭位,五祀祖考,皆迎祭于此,而各有名号。
鬼神未聞以雜揉處也。
陳同甫曰:今立國之勢,正患文為之太密,事權之太分,郡縣太輕而委瑣不足恃,兵财太關于上而重遲不易舉。
嗟乎,此宋明之所以亡也!天子以為輕天下之權,而總攬于上,究之一人亦不能總攬,徒使天下之善不即賞、惡不即誅,兵以需而敗,機以緩而失,政以掣肘而無成。
平時則簿書雜沓,資猾吏上下之手,亂時則文移遲延,啟奸雄跳梁之謀而已矣。
封建固不得複,而漢之故事,郡守得專生殺、操兵柄,有事直達天子,可不鑒其意哉。
宋方臘将反,召其衆曰:吾等起事,旬日之間萬衆可集,守臣聞之,固将招徕商議,未必申奏,延滞一兩月,江南列郡可一鼓而下也。
朝廷聞報,亦未必決策發兵,遷延集議,調集兵食,非半年不可。
是我起兵已首尾期月矣。
二敵聞之,亦當乘機而入,我但畫江而守,輕徭薄賦,以寬民力,十年之間,終當混一矣。
嗚呼,郡縣無權,簿書煩密,往來延滞,為奸盜所窺伺如此,尚不變計耶! 藩侯一面皆來朝,恐猝有變,無人禦之,似當間一藩來,一藩次年又間之,猶五歲一朝也,而東南西北西北東南,則以邊腹分之。
凡朝觐路費,皆當量遠近,驿遞支給,開銷朝廷稅糧。
恽臯聞曰:分土當先于縣邑,制縣太大,則民情難悉、政事難舉。
聖門藝如冉求,聖人許之止于宰千室之邑,其自許亦止方六七十如五六十,可見也。
而乃曰郡縣則學校選舉不行,是李代桃僵也。
或曰:不封建而井田,能萬裡運粟乎?曰:今世如秦晉征糧,僅可度支;邊腹如河南、山東,除官之俸、兵之饷,有運河以通梁米;遠如江南,浙江、江西、湖廣,則皆通流可運;再遠如閩、蜀等,又邊兵支費,無可運者固無憂。
井田征糧,運道不通也,況經制定則稅斂輕,分貯多存,支俸祿厚,運上者亦不必若後世之多乎。
三弟曰:然則殷周封建非欤?曰:非然也,時勢不同也。
洪荒之世,小賢小智,統一方則漸為諸侯,久而合之天下,有一人則為天子,以後天子不道,則衆諸侯複推一人尊之。
殷周之興皆以此也。
故武王伐纣,不期而會者八百國,及會朝清明,乃曰吾将去。
此諸侯以别用也,或即絕其世也。
得乎哉?蓋當時封建之弊尚未大滋,可以不變。
即欲變之,亦理勢不可。
今不解其意而徒泥往迹,所謂膠柱而鼓瑟矣。
且陸桴亭曰:郡縣即如諸侯,但易傳子而為傳賢,子不然之。
獨未聞古之論堯舜禺耶?昔人謂禹傳子為德衰,孟子以天意解之,是未嘗言天子不當傳賢也;韓昌黎又謂天子傳賢,則無定人,非聖得聖,易啟亂。
傳子則有定法,雖遇中材,人莫敢争,是天子之位亦以傳賢為賢,但無人制之于上,故憂後世之紛争,而不得不傳子也。
若諸侯則有天子主之矣。
如桴亭說,正昌黎所謂傳賢則利民者大也。
子亦可以悟矣。
恽臯聞問封建,予曰:封建不可複,妄論已具,今谛觀春秋,愈知其不可。
列國賢卿大夫,惟有管仲定民居、成民事;子産殖田疇、訓子弟,制養生送死之道,經理斯民。
其餘君臣所商所事者,非朝聘會盟,則兵車侵伐,匆匆不暇,紛紛四出,未見有問及民事者。
天立君為民之意如此乎?立聖教養萬民之道如此乎?譬之治家,耕田鑿井、事老訓幼,其正業也;時而戚賓往來,或傷情訟兵,其暫也。
今并無暇耕鑿事訓,而專戚賓往來,以至傷情訟兵,其家可保乎?封建積害至此,如之何不變! 桴亭思辨錄曰:自封建廢,郡縣無宗廟之制,為有司者将欲孝治一國,其道何由?今宜仿封建意,使郡邑建宗廟,治邑者始至,則載主而居之,四時合臣民而行祭,一如古禮,則官孝思得展,而民衆着于孝。
又曰:冠昏喪祭之禮,民久廢失,由上不以身率之也。
若四禮俱可在任舉行,則上行下效矣。
又曰:在任而遭喪者,當一如古人在任舉行喪禮,縣事胥委其貳治之,五月喪畢,則親事粗安,君事為重,素服素冠,臨後寝聽政,惟不飲酒食肉、不處内、不與吉禮、不斷刑獄,以終三年,庶幾得禮之中[周禮大略類此。
三年不言,殷禮也]。
塨謂:今世選官不在本省,或極北而之極南,南東西亦然,不惟路費浩繁,且言語不通,人情不谙,滋弊多端。
若如陸氏議,将載主遠行,昏喪易地,尤為不便。
宜定制:藩侯回避本藩、郡縣回避本郡本縣,而相鄰之郡縣,不許過千裡,外至于學師六職,或本地,或鄰封,而鄉官等必以本地人為之。
其人有私,遠亦私也;其人無私,邦家無私焉。
或謂:古諸侯世守,故有宗廟。
今藩郡縣皆傳賢,此去彼來,恐鬼神雜揉,非道也。
曰:古有其例矣,古人以奧為祭位,五祀祖考,皆迎祭于此,而各有名号。
鬼神未聞以雜揉處也。
陳同甫曰:今立國之勢,正患文為之太密,事權之太分,郡縣太輕而委瑣不足恃,兵财太關于上而重遲不易舉。
嗟乎,此宋明之所以亡也!天子以為輕天下之權,而總攬于上,究之一人亦不能總攬,徒使天下之善不即賞、惡不即誅,兵以需而敗,機以緩而失,政以掣肘而無成。
平時則簿書雜沓,資猾吏上下之手,亂時則文移遲延,啟奸雄跳梁之謀而已矣。
封建固不得複,而漢之故事,郡守得專生殺、操兵柄,有事直達天子,可不鑒其意哉。
宋方臘将反,召其衆曰:吾等起事,旬日之間萬衆可集,守臣聞之,固将招徕商議,未必申奏,延滞一兩月,江南列郡可一鼓而下也。
朝廷聞報,亦未必決策發兵,遷延集議,調集兵食,非半年不可。
是我起兵已首尾期月矣。
二敵聞之,亦當乘機而入,我但畫江而守,輕徭薄賦,以寬民力,十年之間,終當混一矣。
嗚呼,郡縣無權,簿書煩密,往來延滞,為奸盜所窺伺如此,尚不變計耶! 藩侯一面皆來朝,恐猝有變,無人禦之,似當間一藩來,一藩次年又間之,猶五歲一朝也,而東南西北西北東南,則以邊腹分之。
凡朝觐路費,皆當量遠近,驿遞支給,開銷朝廷稅糧。
恽臯聞曰:分土當先于縣邑,制縣太大,則民情難悉、政事難舉。
聖門藝如冉求,聖人許之止于宰千室之邑,其自許亦止方六七十如五六十,可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