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義矜式卷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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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服以庸。

    」 聖人因諸侯之朝而察之者,其法詳;因諸侯之功而報之者,其禮厚。

    即其奏言試功而旌以車服可見矣。

    在昔帝舜于諸侯之來朝,使各陳其為治之說而聽其言,複從而明考其功,以觀其行,所以察之者如是其詳。

    諸侯而有功于民,則賜之以車,又旌之以服,所以報之者如是其厚。

    然則決擇之必審,待遇之必隆,盛時述職之法,蓋如此也。

    雲雲。

    夫上之待下,決擇之法固不可以不嚴,而待遇之禮亦不可以不厚。

    苟無其法,則賢否無由而可知;有其法而無其禮,則有功者亦何由而加勉。

    然則禮也,法也,二者可相有而不可相無者也。

    誠哉是言也。

    今夫有德者必有言,言者行之表也。

    故其人之能否不可知,即其所言之得失而可見,于是而敷奏以言。

    然言之非艱,行之惟艱,君子不以言取人,必也聽其言而觀其行,于是而「明試以功」。

    奏言而有以得其施設之方,試功而有以驗其操履之實。

    苟言之如其所行,行之如其所言,所謂成允成功,所謂乃言底可績,則其人之賢否,昭然不可掩矣。

    斯其察之之詳也如此。

    然察之固不可不詳也,待之亦不可不厚也。

    且夫列爵分土,樹屏建侯,豈為安逸之計而已哉?惟以治民而已,故民功謂之庸。

    有能禦大菑,捍大患,興利除害,使匹夫匹婦鹹樂其生,則有功于民者也,何以與之路車乘馬?又何與之玄衮及黼?車以安其體而無負乘之譏,服以華其躬而無不稱之诮,斯其報功之厚也如此。

    雖然,帝舜不特以此待諸侯,其待黎獻之士,亦曰 「敷納以言,明庶以功,車服以庸」。

    其所以選賢才,勵臣下,同此一道也。

    此其所以考績于三載之後,黜陟于三考之餘,而庶績為之鹹熙。

    厥後成周之制,六年五服一朝,大明黜陟,蓋亦損益有虞之制而為之者也。

    此成周太和之治,所以亦無媿于有虞也欤! 象以典刑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撲作教刑,金作贖刑,眚災肆赦,怙終賊刑。

    欽哉,欽哉,惟刑之恤哉! 聖人之制刑,雖有輕重之殊,聖人之用刑,常存敬慎之意。

    蓋刑者,民命所關,聖人不得已而用之。

    使無敬恤之意,則刑罰不中,而民無所措手足矣。

    是故舜攝位之初,即示人五常之刑,以待夫罪之重者,稍輕則流以宥之。

    鞭撲以待夫罪之輕者,又輕則金以贖之。

    五者,法之正也。

    無意而誤犯者,赦所以宥其過;有意而故犯者,刑所以誅其心。

    二者,法之權也。

    聖人立法制刑,其詳如此,然豈恃以求逞哉?敬之而又敬之,其心未嘗或輕,蓋其中有所不忍故也。

    故輕重各有攸當者,乃天讨不易之定理,而欽恤常行乎其間者,可以見聖人之本心。

    雲雲。

    聖人有不忍人之心,斯有不忍人之政。

    為政且爾,而況于用刑乎?輕則鞭撲傷人之肌膚,重則??钺戕人之性命。

    死者不可複生,斷者不可複續,一失其當,而民有不得其死者矣。

    故刑以輔治,雖聖人有所不可廢,然刑期無刑,乃聖人之用心,固非衆人之所可同。

    盡此道者,吾于大舜見之矣。

    「是故象以典刑」,「象」者,垂象以示人;而「典」者,其常也。

    示民以常刑,使民知所畏,所謂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是也。

    此五者,刑之正也。

    所以待夫元惡大憝,殺人傷人,穿窬淫放,罪之不可宥者也。

    「流宥五刑」者,所犯雖入于五刑,而情可矜,法可疑,與夫親貴勳勞之不可加刑者,則放之遠以寬之,如「五刑有宅,五宅三居」是也。

    「鞭作官刑」者,木末垂革,施之官府,以懲其怠惰。

    「撲作教刑」者,夏楚二物,用諸學校,以警其怠荒。

    斯二者,所以待夫罪之輕者也。

    罪入于鞭撲,其刑可謂輕矣,而其刑又有可矜可疑者焉,則使人入金以贖其罪,蓋不忍輕刑,而亦不欲以直赦之也。

    五者從重以入輕,法之正也。

    「眚災肆赦」者,眚,謂過誤。

    「災」,謂不幸如是而犯法者,不待流宥金贖而直赦之也。

    所謂「赦過無大,怙終賊刑」,「怙」,謂有所恃;「終」,謂再犯。

    如是而麗刑者,則雖當宥當贖,亦不許其宥,亦不聽其贖,而必刑之,刑故無小之謂也。

    此二者,或從重以即輕,或由輕而即重,蓋用法之權衡,所謂法外意也。

    聖人立法制刑之本末,此六者大略盡之。

    雖其輕重取舍、陽舒陰慘之不同,然「欽哉欽哉,惟刑之恤」之意,未始不行乎其間也。

    「欽」則有敬謹之意,恤則有哀矜之心。

    聖人于事固無不敬,而用刑者尤聖人之所慎。

    聖人于民固無所不恤,而有罪者尤聖人之所矜。

    聖人豈樂于刑哉?蓋有所不得已也。

    使有一毫怠忽之心存于中,則輕重失其宜,操舍失其當,舍彼有罪,刑及無辜矣。

    聖人以不得已而用刑,夫豈有殘民以逞之意哉?故輕重有倫,有以見聖人之法;而欽恤無間者,足以見聖人之心。

    譬之天地四時之運,雖有寒涼肅殺之不同,然其涵養以發生之意,未嘗不流行乎其間也。

    此其好生之德洽于民心,而民自不犯于有司,至于刑措不用,以成垂拱無為之治也。

    雖然,舜制五刑,有流宥而無金贖。

    所謂贖者,止鞭撲之刑耳。

    至呂刑始有五等之罰,疑穆王始制之,非法之正也。

    蓋當刑而贖,則失之輕;疑赦而罰,則失之重。

    且使富者獲免,貧者受刑,又非所以為平也。

    然而穆王所謂「哀矜折獄」,所謂「敬五刑」,則其欽恤之意,猶知古人之用心,夫子所以取之也。

    嗚呼!天下之廣,掌刑者民之司命,任用可不重乎! 詢于四嶽,辟四門,明四目,達四聰。

    咨十有二牧,曰:「食哉惟時。

    柔遠能迩, 惇德允元,而難任人,蠻夷率服。

    」 聖人咨内臣盡輔君之職以圖治,尤必咨外臣盡養民之政以來遠。

    蓋圖治莫先于近臣,養民莫切于群牧。

    聖人急于政治,安得不咨之耶?是以帝舜即位之初,謀治于四嶽之官,使其辟四方之門,以來天下之賢俊,明四目,達四聰,以廣天下之視聽。

    此豈非欲其盡輔君之職以圖治乎?然養民之政不修,則不足以成天下之治,必咨于州牧,使其重民食而一遠迩,親君子而遠小人,則民遂安養之願,雖蠻夷之國,亦相率而服從矣。

    此又豈非欲其盡養民之政以來遠乎?然則四嶽總于内,州牧總于外,内外相須而治道備矣。

    書曰雲雲,其旨如此。

    嘗謂人君以一身之微,莅萬民之上,天下人才之賢否,四海生民之休戚,雖有知人之智,安民之惠,豈能盡徧耶?是以内立四嶽,則賢才舉而視聽廣;外立州牧,則百姓安而四夷賓服。

    内外之職舉得其人,聖人複何為哉?不過垂衣拱手,恭已正南面而已爾。

    然使為四嶽者,或不能盡其職,則賢才必隐遁于下,聰明必日蔽于上,又豈能成其在内之治乎?為州牧者,或不能修其政,則民既無以安其生,外夷且乘間而侵亂,又豈能緻其在外之治乎?是則嶽牧之官,任大而責重,關政治之得失,此舜即位所以必先命之也欤?且夫人君之臨莅天下也,資治莫急于賢才,然君門萬裡,出類拔萃之才,安得以自達乎?為四嶽者,當辟四方之門,以廣求賢哲,布于朝廷,旁招俊乂,列于庶位,使野無遺賢可也。

    耳目固所以廣視聽也,然人君一身聰明有限,雖有「視遠惟明,聽德惟聰」之心,安能以達遠乎?為四嶽者,當明四方之目,為已遠視而無所蔽,達四方之聰,為己遠聽而無所壅,使嘉言罔攸伏可也。

    然則内焉之圖治,不咨于四嶽,養民之政,不咨于州牧,可乎?夫以天下之大,分為十有二州,土地之廣,人民之多,人君雖有子民之心,豈能家給而人賜之哉?為州牧者,當知以養民為務,不違農時,則烝民粒食矣。

    寬以撫之,則遠者來矣;擾而習之,則近者悅矣。

    然非進賢退不肖,則君子在野,小人在位,又何由成養民之政乎?必惇信仁德之士,屏棄兇惡之徒,則政無不舉。

    豈特中國之民得其所養,雖要荒之遠亦為之來廷,戎狄之人亦為之賓服。

    噫!遠人之格,孰非外臣養民之政所緻哉?惟然唐虞之際,四門穆穆,則四嶽之治非不舉也。

    各迪有功,則州牧非不修也。

    而舜之即位,乃汲汲焉首詢于嶽牧,何哉?蓋舜紹堯之後,惟恐治道盛而或衰,人心久而或怠,所以奮庸熙帝之載,不得不然也。

    故當攝位之初,即日觐四嶽群牧者,特不過輯瑞班瑞以與之正始雲爾。

    至此則建官分職,欲其有以成天下之治也。

    厥後成周稱唐虞, 内有百揆四嶽,外有州牧侯伯,庶政惟和,萬國鹹甯,則知嶽牧于内外之治者大矣,此其所以緻雍熙太和之治也欤! 「惇德允元而難任人,蠻夷率服。

    」為民上者,能親君子而遠小人,則無遠而不服矣。

    夫遠人之服,豈有他哉?亦在舉措得宜,有以當其心故耳,宜夫帝舜以為長民者告也。

    夫其有德者知所親,仁人者知所信,而包藏兇惡者知所以拒絕也,則君子進而小人退矣。

    誠如是,雖以蠻夷之遠,亦相率而服從,中國其有不治者乎?帝舜以此而告十二牧焉,可謂得為治之本矣。

    雲雲。

    昔者魯哀公嘗問孔子以何為則民服,孔子告以「舉直錯諸枉,則民服;舉枉錯諸直,則民不服」。

    至哉斯言也,可謂得天理人情之至者矣。

    蓋人情莫不好直而惡枉,故舉錯得宜,則犁然足以當人心,天下孰不為之悅服?一失其當,則好人所惡,惡人所好,是謂「拂人之性」矣。

    雖一夫猶不可強服,尚安能得天下之心哉?況夫親賢臣,遠小人,國之所以興隆;親小人,遠賢智,國之所以傾覆,其所系者尤重也。

    為十二牧者,各私一州之士,各子一州之民,于此宜何如其盡心哉?仁義禮智根于心,而令聞廣譽施于身,此其為有德者也。

    吾則尊其位,重其祿,所以厚之者無不至也。

    慈祥恻怛,能存不忍人之心,寬裕溫柔,能行不忍人之政,此其為仁人也。

    吾則任之而勿貳,委之而勿疑,所以信之者極其專也。

    雖然,有德者在所親矣,天下豈皆有德者乎?固有貌似莊重而心實險狡者矣,謂之任人可也。

    仁厚者在所信矣。

    天下豈皆仁厚者乎?固有外為溫柔而内實殘酷者矣,謂之任人可也。

    彼固善于逢迎,而吾則聽察必審,而不敢輕;彼固易于投合,而吾則遴選必嚴,而不敢忽。

    所謂難之者此也。

    誠如是,而所用者必君子,而天下得以被其休;所去者必小人,而四方不至被其毒。

    朝廷清明,紀綱振舉,治化洋溢乎中國,而施及于蠻貊。

    彼三百裡蠻,居乎荒服之地,非可以政令整齊者也。

    今焉亦安于邦域而不敢懷反側之心。

    三百裡夷,居于要服之間,非可以威刑禁制者也,今焉亦向風慕義而不敢萌背叛之志。

    何者?内外之勢雖殊,而好惡之情則一。

    為民上者,舉錯不謬而有以服其心,此其所以率服也。

    其功足以柔遠人,而恩不足以及百姓者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為州牧者,若之何而不盡心哉?且舜舉元恺而天下稱其能,誅四兇而天下服其當,則舜于親賢遠佞之道,蓋已行之矣。

    而又拳拳于十二牧告者,豈非治有小大,而其道無異同也欤?雖然,牧以養民,而告之以此者,何也?蓋足食所以使之有所養,進賢退不肖所以使之得以安于所養。

    不然,則君子在野,小人在位,惡政日加于民,雖有粟,烏得而食諸?故舜既告以「食哉惟時」,而必繼之以親賢遠佞之道矣,夫然後足以成養民之功也。

    孟子曰:「堯舜之仁,不徧愛人,急親賢之為務。

    」其此之謂欤? 命汝典樂,教胄子,直而溫,寬而栗,剛而無虐,簡而無傲。

    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

    八音克諧,無相奪倫,神人以和。

     命官以聲樂之教,而欲養其中和之德,必原夫聲樂之本,而複贊其幽明之感。

    夫命官以聲樂為教,則其職教之專者,固有以育人才而養性情耳。

    而論樂以人聲為本,則其聲樂之和者,又豈非所以格神人、和上下哉?昔舜之命夔典樂以教胄子也,既欲慮其偏而輔翼之,又欲防其過而禁戒之,此其職教之專,所以養其中和之德矣。

    然教之之道在于德,教之之具在于樂。

    則夫樂之作,本乎人聲之和,以極夫聲樂之妙,殆見其神無不格,而人無不和,蓋又極夫幽明之感矣。

    此胄子之教,典樂之官所由設欤。

    聖人作樂,其體用功效之廣大深切如此。

    夫嘗觀周禮,大司徒掌成均之法,以教國子弟也。

    以六德為之本,以六律為之音,則聖人之教,莫善于樂。

    又觀商之庸鼓有??,以衎我烈祖也,先祖為之是聽,嘉客為之夷怿,則神人之和,亦在乎樂矣。

    何者?樂由人心生也。

    自其典樂之教而論,固以人心和而感乎人心之和耳。

    自其作樂之效而言之,又豈非人心之和,而通幽明之感乎?今也舜之命夔,不惟以教胄子者言之,又必以格神人者言之,此其職教之專,而聲樂之極功也,又豈殷周之盛而已哉!帝舜之意若曰:「今予命汝典樂之官」者,豈徒侈乎金石之音,幹羽之舞耶?蓋自天子之元子,以至公卿大夫之适子,莫不有天下國家之寄,而不可以無教也。

    聲音以養其耳,采色以養其目,歌詠以養其情性,舞蹈以養其血脈,茲非典樂之教也。

    直者必不足于溫,故欲其溫;寬者必不足于栗,故欲其栗。

    則直不至于讦,寬不至于縱。

    剛者必至于虐,故戒其無虐;簡者必至于傲,故戒其無傲。

    則剛不至于暴,簡不至于慢矣。

    救其氣質之偏,養其中和之德,則汝之典樂教胄子者,蓋在乎此矣。

    雖然,樂豈無自而作哉?亦以人聲為之本耳。

    人心之動,因言以宣,而在心為志,發言為詩,則志以言而見也。

    既形于言,必有其節,而言之不足,又永歌之,則言以歌而永也。

    既有永言之歌矣,則歌聲之濁者為宮,以漸而短者為商、為角、為征、為羽焉,不曰「聲依永」乎?既有依永之聲矣,則必以五聲、六律、十二管還相為宮焉,不曰「律和聲」乎?人聲既和,而被之八音以為樂,則金、石、絲、竹之異宜者,翕如純如而不拂其情;匏土革木之異用者,皎如繹如而不紊其倫矣。

    薦之郊廟,則足以動天地而感鬼神;奏之朝廷,則足以厚人倫而美教化。

    尚何幽明之間,而上下之殊哉?然則聖人作樂之效,一至于此,則其典樂之教,所以育人材而養情性者,亦可見矣。

    且唐虞之為教也,有若司徒之敬敷五教矣;而其所以事神者,有若秩宗之典朕三禮矣。

    今而胄子之教,神人以和,一委于後夔之典樂,何也?蓋聖人之教,莫善于樂,而樂之所以格神人者,同一至和之流通也。

    豈曰此為胄子之教,而彼為神人之感哉?厥後後夔言作樂之效,始曰「祖考來格」,而「虞賓在位」,終曰「鳥獸率舞」,而「鳳凰來儀」,則又不惟無負于帝舜之命,而亦無愧于聲樂之妙矣。

    此韶樂之所以盡善盡美欤。

    「咨汝二十有二人,欽哉惟時亮天工。

    」 聖人緻歎以命臣職之衆者,欲其主敬以相天事之重也。

    天事之重,非敬無以相之。

    然非嗟歎以緻其命,則聽之者将以為泛然之常言耳。

    夫聖人之命庶官,其事至不一也。

    天有不能自為而寄之君,君有不能自為而寄之臣,君之事何莫非天之事也,其可不敬以相之乎?無一事之非天,則必無一事之不敬。

    虞廷總命群臣之際,必嗟歎而發其辭,以此哉。

    雲雲。

    夫位之尊卑不一也,而言位者必曰「共天位」。

    職之大小不一也,而言職者必曰「治天職」。

    五典曰「天叙」,五禮曰「天秩」,五服曰「天命」,五刑曰「天讨」。

    所任之事不一,而相乎天者則同耳,又安得不嗟歎,而以「敬」之一辭為群臣告乎?夫舜之分命于二十二人者,為何如哉?備咨詢之任者,四嶽是已。

    圖宅揆之績者,伯禹是已。

    黎民阻饑,而稷播百谷也。

    百姓不親,而契敷五教也。

    刑則臯陶明之,工則垂掌之。

    上下草木鳥獸之未若,則吾之所賴者益焉;天地神祗人鬼之未叙,則吾之所資者伯夷焉。

    有夔以典樂,則吾胄子之教,不患其不施。

    有龍以納言,則吾出納之命,不患其不允。

    有十二牧以分職治于外,則吾食哉惟時。

    柔遠能迩之政,不患其不立。

    其為事固不一也。

    然内而四嶽九官,何往非天工之代?外而十二牧,何往非天牧之司?苟居其職而怠其事,在其位而慢其政,無以相乎君,即無以相乎天矣。

    故天工之亮,非「欽哉」以為之主不可也。

    欽者何?敬而已。

    不貳以二,必專其念;不參以三,必一其守。

    夫如是,非惟有以相夫君,實有以相乎天矣。

    由是觀之,人臣之事不一,而一于代天,一于代天,則必一于主敬。

    帝舜深知乎此,而猶恐群臣之以常言視之也,咨汝一辭,發聲嗟氣,歎于群言之首,其所以感動夫二十二人之欽者,為何如哉?抑嘗考之,舜之命禹、命伯夷,咨四嶽而命者也;命垂、命益,泛咨而命者也。

    命夔、命龍,因人之讓而命者也。

    若稷、契、臯陶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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