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義矜式卷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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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下,厥賦下上上錯,厥貢惟金三品。

     地勢極于卑,故上之取于民者輕。

    地利極于美,故下之奉其君者重。

    蓋地之所出有定等,不可強取其所無;地之所産有定名,不可不供其所有。

    九州之域,揚州最為多水,其土之性,則塗泥也,其田之等,則下下也。

    是論乎地勢,則極于卑,故其賦之所出,止于下上上錯,則其所取者輕矣。

    論夫地利,則極于美,故其貢之所入,金而三品,則其所供之重可知矣。

    則壤成賦,因其輕而輕;任土作貢,因其重而重。

    此聖人之意也,亦自然之理也。

    禹貢揚州雲雲。

    嘗謂賦出于田,貢出于土。

    出于田者,因人力之所為;出于土者,皆天地自然之氣凝會蘊結之所鐘,非人力之所及也。

    作于人力者不可常,生于天地者不可變。

    惟其作于人力而不可常,故上之所取者,度其所有,恤其所無,而不可過。

    惟其生于天地而不可變,故下之所供者,雖至美而不敢不因所有也。

    何也?揚州之盛,極于東南。

    語其境,則淮海也;語其浸,則江漢也;語其水之所潴,則震澤、彭蠡也。

    懷襄甫定,其土則沮洳而塗泥;耕作方興,其田則滲漏而下下。

    特以人力之勝,緻地力之優,故其歲入之賦稍升于田。

    然人力有不齊,地力有不一,或而下上,或而中下,又不可較數歲以為常。

    聖人定賦之等,甯以其輕者為正,而以浮出者為雜,不忍盡民之力故也。

    以三第之,亦終于下而已。

    是則上之所取,又曷嘗強其所無而必取盈哉?上之所取者,信不可以強其所無,下之所供,又豈可專其所有而不以奉于上哉?「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」,雖以天下奉一人,不為過也。

    而況土地所生,天下之所極貴者,豈得不先于君乎?此揚州三品之金,不得不為首貢也。

    夫青州之鉛亦金也,然非若揚州金之美者也。

    梁之鐵銀亦金也,然非有揚州金、銀、銅三者之備也。

    荊之三品雖曰不殊,然九州之貢美者為先。

    揚州之貢莫先金,則又金之至美者也。

    悉供于上,不敢自有,固臣子之至情。

    于以見水土既平,聲教四達。

    揚州去冀都為冣遠,而其貢獻不敢後于他州,聖化之所以無外也欤。

    嗟夫!田之有賦,出于人力之所成;土之有貢,出于天地之所生。

    人力之所成者不可常,而上之所取者亦不常,愛民之深也。

    天地之所生者不可變,而下所供者亦不可變,敬君之至也。

    雖然,輕于取民,固所以愛民,若地之所有,聖人未嘗私其有。

    重于奉君者,固所以敬君,若地之所無,聖人未嘗責其無。

    揚、豫之賦,以其等之輕于錯者為正。

    冀、梁之賦,則以其等之輕于正者為錯。

    雍州之田,以人力之廢,而其賦之等極降。

    荊州之田,以人功之修,其賦之等極升。

    信矣,其作于人力者不可常也。

    西北之地常高,然兖、雍、梁、豫之貢,每不及于東南。

    東南之地常下,然青、徐、揚、荊之貢,每過于西北。

    信矣,其出于天地者,不可變也。

    以是知聖人之所以愛民者,不惟揚州為然,而民之敬君者,又豈惟揚州為然哉?此聖人之疆理天下,所以大一統而無私也。

    吾讀禹貢之書,于其田之所賦,知聖人之所以因乎人;于其土之所貢,知聖人之所以因乎天。

    ??岍及岐,至于荊山,逾于河;壺口、雷首,至于太嶽。

    底柱、析城,至于王屋。

    太行、恒山,至于碣石,入于海。

     謹按:此為禹貢導山之北條,大河北境之山也。

    蓋諸山之勢,原于西北,而導山之叙,亦先于西北也。

     「導岍及岐,至于荊山,逾于河」,此記其自西北而東也;「壺口、雷首,至于太嶽」,此記其自東折而南也;「底柱、析城,至于王屋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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