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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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乃迎毀形敗倫之人而問之,譬猶責明視于瞽蒙,求緻遠!于刖兀,窮年累世不可得也。

    彼肅宗篡父之位,聽妻之谮,昵近内臣李輔國,至于喪其親,殂其身,以及其子。

    颠倒迷謬,非一日也。

    其所為如此,亦何足怪哉! (釋法上戒德精峻,文宣帝語為戒師,布發于地,令法上踐焉。

    ) 帝王者,神明萬物之主也。

    戴冕執玉,被十二章,以對越吳天,以奉承宗廟,以朝見公卿諸侯,以臨禦中國夷貊,其尊莫二,其貴無敵,非人私意苟相崇奉,蓋天地之常經、古今之通義也。

    發生于頭,足複于地,其上下貴賤,猶君與臣、父與子,不可相易也。

    今布發于地,使胡人以足踐之者,果何意乎?為求道邪?道不在發也:為求福邪?福不在足也。

    不知将何為哉?足可以踐發,則冠可以充腹,而複可以加首,口可以出矢,而尻可以食物,非人之道也。

     (釋法護,自天子侯伯不與一人遊接,常以仁義存懷。

    ) 考之佛書,不言仁義。

    仁者事親,義者事君,中國,人道之大宗也。

    故自二帝,三王以至鄒、魯之聖人,或在上,或在下,或見于行事,或垂于經訓,皆以仁義為教也。

    楊氏學義而失之為我,墨氏學仁而失之兼愛,故聖人推其失以救世,拔本塞源,不使人淪胥于禽獸,以存人道耳。

    法護自天子而下不與一人交,則非人之道也。

    非人之道,而謂心存仁義,譬猶以火為濕而以冰為溫,以麻為絲而以菽為粟,則可乎? (釋法慎與人子言,依于孝;與人臣言,依于忠:與上人言,依菸仁,與下人言,依于禮。

    佛教、儒行合而為一。

    ) 法慎之言是也,而其人則非也。

    昔維摩居士在王子中教以忠孝,在大夫中教以正法,居士未嘗出家,猶之可也。

    法慎不為人子,安知所謂孝?不為人臣,安知所謂忠?以天性為淫欲心,安知所謂仁?以天秩為分别心,安知所謂禮?實則背戾,名則圓融,此學佛之有才者,其意欲旁通聖人之書以誘學士耳。

    有志于道者,或遇此等、為此言,則必使之畜發加冠,易其衣服,歸人倫之類,乃可與講論忠孝仁義禮樂之實。

    不然,當如淫聲美色,戒而遠之可也。

    否則必為所陷溺而不自覺矣。

     (陳宣帝時檢括僧尼,榮經落第者,并各休道。

    智颛谏曰:“調達誦六萬偈經,不免地獄;槃特持一行之偈,獲罪漠果。

    笃論道也,豈閱多誦?”陳王即罷披簡。

    ) 陳帝之所為,雖來能拔本塞源,然亦黜異教、扶人理之漸也。

    而智頭所言,何其無實以為诳邪?調逢不免地獄,槃特獲罪漠果,若在未死之時,則無可驗。

    若在既死之後,又無可考。

    此空誕之言也。

    以空誕之言廢世主之良法,遂使農商鄙野之人得以馀财買牒髡顱,白竄于慵惰。

    雖智颉所以護持其郵者勢自當然,而陳宣帝亦不明甚矣!今以中國之學論之,不知《六經》豈可以言讀書?不知諸史豈可以名實學也。

    有一分勤勳則有一分功效,積日累月,其殖漸廣,知所未知,見所未見,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乃實學也。

    其或以文滅質,以博溺心者,蓋不善學耳。

    而未有不博學詳說而能反約者也。

    欲試天下之士,必考其知聖人之言,欲驗天下之僧,必考其知大藏之教。

    今智頭所言,乃為慵僧自诳者張本,于理有決不然者。

    而宜帝信之,殆不可曉也。

    僧人曰:“宣帝者,乃諸佛之見身耳,固佛法之所付囑也。

    ”以此谖谀世主,十而九惑,則亦不明而已矣。

     (武宗望祀蓬萊山,築高台以祈羽化。

    因德陽節,诏悟遠國師知玄,與遭門敵,言神仙為可學,不可學。

    玄陳“帝王理道,教化本根”,言:“神仙之術,乃山林間匹夫獨擅高尚之事,非王者所宜。

    ”) 知玄所以告武宗斥神仙之說,豈不當哉!而何其不自知也。

    佛氏厭苦根塵,棄家求道,為長往不來之行,其所立教,以人世為夢幻,以空寂為真常,此正山林匹夫獨擅之事,非帝王所宜為也。

    武宗英果,明于制國,幾緻中興。

    然信惑方士而毀除佛法,是謂以桀攻桀,何較曲直哉?前人之失,後人之鑒也。

    崔浩蓋當不喜佛老,而崇奉冠謙之以為神人。

    武宗不鑒,亦複為之,蓋不學之過也。

    李衛公長才碩略,能佐其君,振起園威,削平叛亂,而于人主心術之病莫能救也。

    孟子曰:“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。

    ”又曰:“務引其君以當道。

    ”衛公于此,能無愧乎? (釋昙衍道遇貧陋,必悲憐垂泣。

    ) 昙衍所遇,特一二人而已。

    世有方數千裡,水旱之時,饑民流離,襁屬于道,連州跨邑,旬月而未止也。

    嘉祐中,山東大饑,富文忠公為安撫使,赈濟全活者五十餘萬人,共指畫之美,至今人傳道之。

    昙如生于其時,吾憂其泣多淚盡,必至于喪明矣。

     (釋法琳卒,遺命屍骸棄諸山薮,以施禽烏。

    ) 山林中禽鳥不藉人養而未嘗乏食,自生自育,其類繁殖也。

    如其乏食,而賴喂飼然後能生,則禽鳥之生殄矣。

    法琳捐已死之軀,喂不茹葷之鳥,則處己處物皆失其宜也。

    身體方生,氣血鮮甘,以此飼禽鳥,使彼食之,如美則不能舍也。

    及既死,乃以臭腐不知痛癢之身,取能施之名,而使禽鳥食不美之物,非所以愛禽鳥也。

    又況山林禽鳥,豈知肉味?至于人肉,尤所未嘗。

    法琳施以所未嘗食者使之知味,則其受業,當自此起,其得罪于佛大矣。

     (釋瑞甫母夢梵僧,問曰:“當生貴子。

    ”即出囊中舍利,使吞之。

    及誕,所夢僧白畫入其室,摩其頂曰:“必當大興佛教。

    ”言訖而滅。

    既而成人。

    又夢梵僧以舍利滿缽使吞之,且曰:“三藏大教,盡貯汝腹矣。

    ”) 瑞甫之母受胎之初,唯複有夫乎?惟複梵僧見夢而已乎?人無夫則無生育之理,而瑞甫之母受胎誕子,以至成人,其父皆不知,而梵僧為之證。

    然則梵僧即瑞甫之父耳。

    佛之教以人世為夢幻,瑞甫子母所夢,前後相應如此。

    真即是夢,夢即是真,真夢一如,人世夢幻之奸弊乃如此邪? (沙門仁贊曰:“天生蒸民,樹之君長,蓋有欲,無主乃亂。

    大教東流,偏于四海,不設名位,胡以統攝?”) 天生蒸民,自一而二、自二而三、自三而不可勝窮。

    緻用有源,起數有祖,豈可貳哉?貳則生物之功息矣。

    故天無二日,土無二王,家無二主,尊無二上,以一制萬,以寡統衆,不易之道也。

    自庶人而上謂之士,自士而上謂之大夫,自大夫而上謂之卿,自卿而上謂之公,由堯、舜至三代其制如此。

    三代以後,官制或随時而變,其大概則不外是也。

    佛氏之教人中國,以空為宗,而其事則有父子、君臣、兄弟、賓主之名,舍自然之真,為假設之妄,名為空谛,實則不能外乎倫理,姑變其名耳。

    是以其道多弊而不能獨立,必依托形勢、憑恃法度,以整齊其衆。

    故其言曰:“佛法,蓋付之國王大臣也。

    ”而世主不自知其身乃父子、君臣、夫婦大偷之宗,堯、舜三代帝王之所傳畀,而區區于異端新奇之說。

    曰:“天有二日,日與佛日也。

    土有二王,王與法王也。

    ”設空言以行實事,棄實事以崇空言,而莫有能辯之者。

    此仁贊所以敢肆謬悠而無忌憚也。

     (僧史略曰:“僧之少欲,本合亂榮。

    佛之軌儀,止令分街。

    若無尊大,禦下誠難。

    此又别時之意也。

    ”) 凡世之名分、禮樂、法度,所以扶持倫理,使不至于亂也。

    僧人鄙之,曰:“此有為法也。

    ”有為法者,世間法也。

    無為法者,出世間法也。

    佛之教人乃出世法,所以其道超于孔子之上,必須削發胡服,棄絕人倫以從之。

    今《僧史》所論,複欲以名分服屬其徒,以尊臨卑,以大制小,不如是不足禦下,又何謂哉?中國之道不賴佛而後行,四方之教亦何必頗儒而後立乎?不可不辯也。

     (三藏不空,上元末,帝不豫,空以大随求作法。

    翌日,乃瘳。

    ) 上元,唐肅宗時也。

    肅宗不豫,空能以大随求愈之。

    及空以疾終,何不以大随求自治邪?僧人則曰:“空以寂滅為樂,不戀久生。

    救肅宗者,為憫念國王耳。

    ”寶應元年,楚州刺史崔優表稱:“有尼真如恍惚登天,見上帝賜以寶玉十三枚,雲中國有災,以比鎮之,改建年号。

    ”是月,明皇崩。

    後十有三日,肅宗崩。

    方其時,不空蓋未死也,而大随求之法無驗矣。

    僧又曰:“福力盡時,必還堕落,所不能救也。

    ”然則何用佛哉? (後往終南智炬寺修功德,念誦之夕,感天樂,薩捶舒毫發光,以相證驗。

    ) 僧人所稱天樂、瑞光之異,必以夜中見聞,不典人共之。

    其言曰:“無緣者,不預也。

    ”無緣者固不預矣,而天樂、瑞光終不以白晝出。

    吾是以終疑其誕也。

     (大曆五年,彗星出,诏空住五台山,星亦尋沒。

    ) 天垂象,見吉兇,以敬戒人君,使省其阙失。

    彗有掃除之象,示除舊而布新,星之變也。

    古之聖王恐懼修省以消弭之,有共道矣。

    代宗诏遣不空住五台山,則何意哉?周成王時,天大雷電以風,偃禾拔木,邦人大恐。

    成王悔過,知流言之非,迎周公于東,而天變為止,歲則大熟。

    宋景公出人君之言,熒惑退舍。

    齊景公納晏子之谏,彗星遂滅。

    所以消弭之道,不在他人也。

    五台山非彗星所從出,使不空住焉,是責禳于僧,而忘恐懼修省于己,不亦異于古之明王乎?三川、五台相距幾二千裡,非旬日所能至。

    空至而彗星滅,則星之出沒亦涉日久矣。

    其所謂會逢其适欤!人主心術昏蔽,方反以為神化之感,彼亦何足與言先王之正道哉! (六年,示疾,上表告辭。

    敕使人勞問,加開府儀同三司、肅國公。

    卒,贈司空。

    ) 開府儀同者,将相之崇官也。

    肅國公者,諸侯之高爵也。

    司空者,六卿之列職也。

    必文武兼資、出将入相而有其功,則可以為開府。

    必分茅受社,君國子民而居其位,則可以為國公。

    必分土制邑、居四民、時地利,而為冬官,則可以稱司空。

    三藏者,傳譯佛教,一髡首胡人耳。

    而兼是三者,何也?為其有道邪?則彼之教以君臣為夢幻,以爵祿為虛假,以軒冕為桎梏,自為方外之士矣。

    代宗之授,不空之受,各悖于理,而當時無非之者。

    人主淪胥于異端,固宜化之者衆也。

     (天寶中,西蕃大石、康居五國帥兵圍安西府。

    诏空入内,帝禦于道場,空秉香爐,誦仁王密語二七遍。

    帝見神兵可伍百貝,在于殿庭。

    驚問,空曰:“毗沙門天王領兵救安西,請急設食發遣。

    ”四月二十日,果奏雲:“城東北有神兵來,番部驚潰。

    ”帝覽奏,勸諸道各于城樓置天王像。

    ) 毗沙門天王之像,至今軍營中敬事之。

    蓋自不空始也。

    天寶末,明皇荒怠既甚,将相皆非其人,安西被兵而求救于鬼國,将亡之聽也。

    其後祿山長驅,兩京陷沒,明皇逃竄于遐裔,而收複京師,克清大對者,卒賴于賢才。

    不空是時何不誦密語,遣神兵,枭祿山而斬思明,而使兵連禍結欤?至于肅、代,不空叨冒官秩,為時君所信,亦未聞誦密語、遣神兵,幹不庭之方,剪叛逆之郵,何邪?大抵明皇信邪喜妄,居之不疑,見老子之形,聞空中之語,自為欺誕,以慰其心,固不惡人之幻己也。

    帝見神兵五百,不空又請設食以遣之。

    猶幻戲然,其相為谲詐如此,欲天下不亂,得乎? (拘提者,先身為狗,舍利佛為說妙法。

    命終,生舍街國婆羅門家。

    舍利佛乞之,度為沙彌,得阿羅漢。

    ) 佛國中鳥獸之類多矣,不但此一狗也。

    佛能說法,度之為人,則當物物不道,使羽毛鱗介皆脫身得阿羅漢果,而其國中莫非阿羅漢也,不亦善乎!何獨為一狗而遣其餘也。

    若日此狗于佛法有緣,善根宿植,則又不當受狗之身矣。

    彼無緣者尤宜憐憫濟度,豈可以其無緣而舍之?有揀擇心,非佛也。

    自逢磨已後傳其道人中國,得道者甚衆,而鳥獸之類孳生蕃息于天地之間,固不減也。

    未聞禅人得度若幹犬豕牛羊為阿羅漢者,亦獨何哉! (舍街國有一老夫,蚤喪其偶,獨與兒從佛出家。

    兒年尚幼,乞食,薄暮,将還精舍。

    兒畏毒獸,急扶師,排之進路,推父堕地,應手而死。

    佛告之曰:“雖死,不以惡意。

    ”因說過去綠業。

    沙彌睦悟,精進得道。

    ) 人苟助己,雖殺其父,猶非惡意。

    苟不助己,雖孝其親,猶是受業。

    使天下之人以悖逆殘忍施于其所生,而推之于宿緣。

    苟逃罪辜,歸誠佛門,而許之以得道。

    不謂之異端邪說,謂之何哉? (昔有羅漠輿沙彌赴龍宮請,心有愛戀。

    因病而卒,乃為龍子。

    ) 學佛者深惡道家者流,而其說如此,則何異于存想變化之術哉?今夫禽獸皆有欲想,其胎卵所生,未有差舛者也曷嘗聞雞能慕鳳凰而生鳳凰,狗能慕麒麟而生麒麟哉?若謂禽獸不能如人之有思,則一失人身,轉為異類,無有複得人身之理。

    自古至今,禽獸當充塞天地之間,而人之類絕矣!若謂因果輪回由其業報,不由思想,則沙彌心有愛想,何為化生龍子邪?反覆稽之,茫昧無據。

    蓋幽陰幻惑之遁辭也。

     (有沙彌嗜酪,每檀越饷僧酪時,沙彌得分,心中樂著。

    命終之後,生殘酪瓶中為蟲。

    ) 此沙彌所以出家者,未必為食酪也。

    出家之功德輿食酪之嗜好,相遠多矣。

    而比沙彌以食酪而為蟲,不能以出家而成佛。

    使或有亦不出家,亦不嗜酪,既不為蟲,又不為佛,則必為人矣。

     (沙彌彌伽專誦《華嚴經》。

    聖曆中,天帝釋請迎上天誦持,曰:“每被阿修羅見擾,故屈師來宣經以禳。

    ”遂升座宣諷,修羅軍泉一時化去。

    ) 佛經所謂天人者,乃國王貴樂之人,猶後世所謂皇族。

    其天女,則宮嫔之類。

    其單舉天,則省文耳。

    至譯語翻改,僧人流傳,遂謂天上果有人類,種種怪誕,比蓋佛經上乘之所不道者也。

    周□□□據長沙為□□所侵,大作佛事,諷《護國仁王經》,道場未畢,而城已破。

    是以兵擁僧聚著之江中。

    其時若得彌伽誦《華嚴經》,當不至于此乎? (尼淨檢忽聞前香,并見朱氣,有一女人手持五色花自空而下。

    檢見欣然,因語衆曰:“我令行矣。

    ”執手辭别,騰空而上,所行之路,有似虹霓,直屬于天。

    ) 昔佛不許女人出家,阿難為懦昙彌請之。

    佛曰:“止止,男少女多,家則衰弱。

    女人出家,法不久住。

    假使女人作沙門者,八敬之法不得逾越,盡壽行之,可入法律耳。

    ”至祐律師乃始開女人出家之路,非佛意也。

    古之賢婦人如大任、大姒之倫,終不能成堯、舜、商、周之功業,譬猶厚地持載萬物,非天道偏覆包涵,亦安能獨用哉?釋氏以臨終見佛為學道得果之證。

    彼女人者,佛所不教,必無得果之理。

    又況所見皆妄,理所弗載邪?若此,蓋淨檢勞疾心專,将死之時,眼花亂發耳。

     (安令首,父忡。

    首幼敏,父曰:“汝綠外屬,而可求聘。

    ”女曰:“端心業道,廉正自足,何必三從,然後為禮。

    ”父曰:“汝欲獨善一身,何能兼濟父母?”女曰:“立身行道,方欲度脫一切,況二親邪?”忡以問佛圖澄,澄因以油傅忡右手,令視之。

    見有沙門之像,類其女。

    澄曰:“是君女先身耳。

    若從其志,令君富貴。

    ”忡遂許之。

    ) 安忡欲禁其女不從僧者,當稽之典禮,斷以大義。

    乃問于佛圖澄。

    澄者,多才善幻之人也,彼既不肯勸忡使止其女心,又為一術以誘之。

    忡于是時雖有天性之親,決為所敚駛,不能自克。

    蓋其所質疑者非所當問,是以遭誘而弗得脫也。

    富貴人情之所同欲,苦君子者,不以道得富貴,則不處也。

    澄既以幻誘忡,又要以富貴之說,自中人以下,甯有不惑者也? (令宗遇亂被虜,拔眉托厲,随路南歸。

    行達孟津,無舟可渡。

    專稱三寶,忽見一鹿涉河而行,永自分岐。

    随鹿而濟,曾不沾濕。

    ) 昔光武迫于王郎之兵,冬月,欲渡河,遣王霸候之。

    河冰實未合,霸歸,绐之曰:“冰合,可渡矣。

    ”比光武至河,河冰适堅,遂複以濟。

    光武将有天下,天實相之,然亦就其事而有其應。

    河水結冰,歲寒當然,理之常而事所有也。

    孟津,大河之險渡也,善沒者所不能遊。

    自晉以來,造舟為梁,以免覆舟之患。

    其水既險,則蛟龍龜鼍之所盤旋戲狎也,鹿胡為乎能涉哉?獸之能濟水者,唯狗、馬、牛、虎之屬,狐則聽冰而渡,不聞鹿能涉也。

    令宗苟曰:“吾臨水徬徨,遇浮木空舟,幸而能濟。

    ”又何害其有道哉?設僞取信而言理所無有之事,于是敗戾。

    或曰:“如子所言,則自今僧人欲售僞者,必依理據事而為之說,則柰何?”予曰:“依理據事,則非僞也。

    予所以辟之者,固為其以事理為障而談事理之外也。

    ” (道瓊造大像數軀,有放光相者。

    ) 像者,合土刻木而繪畫之,以表敬事之所寓而已,必不能似佛而無不肖也。

    有一毫不肖,則不得謂之佛,況大像乎?土木之中,安得光相?予嘗遊京師城束資福寺,觀夾伫塑羅漢中,有一軀秉爐者,人号曰香煙羅漢。

    予與同行數人者,瞪目視之,久無所見。

    僧緻恭正色而指像曰:“香煙騰騰,何為不見邪?”其心必以不見之人目有障蔽也。

    放光之說,殆亦如此。

    或曰:“世有造大像者,頂中夜出白光,久之而敗。

    乃像下為地道數百步,人行入像腹中,置燭其問耳。

    ”故不以畫見而夜見,不與人見而獨見,則皆妄也。

     (僧端,姿色之美聞于鄉邑。

    臨聘之日,宵遜佛寺,寺主置之别室。

    兩淚禮拜,忽見,像語雲:“汝壻命終,勿懷憂念。

    ”翌日,其壻為牛所觸而亡,因得出家。

    ) 僧端與寺主素有奸狀而不肯嫁者也。

    既迫聘期,宵逐佛寺,必以寺主之力能庇之。

    則此寺主乃奸猾之尤甚者。

    托為像語而暗殺其夫,仍曰死于牛觸。

    則其夫家蓋農人耳,宜僧端之不樂也。

    夫奸弊公行,至于殺人而不懼,又遂其出家之志,則當時為民上者,其政事不以教化為急,可歎也夫! (善妙買油數斛,瓦瓶盛之,著中庭,布自纏身而焚。

    火将及頂,語諸凡曰:“我舍此身,已即得七反。

    止此一身,當得初果。

    ”) 南嶽福嚴寺山有所謂一生石、二生塔、三生藏。

    僧曰:“此思大和尚三生之遺迹也。

    ”予問:“何以知之?”對曰:“思大之所自言也。

    ”予曰:“思大止于三生邪?為複生生而不窮也?止于三生,是有斷滅矣,生生不窮,是入輪回矣。

    然則如何?”僧者于是遁其辭而入于無所稽,莫足聽者。

    思大,名僧也,其言猶如此之幻,而況善妙女子,颛蒙易惑者乎! (法緣年十歲,失所在,經三日而歸,說至淨土天宮見佛。

    又去經旬,複還,作外國書語。

    有見其随風飄搖上天。

    經月上天。

    經月後還,則已出家披法服矣,持發而婦。

    ) 天無可上之路,外國非十歲兒旬日所能往還。

    蓋法緣為幻師所變易也。

    予嘗謂人家男子未有所立者,不可令與僧人語。

    今而又知人家女子當教以女誡,不可令兄尼姑,談異學。

    法緣之事,可為鑒戒矣。

     (《祟正辯》中冊,吳元年内,俞國寶借看,轉借翁德明,留在何鋪。

    四月初六日夜,海寇锺九臯馀黨願胡侵境,宮軍克複,居民房屋燒燼,此書無存。

    當月失記日,有朋友龔敬之于路拾得此冊相送,比舊略短一米,複成全書,記之耳。

    海昌楊複彥剛诘。

    )